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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共享经济依托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国乃至全球迅猛发展。报告明确指出要在共享经济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旅游业与共享经济天然契合,两者融合发展,催生旅游共享经济新业态。旅游共享经济不仅能够促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旅游业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而且对于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监管缺位等原因,我国旅游共享经济呈现出一定的野蛮生长态势,该领域还存在安全隐患多,法律地位模糊,市场竞争秩序混乱,遭受既得利益集团抵制等诸多问题。文章系统分析了我国旅游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简要分析了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共享经济;旅游共享经济;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引言
共享经济又称分享经济(SharingEconomy),是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和全新产权观念(强调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相对分离,使用权可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要素参与市场活动),实现对社会闲置、分散资源整合与共享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这种共享的观念由来已久,并在“互联网+”时代迅速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8)》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49205亿元,比2016年增长47.2%。报告预测,未来五年我国共享经济有望保持年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长。共享经济与不同产业深度融合,能够形成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报告明确指出要在共享经济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旅游业是一种综合性产业,包含“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与共享经济“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理念高度契合。旅游共享经济即旅游产业和共享经济的融合发展,是共享经济理念向旅游业各个环节的渗透,是一种相对于传统旅游业的新型旅游发展模式。旅游共享经济依托于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移动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多元化、个性化的旅游消费需求与旅游目的地分散化、非经营性资源精准对接,以提高综合效益,实现多方共赢。“旅游共享经济”乃新兴词汇,然而“旅游共享消费理念”却由来已久。1909年起源于德国的青年旅舍(YouthHostel)即旅游共享消费理念的生动体现。极具发展活力的共享经济正在开创旅游产业新时代。
二、我国旅游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
1.共享旅游成为旅游消费新姿态。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人数超7亿人,比2016年增长1亿人。同时,旅游共享经济市场交易规模也在持续增长。中国共享住宿市场虽然增速逐年下降,但交易规模持续扩大。2017年中国共享住宿市场交易规模已达145.6亿元,较2016年的89.4亿元,增长62.86%。共享交通服务包括网约车和租车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数据显示,2017年底我国网约出租车用户规模达到2.87亿户,网约专车用户约为2.36亿户,分别比上年增长27.56%和40.48%。相比网约车,国内共享租车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格局尚不明确,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2.旅游共享经济投融资热情高涨。《2018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获得融资的共享经济企业为190家,金额高达1159.56亿元。2017年共享交通领域投资事件共177起,比上年的149起,增加了18.79%。2012年风险投资首次进入我国共享住宿市场,此后该领域融资规模持续增长。2016年住百家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国内共享住宿领域先后出现了途家、小猪短租两家独角兽企业。3.共享经济理念向旅游业各要素深度渗透。共享经济正在对旅游业产生颠覆性影响,这深刻地体现在共享经济理念与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这六大要素的深度融合。创新性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正在源源不断涌现:智能化的共享交通、个性化的共享住宿、私人订制的旅行攻略、满足味蕾的私厨分享……旅游业与共享经济融合发展催生出的旅游共享经济正在深入人们的生活,对旅游消费、旅游产品、旅游业商业模式产生了深刻影响并逐步推动传统旅游业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共享经济对旅游业的影响和改变是极不均衡的。“住和行”是最先引入共享经济理念的领域,同时也是发展最快、变革最深刻的领域。共享交通领域,以滴滴为首,易到用车、神州专车等企业平台紧随其后的“一超多强”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共享住宿领域,从需求端看,非标准化、具有人情味的入住体验,迎合了游客追求个性化和社交属性的需求;从供给端看,我国大量的房地产库存,为共享住宿提供了充足的房源,未来市场规模还有巨大拓展潜力。