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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工作从起步阶段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其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的工作精心谋划,科学布局。社区创建、发展的历程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区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大力支持社区工作的过程。区民政局近几年对市区的社区工作通过"四个一"(即:突出一个重点---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一个载体---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十件实事"和开展"星级和谐社区"评定活动,一个平台-----以96345市民服务中心建设为平台,抓好一支队伍---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基本上实现"三个有"(即组建新单位,想法设法解决有人做事的问题;争取支持,想方设法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创新机制,想方设法解决能办成事的问题。)引导社区工作从组建运行向发展完善,从怎么做向做得好转变,社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二)社区工作体制、机制逐步落实,不断完善。2005年区政府出台了《莲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莲政办发〔2005〕148号),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录用、聘用和待遇等,并于2011年1月对该份文件进行了重新调整。2007年出台了《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莲委〔2007〕8号)]明确指出"到2010年,全面完成和提升社区、城中村卫生洁化、道路硬化、小区绿化、路灯亮化水平,争取全部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到350平方米以上"。同时,不断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出台了《莲都区城区社区政府工作申报准入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级领导和单位联系社区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议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等23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莲都特色的社区工作体制机制。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指导、管理、协调作用,结合各自街道具体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成效明显。我区作为丽水市唯一的市辖区,社区建设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丽委〔2007〕8号)明确提出,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每个社区工作者每年的工作经费按事业单位职工的80%计算。按城市常住人口不低于20元标准筹集补助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外来暂住人口比例较高的社区,核拨相应的工作经费。鼓励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资助、捐赠,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经费、工作经费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
(四)社区服务特色初步显现,内容日渐充实。在大多数社区推进"一站式窗口服务",特色社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白云社区的"居民议事厅","爱心银行",北郭桥社区的"义工联合会",三岩寺社区的"关爱民工工程",灯塔社区的"邻里节",府前社区的"质监进社区"、"一区一警"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以及一些老牌的社区服务项目,如大洋河社区的"巡逻队",后庆社区的"爱心超市"等。此外,社区的公共管理和安全稳定功能也在不断强化,社区环卫工作实行了全天候保洁。
(五)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待遇逐步改善。区政府前后三次出台《莲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管理逐步规范,待遇逐步提高,队伍基本稳定。通过每年的会议推动及不定期的培训、考察,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素质。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结构,福利待遇进行了多次调整。据统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均年收入从最初的不到10000元调整为2011年的32388元,远远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收入,社区工作经费由原来每社区1万元/年,调整为2012年的每人7000元/年(每个社区平均有6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我区现行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
为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我区于2008年10月成立了社区工作办公室,履行"参谋服务、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具体负责对社区的财务实行会计集中,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实行统一发放,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统一招聘。
一是社区财务实行集中。随着市区财政对社区投入的不断增加,对社区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9年3月,由区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三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莲都区社区财务集中的实施意见》(莲民〔2009〕20),在坚持社区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全区各社区的财务交由社区工作办公室统一,对社区的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通过社区办近几年的工作,社区财务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得到的健全,四个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各项福利补贴进行统一规范,社区的各项审批手续更加完善;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财务规范化建设意识明显提高,各项财务支出都能严格按照制度来执行;三是社区财务的监管效果明显,通过,社区办能及时了解各社区每月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社区的资金使用能更加合理规范,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了社区专职工作者公款私存、侵占挪用、挥霍浪费以及不合理开支等现象的发生,更好的保护了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前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有些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有些放在自己袋里,这给调整工资及办理退休等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社区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对社区的专职工作者实行了统一的建档管理,一人一档,进一步规范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事档案管理。
三是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实行统一财政发放。2009年3月开始,社区人员工资统一由社区办上报财政预算,财政直接拨到社区办,由社区办直接发到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手中,社区人员的五险、公积金也由社区办统一缴纳。社区专职工作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社区办办理退休手续。解决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后顾之忧。
四是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统一招聘。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进入门槛,保证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招聘工作统一由区城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并参照人事部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程序进行,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纪委、人事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五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统一投入。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近几年通过"建造、国资调剂、物业用房无偿借用、资源共享"等办法,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2009年5月市政府牵头召开莲都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专题协调会议,明确了莲都区府前等15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解决方案,据统计2008到2011年,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社区服务用房建设。按照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基本达到350平方米的要求,目前按计划有序推进。新建或改建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外墙统一颜色、统一社区标识、统一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同时结合市区撤村建(并)居工作的进程,《莲都区社区规划设置方案》和《丽水市中心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规划》目前已通过第一次审会。到2020年全区规划建设34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