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从社会学角度看狼爸教育问题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一、儿童期社会化的理论
埃里克森从精神层面认为社会文化对于人格发展有重要影响,人格的发展贯穿着人的一生,人格发展的阶段是由“认同危机”来定义的。从而提出将社会化过程分为八个阶段:1.信任与不信任。在婴儿时期,婴儿如果能够得到父母或他人的良好照料,各种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就能建立起对周围环境的信任感。反之,产生不信任,对以后阶段产生不利影响。2.自助与羞怯、怀疑。在幼儿时期,儿童开始学习对自己的肢体活动加以自主控制,用自己的感官去熟悉周围的环境。父母应鼓励孩子的自主活动,过度的指责和责怪不利于培养孩子的自主性。3.主动与内疚。在学前时期,儿童具有语言能力和从事游戏活动能力表现在与他人交往的主动性。父母取笑或惩罚儿童,会使他产生内疚,影响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4.勤奋与自卑感。在学龄时期,儿童对周围的事物的好奇心增强,乐于进行操作活动。此时应培养他们完成工作的勤奋精神,注意避免造成孩子的自卑感。5.认同与角色混淆。在青少年时期,他们注意观察和认识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学会扮演,实现自我认同。6.亲密与孤独感(青年期或成年早期)。7.关注后代与关注自我(中年期或成年期)。8.完善与绝望(成熟期或老年期)。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描述了儿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是怎样思考的。感觉运动阶段:此时儿童对世界的了解,是完全通过他们的感觉器官进行的。前操作阶段:儿童学会使用和理解符号,学会说话,开始产生描摹客体的想法。具体操作阶段:儿童懂得如何构想具体的客体用不止一种方式认识客体的类属,能够形成事物之间联系的概念,并对因果关系加以联想。形式操作阶段:青少年发展起了高度抽象思考的能力,可以对现实的可能性进行思考,构建理想,以及对未来进行实际的推理,并能够逻辑地推敲与事实相反的陈述。
学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审视社会化,使我们更加全面的认识了个人的社会化,即个体在不断地与外界交往中通过学习来逐渐完善自己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育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从时间顺序来看,父母的教育产生的最早,从交往密度看,父母的教育最密切频繁。加之学者们各自的分析,得出结论是,儿童期的教育十分重要,父母的责任十分巨大。
二、狼爸式教育分析
狼爸有着自己独特的教育经验。教育手段以打为主。在孩子的儿童期,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情况下,打可以让孩子知道什么对什么是错,建立孩子的是非观最直接最有效。但是打不等于不鼓励。引导与惩戒作为教育的手段并不对立,只是在使用中有多有少。惩戒不是一味的打,否则那是残暴,鼓励不是一味的纵容,否则是溺爱。两者的极端形式都不是达到教育目的最佳手段。形成“萧氏”民主的教育理念。狼爸的民主规定孩子是民父母是主。儿童期的孩子要靠父母的引导,所以必定以父母为主。狼爸以传统的中国道德观念为基础,帮助孩子建立价值观。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家规。获得了孩子考上北大的教育成功。狼爸萧百佑表示,他并非是公众眼中的“野蛮父亲”,用暴力强迫孩子服从自己的意志。“打孩子不是像说得那么简单。根据我的经验,要打得科学,打出艺术并不容易。那什么是科学地打呢?我认为,是明家规、定尺度的家法。孩子们知道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错的是新错还是重犯。错了打哪里,打多少下,打的时候不能有不良的反应。打完之后要孩子表述受罚后的决心”。萧百佑认为,孩子身上有三个特性:动物性、人性、社会性。在12周岁之前,孩子身上动物性的特征表现得比较强烈,必须用“打”的方式才能让孩子懂得是非道理。“所以在孩子12岁之前,我都是以打为主。”萧百佑说,“但孩子到了12岁,为人品行已经基本成型。此后,我就不会对孩子动手,而是完全依靠说教。”可见,狼爸的教育方式是灵活且具有阶段性的。在惩戒之后让孩子从惩罚后得到启发,不是一种感情上的宣泄,并不是用暴力强迫孩子的意志。他归纳出孩子动物性、人性、社会性的三个特征,表明了儿童期中孩子的人格发展过程。最早开始,人像动物一样只有本能,慢慢的开始有了自我意识,最终进入社会后与人的交往增多逐渐开始社会化的转变。个性的发展总是在共性的范围内进行,人不可能离开社会而独立存在,所以必须符合共性的规则。
