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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强对流天气多发,造成山洪、泥石流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危害。本文主要阐述了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4种主要做法,旨在最大程度降低山洪灾害的危害,改善生态环境。
关键词: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生态环境
甘肃地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其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的频率、范围、灾害损失虽然不如我国东部和南部大,但是由于地面植被差、地形陡峭、支流沟道众多,小范围暴雨洪水发生频率高、强度大、每年7-8月暴雨发生频次较高。鉴于暴雨范围小、强度大,加之小流域多、沟道坡陡,一旦发生大到暴雨,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山、梁、峁、沟错纵,沟坡溪沟繁杂,土壤地表蓄水滞流能力差,遇暴雨雨水汇流强度大,汇流时间短,极易形成山洪灾害,大多数居民沿沟坡或沟谷畔居住,更易受山洪影响,特殊的地形地貌条件需要不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做好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最大程度减轻由山洪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了山洪灾害易发、多发的恶劣生态环境,通过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增加河道行洪能力,减小山洪威胁区的范围和破坏力,为恢复生态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的生活和生产。
一、山洪灾害造成的危害
自1949年以来,甘肃省由山洪泥石流灾害引发的失踪或死亡50人以上的事件多达10例,例如1951年8月兰州市东盆地泥石流灾害、1964年7月兰州市西固区工业区的东部马耳山山洪泥石流灾害、1976年7月陇南市宕昌县化马(现两河口镇)暴雨泥石流灾害、2010年8月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据统计,2020年甘肃省因洪涝灾害造成11个市(州)60个县(区)水利工程设施受灾,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81.22亿元,为近年来最重[1];因旱有1.72万人、4.9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作物受旱面积63 800 hm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 500万元。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性来看,甘肃省最主要的水旱灾害风险依然来自于山洪灾害。
二、典型案例
(一)2010年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2010年8月8日凌晨,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在40多min内降雨量高达97 mm,引发白龙江左岸的三眼峪、罗家峪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把宽500 m、长5 km的区域夷为平地,产生的滑坡体约200余万m3,造成1 501人死亡、264人失踪。此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29.06亿元,成为1949年以来单次死亡、失踪人数最多的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二)2012年岷县“5·10”特大雹洪泥石流灾害
2012年岷县因大范围冰雹及强降雨,发生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3.5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47人,失踪12人,紧急转移安置2.963万人,农田受灾面积24 293.33 hm2,直接经济损失76.27亿元。“5·10”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中的自动气象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动气象站在第一时间将监测数据反馈到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县防汛办公室根据降雨监测及时向维新、禾驼等8个乡(镇)9个村发布预警,要求组织撤离危险区人员,通过电话、预警广播,向降雨涉及的8个乡(镇)9个村的值班人员、责任人及危险区群众发布了预警信息,有关乡(镇)村通过敲锣、喊话和入户通知等方式,组织转移危险区人员,全县共紧急转移撤离群众2.93万人,重灾区房屋成片倒塌,但未造成群死群伤事件。
(三)2021年灵台县“10·3”暴雨和山洪地质灾害
2021年10月3日-5日,灵台县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过程,局部地方出现暴雨,最大降雨量达到224 mm,突破历史极值。受上游来水和持续降雨影响,境内达溪河发生50年一遇超警洪水,最大洪峰流量达到554 m3/s,引发沿河中台镇、百里镇多条沟道发生洪水,全县基础设施受灾受损严重。10月3日22时许,中台镇南店子村水泉沟发生山洪地质灾害,造成18处房屋倾斜、倒塌,涉及村民18户48人、租住人口269人。由于前期隐患排查扎实细致、预警预报及时到位、险情处置科学有序,影响范围内883人全部撤离并妥善安置,无人员伤亡。
三、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
人类活动对植被的破坏以及乱砍乱伐森林,使土地对水源的涵养作用下降,导致发生山洪、泥石流发生;河道不断被侵占,河道严重淤塞,河道的泄洪能力减弱,也是造成山洪灾害形成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强中小河流、山洪沟的治理,恢复脆弱的生态环境,从根本上防止山洪灾害的发生。工程措施包括: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威胁区的水土保持工程治理等。非工程措施包括:在山洪灾害普查的基础上,对山洪灾害危险区、易发区的确定;依据多年气象资料,有针对性的确定山洪灾害危险区降雨量、水位等预警指标值;合理设置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建立国家、省、市、县一体的监测预警系统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制定完善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宣传山洪灾害基础知识及防御知识,对县、乡、村三级防御机构负责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培训;乡、村两级进行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等。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是一项长期又艰巨的任务,防御能力的提高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应坚持以防御为主,防御与治理结合的方针,进一步确立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2]。
