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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常见税务风险分析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企业集团常见税务风险分析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企业集团常见税务风险分析

1内部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业务

1.1营业税和增值税方面

按照《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和《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也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1.2契税方面

按照《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对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债转股和同一投资主体之间的资产划转等过程中,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企业破产和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按不同的条件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

1.3土地增值税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048号),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土地所有权转移到合并企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分立过程中土地所有权转移到新成立企业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4所得税方面

按照《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和《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企业发生满足一定条件下的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可适用特殊税务处理规定,债务重组所得可在5年期限内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可不改变计税基础,暂不确认所得;按照《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5年期限内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税务减免或优惠政策中,其他税种的规定相对简单明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尤其复杂多样。实际操作中,涉税风险主要有:一是重组业务只涉及资产转移,没有一并转让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但未缴纳相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二是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利用重组业务规避缴纳相关税款;三是重组业务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款,却未缴纳相关税款;四是特殊性重组业务未按要求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五是实际情况变化导致不再符合特殊性重组的条件,但未及时补缴相关税款。为规避上述税务风险,建议:一是将税费作为重组业务的重要考虑因素,在重组业务操作前针对税收法规政策分析涉税金额及风险,选择涉税金额较小、风险较低的操作方案;二是与税务机关进行积极沟通,使其了解企业重组的合理商业目的,同时加强对减免优惠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三是严格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跟进重组业务的进展情况,在实际情况变化导致不再符合特殊性重组的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税务处理,避免迟缴、漏缴税款。

2关联交易定价

随着企业集团纵向扩张战略的实施,关联交易是企业集团为提高整体竞争力而必然发生的产物。近年来,为了规避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平衡税负,关联交易已被税务机关作为填报和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关联企业的认定,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发[2009]2号)有明确规定。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该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关联交易双方在不同主管税务机关时,关联交易定价调整风险尤其突出。为规避上述风险,建议:一是企业主动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标准,达成预约定价安排,在操作前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二是与关联方共同受让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先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三是向税务机关合理提供可比的产品或劳务的独立交易价格和市场价格。

3跨境业务

随着经济加速全球化,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大形势下,企业开展跨境投资、贸易、服务等业务增多,跨境税源随之也成为税务机关加强管理的主要领域。企业在开展跨境业务过程中,主要面临的税务风险:一是对海外税收环境和政策不了解,或受到海外税务机关不公正税收处理;二是国际税收协定缔约国居民税收待遇难以得到落实,或海外利润汇回国内时已在国外缴纳的税款未按规定抵免;三是跨境关联交易,通过转让定价、资本弱化、滥用协定等方式规避纳税;四是境外投资方之间转让居民企业股权未按规定缴纳税款;五是支付境外劳务、佣金、利息等未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或化整为零(3万美元以下)规避外汇资金税务监管;六是境外投资取得分红后未按税负查补缴税款;七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减少了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的计征基数,导致少交相关税费。为规避上述税务风险,建议:一是在开展海外投资前,寻求国际化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对海外税收环境和税收制度进行充分了解后进行投资决策;二是借助当地人员和中介机构关系,与当地税务机关做好沟通,如有争端可寻求国内税务机关的帮助;三是熟悉和了解跨境业务税收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避免无意漏缴或有意规避税款。税务管理将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企业集团涉及业务越多越复杂,需要研究和熟悉的税收法律法规越多。建议设立专门的税务部门,做好税务风险管理和税务筹划,如人手或专业能力不足时,应聘请专业的税务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作者:吴明馨 单位:广东物资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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