在旅游业六要素中,购物和娱乐是薄弱环节,但是购物和娱乐对于大多数游客来说都算得上是刚性需求,这反映了我国旅游业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4.不同商业模式同台竞技。共享经济的商业实践最早发源于美国,住宿行业的Airbnb和交通领域的Uber是典型代表。随着共享理念的拓展和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成功实践,国内也逐步出现了共享经济创业热潮。由于缺乏发展经验,许多国内共享经济创业企业最初都借鉴了国外的发展模式,然后在运营中逐步探索出符合国内消费偏好的商业模式。中国的旅游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基本遵循了从模仿到本土化再到创新的发展路径。短短数年,共享经济领域经历了井喷式发展,许多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向衰亡,有些企业则遵循差异化发展策略,向针对特定人群或特定需求的市场领域纵深发展。如今,共享经济领域的市场竞争不再只是市场份额、用户流量的争夺,而是商业模式的比拼。5.市场重心正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拓展。由于一线城市互联网技术、移动支付技术等基础设施覆盖率较高,对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共享经济最初发端于一线城市。然而,一线城市交通拥堵、房源紧张的状况已经饱受诟病,共享交通及共享住宿想要拓展市场份额实属不易。并且,二三线城市还有规模巨大的潜在用户群体有待发掘。一方面,相对于传统实体经济,共享经济面向于中低端市场,更受年轻人及消费能力较弱的人群青睐;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去二三线城市乃至乡村旅游。目前,共享经济呈现以一线城市为中心向外辐射的趋势,二三线城市正在成为共享经济的新战场。小猪短租的《2017年度大数据研究报告》披露了最受游客欢迎的城市名单,然而名单前十名中并没有北上广深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重庆、南京等新一线城市以及丽江、昆明等二三线城市。旅游共享经济为二三线城市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我国旅游共享经济现存问题
1.安全隐患突出,安保措施亟需加强。传统旅游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基本都是专业化和标准化的,这是国家对旅游业进行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以住宿行业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客房面积、装修质量、采光条件、卫生标准、安保措施、服务质量的要求。但是以提供个性化和非标准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为特征而深受年轻游客青睐的旅游共享经济,为标准化旅游质量监管带来了严峻挑战。旅游共享经济盘活了社会分散的闲置资源,这些资源风格各异、新旧不一,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和衡量。有些共享住宿平台对于录入系统的房源缺乏规范性标准,对于房主提供的线下服务质量监管缺乏力度,致使虚假房源、图不符实的现象时有发生。共享交通领域,企业平台对于车辆运营资质以及司机从业资质监管不力,还有相当数量非法运营的黑车,部分司机通过刷单骗取补贴,乘客遇害事件屡次发生。面临安全隐患的不只消费者,许多从业者的利益也可能受到侵害,游客毁坏房屋并逃避赔偿责任的事件屡屡曝光。并且,一旦发生侵权事件,由谁承担责任、怎样承担责任等问题往往由于缺乏制度明确规定和法律约束,而引起纠纷,甚至投诉无门。共享经济往往是在陌生人之间匹配供需,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与信用系统不健全密切相关。我国国内公民信用体系尚处在建设之中,而旅游共享经济领域相关数据匮乏,政府间的数据尚未实现完全互联互通。共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大数据和信用体系的支撑,同时也能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海量信用数据支持,二者的双向促进作用日益彰显。2.法律地位模糊,合法性遭受质疑。我国共享经济虽然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很多领域却一直处于法律地位模糊的状态,一直在合法与违法的夹缝中生存,随时面临着被处罚或叫停的风险。旅游共享经济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还有待确认,某些行业的共享行为本身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运营资质存在争议。以共享住宿业为例,短租房的经营者仍然无法获取合法身份,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国的住宿行业必须依法获取经营许可,方可营业。但是,共享住宿的房源大多来自于规格不一的社会闲置房屋资源,许多民居的规格、建筑结构、房屋设施等都难以达到商业经营资质。无证经营的状态必然导致诸多法律风险,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都面临一定威胁。并且,由于交易本身的合法性就无法成立,一旦发生侵权事件,维权自然也存在极大的障碍。共享交通在获取合法地位方面为业界树立了典范,但这也只是初步实现了运营合法化。还有一些商业模式根本就是非法的,例如通过共享其自身不具备产权权利的资产而谋取利益。共享经济理念的核心是使用权的分享,产权的清晰明确、安全性保护与隐私性保护,是分享使用权的前提,也是共享经济企业的业务边界。3.行业竞争激烈,存在恶性竞争。在资本市场大力支持以及行业准入门槛极低的背景下,共享经济各个领域竞争状况堪称惨烈。许多企业不惜投入巨额资金,以“烧钱”的方式争夺市场份额和客户流量。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滴滴和快的之间持续数月、耗资二十多亿的“补贴大战”。目前,美团已经在部分城市开通了打车业务,为吸引用户再次采取大力补贴用户的措施。此前,滴滴也表示计划进入外卖市场,双方之间的市场竞争已经拉开帷幕。