四、存在的问题
目前,甘肃省在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山洪雨量、水文监测站点数量不足,预测预报能力偏低,预报准确性、预警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群测群防体系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薄弱环节,个别地方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还存在不达、不明、不快、不全的问题,一些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知晓度不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还需要加强;三是旱情监测体系还不完备,旱情监测评估和预测分析能力较为滞后;四是工作保障方面,甘肃省水旱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渠道单一,各级主要依靠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配套严重不足;五是个别地区监测预警平台、站点缺少运行维护经费,一些设施设备受损失修、瘫痪,监测预警存在严重隐患;六是水旱灾害防御的社会化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洪水干旱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化建设方面,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程度不高,普遍使用老办法、老设备,雨情水情监视基本依靠人工全程盯守,开展分析研判和指挥决策基本依靠会议会商,自动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低,合理性、时效性不足,和发达地区使用的全自动监测预警和计算机智能指挥决策支持体系差距很大,极大制约了甘肃省水旱灾害防御水平[3]。
五、对策
第一,利用自动雨量站、水位站,建设统一的水雨情监测、预警预报体系,使应急、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互连互通。第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县、乡(镇)、行政村三级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县、乡(镇)、村、组、户组成的五级山洪灾害防御“包抓”责任制,做到反应迅速、信息通畅,环环相扣不脱节。第三,县、乡(镇)及行政村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山洪灾害特点,制定科学、便于操作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按照防御预案内容,组织村民进行山洪灾害防御演练,使村民熟知危险区具体位置、转移路线和应急避险点,做到忙而不乱。第四,加强山洪灾害避险常识和防御知识的宣传,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平台,运用专题片、宣传画册、科普读物等多种方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提高群众规避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第五,山洪治理与环境治理相结合。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促进“山、水、林、田、湖、草、塬”综合生态体系的建设,修复生态环境的涵水保墒功能。在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辅助下,配合以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建绿色屏障,积极创建人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关系,减少水土流失、山洪灾害、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第六,推广、落实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化发布系统运行。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化发布系统已将甘肃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中的危险区和移动通信基站进行了匹配,在强降雨过程中,县级根据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生成转移预警并及时发布提醒信息;在汛期利用“电子围栏”技术对危险区域常驻人口发送山洪灾害预警提醒短信。做好以上六个方面的非工程措施,积极开展雨情水情信息监测的会商研判工作,完善水旱灾害预警发布机制;利用好现有的山洪灾害预警“户户知”工程,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预警发布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完善修订预案,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乡(镇)级、村级预案演练工作,让基层干部和群众熟悉预案,确保在灾情发生时能够迅速发挥作用;进一步细化优化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使预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具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责任,抓好重点环节工作,时刻保持箭在弦上的敏锐,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发展。
参考文献:
[1]贾珺奎,金兴国,田顺真.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十年建设回顾[J].中国防汛抗旱,2020,30(Z1):134-136.
[2]李高平,陈健,田顺真,等.甘肃省山洪灾害特点及非工程措施防治成效[J].中国防汛抗旱,2017,27(2):37-42+92.
[3]赵清,高洪涛.非工程防洪措施浅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9(28):61-62.
作者:张苡榕 单位:平凉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