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茶叶食品安全案例教学的应用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摘要:完善的食品安全法教学体系中,不仅需要制定合适的教学内涵和理念思维,同时也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学素材,其有效开展不仅是教学体系完善构建的需要,同时也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推进的必然要求。本文拟从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的实施背景理解认知出发,结合茶叶食品安全案例的具体展现分析,通关融入食品安全教学活动开展的价值诉求,从而探究食品安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茶叶食品安全案例的具体应用思路。
关键词:茶叶食品安全案例;食品安全法教学;应用价值;教学思维
在当前整个教学活动推进过程中,我们看到教学素材与理念内涵相结合,其能够实现学生理念与教学机制构建的最佳效果。当然,相对于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的开展与实施来说,其之所以未能形成理想的教学效果,其关键和根本在于未能注重融入合适的素材所在,从而影响了学生自身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与认知。
1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的实施背景理解认知出发
随着当前整个教学活动开展与实施不断成熟,如今在具体的教学活动推进时,我们认识到想要实现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所能具体依赖的不只是简单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其更重要的是需要,我们充分注重教学案例的示范融入和具体表达,通过理论与案例教学的深度融入,从而实现整个教学活动的创新发展。对于食品安全法的教学活动来说,如果我们仅仅是用法条理论知识来进行教育,那么其很难让学生体会到整个教学机制中所能阐述和表达的教学内涵,所以,我们想要实现理想教学,就需要通过丰富教学素材,创新教学形式,从而推进教学创新。尤其是对于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的推进与实施而言,客观的看,法律教学活动与其他教学活动不同,其中抽象的法律思维,乃至枯燥的法律条文等等,实际上,很难通过常规的教学方式或者普通的途径来进行知识理论教育,可以说,完善的教学素材,尤其是从实际出发所形成的法律案例,更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和理解深度。所以,我们在推进教学活动时,如果能够把教育者和学习者,紧密关联在一起,进行具体的教学授课,其才能实现理想的教学活动。当然,除了课堂的教学内容外,也需要将课堂以外的知识内容融入和具体应用到整个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的过程之中。客观上看,无论是我国食品安全教育机制,还是食品安全法的应用状况,我们不难看出,其实施机制并不成熟,尤其是缺乏合理完善的应用氛围和环境,进而使得整个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很难满足理想的教学诉求。
2茶叶食品安全案例的具体展现分析
实际上,食品安全是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难题,其中关系到人们的健康,甚至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在我国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报道中,其中报道了很多存在不合格现象的茶叶产品,这些问题的出现,其不仅暴露了我们在茶叶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忽视问题,同时也从某种程度上向我们说明了推行和应用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从传统的茶叶产业中,人们均认为茶叶的价值在于满足社会大众的健康饮食诉求,因此,在人们日益追逐健康、养生的大背景下,饮茶活动的健康属性就成为大众生活过程中的重要内容。而茶叶食品安全案例中有很多故事案例,可以被具体应用到整个食品安全法的教学过程之中,无论是具体的国内茶叶案例,还是世界现代化的茶叶企业,都有着相关茶叶食品安全事例,茶叶产品的品质安全,不仅仅是茶叶的健康饮用需要,同时也是茶叶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诉求。而对于茶叶产品的品质安全工作而言,其中所具体包含的内容元素,不仅仅是在茶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需要,当然,在整个茶叶产品的存储与运输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影响到茶叶产品的整体食品安全,因此,在选择相关茶叶食品安全案例时,要注重案例的针对性和匹配度,同时也要将食品安全案例与整个食品安全法的具体应用诉求相结合,从而实现整个食品安全法的推广应用。在2012年3月的一次调查之中,一项关于“立顿”茶的调查公布于众,让人大跌眼镜。在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中,通过对“立顿茶”的样品抽选调查时,其中看到有17种农药残余保留,其中无论是铁观音、绿茶,乃至茉莉花茶中,都有着相关农药保留。在这些农药残留中,其中标准都大大超出了欧盟的农药残留标准,甚至出现了国际规定不能使用的灭多威等等,在这些残留的农药成分中,其不仅影响到胎儿的健康发育,甚至会影响到人类的健康基因。客观的看,由于目前我们未能结合茶叶产品的食品安全构建链条化的监管机制。客观的看,茶叶产品中出现残留农药是整个茶叶产业发展时,有可能个别存在的现象,而在衡量是否达标时,无论是国际标准,还是我国的标准,实际上都不统一。当然,实施多头管理、乃至法律法规应用机制,都不明确,特别是监管力度的相对不足,从而大大影响了茶叶产品的安全监管。事实上,对于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与推进来说,完善的法律元素和必要的法治思维,其中所包含和诠释的是与人们社会相关的茶叶食品监管,通过构建完善严格的质量规范保障,从而确保我国茶叶产业产品的品质把控。
3食品安全教学活动开展的价值诉求
