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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黑龙江省涉农企业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面临许多难题。作为我国粮食的主要产区,黑龙江的粮食生产与供应不仅关乎全省经济状况,还对其他地区的粮食供应产生重大影响。面对高产量所带来的经济发展压力与结构转型困境,涉农企业的相关融资问题成了难题中的“硬骨头”。黑龙江涉农企业在实际融资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文章通过对黑龙江涉农企业的发展现状、融资现状、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来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涉农企业;融资困境;对策分析
1引言
黑龙江省是我国主要粮食产区,粮食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是保障粮食供应的“蓄水池”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在高产量的背后,涉农企业的发展壮大是其重要推力。但是,在实际融资过程中,黑龙江省涉农企业却存在着“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破解黑龙江省涉农企业融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2黑龙江省涉农企业现状
涉农企业,通常是指从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研发等活动的企业,主要包括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机械制造企业、为农业提供综合服务的企业等。黑龙江省涉农企业中中小企业占比较大,龙头企业数量较少。近年来,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政策的推动下,黑龙江省涉农企业抓住了良好的机遇,取得了蓬勃的发展。2019年,黑龙江省涉农企业仅小微企业数量就超过了46万户,在三年时间内,每年平均增长近70%,数量增加较为迅猛。作为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中的中流砥柱,涉农企业的发展壮大势必会更进一步地发挥黑龙江省在我国农产品供应和粮食安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3黑龙江省涉农企业融资现状
3.1涉农贷款规模较大
农业始终是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全省金融机构围绕“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等发展规划,不断增强涉农金融功能,支持涉农企业发展壮大。截至2019年5月月末,黑龙江省涉农贷款余额8661.0亿元,占各项贷款的40.8%,高于全国24.6%的水平。自2014年以来,黑龙江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虽然增长的速度放缓,但是仍呈现出逐渐增加的态势,2014—2019年增长率为45.1%,高于全国38.5%的水平(见表1)。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近年来,农行黑龙江分行已累计投放超过1000亿元涉农资金,为“两大平原”十六连增提供金融保障。而在2021年上半年,农业银行黑龙江分行又以抗疫保农、稳产保供为目标,发放涉农贷款余额超过29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338%,其中向630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4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超过70亿元。
3.2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增加
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分档设置保险金额、实行保险责任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等方式,优化了保险产品供给,进一步满足了涉农企业高保障的需求,提高了涉农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自2008年成为全国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以来,黑龙江农业保险参保农户从108.28万户次增长到217.89万户次,保费收入在2019年达到了42.19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0.73%,保险赔付金额也达到了56亿元左右(预估赔付金额),农业保险政策性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从6个增长到10个,这些都使“农险难”逐渐变为“农险易”,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看天吃饭”的状况。详见表2。
3.3农业供应链金融有所发展
目前,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下,黑龙江省农业与供应链金融有了较好的结合与发展。早在2009年,龙江银行就凭借自身的金融平台以及黑龙江鲜明的农业区位优势和中粮、北大荒的产业优势,明确了“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特色发展道路。在2017年,广东省与黑龙江省深化粮食战略合作,通过“黑龙江大米网”开展包括供应链金融在内的多种综合服务,来支持双边农业发展。2018年,黑龙江省创办的网络平台“中国白瓜子产业网”正式上线,以供应链金融为保障,延长了白瓜子产业链,使双鸭山市宝清白瓜子产业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提高了持续发展的能力。
3.4金融创新深入推进
黑龙江省大力推动涉农金融产品创新,为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提供保障。截至2018年,全省推广的五大类20余项农村创新金融产品余额达676.7亿元,受益农户68万户、受益涉农企业达6321家,数量同比增长6.54%。为解决抵押担保物不足问题,黑龙江推动创新抵押担保的种类,推出活体畜禽抵押担保业务,贷款余额3.14亿元,从奶牛、肉牛,扩大到狐狸、貉子等小众品种。此外,黑龙江还积极探索了“两权”抵押融资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试点结束时,“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贷款规模位居全国第一,占比达1/4。
4黑龙江省涉农企业融资问题及成因分析
4.1黑龙江省涉农企业融资方式单一
黑龙江省融资渠道匮乏,缺乏创新性融资方式。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截至2019年5月月末,黑龙江省涉农贷款余额8661.0亿元,涉农企业信贷金融机构少、贷款额度小、涉农贷款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基本需求。目前,涉农企业生存发展主要依靠企业内部积累,严重依赖内源融资导致企业无法筹得足够资金,极大地扼制了企业的发展。而涉农企业的外源融资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形式一般为抵押或担保,由于涉农企业往往缺乏有效抵押物,因此,传统的银行贷款也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4.2黑龙江省涉农企业中长期融资困难
涉农企业进行中长期融资的成本增加,造成了中长期融资困难的情况。同时,直接融资道路曲折艰难,证券市场融资也面临不少障碍。对于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来说,A股上市门槛太高,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价值更难认定,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一般不认可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作为融资质押。同时黑龙江地区存在着区域发债难的问题,域内融资问题频发造成投资者投资意愿不足。随着市场结构的更新发展、涉农贷款的供给增加以及利率的波动,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与意向融资方式均发生了一定变化。据调查显示,银行贷款中短期融资占80%左右,中长期存款仅仅占据其中的20%。追根溯源,根本原因在于中长期贷款利率高且仍在持续增长。数据显示,短期贷款合同中平均利率下降约0.2%,平均利率约为7%,而中长期贷款利率仍以0.3%的速率增长。涉农企业大多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来进行企业融资,由于现在涉农企业信用等级不足,所以抵押和担保成为企业获得资金的前提条件。但是由于有的涉农企业刚起步,企业资产和房产不满足金融机构抵押物的标准,因此大多数新兴涉农企业开始面对融资难的问题[1]。