然而,这种“烧钱式竞争”本质上是一种无序的恶性竞争,短期来看,消费者能坐收渔翁之利,但长期来看,这必将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究其原因,这是由于许多企业尚未建立起成熟的商业模式也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造血”能力不足,而过分依赖资本“输血”,模仿行业领先者并盲目扩张。许多领域同质化产品和服务泛滥,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和用户流量,只能不断上演一轮轮的“烧钱大战”。4.阻碍因素强大,遭受既得利益集团抵制。旅游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业态,主要从两方面冲击了原有的体系或格局。其一,对原有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构成挑战,比如交通共享冲击传统的运营车辆管理制度;住宿共享冲击标准化酒店管理制度,增加流动人口管理难度;私厨共享冲击原有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其二,对传统行业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既得利益构成威胁。随着共享住宿、共享交通、业余从业者介入旅游市场,连锁酒店、出租车行业、旅行社、专业导游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面对新加入的奶酪瓜分者,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原有的利益格局,对其进行了联合抵制,甚至游说政府管理部门取缔旅游共享经济。旅游共享经济诚然会对传统旅游业造成一定冲击,也会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可以说是一种“破坏式创新”,但是这种“破坏”是短期的,长远来看,新旧业态的融合发展将促成多方共赢的局面。二者的对抗关系,本质上是由于新业态打破了行业原有的平衡状态,而平衡的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模式尚未形成。
四、我国旅游共享经济的发展对策
为促进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方式。2018年1月,《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支持和引导共享经济健康发展。3月,国家发改委《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包容创新,审慎监管,强化保障”的监管原则,为旅游共享经济发展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如若法律法规及监管方式过于刚性,缺乏调整和回旋的空间,便容易扼杀社会创新创业的风气。旅游共享经济创新性的商业活动难免会与现行政策、法规存在一定矛盾冲突,甚至有法律空白、无章可循的现象。此时,不能用旧制度压制其发展,而要用政策法规引导新业态规范化发展,并为其留出试错的空间,切不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或是规避创新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挑战而扼杀创新。目前,我国相关政策总体上把握了正确的方向和原则,但还需要细化针对某些具体行业、具体问题的规定,并改进监管方式,实现社会协同治理。此外,实践证明信用问题是旅游共享经济在国内发展中遇到的最大挑战之一,旅游共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有力支撑,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征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提升大数据信用采集和信用量化评估技术,为旅游共享经济提供坚实的信用保障。政策环境及外部监管只是辅助措施,旅游共享经济相关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监管,其内部治理在社会协同治理中起着关键性、基础性作用,是国家监管和治理的有益补充。此外,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加强行业自律才是治本之道。共享经济的核心商业逻辑其实就是利用共享经济平台实现闲置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价值再创造。共享经济平台具有显著的双边市场网络效应,即平台一边的用户流量越多,平台另一边对应的广告商、保险商等商家的潜在客户越多,他们越愿意与平台合作,而平台也能因此获得更多收益。这也是共享经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惜耗巨资吸引用户的原因所在。共享经济企业应深挖细掘双边市场网络效应,延长产业链,拓展增值服务,打造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保持良好的现金流,而不是依赖频繁融资。从资本“输血”中独立出来,是今后我国共享经济企业发展的关键。保持稳健的发展节奏,回归理性、冷静、有序发展,每一次激进的“创新”,都可能反而加速自身的衰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品牌比规模更重要,初创企业本身就缺乏足够的硬性条件与巨头抗衡。遵循差异化发展战略,向针对特定人群或特定需求的市场领域纵深发展,致力于解决用户需求痛点,方能在巨头夹缝中逐渐发展壮大。用实力增强用户黏性相比用补贴争夺客户资源显得更为重要。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业态,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缓解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报告明确指出要在共享经济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但是,如何充分发挥共享经济的正外部性,抑制负外部性,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仍然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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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