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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社会学的学科命名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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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社会学的学科命名探索

除了对海外学术成果进行译介外,该阶段已经有了一些具备本土学科建设意识的研究,并出现有“中国妇女社会学”和“女性社会学”两种极其相似的学科命名,如1990年谭深在社会学研究上发表的《对近年妇女研究现象的社会学考察》一文中明确提到要发展“中国妇女社会学”,1992年由邓微所著的《现代女性社会学》一书则以“女性社会学”为名对女性主义的学术成果进行了相关论述。此阶段中的“中国妇女社会学”和“女性社会学”均是在西方女性主义学术影响之下产生的学科名称,不过这些研究并没有对学科命名的原因进行明释,“妇女”和“女性”也被当做不言自明的范畴来进行使用,尽管社会性别视角在此时已经被引入,但却既缺少以社会性别为视角对本土话语体系进行的反思研究,又缺乏对本土话语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的敏感性。

一、学科化建构阶段的学科名称(2000年至今)

进入学科化建构阶段后,“中国女性社会学”因先后被美国福特基金会所资助的“发展中国妇女/社会性别学”和国家社科基金所资助的“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化知识建构”选为学科名称而被广泛传播及使用。尽管这两个课题在选择其为学科命名的原因上观点略有分歧,但这并不妨碍“中国女性社会学”这一学科命名在学科化建构历程中的主流地位。2000年,王金玲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率先将学科命名为“中国女性社会学”,并将“Fe-maleSociology”作为其英文表达,她发表的《学科化视野中的中国女性社会学》一文,被视为中国女性社会学正式进入学科化建构时期的主要标志;[1]2005年她主编的《女性社会学》由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并成为“国内首部基于西方女性主义视角和中国本土实践的社会学教材”。[2]学界以“女性社会学”冠名的研究大幅增多,在“女性社会学”与“妇女社会学”和“女性主义社会学”的关系方面,王金玲认为,妇女社会学和女性主义社会学代表了国内两种不同的研究倾向,前者是一种以“价值中立”为立场的传统社会学研究,后者略晚于前者出现,是一种以“女性主义”为立场的女性主义研究,而中国女性社会学则同时包括有上述两种研究倾向,且女性主义倾向日益明显。[3]2006年,中华女子学院的课题———“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化知识建构”———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并发表了《学科化知识建构中的中国女性社会学》、《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化本土知识建构的历程》、《中国女性学和女性社会学的学科化互构》等多篇研究成果。对于该课题选择“女性社会学”作为学科名称的原因,可以从石彤2012年发表的《中国女性学和女性社会学的学科化互构》一文中找到相关论述,石彤在文中指出:“‘SociologyofWomen’被翻译成‘妇女社会学’,‘FemaleSociology’被翻译成‘女性社会学’……妇女社会学和女性社会学是不同时期的名称选择,目前使用女性社会学的学者要多”,[4]因而将学科名称定为女性社会学较好。不得不说无论是王金玲提出的以“女性社会学”为学科命名,还是石彤强调的将学科名称统一为“女性社会学”,实际上都缺乏事实依据,前者将妇女社会学当成了与女性主义学术无关的研究领域,后者虽然把妇女社会学视为了女性主义的学术成果,但却因为误将前者提出的“FemaleSociology”当做源自于国外的学科名称而误以为妇女社会学与女性社会学是不同时期的名称选择。另外,在这一阶段开始有学者对学科名称进行关注,并展开反思与批判,如有研究批判指出将“妇女社会学”(thesociologyofwomen)翻译成“女性社会学”(femaleSociol-ogy)的做法是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混淆,②;[5]尽管这一批判误解了“女性社会学”这一学科名称的真正来源,但却从社会性别的视角指出了“女性社会学”是一种以生理性别为基础的学科命名。还有学者强调“妇女”不能包括未婚的女子与未成年的女婴和女童,[6]“女性”比“妇女”的覆范围更加广泛,然而这种从汉语言文化的界定出发对学科范畴进行诠释的努力并没有揭示出隐藏于我国话语背后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同时它也体现了身处于我国话语系统之中的国内学者在反思性研究中的挣扎。“女性主义社会学”与“妇女社会学”在此阶段的发展状况有着很大差别,吴小英在2000年至2005年间发表了《女性主义社会研究评述》、《“他者”经验和价值———西方女性主义社会学的尝试》和《女性主义的知识范式》等一系列文章,这些正面评判式研究研究不仅促进了学界对女性主义社会学的理解与接收,更使“女性主义社会学”这一学科名称获得了广泛的传播,不过女性主义社会学在我国更多地被“西方”这一范畴所限制,在国内学者对其进行学科的本土化研究的过程中,也没有将“中国女性主义社会学”作为学科名称。与女性主义社会学相反的是,对作为“TheSociologyofWomen”翻译的“妇女社会学”在此阶段的新进展国内并没有继续进行深入评介,且在学科名称上不是刻意只选择“TheSociologyofWomen”与“FeministSociology”中的一个来阐述,对另一个则只字不提,就是将作为“TheSociologyofWomen”翻译的“妇女社会学”与我国原创的“女性社会学”相等同起来。在中国女性社会学展开学科建构之后,有学者进一步提出建构中国性别社会学,也由此“女性/性别社会学”和“妇女/性别社会学”这两个学科名称被广泛应用于相关的梳理研究之中,③而2007年成立的“中国社会学学会女性/性别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更是在制度上承认了“女性/性别社会学”这一命名。虽然有学者表示“由于政治和实际操作方面原因,‘女权/女性主义社会学’社会主义中国并没有被大范围地采纳;而社会性别视角的融入还处于过渡阶段,所以合用‘妇女’和‘社会性别’一词,并用斜线隔开,表示为‘妇女/性别社会学’”,[5]不过就目前而言,国内大多数研究还都是直接将“妇女/性别社会学”与“女性/性别社会学”混同使用,存在于学科命名中的种种弊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二、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命名中的问题

