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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利益保护的金融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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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利益保护的金融审计研究

摘要:金融行业大数据应用比例持续增加,金融审计也面临着变革。在大数据环境下,使用金融审计来防范金融风险和保护消费者利益成了迫切需要。本文立足于消费者利益保护的角度,以大数据时代为背景,深入研究金融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提出了基于消费者利益保护视角的金融审计研究基本思路。

关键词:金融审计;消费者利益保护;大数据

一、大数据环境下金融审计理论基础

“互联网金融”连续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想要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必须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金融审计在大数据时代下要更好地发挥金融治理的作用,需要适应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和金融监管体系变革潮流,推动金融改革。金融审计要整合多种审计力量和监管资源,完善大数据时代下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利用数据分析能力,提高审计效率,采用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专项调查,突出审计效果。现有的有关金融审计的研究大多基于国家治理视角,是为了推动和完善国家治理,保障国家经济平稳运行。然而,消费者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依靠消费者的踊跃参加。但是,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探讨基于消费者利益保护的金融审计目前研究较少。所以本文将站在消费者利益保护的角度,在金融审计中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研究金融审计的范围、方法以及实施路径。

二、大数据对金融审计和金融消费者的影响

我国金融业大数据投资规模在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金融机构的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业务数据量也海量增加,传统的审计技术已不能满足现有的状况。因此,大数据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为金融审计带来各种挑战。

(一)大数据背景下金融审计的现实困境

1.金融审计范围和内容有待转变。我国金融审计的主要审计范围是中央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等传统的金融业务。然而由于大数据金融与传统金融存在着差异,所以针对传统金融设立的金融审计不完全适用于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对大数据平台的依赖,使得大数据金融审计也应当加强对各种大数据平台的监督和管理,从而降低大数据金融风险。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特点及其固有风险,决定了金融审计的内容要增加对其系统处理和控制功能的审查。在大数据时代,金融审计所需数据涉及了多个系统。面对多元化的金融业务,审计内容必然进一步扩大,成为跨越多种业务类型、多个系统的多元化审计。金融业的业务一般是以消费者为导向,即同一客户可能在一家或多家金融公司开展多种不同类型的业务。传统的金融审计以业务类型来区别分析风险,难以全面分析风险所在。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的不同业务活动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可以充分掌握风险点。2.金融审计方法有待创新。在手工数据处理条件下,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审阅、对比分析等方法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调查。但是在数据信息化的条件下,审计内容被存储在计算机中,审计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技术来进行取证。现有的审计模式是以事后审计为主,往往要在业务活动发生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进行,没有实时价值。金融机构的数据系统总是在动态运作,一旦停止运行,会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损失和不便,所以需要审计人员在系统运行时进行审计,但又不能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3.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金融审计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大数据金融的快速发展给金融市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同时由于其发展过快而使得金融审计出现了部分法律空白。我国的法律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方面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对消费者的定位十分模糊,没有重视到消费者是弱势群体。现行的有关大数据金融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能够达到大数据金融审计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求,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大数据金融审计的法律法规,对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大数据金融审计工作做出恰当的规范和指引。

(二)大数据背景对金融消费者利益的影响

1.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受到威胁。在大数据时代,金融消费者个人数据和信息能够轻易地被金融机构所获取和存储,这会使得金融消费者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受到威胁。尽管金融企业会采取措施对信息进行加密处理,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但是当系统操作失误或者是系统遭到病毒入侵和恶意攻击时,有可能导致信息泄露,从而危害到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严重的后果,如个人的财产被盗取、消费者的个人数据被泄露等问题。2.金融消费者的资产缺乏保护。金融商品的专业性强和风险高的特点,使得金融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处于弱势。所以,金融消费者和一般消费者相比,弱势更为突出。比如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以及金融大数据平台的技术缺陷,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窃取金融消费者的资金等。3.金融消费者分类不合理。大数据金融消费者在选择金融产品时,由于缺乏相应金融知识,很容易在高收益的诱导下选择超出自身所能承受的高风险产品。消费者可能为了购买高收益的金融产品,填写虚假信息。但金融机构没有去进行审核与管理。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大数据金融消费者分类制度。4.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存在问题。近几年审计署的审计公告结果显示,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管理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是部分信息系统应用功能设计不完善、业务数据不一致,部分模块间信息共享不充分,不利于数据交换和共享。数据中心建设部分功能未达到监管要求、信息系统未有效利用,信息系统管理不能有效防范人为调节数据风险,对网络接入、访问控制不够严格,网络安全存在隐患。存在客户信息记录异常、邮件系统日志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软件未经测试即直接上线进行实盘操作,最终导致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三、基于消费者利益保护视角的金融审计研究基本思路

