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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室内设计中空间形象的“实”与“虚”的结合是室内设计师的工作重点,通过空间形象中的实体要素,即整体形态、空间构件、界面构图、软装组件等的设计构图,以及与光影组织、色彩选配、质感等虚体要素的有机结合,使“虚”与“实”,情与景,主体与客体达到完美统一。
关键词:空间形象;“实”“虚”
室内设计是以满足人的物质与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环境设计。物质的需求在于可供自然与人为环境系统所运行的物理空间的建造,即为“实”,精神的需求在于室内空间形象的合理塑造,则为“虚”,既需要建筑工程师专业的工程技术,又需要室内设计师无限的艺术创造力。室内设计师在一定程度上也需介入一部分构造和环境的技术工作,但从总体来看,从艺术角度出发的空间形象“虚”与“实”的结合是设计师的主要工作。
一空间形象的确立
空间形象是以人的感官所感受的室内空间实体与虚体所反映的全部信息,即空间总体氛围的表象概念,是在“感觉与知觉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对于室内设计师来讲,不但涉及空间形态的审美,同时与时空的功能形态有关,需要通过空间形态表象的传递,即通过各种技术的手段,运用不同的材料、按照艺术设计的规律、用图形思维的方式,最终完成空间形象的创造。空间形象的艺术氛围则需要通过一定的物化方式进行表达,即针对室内空间实体形象的设计,或通过对这种实体形象设计所产生的虚空意境的再创造。
二空间形象中的“实”
空间形象中的“实”,即空间的实体要素,室内空间的实体形象是由建筑的结构、围合的界面、软装陈设品所组成,具有可视的实际空间表象,其造型、材质等都能显现出其风格特征。从而实现空间形体的形象设计。空间的实体要素是以其自身的合理定位,实现其整体空间审美价值的。如何进行实体要素的空间组织,是设计师在整个设计过程中重点考虑的问题。
1整体形态
每个室内空间总是呈现一定的空间形态。要实现实体要素空间组织,首先就是要根据限定的形态决定装修的整体形态。由建筑限定的室内空间一般呈现两个方向,即水平剖面方向和垂直剖面方向。其中最基本的形态有圆形、矩形、三角形,这三种基本的形态造就了室内的整体形态。如图1,用曲线造就了化妆品店的空间形态。通常情况下,在建筑限定的原有剖面形态来决定室内装修的整体形态容易使建筑结构和设备达到理想的配合,但是往往缺乏审美的个性。如整体形态与原有形态完全不同时,应考虑构造与设备条件、面积、比例等各方面的因素,如果应用得当,则能创造出不同凡响的空间整体形态。
2空间构件
空间构件在实体要素中非常凸显,特别是暴露于空间中的建筑构件。近年来,工厂化装配式构件应用越来越多,机械加工的构件本身外观设计美观,工艺精巧,在比例恰当及空间氛围相符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用于室内装饰,从室内设计的角度看,添加空间构件,大多数是为了空间形象的美观,很少是功能上的需求。因此,在整体形态的设计时,衡量的标准应该是审美的优点对于功能的需求,实现更多的审美价值,使构件产生的视觉效果突出。通常一些特殊的空间,也可以利用加装构件来装饰空间。
3界面构图
界面是室内空间实体要素中的主题,影响着空间的整体氛围,墙面的定位是根据房间功能需求来确定的,既是平面布局的设计内容,也是墙面本身的空间构图。房间整体的墙面空间构图可分为四种类型。
(1)单面整体构图
此构图方式最为常用,适应性也最强,通常除了踢脚线或顶角线作为过渡界限外,主要靠门窗等必备构件的工艺处理来达到调节构图装饰空间的目的。灯具及设备管口往往与顶面形成完整的几何构图。
(2)水平分格构图
水平分格构图,可采用材料接缝手法处理,改变分格的间距,营造舒展的视觉空间。水平的线性与顶角线、踢脚线保持平行,形成统一完整的墙面效果。
(3)垂直分格构图
垂直分格构图,可采用材料接缝手法进行上下线性的设计,营造稳定与活跃的空间氛围。在接缝处可以添加相关的灯具、构件等,以产生节奏感和韵律感。
(4)散点自由构图
散点艺术构图比较容易出艺术效果,设计感较强,没有特殊规定,既可平面画作,也可用不同材料点缀装饰,线条和图案灵活应用,根据空间要求塑造丰富的界面造型,营造不一样的空间氛围。
4软装组件
软装组件包括家具、灯具、布艺、绿植、工艺品等软装产品,其选择与摆放也是室内设计空间形象重要的一部分。家具在界面围合的室内陈设空间中,是体量最大的实体,也是室内空间的主体,家具的选型直接影响到空间的整体造型。因此家具的尺寸选型与风格选型至关重要。另外工艺品、艺术品、绿植花卉等陈设组件具有广泛的选择性,在空间的总体构图中具有平衡作用。就像是天平上的砝码,一直达到空间的平衡。在摆放的过程中要考虑好平面与立面都能够兼顾的最佳位置。平面位置需要考虑交通与使用功能,立面位置是人的视点与视域作用于陈设物和墙面的垂直景象选择,以及人的视点变换所引发的四维空间效果,需要设计师反复权衡。
三空间形象中的“虚”
