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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十分注重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通过大力开展防旱抗旱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鼓励群众性小型水利建设、成立助推农田水利建设等措施,极大提高了我国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和水平。新时期应继续发扬这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把农村基本建设搞得更好。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农田水利建设;历史进程;经验教训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国家在水利建设方面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对大江大河的治理,因为严重的水患灾害曾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同时,为了快速实现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党和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也十分重视。这一时期农业水利建设的热潮出现在1952年、1956年和1958年,重要的历史事件是防旱抗旱和水土保持、开展群众性小型水利建设和“”时期的建设高潮。
一、防旱抗旱和水土保持
新中国成立之初旱灾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是极其严重的。新中国成立之初的3年里全国虽然采取了不少的抗旱、防旱措施,但一直到1952年底,北方地区耕地能够有效灌溉的耕地面积比例尚很少,南方地区的水田大部分还不能抵御稍长时期的干旱,部分地区仍频繁发生旱灾。为此,政务院于1952年12月19日《关于发动群众继续开展防旱、抗旱运动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力图通过防旱抗旱和水土保持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瓶颈。文件指出,要想做好防旱抗旱工作,就必须开展蓄水运动和提高灌溉能力。必须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拟定因地制宜的计划,并应利用农闲的冬季,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全面地,深入地动员广大群众进行农田水利建设,保证防旱抗旱计划的胜利实现。1960年上半年,大面积旱灾再次来袭,在我国北方和西南方的某些地区,降雨奇缺,受旱面积达六亿亩,部分夏季作物的收成受到影响。因此,中共中央于1960年6月28日关于抗旱备荒的指示,要求各地必须从坏处打算,对于可能发生灾情作好充分的应对,在全力抓紧当前抗旱保苗和抗旱抢种工作的同时,必须积极进行备荒工作。该项指示中汲取了1958年“”中一平二调、过度劳作、铺张浪费的经验教训,明确要求贯彻中央有关农业生产和收入分配的各项政策,防止由于抗旱抢种使群众过度劳动、过度疲劳,同时,必须防止1958年在抗旱运动中出现的一平二调的错误。
二、开展群众性小型水利建设
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的基本完成、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以及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蓬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为党和国家进行较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准备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组织保证。1953年3月,水利部召开农田水利工作会议并向中央呈送了总结报告。在总结报告中,水利部对发动群众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经验充分肯定,认为根据在目前国家财力不足、工业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开展群众性的小型水利建设成效最为显著。5月6日,水利部党组将这份总结报告上报中央,中央批转后强调,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应将重点放在开展群众性的各种小型水利。除单干户、互助组合作社能自行解决的外,今后兴办任何一个农田水利工程,应按照规模的大小,牵涉的方面多广,分别经过乡人民代表大会或区政府、县政府加以审核和批准。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快速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也逐渐融入合作化事业中来,合作化和组织化为农田水利化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力保证。在1951年12月中央印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通知中,指出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认真做好农业生产,实行精耕细作,改良土壤,兴修水利,并把尽可能多的旱地变成水地。1954年,中央批转的农村工作部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必须要善于把农民群众的人力、财力、物力组织起来发展小型水利,并给予他们有效的技术帮助。1955年8月,华北五省区召开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经过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应紧密地结合互助合作运动的蓬勃发展,贯彻大力发动与依靠农民群众自办农田水利事业,国家在经济上和技术上给予扶助,充分挖掘已有灌溉设施的潜在力量,大量兴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有条件地区也可择要兴办较大型的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的方针。同年10月,中央批转了水利部党组报送的关于华北五省区农田水利工作会议纪要的报告,规划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国农田水利灌溉面积由7200万亩增加到1亿亩,保证完成国家农业增产计划的顺利实施,这就要求各级干部把领导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
三、“”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热潮
1958年,全国各条战线迅速掀起“”的高潮,作为“农业的命脉”的农田水利建设,也掀起了一个新的建设高潮。1958年,我国农村的基层组织形态发生重大变革,相应地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的实现形态也发生重大转变。当年8月7日,我国第一个岈山卫星颁布了试行简章,规定是劳动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自愿联合起来的基层杜会组织,它的任务是管理本社范围内的一切工农业生产、交换、文化、教育和政治事务。并且公社必须继续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增加肥料、普及良种、防治病虫害、繁殖耕畜、深耕细作、合理密植,保证农业生产的发展和高涨。8月29日,中共中央了《关于在农村建立的决议》,指出在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的资本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发展了空前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这样就可以基本上免除水旱灾害,并使农业生产比较稳定地发展,并且在农田基本建设过程中,打破社界、乡界、县界,实行大协作,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这将进一步提高5亿农民的共产主义觉悟。在这个文件之后,农田水利建设的实现形态就发生了重大变化,既然土地等生产资料都归集体所有,那么农田水利建设的经费投入、劳力承担等问题就可以不分你我,打破地域界限的大协作、大调动就成为必然。8月29日中共中央同期的关于水利工作的指示中就指出,自带工具口粮无偿地进入山区进行水土保持,到外地去打机井、兴修水库、开运河、修渠道、挑水抗旱等等,是共产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打破社界、乡界、县界的大协作,是共产主义精神的高度升华。1959年,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的继续快速发展,当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今冬明春继续开展大规模兴修水利和积肥运动的指示》,明确指出水利仍然是目前发展农业生产的根本问题,要求在今后几个冬春,再搞几次水利建设高潮,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水利化。这一指示下达后,广大群众大搞水利、改造自然的信心和勇气十分高涨。
建国初期农田水利建设经过几年发展和跃进,成绩巨大,功不可没。集体化时代,我国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基本特征是政治动员,低成本、强制性地为农田水利建设和其他公益事业发展提供巨额人力和物力支持。集体化时代我党领导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光辉历史,为改革开放以后的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新时期农村建设要继续发扬这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自愿投资,主动投劳,平等互利,积极参与,才能把农村基本建设搞得更好。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某些基层政府不能从当时的实际出发,盲目施工,一味追求数量,致使这一时期动工兴建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问题也很多。如1961年11月25日水电部党组上报给中央的《关于当前水利工作的报告》中所指出的,这几年各地水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地方,工程做得很有成效,基本解决了水利问题。也有个别地方,工程全无成效,甚至破坏了原有的水利设施。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尾工配套任务大,移民未安置好,冀鲁豫部分地区发生碱化和水利纠纷,老工程失修破坏严重,管理工作跟不上等。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三、四、五、七、十一、十三、十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作者:纪志耿 单位: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