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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下的林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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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下的林业可持续发展

摘要:森林可产生经济效益还具有很大的生态价值,在开发林产品时,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森林生态经济效益协调发展。为了研究昆明林业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昆明市林业产值结构的研究分析,得出昆明市主要年份的林业产值、林产品的产量与竹木产量的趋势,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林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林业政策对昆明市林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来促进昆明市林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昆明市;林业政策;林业可持续发展;对策

引言

近年来,随着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践行可持续观念,要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尤其是2008年中共中央第八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已扩展到全国[1]。为合理开发森林资源,保护资源与合理利用资源提供了实践的政策基础。集体林权改革促进林地流转,使得林地得到最大化的保护与开发,集体林权改革的成效成为我国政府与农林学术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1云南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背景

云南省的林业政策是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因地制宜,引导云南省林业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在保护林地的同时,合理开发林产品资源,创新林地使用方式,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促进林业产业经济稳步发展[2]。云南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9.5%,目前实施的天保工程与退耕还林工程,对保护公益林以及林业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公益林保护得当,可以适当经营林下经济,相对于传统的木材与竹材的砍伐获得林业经济效益更大、见效快。由于林下经济作物对森林质量要求高,促进农户或者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对森林的加强保护。森林的生态效益又能对农业生产起到保障作用,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2昆明市林业发展问题研究

2.1林业经济效益的变化

林业政策对林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有很大的影响。其中经济效益较为明显,通过查看云南省统计年鉴,统计昆明市主要年份农林牧渔产值趋势,用origin软件作图,见图1。林业的产值用SPSS.20软件分析林业产值在2008年林权改革前后林业产值发生的变化显著性,P值为0。从图1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后昆明市林业产值呈稳定上升趋势,且结果分析显著。尤其是集体林权改革后,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延长了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提高农户的经营积极性。林地经营权可以流转,放活了经营权,昆明市转变林地利用方式,规模经营,合理开发林产品,林业产值有显著性的提高,昆明市林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经济效益显著。创新的林业发展方式得到制度的保障,提高了林地利用效率。森林旅游与康养,林下经济发展等已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3]。尤其是林下经济发展飞速,林业野生菌的保护,中草药的开采等,经济效益巨大。具有独特生态效益的林业产业,扩展非竞争性的市场空间,创造并攫取新需求,重新界定产业的买方群体,跨越时间参与塑造引领潮流。对于现在都市居民处于亚健康状态时,他们亟需这样的绿色天然食物以及天然氧吧,拉动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4]。

2.2林业产值结构的变化

从图2、图3可以看出,林业传统产业松脂、棕片和油桐籽的产量呈下降趋势,新兴种植的核桃以及板栗等经济作物有较大增幅,其他林产品产量保持稳定状态。云南省有大量的动植物资源,极大的促进了昆明市林业的经济和生态发展[5]。从2000年到2015年可以看出,昆明市在木材采伐量处于稳步上升趋势。与人工林的大量种植有很大关系,昆明市竹木采伐量处于稳定不变动态。说明昆明市仍然是靠大量采伐竹木获得经济收入。但是林业产值的增加离不开林业产品的开发,核桃板栗的第一二产业的发展,趁着国家打造特色小镇的东风,宣传了本地的旅游产品。林业产值一直处于稳步上升的趋势,说明政策主导的创新林业发展方式的起到了一定的导向作用,但对林业增加产值的方式还是没有很大的改善。可以大力开发森林旅游等促进林业向生态化发展转变。

3昆明市林业可持续发展对策

3.1完善林业政策,提供林业政策性保障

在全球市场化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林业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支持,转变政府职能。创造良好的经济市场环境和市场氛围,为林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对林农的种植技术的培训,减少林农因为技术缺乏以及市场信息预测失误,导致的损失。在公益林财政补贴时,也应加大力度,应用一定的保护激励措施,增强其生态公益心与保护生态的观念,减少农民对林木的偷砍乱伐。

3.2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提升林业质量,实现低碳高效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改善生态建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森林中不同生物提供合适的生长空间,对林业违法行为加强监督和规范,对林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实现路径。

3.3完善林产品市场化配套政策

林业资源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实现经济价值,如近年来林下仿野生种植提供的经济价值[6]。并且要扩宽林产品销售渠道,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市场配套措施建设完备,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

3.4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打造名牌产品

龙头企业,家庭林场等新型农林业经营主体,在引导市场、技术创新、规范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注重产品声誉与知名度,努力培育和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保障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权,适当规模经营,进一步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和宣传力度,发挥知名品牌的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璨,刘浩,贺胜年.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J].林业经济,2011(8):8-19.

[2]连素兰,何东进,纪志荣,等.低碳经济视角下福建省林业产业结构与林业经济协同发展研究:基于耦合协调度模型[J].林业经济,2016,38(11):49-54+71.

[3]黄凌志,徐铁纯,秦文弟.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农业信息,2014(3):183-184.

[4]杨超,程宝栋,宋维明.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山区林业政策有效性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山地学报,2016,34(6):763-771.

[5]和月月,赵俊臣.云南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西南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1(1):39-48.

[6]高艳芳,倪建军,肖强.浅谈甜柿林下仿野生栽培鸡头黄精[J].南方农机,2019,50(17):18-19.

作者:许玥曦  魏正松 单位:云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