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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汪燕、胡晓娟、周一珉、李中英、包浩斌 单位: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预测处课题组
通过制度安排、创新服务举措,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紧张、融资成本高等问题。香港政府出台千亿港元信贷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达八成的担保比率,担保费用大幅下降70%。天津支持企业以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动产抵押、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多种方式融资。广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健康发展,推广区域集优债和集合票据,推进中小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哈尔滨农村信用联社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担保多样、随用随贷的“兴企通”信贷产品,哈尔滨银行上线了针对小微企业的“乾道嘉”小企业信贷系统。深圳在国内率先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由低于1%提升至5%,并推出小微企业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注重金融政策的导向性,实施差异化金融扶持政策,引导资金投向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项目、企业和产业,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湖南坚持“有扶有压、区别对待”原则,201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贷款较年初增长30.2%,“两高一剩”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深圳重点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提出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积极稳妥推动金融创新,化解实体经济融资难、民间资本投资难的问题。台湾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放开各种金融机构对于创投的参与,先后允许保险行业、一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参与创业投资,并为创业投资提供了灵活的退出机制。成都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构建了为不同成长阶段科技型企业提供不同融资工具组合的梯形融资模式。深圳大力扶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引导更多的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发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不能走简单粗放发展的老路,必须与扶优劣汰的产业转型升级导向相结合,提高实体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各地政府依据比较优势,突出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主要做法是:
明确战略导向。各地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本地产业发展战略,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指明方向。广东提出坚持制造与创造相结合、制造业与服务业相协调、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以广东现代产业500强项目为抓手,加快建设全球重要现代产业基地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上海提出要按照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加快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努力打造“上海服务”和“上海智造”。江苏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必须有相应的规划来进行总体布局和统筹谋划。江苏作出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了六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专项规划,2011年六大新兴产业产值、销售分别达27476.6亿元和26090.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25.3%和24.4%。山东将蓝色经济区作建设作为推动产业升级的新引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确定了优化海陆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安徽出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明确示范区将重点发展新型化工、装备制造、冶金及金属材料深加工和高新技术等产业,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天津设立多个专项资金,分别支持优势工业、服务业以及科技型、环保型等企业发展。上海率先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广东通过大力实施“双转移”政策,以产业转移促进转型升级,通过结对建园、利益共享、资金扶持等手段,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安徽财政将差别电价收入省级集中部分奖励各市用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从经济发展规律看,一个经济体是一个生态系统,既需要大产业和大企业,也要有小微企业和门面小店。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既要重视大企业大集团壮大实体经济的骨干作用,也要重视中小企业夯实实体经济基础的作用。各地在加强龙头企业培育的同时,也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着力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发展格局,推进各类企业协调发展。各省的主要做法是:
注重大企业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规模大、产业带动性强、核心竞争力强,是发展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各地都把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主体。江苏计划“十二五”期间,培育1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重点企业、500家创新型骨干龙头企业,力争百亿级企业超过150家,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千亿级企业。山东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育20家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率先指定实施国际先进标准,并在人才引进、财政税收等方面对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广东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力争到2015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企业达到10家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重型装备制造企业形成3-4家。
助推小企业发展。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企业家成长的重要平台,是实体经济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持符合产业导向的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小企业发展已成为各地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香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全面、到位,包括创业前受训、选项,创业中获得无息或低息贷款、经营中遇到困难获得诊治帮助等。上海开通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多渠道解决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天津安排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专项资金5亿元,金融机构贷款15亿元,另设立多个专项资金扶持初创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广东设立科技型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新疆重点培育扶持3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内消费市场的繁荣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国际市场的扩张。当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各地纷纷从国内市场培育、国外市场开拓出发,提振消费需求,帮助实体经济渡过难关,主要做法是:
培育消费热点。广东把扩大内需上升到战略高度,出台了涵盖广货全国行、农村消费升级行动计划等37条对策。山东把旅游业作为扩大内需的主渠道,全国率先国民休闲纲要。北京开展家具“以旧换新”试点,按新产品成交额的百分比进行补贴。台湾实施以旧换新政策,为每件旧的冷气机、电冰箱和洗衣机提供2000元新台币的补贴,用于更换新的台湾产的节能家电,支持本地产业发展。重庆从2012年3月1日起一年内对本地产品继续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下乡”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使用给予奖励。
创新商业模式。深圳提出加快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大力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促进网络经济、实体经济互动,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发展。广东支持企业建立国内营销网络,组织工业企业与省内外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工商产销对接,支持优势企业在省内外建立名特优新产品连锁销售网络,推动大型制造企业通过并购建立国内销售网络。
扶持品牌建设。福建石狮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品牌建设,对获得驰、著、知名商标、国外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集体商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和要素倾斜。青岛积极引导、鼓励具有名牌产品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通过合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其发展成为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企业。
增加对本地产品的采购。安徽鼓励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改项目建设中使用省产的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工业设备。重庆制定本地重点鼓励产品目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本地产品。河南要求政府在招标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省内产品。
扶持企业市场开拓。天津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广东每年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扶持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的重点项目。厦门设立开拓海外市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强海外贸易网点建设,积极调整和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泉州鼓励企业以股份制形式联合设立境外销售网络,通过联合参展、联合建立销售网络、打造区域品牌等方式,争取尽可能多的市场份额。