大数据时代下,需要构建大数据理念的金融审计模式,加强金融监管,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建立统一的审计信息平台

为了充分了解大数据金融行业的整体经营情况,从而制定不同的审计程序,应当建立统一的大数据金融审计信息平台,对金融数据进行集中处理和整合分析。由于各金融机构之间数据仍未完全标准化,所以需要统一数据结构,实现数据标准化,实现银行、证券、保险行业之间跨行业、跨市场整合分析,进一步深化金融审计。由审计机关和被审计金融单位同时备份原始数据,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的数据库采取集中管理、分层授权的方式进行监管,保护数据的安全,有效防止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和丢失。

(二)加强金融数据分析管理

大数据时代下,审计证据不能依靠传统的发现方法,要从数据库中挖掘出想要获得的相关审计证据,因此,需要应用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利用连续审计的模式进行审计。连续审计是一种用于自动执行控制以及风险评估的方法,从定期对金融交易的样本进行审查转变到对所有金融交易的连续性审查。通过对业务数据的自动且频繁地分析,能够真实分析出金融交易层面的异常结果以及控制缺陷和正面临风险的数据。将大数据技术与联网审计结合起来,对金融机构的数据实施数据挖掘,通过关联分析,确定各种风险,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审计人员可以在被审计的金融系统中,设计并嵌入审计程序模块,自动收集数据并对数据库实时监督,有助于更方便地找到审计证据。另外,将金融数据与其他领域的数据进行综合对比分析,从而运用信息化手段审查问题,进行宏观分析。

(三)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金融机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审计人员同时也需要提高自己的计算机知识,要熟练掌握金融机构业务系统流程和操作,清楚识别数据环境并查找审计证据,审查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分析和获取潜在数据。在进行大数据金融审计时,还可以借助其他相关的专业人士,如内部控制的专家、信息系统的专家和数据挖掘的专家等,让审计小组的结构多样化,能够有效地进行审计工作并顺利完成对金融机构的评估。但是,大数据审计并不能代替传统的审计,在金融审计过程中,仍需要审计人员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用审慎的眼光看待问题,从全面审查数据处理、保护资产安全的角度评价被审计单位。

(四)建立基于消费者利益保护的金融审计体系

在大数据金融领域,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制定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机构必须公开相关条款,并让消费者能够在系统或者网站上获得这些信息。审计机关对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为消费者普及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相关知识,强化金融消费者的大数据金融消费的观念,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从而达到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避免损失的目的。由于大数据金融的复杂度高,尤其是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单纯的信息披露与消费者教育并不能让消费者清晰掌握金融产品的特性。因此,可以在金融业协会成立大数据环境下金融消费者保护小组,设立消费者投诉部门,并制作出一个信息披露的模板。该小组致力于帮助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金融机构的完整的信息披露,所做出的决定是出于自身实际出发的。

(五)健全大数据金融审计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有关大数据金融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明确。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十分必要。由于大数据会获取到大量的数据信息,很有可能会涉及金融机构的商业机密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所以需要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大数据金融审计进行业务上的指引和规范。在金融审计中引入大数据技术,能够有效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促使审计人员在大数据时代能够转变意识,提高利用信息化技术审查问题、评判分析的能力,把大数据审计从辅助审计转变为一种常态化的审计工作方式,实现审计的目标,最终保证金融业健康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现代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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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国富 王静 单位: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