被翻译为“妇女社会学”的“TheSociologyofWomen”与先被译为“女权主义社会学”后被译为“女性主义社会学”的“FeministSociolo-gy”,在本土化之后变为了“中国妇女社会学”与“中国女性社会学”,后随着被翻译为“性别社会学”的“TheSociologyofGender”被本土化为“中国性别社会学”,“女性/性别社会学”和“妇女/性别社会学”作为上述学科的综合表达也开始在相关的梳理式研究以及活动中被广泛传播与使用,大部分研究在学科名称的使用上十分混乱,而对其他国家及地区学科话语系统的不了解、对学科基本范畴释义的缺失以及对我国话语背后隐藏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忽视则是导致此种混乱状态的三个主要因素。

1.对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学术成果认识不足

早在我国展开中国女性社会学的学科化建构之前,西方便已发展有“TheSociologyofWomen”与“FeministSociology”,由于我国学者对女性主义学术成果进行引入时忽视了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发展历程,导致国内对“TheSociol-ogyofWomen”与“FeministSociology”,以及由二者翻译而来的“妇女社会学”与“女性主义社会学”之间关系的理解十分混乱,尽管对于强调学科及学术边界式微的西方女性主义者而言,二者间的界限并不那么泾渭分明,但我们仍然可以从对学科名称在西方的发展历程及其改变原因的明确中得到一些启示。“TheSociologyofWomen”产生后,很多女性主义者都对“woman”这一范畴表示质疑,有批判认为“woman”是以美国中产阶级的、异性恋的、白种女人为标准的范畴,带有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及异性恋主义的特征;也有批判表示“woman”在语法上体现了一种阳具理性中心主义,是欧美知识体系自身被社会性别化了的体现;还有批判指出“women”是基于群体中所有人的身份都是同质的这一假定之上的范畴。在争论过程中,“woman”被持续的修正成为了一个多元的、不定的范畴,并且促使一些女性主义者将对“woman”的强调转向“femi-nist”,在不断地建构中,“feminist”具有了将女性的日常生活世界作为知识来源、他者立场、反思性等多种内涵,并成为“TheSociologyofWomen”研究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视角。随着“FeministSociology”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女性主义者们发现仅仅对“women”进行研究很难真正地体察这些不平等的社会运行机制,因而将“gender”作为有效的社会运行分析机制的工具引入,“gender”基本上成为“feminist”的代名词,“TheSociologyofGender”也被迅速发展,当然女性主义者们也没有漏过对“gender”的批判,“thebody”(身体)便是在对其批判的基础上产生的范畴。在对“woman”、“sex”、“gen-der”等范畴的不断争论中,“TheSociologyofWomen”、“FeministSociology”和“TheSociologyofGender”不断地修正自身的基本概念,以及以这些概念为基础的理论与观点,以实现社会性别平等(genderequality)。[7,8]另外,我国台湾地区对上述学科名称的翻译也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不同于我国大陆学者将“TheSociologyofWomen”翻译为“妇女社会学”的做法,我国台湾学者更倾向于将“TheSociologyofWomen”翻译为“女人社会学”,并且在学科的本土化过程中明确地将“女人”作为学科的核心范畴来使用,我国台湾学者为何对学科进行如此命名,他们对学科话语系统又进行了怎样的建构等问题意味着大陆在学科的建构上不能仅凭臆测的进行“闭关锁国”式的发展,需要加深对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学科话语系统的理解与研究方可使我国在学科建构上获得真正的发展。