改善进出口贸易服务。上海加强人民币回流机制建设,包括推进行清算模式、简化境外企业和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的程序等,稳步推进部分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鼓励银行和企业推进跨境人民币项目投资与贸易结算。重庆搭建内陆出入境货物快速通关平台,与上海、广东、深圳、广西、云新疆等省市开展大通关合作,实施直通模式,缩短通关时间。广东出台出口退税十大措施,对出口退税做到随时受理、加快审核审批、及时退库。
软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硬环境是前提和基础,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赖于软硬环境的优化,软硬并重改善环境是各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
加快重大基础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仅能优化硬环境,还能有效拉动实体经济投资发展。广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运营一体化,重点加快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及公路网建设。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电子收费,实现珠三角年票互认、公共交通“一卡通”及广佛肇、深莞惠通信一体化。江苏突出抓好200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实施一批重大产业、民生、环保项目。山东实施《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争取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河南积极推进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县城20分钟上高速通道工程全面展开,优化区域交通条件。安徽大力推进“861”行动计划,启动建设1200个以上超亿元项目,推进1300个以上超亿元在建项目进度。上海全面启动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等新型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完成280万户光纤到户建设改造,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新增覆盖100万户。
营造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政策细则落实。江苏破除投资准入的“隐形门槛”,明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都要对民间资本开放。山东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各类商会作用,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两个“36条”意见,依法清理、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落实民营经济在投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营造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011年,江苏18条政策,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解决融资难、税费负担偏重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改善企业经营发展环境。广东在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免征部分印花税、技术转让所得、养老保险金缴纳等方面出台了免税优惠措施,促进本地中小企业平稳发展。
强化土地保障。河南探索实施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三项机制”,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存量土地集约挖潜。安徽严格规范土地管理,加大清理闲置土地力度,完善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及产出效益的标准和激励机制。山东加强政策引导,投入4亿元专项资金,启动东营、滨州未利用土地大规模开发。广西开展重大项目联审活动,促进项目筹融资和用地保障。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江苏着力打造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四大平台”建设水平。山东依托省内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强化外引内联、合作共建、整合提升,在船舶、钢铁、海洋工程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建设创新平台。广东围绕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强化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和重点科研基地等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湖北扎实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23%,成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河南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47项,顺利实施10个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湖南大力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第十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203项,精简率35.6%。山东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江西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设立1.3万个监测点对各职能部门实行效能实时监测,深入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运行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浙江经济发展要做到“稳中求进、转中见效”,就必须从长远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为实现经济更长时间、更高质量的平稳较快发展筑牢根基。借鉴外省发展实体经济的做法,结合浙江现实基础,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投资回报,引导资本回流实体经济
资本具有天然的逐利性,只有提高实业投资回报,才能引导资本回流实体经济。一是减税负。充分利用税收引导社会经济运行和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通过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调整部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等方式,减轻实体经济税费负担。二是破垄断。尽快出台“非公36条”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的范围,放宽垄断性行业及战略性新兴领域的准入,消除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的各种壁垒,让民间资本享有与国有资本同等的政策条件和地位。三是遏投机。采取综合措施,稳定物价总水平,打击流通领域投机炒作。加强监管力度,遏制投机炒作,改变房地产等领域一段时期以来的非理性暴涨,防止资金过多流入虚拟经济。四是增收入。收入分配要更多地向劳动倾斜,提高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份额,营造勤劳致富的社会氛围,鼓励人才集聚实体领域。
(二)深入推进“四大建设”,提升实体经济发展层级
“四大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突破口,也是解决当前浙江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的坚实举措。一是搭平台。加快推进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整合提升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新的容纳和承载空间。二是兴产业。切实抓好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11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42个现代产业集群,把培育新型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有机统一起来,推进实体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实体经济活力。三是重投资。围绕浙江海洋经济建设、新兴产业培育、服务业发展等重点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一批事关长远、技术含量高、经济支撑力强的重大投资项目,积极做好包括引进央企、民企和世界500强企业的重大招商项目,以重大项目建设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四是大企业。深入实施龙头企业百强工程,发挥其在实体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3-5家千亿级企业。
(三)完善政府服务,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
优化发展环境事关实体经济发展和区域竞争力提升,在各地竞相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形势下,进一步优化政务、政策、服务、商务、法治、舆论等发展环境刻不容缓。一是造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激励,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做专做实主业、做精做优产品、做久做稳企业。二是强服务。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以“解四难”为目标,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向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集聚。强化对小微企业服务,落实完善减负惠企政策措施,全力帮助小微企业共渡时艰,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创品牌。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企业创建自营品牌,着力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使企业能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获得高收益。四是增效能。深化以“四减少”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做到放权于基层、企业、市场和社会,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四)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增强实体经济金融保障
一是扩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投放节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拓渠道。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通过上市、再融资筹措资金,扩大对信托、融资租赁、担保、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融资渠道的运用,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三是降成本。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进一步解决融资贵问题,坚决禁止各种附加在贷款业务上的不合理收费,杜绝变相提高利率、搭售金融产品、虚增中间业务收入等行为,主动让利于企业,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四是补短板。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鼓励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稳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探索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担保抵押方式,满足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