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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欣、段颖 单位:黑龙江省环境信息中心、黑龙江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
与常规的农业产业化相比,生态农业因为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环境污染的控制、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就需要不断采用更先进的工艺和生产技术,需要不断开发新的、替代性的、少污染的、无害的产品、原料,研究新的生产工艺,进行污染的治理、控制和预防,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1生态农业生产技术体系
在围绕能量的多级利用和物质循环,生态农业领域的产业链、农牧结合、变废为宝等许多技术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国外,生态农业杜绝了农用化学品的使用和污染,制定了严格的技术和管理标准体系进行有机食品开发;在我国,生态农业以有机肥、轮作、套种、绿肥、豆科作物等手段维持和提高了地力,在生产中可以有限制的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措施,也取得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兼得的成就。概括起来,我国生态农业生产建设中常用的技术有如下八大类技术体系:第一类技术:农副产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农村再生资源、环保生态工程技术。第二类技术:生态建设与农村能源建设相结合的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技术。第三类技术: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生物产量及其稳定性的生物种群的调整、引进与重组技术。第四类技术:基于生态位理论分工,以系统生物种群时间、空间有序性以及景观生态学调控为中心的间作、轮作、套种、立体种植、立体种养等技术。第五类技术:其他各生产组分、各种群组分之间的优化组合、生态耦合技术;种植、养殖及加工、销售过程中生产与生态良性循环的组装技术。第六类技术:可降解、低污染、低毒性农药,以及高效生物肥、有机肥等环保、替代性投入品的应用技术;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植保技术。第七类技术: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其他节约资源、提高生态效率的技术。第八类技术: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农业生态系统进行人工调控、科学管理等。
2生态农产品加工技术体系
为了消除生态农产品加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同时确保产品的安全无害品质,生态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也需要广泛利用“环境无害化技术”或“清洁生产技术”“、绿色技术”。所谓“绿色技术”是指能够节约资源、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的技术。绿色技术经历了末端技术、无废技术、废物最小化、清洁技术、污染预防技术等发展历程。与20世纪60年代的末端技术相比,20世纪90年代通过全程管理和控制进行污染预防的技术具有更明显的生态友好特征。总之,正是通过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生态农业产业化体系才实现了“科技化”,并通过“科技化”保障了“生态化”“、无害化”的实现。
3生态农业基础科技体系
要确保上述二大类应用技术的先进性,就必须有一个在国际上保持领先地位的农业基础科技体系。我国是农业大国,历史上一直重视农业科技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又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强化了农业基础科技建设,应该讲,我国农业基础科技具有巨大的资源积累和先进性。但是,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农业基础科技与应用技术的研究存在着脱节的问题,很多先进的农业基础科技无法从实验室走向田间,致使我国的农业科技优势难以转化为真正的现实生产力,影响了中国农业经济的升级和发展。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照生态农业发展的需求,我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农业基础科技体系建设。
首先,注意基础科技体系吸收国际先进成果和本土化问题,科学技术没有国界,基础科技更是如此,大量地吸收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对于提高我国农业技术的先进性意义重大,但农业技术必须与当地的环境条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在国外环境基础上的先进科技成果,在中国应用,就必须有一个本土化的进程。
其次,要实现基础科学的多学科联动、协作。生态农业涉及的学科非常多,按照“木桶原理”,一个学科的基础技术落后,就会导致整个生态农业技术体系的失败。这正是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层面来讲,多个政府部门分别管理一部分农业资源,已经使不同领域的科技形成了条条分割;从教育层面上讲,大专院校学科越分越细,学科间交流越来越小,进一步加剧了学科交叉、协同的困难;从研究领域讲,无论是现有的科研院所,还是各类研究平台,都很难为基础科技的发展打造良好的平台。
最后,要形成一系列开放的基础科技成果平台体系,为应用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造良好的平台,应用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时,需要一系列的基础性科技成果支撑,由于没有这方面公开的开放性平台,我国的科技工作者,重复劳动非常普遍,从生态农业发展的角度讲,这些开放型平台主要包括:中国动植物种群信息系统、中国气象环境信息系统、中国土壤环境信息系统、中国农药管理信息系统等。
4生态农业科技普及体系
除了生态农业企业需要科技支撑外,生态农业的基本生产者———广大农民,以及生产农业产品的消费者———广大市民,都需要生态科技的支撑。因此,要建立全方位的生产农业产业化科技体系,就必须包括农业科技普及体系。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我国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农村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这一体系,在政府的管理下,为农民科技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正因为是在政府管理之下,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一方面,类似于中小学的灌输教育,农民被动性地接受科技知识,效果不是最佳;另一方面,类似于医院的急诊治疗,重点解决农民在生产经营中碰到的科技困难,要全面地、系统地,甚至超前地提高农民科技知识水平,困难较大。生态农业的发展是企业为主体的,企业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有义务对农民进行科技普及,但这种普及又是临时性的,务实性强,如果不考虑农民科技知识全面性,就不利于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生态农业科技普及体系,就必须实现在政府体系下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在企业管理下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合理耦合,从而提高农民的生态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率。
消费者对生态农业产品的信息主要来自于各种不同媒体。这些信息往往是分散的、零乱的、真假并存的,容易误导,再加上由于广告不可避免地对产品的质量、品质等有夸大宣传的成分,消费者对来自生态农业企业的宣传往往持怀疑态度。因此,如果仅仅依靠媒体和企业是很难形成消费者科技普及体系的,参照国外经验,对消费者生态科技的普及,关键在于生态产品的品牌化,以及品牌内含的宣传,这种通过第三方宣传的形式,不仅公正,消费者也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