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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社会生态学是协同发展论的科学基础,那么,为了创立和实施协同发展战略,首先就应当建立起有关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态观念,亦即社会生态观的优先确立。
(一)人类社会的生态观念
人类群体(社会)与其生态环境组成的生态关系或生态系统,构成了社会生态关系或社会生态系统,它是既有生态的自然属性,也有生态的社会属性,还有生态的经济属性这样三重性质的客观现实存在。生态的自然性或自然生态,是生态关系(系统)的自然存在状态,如与人类群体相依共存的植物生态系统、动物生态系统、微生物生态系统等等。生态的社会性或社会生态,它是生态关系(系统)的社会存在状态,如人类社会创建起来的实业生态系统、运载生态系统、文化生态系统、民居生态系统、军兵生态系统、管控生态系统等等。生态的经济性或经济生态,它是生态关系(系统)的经济存在状态(是社会生态的又一重要形态),如生态经济领域的生态生产力系统、生态生产关系系统、生态资源配置系统、生态经济基础系统、生态经济效率系统、生态经济价值系统、生态经济流通系统等等。人类社会的生态系统,无论是全人类参与的全球生态(地球生物圈或生态圈层次),还是部分人群参与的区域生态(城市生态、乡村生态、城乡复合生态层次),都被著名生态学家马世骏院士通称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或者被归纳到“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问题”之中了。
(二)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
社会生态的协同发展,自然是构成“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三大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和自然生态子系统的协调同步发展即协同发展了。显然,这里的社会生态协同发展,就是社会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其中包括社会生态的系统协同发展、社会生态的时间协同发展和社会生态的空间协同发展等诸方面的协调同步与统一运作。
二、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平衡论
社会生态研究阐明,社会生态系统只有达到并维持其平衡状态即进入社会生态平衡时,该系统才能有效地实现协同发展。否则,协同发展就无异于纸上谈兵了。
(一)社会生态系统自组织平衡态
在一定的时期内,一个社会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大体保持均衡,从而维持着该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这个社会生态系统便达到了生态平衡的状态,亦即进入了社会生态平衡态。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旦由于物资、能源和信息的供给,所生产出来的各类产品,根本满足不了全社会的需求时,该社会生态系统就进入到了供小于求这类社会生态的失衡状态;反之,当物能信息的供给所生产出来的各类产品,远远超出了全社会的需求时,该社会生态系统便进入到了供过于求的另一类社会生态的失衡状态。德国功勋科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Hak-en)将一切“在没有外界干预下获得新结构的系统”,统称为“自组织着的系统”。那么,何以并无外力作用,系统却能自我组织起来呢?这显然是因为“系统的各部分之间互相协作”,即各子系统之间“通力协作的结果”。社会生态系统就是这种“自组织着的系统”,它的各组成要素即社会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等,无需外力的作用,而是靠自身的“互相协作”或“协同工作”,就能够不断地自行产生即“自组织”起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的“社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不言而喻,这种人类社会生态平衡的系统状态,就是社会生态系统的自组织平衡态。
(二)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平衡论
1.系统协同发展与社会生态平衡。为了达致社会生态平衡状态,社会生态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等,在一定的时期内,它们的物资、能源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就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的系统均衡状态,亦即社会生态平衡态。只有当社会生态系统的各个子系统,统统都达到了生态平衡状态而不是生态失衡状态时,各个子系统之间才能够实现协调同步地均衡发展即协同发展。否则,任一生态失衡的子系统是断然不可能也无法与生态平衡的其他子系统一道协同发展的,从而也就没有社会生态系统整体的协同发展了。
2.时间协同发展与社会生态平衡。为了达致社会生态平衡状态,社会生态系统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在一定的时期内,其物资、能源和信息输入与输出,也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的系统状态,亦即社会生态平衡态。当社会生态系统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都达到了生态平衡态而不是生态失衡态时,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以至整个社会生态系统,方才能够实现协调同步地均衡发展即协同发展。否则,生态失衡的某历史发展阶段,是断然不可能也无法与生态平衡的其他历史发展阶段一起协同发展的,从而也就没有社会生态系统整体的协同发展了。
3.空间协同发展与社会生态平衡。为了达致社会生态平衡状态,社会生态系统的各种空间拓展状态,在一定时期内,其物资、能源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也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的系统状态,亦即社会生态平衡态。当社会生态系统的各种空间拓展状态,都达到了生态平衡态而不是生态失衡态时,各空间拓展状态以至整个社会生态系统,方才能够实现协调同步地均衡发展即协同发展。否则,生态失衡的某空间拓展状态是断然不可能也无法与生态平衡的其他空间拓展状态一起协同发展的,从而自然也就没有社会生态系统整体的协同发展了。
三、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哲学
社会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问题,不仅和人类社会的生态观念及自组织平衡态直接联系在一起,而且也与社会生态的哲学思想息息相关: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经过升华,将会不断地丰富与深化社会生态哲学,而社会生态哲学对于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则将发挥指导作用。
(一)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认识论
生态系人即身处生态系统中的人,它们和社会生态系统,分别成为社会生态研究的认识主体(研究者)和认识客体(研究对象),并且构成了社会生态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正是这对认识论范畴在认识过程中的协同运作或协同发展,才使得人类的社会生态认识,能够沿着社会生态实践→社会生态认识→再社会生态实践→再社会生态认识的正确路线和方向不断地深入和发展下去。不言而喻,社会生态认识论正是生态系人对于社会生态系统不断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必然结果,亦即生态系人与社会生态系统这对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不断协同运作即协同发展的必然结果。显然,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在向唯物主义认识论升华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生态认识论的指导。
(二)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辩证法
社会生态系统客观存在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并成为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客观基础。社会生态系统还存在着各子系统之间协同运作的自组织矛盾运动,它成为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动力源泉。
1.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客观基础。社会生态系统客观存在着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这样两种基本的辩证关系:前者是人天关系,后者是社会关系。然而,无论是人天关系还是社会关系,它们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只有达到并维持其和谐共存的相关性或相关度时,才是良性循环的最佳相关性或度,由此方能实现社会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正因为如此,社会生态系统对立统一的辩证相关性或度,便是其协同发展的客观基础。否则,社会生态系统就根本不可能协同发展。
2.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动力源泉。由于社会生态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的互相协作,进而产生出新结构和新功能的系统,不就是哈肯所发现的“那些在没有外界干预下获得新结构的系统,即组织着的系统”吗?社会生态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的相互协作即自我组织,也就是该系统“本质自身中的矛盾”。正是这种内在“协作”即“自组织”的矛盾运动,成为了社会生态系统“一切运动和生命力根源”,自然也就成为该社会生态系统协同发展这一“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亦即动力源泉了。
(三)协同发展论与生态生产力论
社会生态哲学的生态生产力论深化与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生产力论,主张生产力系统必须纳入新的“自然生态力”或“生态生产力”,才能确保生产力系统的结构完整和功能齐全,亦即“生产力=生态生产力+社会生产力”。如果不能把“生态生产力”纳入到生产力系统中的话,那么我们就还停留在“半边生产力”的传统认识和实践的水平上,或者说我们依然还是深陷在旧生产力的理论泥潭中而不能自拔。为了切实全面实施社会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在致力于该系统的系统协同发展、时间协同发展和空间协同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致力于生态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同等重视和协同发展,以便“把社会力量和自然力量有机协调地结合成为完整的生产力”,由此方能完成“自然力与社会力的统一和有机协调的结合”,从而也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生态系统协同发展这一社会系统工程宏伟蓝图的最优化目标。
作者:叶峻 单位:烟台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