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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水利科技企业一般隶属于科研机构或地方水利事业单位,常规业务涵盖大量研究型、公共服务型、公共建设型项目,因此水利科技企业业务较为多样化,各类业务及项目的资金需求较大且资金活动相对复杂。这对此类企业财务资产内控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部分水利科技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且内控意识有所不足,加之《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科研单位财务资产管理风险日益增加。对此,笔者结合个人工作单位现状,梳理了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的特殊要求,总结现阶段此类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中信息准确性、内控全面性、内控管理执行效力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期为同类企业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水利科技企业;内控;信息;过程监督
引言
水利科技企业核心业务通常涵盖科研活动、技术服务、公共建设等内容,除一般技术服务外,其他两类业务中涉及的资金活动规模较大,且资金使用需求较为复杂,因此水利科技企业资金活动相对复杂,其财务资产内控工作的难度更高。同时,我国水利科技企业大多有事业单位背景,其更重视社会效益而非组织利益,企业缺乏充足的资金利益驱动力[1],这也导致此类企业工作者的内控意识相对偏弱,内控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不够理想。因此,水利科技企业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做好财务资产内控管理制度优化设计,加强内控制度执行过程监督管理。
一、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的特殊要求
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财务资产内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风险,其最终服务于“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企业需要做好内控制度设计并对投融资管理、预算与结算管理、收益分配等一系列内容进行控制。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工作也应该覆盖上述内容,但由于此类企业的性质及基本定位有一定的特殊性,其财务资产内控工作往往还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殊要求:第一,保证集约化利用资金,保障科研创新质量。在我国,水利科技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较低,多数水利科技企业隶属于国家科研机构或水利事业单位,因此水利科技企业需要承担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尤其是水利基础项目建设领域的应用)等责任。其中,科研成果转化中涉及一定比例的应用型研究,包括配合科研院所研究活动的试验性项目、自主开展的工艺优化和改造研究项目、应用型技术创新研究项目等,这类研究种类多样且资金需量大,水利科技企业应通过内控提高资金集约化利用水平,由此保障科研活动得到顺利开展。第二,有效控制各类项目建设的中间成本,提高服务能力。水利科技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价值导向是以社会利益为核心的,因此,水利科技企业开展的各项研究与建设活动都有明显的非营利性质和社会公益性,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需要充分考虑各类活动的社会效益。自企业改制(事业单位转制改企)、2019年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以来,包括水利科技企业在内的各类国有科技企业自我财务管理和控制的压力持续增加,这也使得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难度大大增加。第三,提高资金利用率,提高各类技术服务与项目建设效率和质量。水利科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盈利来自技术装备产销、技术服务、水利科技项目建设。其中装备产销和技术服务在有些情况下是绑定的,而技术服务的价值贡献度较高,相应业务资金占用率偏低,但应通过内控来保障资金利用率,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控制服务业务开支,减少资金浪费行为;项目建设占用较多资金,财务资产内控应能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建设效率和质量,这不仅有利于保障企业的社会效益产出,也能提高自身经营活动的投入产出率。总体而言,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的难度和要求相对更高,但部分水利科技企业对财务资产内控制度的设计、执行和管理缺乏足够重视,导致内控质量偏低,不利于稳定推进资金管理活动和控制资金运作风险,因此水利科技企业有必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分析内控问题并改进内控管理体系。
二、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问题
(一)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欠缺
