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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如何运用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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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如何运用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

一、实施赏识教育的合理性

(一)幼儿自身发展的需求

首先,幼儿自身是非常渴望得到他人的赏识与关注的。其次,幼儿的发展除了受智力因素的影响外,很大程度上也会受到非智力因素的影响。赏识教育对幼儿的性格、情感、兴趣等方面的培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最后,适当的赏识会让幼儿学会感恩、感激,从而使幼儿能够注意和欣赏事物积极的一面。恰当的赏识能够给幼儿带来积极的体验,让幼儿养成良好的个性。当幼儿在一日生活中出现困惑甚至失败时,教师更应充分肯定幼儿,通过多种形式鼓励支持幼儿,使幼儿从内心真正感受到教师的关怀与尊重。

(二)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要求

毫无疑问,每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幼儿园中得到教师、同伴的赏识与关注。当教师在与幼儿进行日常交流时,一切以幼儿为中心,积极关注幼儿,运用鼓励、微笑或表扬等肯定方式来推进赏识教育时,家长可以感受到教师对自己的孩子有所期待,这种教育方式可以拉近家长与教师之间的距离,营造轻松愉悦的家园氛围,有利于家长积极参与家园合作,使教师积极地开展教学工作,实现更有效的家园共育。

(三)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需求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而赏识教育也同样认为幼儿拥有无限可能,并要求教育实施者尊重幼儿的独立人格,鼓励幼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赏识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探索模式,是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必不可少的教育方式。

二、实施惩戒教育的合理性

惩戒教育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预防失范行为和危险行为,二是对失范行为进行否定、评价和纠正。值得注意的是,惩戒与惩罚是不同的。惩戒强调“戒”,而惩罚强调“罚”;惩戒针对的是犯错的行为,惩罚针对的是犯错的人。因此,我们要将惩戒教育与惩罚教育区别开来。正确适当的惩戒教育有利于幼儿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此,幼儿园教师有必要对幼儿进行合理的惩戒教育。

(一)幼儿自身成长的需求

幼儿在成长过程中总是容易犯错。从伦理上说,幼儿出现不规范的行为或不适宜的言语会对他人甚至自己造成一定的消极后果,这种消极后果往往会阻碍幼儿的健康发展。这时就需要幼儿园教师运用合理的惩戒教育帮助幼儿纠正不良行为,消除不良后果。因此,惩戒教育在幼儿的成长道路上是非常必要的。

(二)惩戒权合理使用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的权利。同样,《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指出教师可以用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这些政策法规虽未明确惩戒的方式,但幼儿园教师作为教师群体中的一分子,也是拥有惩戒权的,这也并不代表幼儿园教师可以滥用惩戒权。同时,教师也绝不能将惩戒上升到体罚甚至变态体罚。

三、幼儿园教师在进行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面临的问题

第一,幼儿园教师在对幼儿进行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时运用的方式较为单一。在赏识教育中,幼儿园教师在幼儿说对话或者做对事时,仅仅通过简单的言语鼓励;在惩戒教育中,幼儿园教师主要通过口头批评、眼神暗示等方式惩戒幼儿的不良行为,而忽略了其它的惩戒方式。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赏识教育还是惩戒教育,幼儿园教师都没有结合具体情况、对不同个性特征的幼儿采取不同形式的赏识或惩戒教育,单一化的教育方式往往导致教育的结果不尽如人意。第二,幼儿园教师在日常教育活动中,不懂得合理运用教育手段。一方面,当幼儿园教师对幼儿进行赏识教育时,不仅在内容上没有指向性,而且存在不分场合进行赏识教育的问题。同时,如何把握赏识的程度也是困扰幼儿园教师的一个问题。另一方面,在惩戒教育中幼儿园教师也面临此困惑:惩戒过度或者惩戒过轻,都无法达到教育的预期效果。惩戒过度便会使惩戒发展为惩罚甚至体罚,这不仅不利于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惩戒力度不够或者不惩戒,就无法改正幼儿的不良行为。

(二)面临的挑战

目前,幼儿园教师在实施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时,面临来自幼儿和家长的压力。从幼儿的角度讲,幼儿对教师赏识教育的接受度远高于惩戒教育,虽然不同个性的幼儿在接受程度上会有所不同。从家长的角度来讲,不同类型的家长偏向于不同的教育方式。这来源于他们对赏识教育、惩戒教育的不同认识。极端型的家长总是一味地支持赏识或者惩戒教育方式。而民主型的家长则认为,在幼儿园中,教师对幼儿实施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都是有必要的。当然,还有一部分家长坚决反对惩戒教育。这些家长认为有些幼儿园教师缺乏教学经验,对惩戒的力度掌握不足,一旦教师的教育方式使用有误,就有可能给幼儿带来伤害。[2]

四、促进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有效实施的建议

无论是赏识教育还是惩戒教育,目前都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幼儿园教师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提高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的有效性。

(一)幼儿园教师应提高自我监控能力,增强职业素养

教师自我监控能力是指教师为了保证教育的质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教育教学活动本身作为意识的对象,不断地对其进行积极、主动的计划、检查、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的能力。[3]因此,为了提高自我监控能力,幼儿园教师不仅需要关注教育教学过程,而且应关注教学活动后幼儿的反馈,并对这些反馈不断进行总结与反思,从而做到合理科学地运用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同时,无论是对幼儿进行赏识教育还是惩戒教育,幼儿园教师的教育出发点都要基于对幼儿的爱。幼儿园教师在教育中不仅要有爱,而且也要让幼儿感受到教师的爱。幼儿园教师真正热爱幼儿,就会带着温度、带着理解、带着激励去对待幼儿,用赏识教育或者惩戒教育促进幼儿的发展。因此,幼儿园教师要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做到心中眼中都有幼儿。

(二)幼儿园教师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实现家园共育

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是日积月累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需要家长与教师共同努力,指引幼儿行为。因此,幼儿园教师要积极与家长展开沟通交流,改善幼儿生活和受教育的整体环境,充分实现家园共育的目的。教师可以通过家长会、家访、校园亲子活动等方式与家长建立联系,并向家长传达正确的教育观念,帮助家长养成正确的赏识观与惩戒观,使家长在对待、处理幼儿不合理行为时能与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保持一致:幼儿表现好时给予赞赏,而幼儿表现欠佳时教师和家长共同监督,实现家园共育。

(三)幼儿园教师应合理把握赏识和惩戒的力度

幼儿园教师进行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时要做到因材施教,对不同的幼儿、不同的教育事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同时,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行为进行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时,应坚持公正原则、灵活原则、及时原则。赏识和惩戒作为两种基本教育方式,如果能得到合理的利用,会产生好的效果。但是,如果不合理的使用赏识或者惩戒都会产生不好的效果。[4]因此,幼儿园教师需要掌握赏识和惩戒的力度,将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结合起来,做到赏识中有激励,惩戒中有鼓励。

参考文献:

[1]徐金梅.对“赏识教育”的理性思考[J].新课程,2011,(11).

[2]董吉贺.论负面教育[J].基础教育,2014,(3).

[3]林崇德.教育与发展:创新人才的心理学整合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4]张芬.幼儿教师对幼儿惩罚的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作者:黄琴琴 曹晓君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