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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生物医学合作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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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生物医学合作新思路

1合作背景

1.1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一InstitutesofHealth,NIH)概况

NIH既是美国重要的国立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又是资助医学研究的政府机构。成立100多年以来,已发展为由27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组成的世界一流的生物医学研究机构和代表美国政府的最主要的医学研究资助机构。在美联邦政府中,其研发经费仅次于国防部。2011年度,NIH研发预算约达320亿美元,其中80%以上用于资助NIH以外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生物医学研究。每年资助3000余个公立及私立研究机构和大学的数万名研究者进行生物医学研究和人才培训项目。NIH的院外研究和院内研究密切结合,在促进医学前沿科学发展、提高疾病的诊断和防治水平、培养医学研究人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1.2自然科学基金委与NIH的合作关系的由来

在双方组织高层领导人的高度关注下,历经几年来的不懈努力,自然科学基金委与NIH于2010年正式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2010年10月14日,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两组织间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合作关系的建立不是一跳而就的,它承载了双方生物医学科学界对深化合作的迫切期望,倾注了两组织高层与管理工作人员的心血,经历了以下重要历程:2005年,时任NIH院长的依莱亚思•泽荷尼(EliasZerhouni)博士访华并拜会自然科学基金基金委主任陈宜瑜后,双方表达了合作的愿望。2007年陈宜瑜主任访美,进一步推动了中美基础研究的实质性合作。200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成立了医学科学部,为更好地支持医学基础研究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同时,经过前期的联络接触,自然科学基金委与NIH间的沟通交流开始进人经常性、程序化阶段。双方交流的领域更加宽泛,不仅包括未来项目合作的讨论,还涉及管理经验的交流。如:双方项目主任实现了互访,参加对方组织的项目评审会,并就同行评议等议题举办了专题报告会。201。年5月,自然科学基金委派出由国际合作局和医学科学部组成的工作小组访美,访问了NIH癌症研究所(NCI)、变态反应和传染病研究所(NIAID)、神经与中风研究所(NINDS)、药物滥用研究所(NIDA)、福格蒂国际中心(FIC)等。双方讨论了两组织间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有关事宜,并具体考虑和讨论在癌症、传染病研究等领域共同支持合作研究与交流的初步计划。经过反复计划与协商,应自然科学基金委之邀,NIH院长柯林斯博士于2010年10月访问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陈宜瑜主任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该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两组织间的合作进人了实质性阶段。

1.3在合作谅解备忘录下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2010年n月,双方达成共识,以联合工作组的形式开展工作,并专门成立了执行秘书处开展经常性沟通。执行秘书处由双方各主要部门联系人组成。在执行秘书处的密切协调下,双方于201。年12月签署了项目的《实施安排》。《实施安排》确定了首轮试点项目的优先领域为:肿瘤、免疫与传染病和艾滋病领域的研究,并明确了工作时间进程表等具体事项。为了争取在备忘录签署的次年即能给两国的科研人员一个实实在在的合作机会,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双方完成了首轮试点项目的计划,决定首轮试点项目为一年期项目,NIH以对在研项目增补形式、我方以合作研究项目形式予以资助,共拟资助33项。我方的资助强度为30万元人民币/项,美方的资助强度为10万美元/项。执行秘书处通过频繁的会面和与美国本土的电话、视频会议保持联系,确定了评审的机制,即:分别进行第一阶段评审,然后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并批准项目。NIH方面由NIH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第一阶段评审,自然科学基金委由医学科学部组织函评,每个项目指派3位同行专家函评。首轮项目征集期间,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收到222份申请,双方在交换形式审查意见后,确定共同受理172项。经过第一阶段评审,共同推荐52项在联合评审会上评议。

2联合评审会的召开

在双方的努力下,2011年8月18日,中美生物医学合作项目联合评审会如期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美方人员包括以国立变态反应性和传染病研究所副所长休•奥金克洛斯(HughAuehineloss)博士、国立癌症研究所全球健康中心主任爱德华•特林布(EdwardL.Trimble)博士以及艾滋病研究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杰克•怀特斯卡弗(JaekWhitescarver)博士为代表的16人。我方邀请了以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詹启敏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共12人。

2.1项目评审

在两组织分别进行第一阶段评审基础上,双方按照得分排出了各自的A、B、C三类,其中A为高分部分,B为中等部分,得分为A或B为可资助。如双方得分为A+A或A+B,则初步视为建议联合资助,并提交到联合评审会上讨论。双方评委在高度重视项目科研水平的基础上,兼顾伦理要求,对涉及以人和动物为研究对象的项目的可行性予以充分讨论。会议共遴选出34个项目。鉴于美方原定预算仅可资助33项,美方在会上当场主动承诺增加预算,以资助34项。

