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社会学论文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1.档案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1.1档案社会学的内涵研究
如何定义“档案社会学”是其研究的基础与先决条件。保自澄在《开辟档案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一文中提出:“所谓档案社会学,就是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者与社会之间的互相关系、内在联系和基本规律的学科”。陈智为在《档案社会学概论》中指出:“档案社会学,就是运用社会学所提供的基本原理,对档案与社会的关系作专门的社会学研究。”[7]两位学者都不约而同地提到,运用社会学基本原理去研究档案。笔者认为,档案社会学是从社会学视角来审视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者,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档案、档案工作及档案工作者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门学科。
1.2档案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档案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把这个最基本的研究对象弄清楚。否则,研究活动就会误入歧途,走偏方向。保自澄认为:“档案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和任务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档案、档案工作产生、发展、变化的社会基础和条件。
(二)档案和档案工作发挥作用的范围、程度和效果的社会原因,以及档案、档案工作的社会作用。
一、牛顿力学:经典社会学理论背后的关键隐喻
在自然科学取得了辉煌成就的19世纪,学者们试图利用自然科学的方式(或至少是自然科学的哲学)理解社会,似乎不足为奇。社会学公认的奠基人孔德将他的学科定名为社会物理学,彰显了其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揭示社会之秘的取向——虽然孔德的努力并没有成功,但是其思想影响了其后数代学者,形成了实证主义范式。然而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科学以隐喻的方式,微妙地影响了学者们对于社会的理论构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牛顿力学的隐喻,它甚至贯穿了经典社会学理论的整个发展过程。我们还将指出,在接受了经典社会学家考察世界的方式的同时,也就很可能接受了这种考察背后的隐喻及其局限。牛顿力学是“进入现代科学世界的大门”。其体系的核心在于:惯性是物体的根本属性,惟有外力才能克服物体的惯性。大至天体系统,小至原子,都遵循一种永恒的完美秩序。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牛顿力学的隐喻究竟是如何在经典社会学背后产生作用的。众所周知,功能范式与冲突范式的互动是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基本母题之一。利奥塔在《后现代状态》中指出:“最近半个世纪中,对社会的描述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社会构成一个功能整体,另一种是社会分为两个部分。我们可以用帕森斯和他的学派解释前一种模式,用马克思主义思潮解释后一种模式。”这两种理论派别之间的差异似乎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假如我们从类比的角度去审视这两大理论,却能够发现它们之间的某种相似性,即:无论是帕森斯学派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拥护者,其理论背后的隐喻都是牛顿力学。为了更清楚地认识这一点,我们来看看法国学者米歇尔福尔塞对社会变革理论的颇有趣味的分析。福尔塞指出,要理解社会的变化,只凭经验注意到社会系统在两个时间点上的差异是不够的,人们无法凭此确定社会深刻变化的实质。为此,必须指明所参照的理论状况。无论是帕森斯还是马克思,给出的这种理想状况都是平衡状态。帕森斯学派认为,社会系统具有一个由多种部分构成的稳定结构。要想打破这种状态,即发生社会变革,必须借助外力。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帕森斯学派的反面,它认为社会是矛盾双方的角力场,其本身就内含有对立,即不稳定。这种不稳定的结构之所以没有瓦解,在于强制力的作用。一旦强制力不足以维持,那么社会就会趋向变革。福尔塞指出:“上述各学派在思考平衡或不平衡时所参阅的,是其在力学里所描述的东西,即分别是秩序状态或无秩序状态。”由此,我们看到了功能主义和冲突论两种范式在处理其固有问题上的无力感:功能主义强调平衡的永恒性,不引入外力就无法解释社会变革;冲突论强调不平衡的永恒性,不借助外力就无法维持社会存在。这两种处理方式虽然获得了力学系统的永恒美感,但是既无法处理其理论的逻辑难题,又都排除了社会内部的可能性。直到今天,基于牛顿力学的社会学理论仍然非常有效。在我们使用“张力”、“秩序”等词语的时候,我们很可能已经接受了其理论背后牛顿力学的隐喻。否认社会与力学系统的相似性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无疑,作为一种具象化和简化策略的、基于力学的理论构建策略,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弊端。这就要求我们在阅读经典社会学理论时,保持对其背后隐喻的警惕性和敏感性。
