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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煤集团煤炭主力生产企业,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资源回收率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领先水平的露井联采的特大型煤炭生产企业,自2010年度开始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利用了税收优惠政策的递延纳税作用,推动了企业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并让企业全方位、多角度的享受到了政策红利。通过参考行业内相关单位执行政策情况,基于近几年在中煤平朔集团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工作经历,剖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企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税收政策培训、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优化政策操作流程等建议,旨在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推行,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增加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煤炭;问题;对策
一、引言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煤集团煤炭主力生产企业,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资源回收率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领先水平的露井联采的特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是我国主要的动力煤基地和国家确立的晋北亿吨级煤炭生产基地,现有3座年生产能力2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露天矿、2座年生产能力千万吨级的现代化井工矿、6座配套洗煤厂年入洗能力1.25亿吨、4条铁路专用线总运输能力达1亿吨。截止2017年末,累计为地方缴纳税费691.85亿元,为推动煤炭行业技术进步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煤平朔集团自2010年度开始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2010-2017年间,累计研发资金投入18亿元以上,实施项目202个,实现研发支出加计扣除8.21亿元,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额度达2.05亿元。平朔集团公司在煤炭价格“断崖式”下跌、销售收入急剧减少、经营利润由正转负的情况下,仍保证年度1.2-1.6亿元的研发投入力度,并按照政策规定,设置研发支出核算专账,组织研发项目年度决算,进行申报与备案,增加可弥补亏损2.19亿元,有效利用了税收优惠政策的递延纳税作用。平朔集团公司研发项目资金投入主要围绕煤炭开采顶板压力风险排除、露天矿高台阶爆破工艺应用、2800XP电铲数字驱动系统及增压系统应用、井下大断面锚网巷道支护质量监测及维护、复杂地质条件下工作面巷道布置方式、综采工作面数字化集成电控系统开发等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实施方面,上述研发项目的实施与应用,对于平朔集团公司生产工艺优化、设备效率提高、降本增效以及安全管理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让企业全方位、多角度的享受了政策红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红包,但不容忽视的是很多企业在加计扣除贯彻实行方面仍凸显一些问题,通过剖析这些问题,提出促进加计扣除政策落地执行相关建议,旨在促进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地实施,促进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更为合理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目前国家对研发费用归集、核算的要求
(一)研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分项目归集研发支出,具体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摊销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对兼职人员、多用途设备等应进行合理划分与归集。
(二)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按照项目分别归集研究开发支出;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汇总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面临的问题
根据近几年从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工作的经历,参考行业内相关单位执行政策情况,当前影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有以下问题:
(一)企业对优惠政策理解不够深入,部门协同和培训有待加强
由于企业高管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够深入,认为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应是财务部门工作,在工作中未将研发项目实施与费用归集核算进行结合。财务人员不参与研发项目年度立项、实施过程,或者各部门对政策理解的偏差都会造成项目实施或核算的差错,导致不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既要求财务人员熟悉研发活动各环节工作内容,也要求研发部门了解研发费用的归集方式,更需要两个部门共同协作,确定研发项目主体、费用归属和具体流程。企业财务人员多忙于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对税收政策关注度不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研发项目相关申报备案流程不明晰,误以为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针对当年企业所得税税款,在亏损状态下无需报备备案,导致企业错失税收优惠机会。
(二)研发项目界定不明晰,导致费用归集、核算不准确
企业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加计扣除要求一直是政策执行以来税企双方主要争议所在。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税务部门转请政府科技部门进行鉴定,或直接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审核通过才能享受优惠政策。该项工作往往需要时间较长,影响企业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施进度。研发费用归集、核算容易发生的问题集中体现为以下三方面:1.相关政策只是公告了允许加计扣除的六项研发费用范围,没有对各类项目费用进行明确,导致企业对研发支出归集界限不明确,加大申报工作量,或者不得进行加计扣除。如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只允许对设备折旧费和租赁费进行扣除,房屋建筑物折旧费、租赁费则被排除在外;2.误将研发费用归集到生产成本类,当研发人员同时兼职研发与生产类工作时,由于其研发占其总工作时间的比重划分存在难度,而全部在生产费用核算,造成税企双方意见的不同。3.目前不属于加计扣除范围的费用主要有八项,若财务人员不能清楚把握具体内容,容易将不属于加计扣除费用归集进去,比如将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纳入加计扣除范围。
(三)申报执行手续多、成本高、风险大
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需要给税务部门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包括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所得税减免优惠明细、科研项目立项决策及计划书、预算、人员配置、研发成果说明等,归集上述材料需要研发、财务等多个部门配合,时间长、内容多。部分企业认为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申报程序过于繁琐,需要消耗大量人财物力,申报流程花费成本高,并且取消科技部门前期鉴定这一前置程序后,由税务部门对有异议的项目转请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事后鉴定容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和滞纳金等的不确定性,所以放弃申报加计扣除内容。
四、落实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建议对策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相关考核与内部培训工作
企业应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对于企业研发项目从立项、实施、核算到申报备案,按照制度与标准流程进行,将研发项目立项通过率、项目验收准确率、加计扣除通过率等指标纳入管理人员考核范围,与业绩、薪酬挂钩,为税收优惠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保证;通过集中培训、交叉检查学习及网络等多种形式,使财务人员能掌握学习准则新变化和最新税收政策,为企业精细化核算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创造条件。
(二)强化企业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不单是由财务部门或研发部门承担,同样需要其他部门通力配合与协作。为规避潜在税务风险,企业应组建专门研发工作团队,明确研发工作目标,进而减少研发费用归集工作量,有效规避涉税风险。研发部门和财务部门对研发项目进行实施和核算时,应建立灵活、及时的沟通机制,掌握具体鉴定程序与标准,并随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避免由于项目鉴定、费用归集等细节问题,导致难以纳入加计扣除范畴或加大企业申报负担。
(三)优化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操作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真正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轻企业税负的效用,应该简化科研项目审核、报备相关手续。企业报送相关技术鉴定部门鉴定报告时,税务部门应该及时审核研发费用归集及核算工作。对于加计扣除额年度累计超过一定标准企业,可以让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书。税务部门可以建立标准化电子档案申报系统,企业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系统内直接上报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可以在系统内实时查询备案信息,并形成纸质材料建档备案,优化备案流程,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四)打造良好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环境,强化宣传推广
政府及税务部门应该积极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媒体、办税大厅、咨询热线、派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既要有常规的政策介绍,也应有具体细化的办税实操指南,并开展相关培训实践,创造透明化优惠政策实施环境,帮助更多企业熟悉政策规定、掌握申办流程。随着税收政策改革进程的日益深化,政府越来越重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与执行,通过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整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与优惠流程,打造良好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环境,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企业方则应抓住机遇,强化内部政策学习,深刻领会并全面利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从项目立项、实施、费用归集到申报备案各项流程,真正将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进而强化自身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戴少文.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7.
[2]徐元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务风险———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4):49.
作者:贺俊虎 单位: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