2.对学科基本范畴的关注及释义不足

在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化建构过程中,一方面仅有少数学科基本范畴受到关注,更多的学科基本范畴则被当做不言自明的范畴来进行使用,如尽管学界对“gender”这一范畴的翻译有所争论,但却普遍缺乏对“性别”、“妇女”、“女性”、“女人”等范畴的释义及它们和“生物性别”、“社会性别”之间的关系的关注与讨论;另一方面,针对学科基本范畴所作出的争论不仅表达混乱而且缺乏持续性,如我国女性社会学自建构起便强调自身的“中国女性”的立场及“中国女性”的经验,甚至有学者认为后现代主义对女性主义的“解构和改造与妇女解放目标背道而驰,女性主义群体的被离间,女性主义力量的被化解,女性主义理论的被销蚀,女性主义思想的被破坏也就在劫难逃……后现代女性主义是中国大陆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陷阱”,[9]这种对多样性及差异性的抵触,使得“中国女性”在很多研究中被当成一个具有统一立场、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女性的同质群体,对此,孟宪范批判指出:“‘女性如何如何’的句式是一种宏大的话语,它将我国超过六亿的女性预设成了一个同质的大群体,并认为是可以对总体的情况进行判断,这显然很荒谬,因为事实上,在当前社会、社会分化的水平在急剧提高,女性也是如是,在这种情况下,宏大叙事话语由于抽离了女性生存状况丰富的社会内容,笼而统之地以女性言之,距离事实就十分遥远”。[10]而杨善华继孟宪范后又提出“女性研究的对象虽然是全方位的(应该包含社会各阶层的妇女),但首先应该关注的是在中国城乡社会中占妇女多数的非精英群体即普通妇女群体———城乡社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11]显然在这一争论中“女性”与“妇女”被划上了等号,学者们似乎没有意识到她们正在讨论的是两个不同的范畴,而且也没能继续指出在最后的观点中所体现出的对那种样本“代表性”的执著,及试图用某一部分代表整体的研究取向,很容易导致中国女性社会学与传统的社会学研究范式进行融合,影响研究的真实性及客观性。无论中国女性社会学将如何建构自身,对学科基本范畴的关注及持续争论都是其必经之路,是其深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建构学科话语系统的基础,不能忽视其重要性。