二、类比的未来
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认识到,通过类比社会与其他自然物或人造物之间的相似性、从其他学科中汲取理论资源,是社会学早期学科发展和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但是,在社会学最近的发展中,类比似乎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关注。经过百年的发展,社会学已经发展出数量巨大的学科资源。看看卷帙浩繁的社会学出版物和论文就能对这一点有直观感受。这意味着,每一个社会学研究者都拥有大量的可以借鉴的互文本。贝尔特指出:“在20世纪晚期,在社会理论家中已经有一种倾向,避免应用从其他学科中得来的知识。许许多多学者倒是假定,理论进步惟有依赖仔细考察、重新利用先前的社会理论。”此外,类比法特别适合处理高度复杂、宏大的社会系统的理论思考;而这种系统由于其非物质性,无法如经济学那样用清晰简明的公式进行说明。而近几十年来的社会学理论已经将普遍存在于经典社会学理论中的“宏大性”束之高阁。后现代主义的反动、对唯智主义的批判、对实践的重视为社会学的理论转向奠定了哲学基础。社会学自身的发展,也使得其理论越来越趋于微观化,无论是社会学理论的多元取向、建构取向,还是互动取向、制度取向,都不必对社会有一个总体性的交代。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忽视与其他学科互动的社会学理论也结出了不少硕果,但是忽视了类比也封闭了学科发展的一些可能性。类比策略不仅有助于吸纳新的研究方法,还可以激活社会学本身的创新灵感。对于中国社会学来说,更是应该注重这种互动。主宰中国社会学理论界的是一些碎片化的、文献综述样的、译介式的、缺乏想象力的理论生产,这既是学科专业化造成的,也是理论创造力不足(或者至少是理论创新的自信不足)的后果。因此有理由相信,类比——或者说与其他学科的互动(尤其是自然科学最新成果)——仍会在社会学理论中占据应有的地位。可以预见到的是,至少有如下几种思路,蕴含着巨大的潜力:
第一,系统论类比的进一步发展:复杂性系统。西利亚斯总结了复杂系统的十个特征:复杂系统由大量的要素构成;复杂系统中的要素动态地相互作用着;相互作用的层次相当丰富;相互作用是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处在相当短的范围;相互作用中有回路;复杂系统是开放系统;复杂系统在远离平衡条件下运行;复杂系统具有历史;个体要素不知道它们所嵌入其中的整个系统的行为6。由此可见,现代社会与复杂系统之间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或者可以说,现代社会就是一种复杂系统。另一种策略认为,面对高度复杂的社会系统,用直观对其进行整体性的把握已经不太可能了。如果想真正作出考察甚至预测,必须以复杂的认知工具复现系统的复杂性,而不是以某种具象化的形式对其进行简化。计算机模拟的方式可使这一观点成为可能。
第二,社会行动者的原子化类比。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社会网络分析。在互联网时代和大众传播时代,对社会行动者进行原子化处理,不仅是一种方法论策略,更是一种本体论策略。通过数学模型和计算机,我们或许可以发现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在虚拟互动和信息传播中的一些奥秘。
第三,与心理学的互动。方向之一,是心理社会学,它寻求将“个体心理现象与社会生活框架”联系到一起。在国内,相关的研究仍是一片空白,而且遭到了很深的误解:心理社会学被等同于社会心理学、社会价值观分析或文化分析。方向之二,是利用心理学加深对人本性的理解。以涂尔干为例:涂尔干敏锐地认识到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但是其对人性和人之本质的预设仍然是哲学的。在现代心理学中,有很多关于社会交往、社会支持对人的心理健康影响的研究,这些成果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人的心理状态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认识。
一、用什么立场及视角:婚姻研究者的“价值相涉”
相比于非主流的婚姻议题,那些符合主流规范的婚姻研究中研究者的立场与婚姻观往往更加隐蔽、更加想当然化,而且大部分研究在“价值中立”的庇护下更容易给人以纯粹客观研究的错觉。果真如此吗?以最为权威的“婚姻质量”研究为例。研究者在界定方面明确指出:“高质量的婚姻表现为当事人对配偶及其相互关系的高满意度,具有充分的感情和性的交流,夫妻冲突少及无离异意向”,并从这个认识出发来设计测量指标。在模型检验之后得出研究结论:“平等、和谐、相互尊重和信任依然是中国夫妻关系的主流……”显然,在这个研究中,夫妻冲突以及离异意向是被作为负面因素被假定的,反之,充分的感情与性的交流是被作为正面因素出现的。该研究结论虽然是在数据的基础上得出的,而且研究者也考虑了诸多主客观因素,但是在研究中(尤其是定量调查中),什么样的研究假设本身就已经透露出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关注点和世界观倾向,区别仅在于好的研究者在模型设计上考虑更多、更合理的因素,而且对其结论采取开放的态度,而差的研究者则是千方百计玩数字游戏来印证自己的假设。这篇论文虽然属于较好的一类,但是这并不能使它避免从“价值相涉”的假设出发得到具有价值倾向的结论。再以“婚姻匹配”研究为例,不管是早期关注门当户对的先赋性因素(家庭背景,典型如父亲职业),还是越来越多研究关注自致性因素(典型如个人教育),在“婚姻匹配”的分析框架中,其元假设其实是很明显的,那就是“社会因素决定论”,即便是涉及个体因素,也指向个体的社会人口学特征,而非主体意愿和主观能动性。尤其是,作为生活实体的婚姻中那些常见的复杂性、偶然性、变动性因素也都是不可见的。