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范围较广,在实际工作中内控部门需要收集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较为复杂。而此类企业内控部门、财务部门总体规模偏小,一般在信息收集过程中难以做到全面自主收集,即需要受控部门提交部分财务或非财务信息,在这一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完整性不足甚至信息失真的情况,最终导致企业在财务资产内控管理过程中难以通过财务分析及时发现资金运作问题,结果影响了内控效率和质量。在与所在企业内控部门工作者的访谈中了解到,目前在内控工作中财务信息收集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受控部门自主提交的非财务信息不完整,例如研究项目中部分资金实际用途、资金使用凭证等信息不完整,无法完全识别其中可能存在的资金浪费等问题;二是财务信息获取不及时,例如企业内部科研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标准不统一,各类项目资金支出和收入记录难以进行同期对比,无法为企业各类业务间的资金配置调整、优化等创造有利条件。
(二)财务资产内控管理体系的覆盖面不足
水利科技企业与许多改制转企企业类似,内部管理者在组织管理中沿袭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习惯,在经营管理中容易忽视稳定盈利和持续增长目标,在内控管理方面则容易忽视财务风险和成本效益改进目标[2]。因此,部分水利科技企业存在中高层管理者对企业财务资产内控不够重视的情况,这直接限制了企业内控改革的动力,阻碍内控质量发展。受这一因素影响,水利科技企业财务内控容易出现以下三类衍生问题:一是内控制度与流程设计不完善,尤其是转企改制后企业针对新增的需要自负盈亏的研究、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内控范围未能得到及时拓展,限制了内控质量;二是针对业务的内控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水利科技企业在转企改制的早期发展过程中会沿用事业单位的业务内控制度或借鉴其他国有企业财务资产内控制度,但水利科技企业的技术服务占比较高,与多数国有企业内控需求差异大,容易出现财务内控体系与企业实际需求不匹配的情况;三是审计监督范围不全面,受以上两类因素影响,这类企业容易出现审计范围不全面、财务部门人员自我审计监督(容易出现审计监督无效等情况)的问题,不能全面识别资金活动问题,也难以有效约束员工行为。
(三)财务资产内控管理执行不到位
受业务和内控对象复杂化的影响,许多水利科技企业的内控工作相对繁杂,这一问题在财务资产内控领域也十分突出。在对所在企业内控工作人员的访谈中了解到,由于企业资金活动较为复杂、会计信息的收集标准和时间节点不够统一,因此财务内控分析准确性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在改制转企过程中,内控部门规模未能随企业经济性活动规模同步增长,导致内控部门的财务资产内控工作压力持续增加,部分内控活动只能交由财务部门自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责任体系、执行体系均比较分散,部分内控部门工作者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内控执行过程也缺乏有效监督,导致企业控制质量受到严重限制。因此,水利科技企业有必要加强财务资产内控体系的专业化、独立性建设,并针对内控执行过程进行全面监督,保证内控质量及内控制度的落实效果。
三、完善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制度的建议
(一)重视财务信息管理与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为企业内控提供了便利条件,水利科技企业可利用相应技术解决财务资产内控中收集的财务信息完整性、准确性不足的问题。具体到实践中,可着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财务资产内控中的以下两个部分进行优化:第一,基于信息化系统建立可覆盖到源头的财务信息失真防范体系。可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以两类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库和数据接口作为数据源,接入新建内控财务信息收集系统中,实现对财务信息的实时收集。该系统需要以规范化的企业信息处理制度为前提,保证企业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以规范标准录入信息系统,并第一时间共享给内控部门;同时建立明确的责任分配方案和追责机制,将信息失真问题溯源到人。在此基础上开展财务信息收集与内控审查,可大幅降低内控部门收集财务信息及重要非财务信息的难度,同时也能提高信息分析等工作的效率。第二,基于嵌套信息系统构建实时财务内控体系。与主动信息收集和分析不同,嵌套信息系统不再间接调用已建档的财务或非财务信息系统,而是基于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进行实时内控分析。企业需要对内控信息系统的业务功能进行丰富和拓展,将信息收集后的人工内控分析转换为系统自动分析,降低内控分析的人力资源需求,减轻内控部门工作压力。例如对现金流、项目当日支出、当日货款到账、项目订单或凭证信息等进行自动比对;基于大数据技术对科研项目的资金支出周期、预算执行情况、同期工程建设进度与资金需求进行比对,及时分析资金流动风险,并向财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或者向业务部门提出项目计划调整建议等,由此及时识别并控制财务风险。
(二)完善财务资产内控制度并明确管理范围