空间形象中的“虚”,即空间中的虚体要素。究其室内空间设计的本质,我们最终所需要的是这个虚无意境的“无”而不是围合界面的“有”。“虚”的存在给予了“实”的更多内涵和个性,同时也是一种对实的丰富与扩充。在空间形象的塑造中,光、色、质是空间系统中虚拟形态表达最重要的部分,通过控制光照的强度,改变光照的投射方式,室内色彩的合理搭配以及各种肌理和特性的变化对比,都会创造出不同的空间意境。
1光影组织
光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是塑造虚空间的有力手段,通过空间的变化合理利用光影的变换或通过光线的强弱,形成空间形态虚实对比。照明配光的光影组织通过光线投身于界面的凹凸层面产生不同的光影效果,阳光则透过窗户经过窗框的遮挡会在室内产生相对的影子,通过窗帘的样式或窗框的分格,能产生丰富的阴影,如罗马万神庙,光线通过巨大穹顶上面的圆形顶顶窗照射进来,所产生的巨大光斑随着时间的变化而移动,使人有种置身于宇宙之中的感觉。光影作为界面构图的一部分,能够产生非常突出的空间视觉感受,可以根据界面构图需要减少与增加光影,通过光影的变化或通过光线的强弱,形成空间形态虚实对比,从而增加室内空间的立体感和艺术感。视觉感受在室内系统的空间形象设计中处于首要位置,进入任何一个空间,给人的第一感觉肯定是光与色的印象。色彩是表达空间形象视觉感受最直接的要素。色彩所反映的表象,对空间大小、轻重、虚实的意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色彩具有丰富的生命力,不同色彩所唤起的人类情感是其他要素所不能取代的。色彩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成熟,根据色彩本身具有的特性可以更好地表现在室内设计中。室内设计的空间特殊性,决定了它的色彩表现方式。室内空间是一个完全包容人活动的空间实体,由地面、墙面、顶棚所构筑的实体组成了最大的着色界面。人的色彩感觉来自于这些界面,室内的主色调就是由这些界面的色彩倾向所决定的。除了一些特殊的空间场所或个性需求空间,会使用纯度较高或色彩倾向明确的颜色,一般室内界面色彩主要以明亮的、中性的、有一定含灰度的色调为主。通常利用家具、织物、装饰品的色彩倾向来协调与界面的关系,对比或者统一。利用高纯度色彩的器皿和艺术品摆件突出主题,通过色彩营造视觉中心。在空间色调的处理上,应该先界面,然后是家具与装饰织物,最后是陈设饰品。同时要注意色彩本身的一些特性。
(1)色彩的距离感
色彩的物理性能和色彩对人心理的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空间尺度、比例、分隔、渗透空间,产生不同的距离感,从而改善空间效果。一般暖色系和明度高的色彩具有前进、凸出、接近的效果,而冷色系和明度低的色彩则具有后退、凹进、远离的效果。如居室层高过高时,可用近感色,减弱空旷感,提高亲切感;墙面过大时,宜采用收缩色。
(2)色彩的年龄感
室内设计中,最重要的是功能合理,因此色彩和形式要满足功能要求,才能营造舒适的室内环境。如居住空间的设计首先应该在功能上分析家庭成员的各方面要求,如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工作需求、学习环境以及年龄、性别等,根据具体分析给每个家庭成员准确定位,设计出合理的色彩搭配空间,充分发挥其功能性。
2质感
室内装饰材料的质感、纹理等,对“虚”空间的意识及意境的营造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选择不同质感的材料体现于空间形象的表达,能够协助形体与色彩达到所要表现对象的特质。质感除了视觉感知外还表现为触觉感知。通过各种材质的肌理特性,形成相互对比,同样可以产生虚空间。同一空间中用两种不同的材质,能够在无形中划分空间,如客厅的茶几周围铺一条地毯,会使沙发周围围合成一个独立的空间。一些表面光滑,反光性强的材料也能使室内空间感觉上具有通透性,起到扩大空间的作用,在一定层面上也是虚体的表现。如巴塞罗那展厅的空间设计,玻璃和大理石构成的薄片,纵横交错,形成奇妙的流动空间,灰色折光玻璃与透明的水面,形成强烈的虚实对比。
四结语
室内设计中所有过程都是围绕着空间形象来进行的,空间形象主要靠实体要素与虚体要素的有无相生来实现的,即所谓“实以形见,虚以思进”,实施具象的,易被感知的,而虚是抽象的,飘忽不定,不易被人们感知,虚空间依附于实空间存在,同时又是实空间的延伸,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做到虚与实、情与景、主体与客体的审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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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秀平 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