与此相类似,对于“光棍”、“剩女”等议题,除了个别“剩女”研究以外,人口学研究更加明显地仅仅从各类社会的“焦虑”(从群体的健康到社会的稳定)出发,而基本上不考虑主体自主性与相关人群的主体建构。更进一步看,婚姻在这里是作为人生必经之路来规范个体的,而“焦虑”则是因为个体偏离了这种社会规范。研究者的“婚姻观”显露无遗:“婚姻”更加倾向于社会设置或者想象的社会事实,而不是个体的生活。换句话说,现有的婚姻研究大多存留着这样的痕迹:社会唯实论的范式压倒社会唯名论;工业化、现代化理论压倒后现代视角,理性压倒感性,婚姻的本质论压倒社会历史建构论及主体建构的视角。即使是那些研究不符合社会规范的、非主流的婚姻的论文,研究者们那种以法律与社会习俗的设置为本的立场与态度,比研究主流婚姻的文献反而更甚。比如很多研究者关注离婚,但是在“白头偕老”的婚姻想象之下,离婚总是与风险并提。再如,对于事实婚姻、非法婚姻的研究,虽然从多样化的角度扩宽了对于婚姻的想象域,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文本就不难发现,研究者的立场开始出现分歧。更多的研究者是以法律为框架、谴责式地论述这些婚姻的“违法”性,包括:早婚“陋习”、包办婚姻、重婚纳妾、近亲结婚、未被法律认可的私婚(事实婚姻)。尤其是事实婚姻,被认为“会造成婚姻关系混乱、家庭不稳定、人口增长失控等弊端”。
只有少数研究者能够分析性地看待这些法律设置之外的事实婚姻形式,至少能够正视婚姻作为生活实体而产生的礼治秩序与民间习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某些社会学和法学界学者对于同性婚姻、合同婚姻、形式婚姻及变性婚姻权利这些方面的讨论。2000年以来,社会科学的CSSCI杂志发表了近50篇这一类主题的论文。其中较多的论述比较宽泛地涉及同性恋婚姻权益的讨论,以及对于男同性恋人群的性伴侣状况的分析。比如有研究通过对男同性恋伴侣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具体实践的社会学分析,强调中国社会中的同性之间的亲密关系正在转型,同性恋伴侣关系开始挣脱占据主导地位的异性恋亲属体系,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家庭生活模式。也有研究者从人类学的角度探讨了在中国的社会背景之下男同性恋群体发展出的三种特殊的婚姻形态:婚外有“婚”、两个儿子的“婚姻”、男同女同形式婚姻,并认为这是同欲与异性恋一夫一妻制协调和接合的结果。个别研究者从女同性恋者所面临的婚姻压力和婚姻困境等现状出发进行分析,反思传统婚姻制度的局限性及其对同性恋伴侣关系的不兼容性。此外,法律界对于“变性婚姻”的讨论不乏正面、强调其自由与权利的宽容立场。以上这些研究从更为多样化的视角、更为宽容与尊重生活事实的立场出发,挑战了婚姻制度设置中的“异性恋”规定及婚姻主体男女二元性别的想象。
二、用什么方法:婚姻研究的实证基础
有研究者遗憾地指出,“学术界对于复杂多样的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方法比较简单”,而且“过度注重婚姻政策、法律等典章制度的定性研究,貌似对婚姻家庭问题进行整体研究,但基本停留在一般性描述、分析和评论上,忽略了人的主观性……”除了广泛地缺乏实地调研的泛论特点,在婚姻的实证研究中,定量问卷调查是最主要的方法,其中除了个别变量考虑到主观因素(比如对于婚姻满意度的个人主观评价),绝大部分社会学者对于婚姻质量、择偶标准、婚姻匹配、婚姻支付、离婚率等问题是以客观指标来测量的。人口学界则更是盛行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来客观测量婚姻迁移、婚姻挤压与光棍问题等等。除了这些调查的质量本身之外,定量调查的实证主义与客观主义特点,使得婚姻的多样性、复杂性、婚姻主体的主观性及其对于婚姻的主体建构与感受都难以呈现。相比而言,民族学、人类学对于少数民族婚姻习俗与形式的研究(比如走婚制)更加细致和深入。个别社会学研究者也开始用个案研究的方法来探讨婚姻支付变迁与姻亲秩序、农村的招婿婚姻;用访谈的方法研究女性婚姻移民的生活经历;结合深度访谈与参与观察的方法来研究男同性恋的伴侣关系与婚姻实践、婚外包养关系中双方(尤其是被包养的女方)的生活实践与情感、相亲市场中新出现的白发相亲的现象,用网络文本分析的方法来分析女同性恋婚姻困境。相比于定量调查,这些研究方法更加贴近生活与具有情感性的“人”。当然,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冲突,仅仅在婚姻研究这一个专门领域中是难以解决的。但是我们所要研究的,毕竟是千姿百态的个人出于丰富多彩的需要而构建出来的婚姻生活实践,不是说问卷调查不可以用,而是需要我们努力地把五彩缤纷的婚姻主体性和能动性,尽可能多地纳入进来。反过来说,正是由于婚姻具有这样的特点,我们才恰恰更加可能以此为突破口,长驱直入研究方法的纵深。
三、迈向“多样化婚姻”的研究
一、教学的社会学分析
(一)教学的社会学基础