教育的的方式也是一样,狼爸的教育是全方位的,他了解孩子的心里,看清孩子发展的过程,采用惩戒与鼓励的灵活教育方式,最终使孩子考上北大。其中所付出的努力是巨大的,不是单单一个“打”就能解决一切。教育者们应该从中获取狼爸教育的精髓,而不是表象中打的皮毛。
三、对教育方式的思考
教育的方式直接关乎着教育的成败,笔者认为教育方式应从以下方面考虑。明确目标。当孩子处于儿童期,父母自身应该先树立培养孩子的目标。只有目标确立好,才能明确的前进方向,使得教育得以向前发展。不然教育是茫然的无错,漫无目的的。制定规矩。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教育的过程中,应当有一些家庭制度或规矩来对孩子行为加以约束,单凭口头说教是不够用的。把一些约束条件制定成制度后,当孩子犯错时可以让他明白错在哪里,这样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会含混,也不会因父母的主观意识而随意进行惩罚。这样使得界限明晰,不会出现弹性变化产生模糊区域,对孩子的是非判断具有良好的培养作用。在此,父母应当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地做出表率,切不可一个制度两个标准,对孩子加以限制却对父母不具约束。惩罚机制。当孩子犯错后,惩罚是必要的。惩罚具有警示,威慑,纠正的功能。惩罚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让孩子心中拥有敬畏感,当他想要作出某项行动时会考虑后果,而不会肆无忌惮,任意妄为。而惩罚的纠正功能更显重要,惩罚让孩子对错误有了切身的体会,知道错在哪里为什么会犯错。体会愈深映像愈深,便会将错误牢记在心,吸取教训,不至于再犯,达到吃一堑长一智。鼓励原则。孩子处在成长期时,人格心里还不完善。父母应当用鼓励的方式从正向引导方向上,来培养孩子。首先培养孩子的信任感,只有当他对周围环境感到信任时,才会产生安全感,从而轻松快乐,身心愉悦的发展。其次维持孩子的好奇心,好奇才会使孩子对事物产生兴趣,拥有好奇心孩子才会进一步去探索事物,发现规律,从而有所收获,达到不断的进步。当然,好奇心要在父母的引导下正确的发展,对一些负面的东西例如吸毒、色情、赌博等等,切不可让孩子尝试,以免走上歧途。再次发挥孩子的主动性,对孩子自身来说,作为客体的外部环境或者父母引导着他前进,总是没有作为主体的他主动前进效果更好。例如一辆马拉车,需要借助马的外力,车子才能移动。而一辆装有发动机的汽车只需轻松的操作便可行驶。二者孰优孰劣一目了然。教育也是一样,外部的引导总是被动的,只有他主动去实施,获得切身的体会和感受,才能收效颇丰。当孩子拥有信任感、好奇心、主动性时,他的想象力,创造力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相互沟通。沟通是父母和子女的双向过程。在沟通中,父母能更准确的了解孩子的心理,明白孩子的想法,使得在教育中及时调整方法达到更好的效果。沟通也可以让孩子知道,父母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苦心何在。从而拉近双方的距离,彼此间达成共识,消除隔阂,填补代沟。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误解,让教育在一种轻松快乐的氛围下进行。
在教育过程中,父母和子女的目的本是一致的,教育的方式却是多样的。父母应当先对孩子的心理、性格等方面获得全面的了解,在方式的选择上要因人而已,因材施教,在教育过程中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切不可一概而论,用一种方法适用全部,即使对待同一人,在不同的时期也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这样才能达到最优的效果。
作者:韩畅 单位:延安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