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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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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强化

关键词:水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

一、水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固定资产是指通过购置、自建、融资租入、更新改造、接受捐赠等多种方式获得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而形成的资产。固定资产与其他资产不同,是通过折旧的方式转移其价值。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基建、财务、实物管理、资产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核算、盘点、维修、处置和转移等。随着国家对水利投入的大幅度增加,水利单位的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越来越高,随着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多年来水利各单位也在规范水利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经营管理新形势的需要,致使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一些问题,离管理目标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清晰,固定资产重复、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流失等问题。怎样管好、用好这些固定资产,如何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为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中央和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文件,2006年5月财政部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财政部令第100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及《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水财务〔2019〕266号)。这些法规和文件规定,健全了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和内控机制,推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建立起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要求,成为水利事业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由于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如何根据这些依据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解决固定资产管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二、水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意识尚淡薄,观念相对落后现象和原因有四:一是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没有引进政府会计制度前不提折旧,因此认为固定资产管理好坏对单位和管理者自身没有什么直接影响,致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造成单位重视争取项目、轻视后续管理。二是不考虑资金利用效益,各部门都从自己使用方便角度出发,反复更替性能好、款式新的设备,固定资产在单位部门之间难以做到共享,固定资产利用率极低,造成固定资产浪费。三是认为固定资产虽然归自己使用,但不属于自己,在管理上不重视爱护,造成管理上漏洞很多。四是一些管理者不重视对固定资产管理知识的学习,也没有受过专业的教育与培训,管理起来随意性强甚至混乱,缺乏依法依规意识。

2.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一些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更新,有些尽管制定了相关规定,但是落实效果比较差,人为因素大,制定的制度不执行,制度的存在流于形式,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将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的职责缺乏明确的规定。未建立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制度等。

3.账卡物经常不符,管理过程混乱从账务管理方面,一是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账面数与实物数无法核对,账面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二是实物管理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或登记不全,无固定资产验收、登记,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的领用、调拨、转移等没有详细记录,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三是在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时,会计人员未能及时入账,无法真实反映或有效控制固定资产。从管理方面,存在固定资产长期不对账、不盘点,没有进行定期清查检查;还有一些单位存在着财务账已经报批处理,而实物管理人员没有及时按规定处置实物,甚至累计多年对报废的资产不处理的情况。还有实物管理人员随意对坏损的固定资产变卖而财务账上无法处理的情况。

4.配置超标超范围,形成资金浪费一些单位对各级人员固定资产配置的标准政策规定不知晓,存在超标准配置现象。比如对办公用房、沙发、打印机的配置,人员级别要求并不一样,对复印机、电脑、家具的价格配置标准要求也不同等。对购置需求具体情况的相关分析不充分,购置时随意性强,重复购置时有发生,致使固定资产利用效率低,造成了资产浪费。

5.缺失动态管理,出现了资产流失表现在一些职工调离或退休时不移交,长期无偿占用在岗的固定资产,如笔记本电脑、照相器材等易携带物品;单位内部之间人员流动不交接,没有及时清理原岗位配置使用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动态变化没有随着人员的变化而变更,造成管理混乱;对基建和财政专项资金购置形成的固定资产长期不验收、不结转固定资产,脱离监管视线,形成账外固定资产的流失。

三、加强水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的建议

1.增强管理意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之所以容易出现问题,根本在于单位领导没有全面认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建议主管部门将资产管理同预算管理相结合,利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单位存量资产进行深入摸底,研究各类资产配置标准、配置数量、配置额度,促使各单位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产浪费,使单位切实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除此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还要引入绩效考核机制,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同时还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员工资产管理培训与再教育工作,提高相关员工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增强员工职业道德素养。

2.健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固定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各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和完善固定资产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预算、审批、采购、验收、登记、领用、调拨、处置、盘点、维护等规章制度,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在制度中明确划分固定资产负责人、管理人、使用人员职责、权限。从制度上保证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操作上规范化、秩序化,堵住资产管理漏洞。

3.夯实基础工作依照《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固定资产确认、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等相关核算工作,正确核算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根据单位本身特点和实际情况,选用适用的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认真履行固定资产报批审核程序,对于需要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属于政府采购的要正确选择固定资产政府采购方式,采买后的固定资产入库保管要有验收、登记手续,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物标签,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在领用环节,要由使用人员进行签字,完成领用手续。在处置环节,实行固定资产分级管理,处置固定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要履行审批手续。应由财务部门牵头,实物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精心设计固定资产清查方案,通过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于应报废的资产,由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或技术部门等共同审定,由实物管理部门或技术鉴定部门出具书面技术鉴定报告,直接报单位管理层核准并形成书面记录。超过报废权限的必须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批准后才能报废。要对各类渠道来源的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账外固定资产,在制度上规定转固期限,办理评估或验收等入库手续,完成转入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4.规范配置标准水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配置固定资产时,要结合现有固定资产存量数量质量以及分布情况,立足现实,综合考虑配置。配置时要依据《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规定,按照对各类人员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范围进行配置。

5.实施动态管理对于单位内部部门之间人员岗位调换,如果是以部门为单位对一些资产进行管理并且由个人使用的,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一般情况是“人走物留”;对于调离或退休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先清资产后离岗,同时撤销其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收回由个人占有使用的资产,然后办理调转和离退手续;对新的任职岗位不需要继续占用的资产,不能物随人走变成私有资产。对单位领导离任,应将资产与资金同时纳入审计程序,将任职期间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离职审计,依据资产和资金审计报告进行离职移交,做到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

6.引入信息化管理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成为主流,有些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已经上线,并逐步完善,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已经给每个物品进行了条形码、二维码识别,建议各单位重点关注与应用。在智能化、信息化时代,利用计算机网络优势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体系,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事后监督为事前审查和实时监控,使之逐步形成对固定资产的投入需求、调配使用、审核报销、计价核算、处置报废等一系列监控模式,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纳入内部控制体系,使固定资产从需求、购入、使用直至报废都有处于制度监控和管理之下。

参考文献:

[1]吴文庆,等.中央级水利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手册.[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13.

[2]方周文,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指南(修订版)[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

作者:宋美荣 单位:中国水利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