师生在教育过程的相互作用中,会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从教师的角度看,职业声望、社会地位和班级教育中的角色是对其教育过程中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而在学生的角度看,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同辈的文化环境是在教学活动中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
1.从教师的角度而言教师的社会地位受制于两个因素,一是客观的,一是主观的,客观的影响因素是指教师受教育的程度、职业素养和经济收入及居住环境等因素;主观的因素主要是根据社会的组成分子对该职业在社会中所具有的威望,以评价的方式获得。职业威望与社会地位是具有一定历史影响因素的,一旦形成,不易轻易改变。班级是一个小社会,而教师在这个“社会”里则需维持学生的多种关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师的价值观取向常常会受到社会价值趋向的影响,呈多元化的发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尖锐地表现出其角色运行的困难度。
2.从学生的角度而言学生是教学的对象,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及特性有利于教学活动的良性进行。其中学生的家庭背景、经济环境和社会地位对学生会产生严重的影响。研究显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生的学业有显著正相关的作用,家庭条件好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家庭条件差的同学在学习过程中常常受到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其次,同辈亚文化对学生的学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它是指某一社会团体中成员所形成的特殊行为模式和价值观,通常受不同职业、宗教、种族、低于、社会阶层和年龄团体的影响。亚文化因素对学生也会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二)班级体系的社会学分析
社会体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组成的群体,批次间具有稳定的交互作用且有着共同价值取向的体系。班级作为一个小型的社会,影响其目标的因素主要有制度和个人两个方面。制度是规范团体行为的载体,通常会受到文化的影响;而对于个人因素而言,个人的身心需求、情感属向受到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的影响。师生关系在社会体系中有各自的角色分配,但他们的期望应是一致的。同时,良好的师生关系是维持这个社会体系合理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师生间存在人格和需求的差异,使得班级社会体系中的师生关系需要经过不断的调试才能达到一个合理的范畴。
一、问卷调查分析
(一)理想与现实的求职单位、薪酬
学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主要是基于单位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好,其次是工作稳定、收入较高,最后是与自己的专业对口(有3.6%的同学所学专业与签约岗位对口,比较对口10.9%,一定程度上相关69.1%,不对口14.5%)。同时,学生最想去的单位是机关,其次是科研设计单位和高等教育单位,再次是去其他企业,希望去国家基层和地方基层的几乎没有,即使选择要去的也是第三志愿,即万不得已才去。而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学生他们中仅有14.5%所签的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18.2%所签的单位是国有企业,34.5%单位是中外合资企业,没有人签约的单位是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如社区、农村基层)。同时据统计2011年回乐山原籍报到并实现就业的有4728人,其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仅有610人。问及“您对职位薪酬的期望”时,32.7%学生对职位薪酬的期望是每月2000—3000元人民币,11.5%的人期望是3000—4000元,期望是1000—2000元的仅有3.8%,但是实际上,40%的已签约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是在实习期满后的正式薪酬为每月1000—2000元(人民币),34.5%的每月是2000—3000元,而3000—4000元每月的仅有9.1%,这些薪酬与当地水平的比较中发现,有58.2%表示薪酬只是刚刚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7.3%表示薪酬不足基本生活,仅有5.5%表示其薪酬在其工作当地较高。当问及“您是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时,53%的人回答是,同时这53%的签约者与用人单位之间,43.6%以就业协议形式与用人单位签约,以劳动合同和口头协议签约的分别是25.5%、27.3%,没有任何协议和合同的仅有3.6%。那么,学生对单位、薪酬的期望与是否签约有影响吗?下面是以签约状况为因变量,以学生对就业单位和薪酬的选择为自变量,用Eviews6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是:“您对就业单位的选择主要基于”的Prob.=0.0006<0.05,“您对职位薪酬的期望”Prob.=0.0000<0.05,加之R-squared=0.745491>0.5,说明学生对单位和薪酬的期望与学生签约与否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二)户籍与政府公共服务