2.2管理经验交流与计划会议为总结首轮合作项目的经验和筹划新一轮项目,在联合评审会后,双方又召开了计划会议。双方总结了首轮项目合作中遇到的挑战,比如如何解决由于双方财政年度的差异导致的评审周期短、如何应对NIH各所相对独立而没有统一联系协调人所带来的工作量大和协调困难等。此外,双方还重点讨论了生物医学研究领域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和相关政策法规。关于未来的项目合作,双方确定将在2012年再次资助一年期项目,并在领域上更加具体化,使双方优先领域更加明确。值得指出的是,此次计划会最大的成果是确定了将共同资助多年期实质性项目的基本框架,决定从2013年起联合资助多年期合作研究项目,项目期限为3年,资助规模为18个,强度为中方300万元人民币/项,美方的经费与我方匹配。NIH将采用其ROI研究项目基金(ResearehPro-iectGrantROI)资助机制,此机制用于资助科学家个人的研究,是NIH最早、历史最长的资助基金,充分体现了NIH对与基金委合作的期望与信心。8月19日上午,双方管理层面召开了管理经验交流会,互相介绍了彼此的管理机制、优先资助领域、同行评议程序及评审信息系统,通过对双方共同感兴趣的管理热点问题的讨论,加强了双方之间的了解,这对双方做好未来项目评审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总结与思考

与NIH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顺利完成首轮试点合作项目的共同征集与评审,是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首先,NIH作为一个预算逾300亿美元的医学研究与资助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国际影响力。在NIH工作过或接受过NIH资助的有许多是世界最著名的科学家和医生,他们中有106位曾荣获过诺贝尔奖项,涉及的研究领域也非常广泛,从破译生命遗传密码到寻找肝炎病因都是NIH的研究对象。其中有5位获奖人的获奖工作是在NIH的实验室完成的。与NIH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既是国际医学界对我国医学研究实力的认可,也是NIH对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与资助工作的认可。该伙伴关系也必将进一步提升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国际影响力。同时,此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实属不易,是基金委领导班子和两届NIH院长高瞻远瞩、双方科学家和管理人员通力协作的结果,充分显示了决策力与团队精神的统一。另一方面,与NIH这样一个由27个研究所和中心组成的庞大机构开展合作,工作协调上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是前所未有的。虽然双方签署了框架式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但由于27个研究所和中心是各自独立的机构,没有统一的对外联络出口,在工作过程中我方面临的现状是一口对多口,比如首轮项目的合作过程实际上是自然科学基金委一方与NIH的癌症所、变态反应性和传染病研究所以及艾滋病研究办公室3个单位分别协调工作,虽然设立了执行秘书处,但现实是对NIH的合作是与其各个独立研究所的合作。未来双方将继续研究如何提高合作的效率,但不可否认,与NIH的合作是一种新形式的合作,要求我们不断思考,探索高效的工作模式。回顾合作整个过程,NIH对与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合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工作非常信任,主动提出希望能开展实质性的合作。

美方明确表示,自然科学基金委拥有良好的声誉、有利的资助环境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生物医学领域开展合作是其长久以来的夙愿。同时,越来越多的美国科研人员有意愿与中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也是推动此项目的源动力。参加首轮项目的NIH的3个单位的副所长多次访华,与我方反复讨论可行的工作与资助模式。在此次的计划会上,美方对2012年和2013年的合作经费做出了承诺,并转达了NIH另外两个研究所(国立神经病学与中风研究所(NINDS)、国立心、肺、血液病研究所(NHLBI))在2013年加人计划的意愿。8月23日,国立变态反应和传染病研究所副所长休•奥金克洛斯(HughAuehineloss)博士、负责国际合作的副所长葛雷•汉得利(GrayHandlcy)博士及肿瘤所项目主任茱莉•施奈德(JuheSchneider)博士,在返回美国本土后第一时间分别发来感谢邮件,对会议的成功召开和双方的合作表示满意,强调两组织的合作在美方已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theprogram15reeeivingin-ereasingattentionatNIH),称,“我们两个组织正在创造历史”(Itrulyhadthesensethatweweremak-inghistoryasweinitiatedthisjointeollabraton),并坚信,两组织间的开创性合作具有历史意义,将对生物医学研究做出重大贡献(thisprogram15anhis-torienewpartnershipthatpromisestomakemajoreontributionstobiomediealknowledgethroughgenuineeollaborativeresearehendeavors)。同时,我们认识到,在与美方合作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应明确双方需求关系,处理好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尽一切努力维护我方利益。在涉及到生物组织样本、病毒样本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和维护我方独有研究资源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