在进行具体的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时,我们必须明确学生是整个教学活动推进的主体力量,尤其是整个培养活动所关注的不仅仅是教学内容的传承及表达,同时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掌握完善而系统化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理念。特别是对于社会大众来说,法律的价值不在惩罚,而在具体的应用。所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认知与传播体系,对整个食品安全法教育机制,至关重要。当然,对于教学活动来说,只有将学生的学习诉求与教学内涵充分结合,才能有效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与融入。当然,想要实现最佳教学活动的核心内涵,其需要把握合适的教学度,也就是需要我们更好去适应食品安全教学活动的各项素养,通过考虑学生自身的特点需求,结合食品安全法的项目内涵,从而提升该教学活动的内涵所在。结合茶叶食品安全案例的具体状况和启迪意义,其能够为我们当前做好食品安全教学活动,提供重要支撑。而就茶叶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看,做好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管,其不仅能满足人们对食品品质把控的具体诉求,同时这实际上,也是整个茶叶产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涵。因此,在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中,如果我们能够选择合适的素材进行展现和诠释,其将大大提升人们对食品安全法的应用效果。我国食品安全教学活动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完善的教学机制不仅关系到整个教学机制的构建与融入,同时更为关键的是融入食品安全的教学活动,其不仅是一门普通的学科教学活动,更重要的是,培养社会大众形成健康生活意识的重要内涵。而形成与2009年的国家食品安全法,其不仅仅是一门专门围绕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该法律是站在当前社会发展要求和社会大众自身诉求的基础和前提之下所形成的系统化内容。
4食品安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茶叶食品安全案例的具体应用思路
对于茶叶食品安全的生产监管来说,其实际上是一项系统化的活动,尤其是整个食品安全工作在具体实践时,更加注重实际操作,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也是在近年社会普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才具体形成的相关法律机制,所以做好该教学活动不仅仅是一种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的诉求,也是推动全社会人普遍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当然,对于整个茶叶产业的具体发展来说,其本身就是一种具体的食品生产活动,因此,在茶叶产业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中,如果我们能够有效去应用教学推广这一形式,那么其将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的基础上,创新教学机制,赋予整个教学活动相映内涵,并且借助教学素材的特殊性,从而实现学生自身直接,深刻的理解与认知。在商品经济发展日益成熟的今天,茶叶食品产品种类多样,品质优良,但是面对庞大且复杂的茶叶产品需要,我们看到有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而这些假冒茶叶产品,不仅是对茶叶产品市场的具体冲击,同时更重要的是影响社会大众生活品质的价值内涵。所以,做好茶叶食品安全素材的示范教学活动,应用这些素材,至关重要。当然,就食品安全法的教学推广来说,无论是法律意识的融入,还是教学内涵的丰富诠释,其都离不开合适的教学实践形式。如何去选择一些极具代表性,且便于学生理解的食品安全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去具体理解和认知,其将为整个食品安全法教学活动的全面推进,起到重要作用和全面影响。对于食品安全法的教学活动贯彻与机制建设来说,如果我们缺乏茶叶食品安全案例的有效融入和应用,必然无法推进茶叶产业产品的安全品质把控。对于食品安全法的教学活动开展来说,其中所具体包含的素材内容不仅是具体的食品安全法条例,同时更重要的是细则的融入和应用,如果我们从法规的角度,来具体理解整个茶叶食品安全工作,其所能够实现的不仅是对整个茶叶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形势的精准了解,同时也是满足社会大众自身生活诉求的重要需要。通过对愈演愈烈的茶叶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我们看到茶叶产品的污染问题解决、治理工作至关重要。
5结语
客观来看,对于茶叶产品的来说,其作为重要的生活食品,其健康与否,对于人们的生活而言,有着重要的影响,而结合茶叶产品的日常生产状况看,农药喷洒等等,也是整个产业发展的全新诉求。而且在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活动日益成熟的大背景下,做好食品安全的法律教学,不仅能够有效推广该法律内涵和各项要求,同时其实际上也为整个社会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提供了重要诉求。
参考文献
[1]刘香玉.多媒体网络技术在法律教学中的应用[J].浙年专修学院学报,2013(18):179-181.
[2]张培尧.实践性法律教学的反思与完善[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14(19):126-127.
[3]戴国梁.论利用案例驱动教学法开展法律教学的模式[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13):182-183.
[4]张博显.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研究[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2):171-272.
[5]朱作鑫.我国风险投资企业法律形态的困境与对策[J].国际经贸探索,2016(15):228-232.
作者:李洪峰 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