对“您如何看待户籍对就业的影响”的回答是:仅有14人表示不在乎是否拥有就业城市户籍,有31人认为户籍至少会影响择业,而坚决不考虑不解决户籍的单位有11人,因此认为户籍会影响择业的有42人,占参与此问题调查56人的75%(42/56=0.75)。我们再将户籍与其他就业条件放在一起,签约者们的选择情况如下:仅有13.5%的学生基于能解决户籍,42.3%的学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主要是基于此单位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好,有29.8%的选择工作要稳定,27.2%是基于收入较高和与自己的专业对口,20.2%认为个人发展机会多。由此可见,当户籍与行业发展前景、工作稳定状况、收入高与否的条件放在一起时,能否解决户籍问题所占的比例远不如前面的几个条件,这是什么原因呢?这可能是准就业者对户籍认识不够清晰,在前面的选项中,认为户籍可能会影响择业的占55%(31/56=0.55),正是这一部分人,带来了后面比例的变化,在没有其他因素的状况下,他们认为可能会影响,当有其他条件参与时,他们更多地考虑其他对自己更有利的条件。因此,两个问题的统计结果并不矛盾。那么,学生对户籍的态度会影响签约吗?假设签约状况为因变量Y,学生对如何看待户籍对就业的影响为自变量X,回归系数为A1、A,随机误差项为c,则数学模型为Y=A1+Ax+c,用E-views6软件分析。最后一列第二行Prob.=0.0000<0.05,同时,第一列第四行的R-squared=0.651541,表示学生对户籍的看法同学生签约与否有显著的相关关系(0.5<R-squared<0.8时是显著相关关系),而且是正相关关系,因为Coefficient的值均大于零,也就是说单位越不能解决学生的户籍问题,学生与其签约的可能性越低。另外,用2、1、0、-1、-2来分别表示“对社会招聘会求职效果”的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有30.8%的学生表示对社会招聘会的求职效果表示非常满意(得分大于1),69.2%的学生得分等于或小于1,即对社会招聘会的求职效果表示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之和。在“对社会招聘会就职效果表示非常满意的您希望政府公共就业机构(人才交流中心)为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回答中,这30.8%的学生希望政府公共就业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对未就业的毕业生最需要做的是提供免费的人事和户档托管服务,其次是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提供公益岗位推荐机会,最后是提供招聘会和就业岗位信息;当问及“得分等于或小于1的您认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应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时,这69.2%的学生认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首先最为重要的应降低人事和户档托管收费,其次是提供更多更加有效的社会招聘信息,最后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也就是说对社会招聘会的求职效果无论是满意与否,大家都希望政府公共机构加强毕业生人事和户档托管服务。户籍影响着学生的签约,同时很多地方录用大学生仍然存在户籍的限制,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户籍制度的改革,政府公共机构应提供免费或低费的毕业生人事和户档托管服务。
(三)信息渠道与学校就业服务
当问及“您的就业信息获取主要渠道”时,43%的学生表示就业信息来自于学校就业部门(含校园招聘会、宣讲会),28%的学生信息来源于政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政府网站),仅有8%的学生认为自己的就业信息是来自于亲友提供的。在“您得到就业创业主要来自于哪些渠道”回答中,学生认为得到就业创业的最为重要的渠道也是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其次是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再次是同学和朋友、父母与长辈亲属。当问及“您对学校提供的就业指导与服务满意程度”时,表示非常满意的7.7%,比较满意35.6%,一般32.7%,不满意9.6%,非常不满意1%;在“您对校园招聘会的求职效果满意程度”的回答中:表示非常满意的4.8%,比较满意39.4%,一般32.7%,不满意7.7%,非常不满意1%,由此可见,学校就业部门是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的主要来源,但是学生对学校提供的服务及招聘会的满意程度并不高,因此学校还应该进一步强化就业指导,大力拓展就业市场,积极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