3.对隐藏在话语背后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的忽视

不同于西方女性主义对权力的关注,我国在此问题上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这不仅表现在对“feminist”所进行的由“女权主义”到“女性主义”翻译的转变上,更导致了国内研究缺乏对隐藏在话语背后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的敏感性,如对隐藏在“妇女”这一范畴背后的权力关系及社会性别制度安排的忽视。海外学者白露曾对“妇女”与“女性”这两个范畴的产生进行过考察,她指出“女性”一词是伴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进入我国话语系统中的,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中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话语中不存在一个超越社会关系的抽象的“女性”概念,它的出现反映了这一时期反孔话语中的一个主体位置(subjectposition),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话语中父母、夫妻、兄妹等人伦关系才具有主体位置,如清朝官吏陈弘谋在《教女遗规》序中写道:“夫在家为女。出嫁为妇。生子为母。有贤女然后有贤妇。有贤妇然后有贤母。有贤母然后有贤子孙,王化始于闺门。家人利在女贞”,“女”即处于在与父母、公婆不平等关系中的女儿媳妇,“妇”即从属于丈夫的妻子,每个人只有根据自己在亲属人伦关系中的位置,按照与这位置相应的道德规范行事,才成其为女儿、妻子、丈夫、父母,脱离了人伦关系中的具体位置,他们便成了“非男”、“非女”,因而“女性”一词是一个充满反叛意义的符号,但“女性”一经进入知识分子话语,便产生了自己的生命,新女性形象不仅在电影小说中流行,也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它不再是一个西方化的标志,而成了资产阶级中国的一个现代象征,也因此早期共产党人批判“女性”是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产物,主张将欧洲政治理论中的“woman”译为“妇女”,强调社会生产与妇女的关系,于是“妇女”一词在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的倡导下也进入了中国社会话语,20世纪40年代通过家庭中的妇女政治化,中国共产党集权政治开始渗透于家庭关系。[12]显然,“妇女”是国家话语与男性话语在特定时期特殊历史背景下相结合的产物,在赋予女性公共领域活动权力的同时,将婚姻与家庭角色植入女性自然属性之中,是为了维持当时社会基本构成单位的稳定而做出的一种社会性别制度安排,在历史条件已经发生改变的今天,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术研究中都要求对其进行反思及重新概念化。首先,用妇女来指代全部女性是从话语上将生理上的女性与婚姻这一社会制度相绑定,将婚姻设定为女性的人生目标以及对女性的评价标准;其次,“妇女”对社会生产与婚姻的双重强调是对女性日常生活多样性的否定,需要认识到对女性而言,是否结婚以及是否在婚后退出劳动市场是需要依据个人处境来进行的选择,并不存在统一的标准模式,因此对“妇女”这一范畴的批判不是对婚姻或工作的拒绝,而是对将女性预设为妇女的拒绝,这种预设是对女性自由发展权力的限制,是对日常生活中不平等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的维护,研究中必须对这些权力关系进行体察;最后,“妇女”不能被当做社会性别的基本分类在研究中使用,我们可以说女性是一种生理性别,与之相应的男性也是一种生理性别,女人是一种社会性别,与之相应的男人也是一种社会性别,但如果把妇女当做社会性别的基本分类来使用,我们甚至无法找出一个词汇来表示与其相对应的另一性别分类。这也表明对学科的建构不仅仅是对海外理论的引进与改造,更需要借助理论与视角对我们自身进行审视与反思。

三、对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命名与学科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对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命名的建议

学科的不同命名不是一个独立的现象,它既是一个对学科基本范畴的选择与释义的过程,也是一个持续的争论与修正过程,它不能将“妇女”、“女性”、“性别”等范畴当做不言自明的存在,不能把研究建立在“意会”的基础之上,这些范畴必须被质疑、反思及批判。通过上述对“女性”、“妇女”等学科基本范畴的讨论可以发现“中国女性社会学”和“中国妇女社会学”这两种学科命名均有不当,一方面,女性是一种生理性别,将学科命名为女性社会学似乎暗示着这门学科是一门关注生理性别而不是社会性别的学科,另一方面,妇女是一个充满政治安排的话语范畴,其背后隐藏着对社会性别权力关系的制度安排,如果将学科命名为中国妇女社会学则是对隐藏在其后的社会性别制度安排的纵容,不利于改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的不平等状况。本研究认为将学科命名为“女人社会学”更为恰当,首先,“女人”是基于社会性别的分类范畴,其次,“女人”具有独立的主体身份,不是社会关系与角色的附属品。另外,从对学科话语系统转换的角度来看,“女人”是对woman这一范畴的转译,“女性”是对female这一范畴的转译,至于“妇女”这一源于我国政治需求的话语范畴则很难作为学科基本范畴参与到学科话语系统的建构中,需要引起学界更多的关注与争论。

(二)对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建议

对其他国家及地区学科话语系统的不了解、对学科基本范畴释义的缺失以及对我国话语背后隐藏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的忽视不仅是导致中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命名混乱的主要原因,更是阻碍我国女性社会学学科话语系统建构与发展的主要症结,因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善:

1.加深对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术成果的了解

女性主义思想是多样的,其理论与观点不仅在各流派间存在较大差异,即便在同一流派内部也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在对其进行引用与借鉴时不能忽视学术发展中的持续争论过程仅关注单一的结论与观点。如在我国的一些研究中经常出现用某些女性主义观点来代表整个女性主义思想并横加批判的现象,便是对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女性主义学术成果的片面简化,不仅歪曲了女性主义思想的内涵,还容易导致本土研究重复陷入那些已经被先发展国家与地区所经历过的误区之中,难以做到真正的在借鉴与发展。正面评判式研究可以有效地改善这种状况,由于这一研究模式是以整个西方的知识体系、历史传统和社会条件为背景来对西方女性主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正面评判的,所以能够对西方女性主义社会学研究成果的价值与意义进行更为准确的把握,较完整地呈现出相关理论是如何在各种争论中被建构以及发展的。吴小英对西方女性主义社会学所进行的《女性主义社会研究述评》、《“他者”的经验和价值———西方女性主义社会学的尝试》等一系列相关研究是这种正面评判式研究的典型代表,这些研究详细地梳理了西方女性主义社会学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观点和持续争论,并从中提炼出可被我国女性社会学借鉴及利用的理论和观点,为我国女性社会学的学科建构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可惜的是不同于我国学者对国外女性主义学术整体研究的关注,目前以“TheSoci-ologyofWomen”或“FeministSociology”为对象的正面评判式研究是十分稀少的,这对我国女性社会学的学科建构显然十分不利。另外,对国外与“TheSociologyofWomen”及“FeministSociology”相关著作的翻译及出版的严重不足也是我国女性社会学学科建设过程中需要改善的重要方面。

2.对学科话语系统进行反思与建构

笔者在对上述观点进行阐述时,曾一度陷入“失语”的困境之中,学科话语体系的缺失严重地制约着研究的深入与发展,亟需对学科话语体系进行建构与发展,而对学科核心范畴的持续争论与修正则是进行话语体系建构的一个切入点。海外学者闵冬潮曾对gender(社会性别)这一范畴在我国的传入、翻译与理解进行过研究,她指出国内在对gender翻译上的两种主张,一种主张从汉语言文化的界定和解释出发,将gender翻译为性别,而另一种则主张从完整准确的介绍西方的理论及概念出发,将gender翻译为社会性别,[13]可惜的是,此类研究较少,难以支撑整个学科话语体系。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将由sex、gender、woman等范畴构成的话语体系转换为由性别、社会性别、生理性别、女性、妇女等范畴构成的话语体系,并在二者的差异中寻找需要被重新概念化部分进行深入研究。对sex与gender的区分是很多女性主义理论的基本框架,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包含有这样的区分,在挪威语、法语、汉语等语言中sex与gender是由一个词来表达的,[14]而对两者区别的引入打破了这些语言原有的话语体系,重新体系化意味着不仅要重新对相关范畴进行释义,还要对各范畴间的逻辑关系进行重新建构。在对我国学科话语体系的建构中需要明确两方面事实,一方面,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差别是有效的分析框架,有必要被引入本国的话语体系中;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进行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别,需要一个将二者统一起来的范畴,选用我国原话语体系中的“性别”是一个可行的方案,同时可以体现出汉语话语体系与英语话语体系间的区别。如果性别的分类是生理性别/社会性别,生理性别的分类是女性/男性,社会性别的分类是女人/男人,那么女/男又应该被视作为哪一范畴的分类,“性别”与同样批判社会性别/生理性别差异的“身体”(thebody)范畴间的关系是什么,如何使这些被修正的理解在日常生活所接受并应用等一系列问题也是必须被考虑的。我国女性社会学的学科命名一直在“妇女”与“女性”这两个范畴之间徘徊不定,而这两个范畴却不是难以经受来自社会性别视角的审视,就是忽略了话语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这种学科名称上的混乱主要是由对其他国家及地区学科话语系统的不了解、对学科基本范畴释义的缺失以及对我国话语背后隐藏的社会性别权力关系的忽视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将女人社会学命名为学科名称也许可以成为解决这种混乱状态的理智选择,而我国女性社会学在学科化建构与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加深对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术成果的了解以及对本学科话语系统的反思与建构。

作者:单凌寒 单位:黑龙江大学 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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