4.3黑龙江省涉农企业融资成本较高,存在“融资贵”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发布的文章中显示:齐齐哈尔市涉农金融机构投放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33%,而佳木斯市涉农金融机构投放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81%,虽然两项数据较往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其依然处于高水平。因此,“融资贵”问题依旧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难题。涉农企业资金需求大于商业银行愿意为其贷放的资金量,且本身生产经营风险系数大,这使得商业银行对涉农企业的贷款利率较高。
4.4黑龙江省涉农企业融资风险大
黑龙江省的上市公司数量相对较少,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且未能建立起积极密切的银企关系。大多数小微企业在进行相关融资时,在银行风险控制下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又由于小微企业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这些企业在选择融资渠道的时候往往不够谨慎,企业资金周转慢与资金需求量大的问题相互叠加,融资风险大。收购季节市场粮价波动较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涉农企业在粮价较低时急需保证收购资金,以便尽快锁定优质粮源,争取时间效益,否则会提高企业隐性成本。而银行贷款手续繁多复杂、耗时长,且商业银行对涉农贷款的产品定位存在偏差、附加值较低,导致涉农企业容易错失融资最好时机和最佳数额,大大提高了涉农企业的融资风险及运营风险。
4.5企业财务管理不善
近年来,黑龙江的涉农企业过分追求市场份额与销量,忽视了企业的核心问题是财务管理,存在着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等一系列问题。黑龙江抓住“振兴东北”的机遇,已在部分领域取得了整治成效,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问题。例如:理财目标不明确、投资时的投资收益率不够高、各个财务主体的资金分配不明确等。企业筹得相应资金,由于内部管理分散导致资金无法合理地用到需要的地方。此外,涉农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专业的会计人员、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较差,不能真实的、完整的反映企业资产、利润、运营状况,使得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2],融资难度进一步提高。
4.6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落实不到位
黑龙江省地处中国东北部,国家对黑龙江省的金融投资相对较少。目前,虽然政府对黑龙江省涉农企业出台了相关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但依旧缺乏切实保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存在“大水漫灌”现象,且相对于大企业和热门行业,对涉农企业尤其是涉农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远远不够。
5黑龙江省涉农企业应对融资问题的对策
5.1涉农企业应改善自身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寻求多途径融资渠道
其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优化企业运营机制,改变家族管理模式下“任人唯亲”、等级制度混乱以及决策随意等现象;其二,要逐渐完善企业的财务制度,及时并合理地保留企业财务与经营信息,并实现相关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增进金融机构等放贷主体对企业的认识,与商业银行形成良好的银企关系;其三,要建立一套产前、产中、产后相协调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购买农业保险和风险基金等方式,减少因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等对农业生产经营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其四,除了通过传统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外,还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等多种新型融资方式来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也可以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拓宽营销渠道,扩大产品品牌效应,提高企业利润,增加涉农企业的内部积累,以通过进一步转化来增加企业的内源融资,为企业的生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于符合相关上市条件的涉农龙头企业,也应积极寻求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在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增强自我扶持能力。
5.2金融机构应改善金融服务,推动相关金融产品创新发展
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尚不能有效满足涉农企业日益扩大的资金使用需求,为此,金融机构应深入了解不同涉农企业的发展规模、经营状况等现实情况,结合企业的信用程度,为其提供差异化的、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适当扩大对涉农企业资金贷放规模,延长偿还期限,降低融资利率,并合理实行差异化利率,增加金融产品的种类,以加大对涉农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应增设为涉农企业服务的营业机构,安排专门的人员予以管理,简化融资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提高办事效率,满足涉农企业贷款“使用急、需求少、贷款频繁”的特点。要创新融资抵押物担保方式,有效增加担保抵押物种类,积极开拓并运用新型担保模式,以解决涉农企业抵押物不足问题。可以借助互联网渠道,搭建金融机构电子金融平台,发展线上信贷模式,开启线上线下共同经营、共同服务新局面,以为涉农企业生产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5.3政府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涉农企业融资环境
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供需的波动性和发展的欠佳性,使政府部门在农业的发展中始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政府应该合理规划资金投入方式与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管资金使用效果,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大水漫灌”现象,通过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财政支持方式,降低涉农企业发展负担,改善涉农企业经营环境,并提高资金的导向性作用,辅之以相关财政金融政策,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引导民间资本、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到涉农企业的融资发展进程中来,为涉农企业的生产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动能”。其次,还要加快推进保险市场健全农业保险体系,结合黑龙江省涉农企业的发展现状与特点,不断丰富和完善农业保险险种,以减少因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涉农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再次,要完善与涉农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约束企业运营行为,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最后,要推动黑龙江省构建起良好的社会征信体系,把涉农企业合理地纳入这一体系中,提高涉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信用意识,促进黑龙江省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以进一步改善涉农企业的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1]高珊.对我国涉农企业融资问题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8(31):112-114.
[2]刘悦男,迟艳琴.黑龙江省涉农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9(21):19-20.
作者:田佳辰 段其政 张馨月 孙佳欣 尹程程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