针对部分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控制度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企业管理者应提高自身认识,从市场化发展的角度重新审视财务资产内控的原则、方法、流程、评价标准等,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优化任务。在观念改善的基础上再从如下三个方面优化财务资产内控管理体系:第一,完善新增自负盈亏部分项目的财务资产内控制度。首先,明确新增自负盈亏的业务,对相关业务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调整预算方案,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完善资金活动决议制度,根据项目资金需求额度、盈利规模及重要性设置差异化的支出审批与项目规划决议制度,一方面保证重点研究项目、建设项目优先得到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保证已开展项目的资金活动受全面监控,兼顾资金运行效率和资金流动风险控制质量。最后,明确责任配置,企业“一把手”应承担内控工作总体领导与监督责任,向下构建“树形”责任监督体系,所有业务相关资金活动采用分事行权、分岗定权、周期性轮责制度,确保内控制度责任。第二,针对业务发展和创新需求完善业务控制相关的财务资产内控制度。对于企业改制后新增的重点业务,应重新设计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如涉及国有资产的建议独立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其中设计资金支出审核、资金使用详细备案、采购与业务订单管理、监督责任配置等进行重点设计,保证业务管理中各项资金活动受内控部门监督,同时保证制度规范能够为业务部门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导。第三,完善财务审计制度。水利科技企业应参考国务院发布的涉及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国有资产审计、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规定和意见,重点推进审计分离、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制度,建立专业化内部审计部门,并与政府审计机构或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合作,全面完善企业审计体系,在审计层面上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资产内控风险。尤其要注意审计与财务部门分离,将目前少数仍由财务部门自主审计的责任剥离,全面消除财务部门内部舞弊、违规的风险。
(三)加强财务资产内控管理的过程监督
目前部分水利科技企业财务资产内用制度的执行效果不理想,主要是执行者积极性不足、执行环境不佳、执行过程监督力度弱所致。针对此类问题,建议企业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针对财务资产内控工作的过程监督体系:第一,优化财务部门和内控部门组织结构。在财务部门组织结构优化方面,应以普及现代财务管理理念、市场化经营背景下的财务管理理念为核心,使部分长期在事业单位背景下工作的财务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企业财务工作特殊性和新要求,从而积极践行财务内控制度,增强成本控制、资金集约化利用意识,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效能提升。在内控部门组织结构优化方面,应提高内控部门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并积极引入高水平人才,使内控部门能够更好地协调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的关系,便于其从信息系统以外的渠道收集信息,从而提高内控工作质量。第二,全面细化预算规划和执行责任,加强过程管控。首先要全面完善企业预算编制制度,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稳定发展需求,建立以盈利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框架,同时,继承改制前以社会效益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思路和部分方法,兼顾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建设方案的资金需求和盈利能力。其次要建立科学的资金需求预测体系,利用已有的信息系统建立长周期分析体系,提高对同类型项目资金需求预测的准确性。最后要建立标准化的预算调整流程,一方面控制随意调整预算执行方案的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实现对资金的集约化、最大化利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通过完善上述三类制度,可以为基层预算执行和内控工作提供规范指导,减少内控执行随意性问题,也可以为内控过程监督工作提供基本依据。第三,完善针对内控管理的过程监督体系。企业可以建立平行部门、上级部门、受控部门主体参与内控管理过程监督体系,由多类主体对内控部门监督、财务和业务部门内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有效约束。在此基础上建立内控过程质量评价体系,与受监督部门绩效挂钩,进一步提高内控责任部门的自控水平。
四、结语
总体而言,水利科技财务资产内控的内容较为复杂,同时内控要求更高。而目前部分水利科技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信息收集不完整、内控范围不全面、内控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建议企业加强财务信息化和内控信息化体系建设,拓展并完善财务资产内控范围,并加强内控监督组织建设、过程管控与监督。
参考文献
[1]范藏琼.科研所下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探讨[J].中外企业家,2020(18):6–7.
[2]侯玉文.基于企业改制的内控制度差异与衔接问题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15):11–12.
作者:李继勇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