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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目前高校中校园贷款盛行,因有关部门对校园借贷平台监管不到位,诸多不良或非法校园贷款平台滋生蔓延;大学生消费观念误区、法制观念淡薄、心智不成熟等原因导致误入非法“校园贷”,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高校作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场所,应冷静分析、合理应对,采取普法教育、金融常识教育、消费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教育方式,通过人文关怀、资助育人,与学生家长、国家司法机构形成合力,帮助大学生抵制不良“校园贷”。
关键词校园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1“校园贷”蔓延的原因分析
1.1大学生不合理的消费观
孙沐云、张云惠的问卷调查显示,95.85%的学生生活费主要来源是父母,18.73%的学生生活费不够用,9.5%的人会向同学借取,2.65%的人会向网络平台借取。[2]这说明大部分大学生生活费是依靠父母,并且学生生活费超额会通过借款的途径获得。2016年通过调查显示,21%的大学生表示认同在自己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接受贷款购买自己喜爱的物品。贷款对大学生来说已经不再陌生。互联网时代对大学生消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消费方式变革、消费习惯固化、消费金额隐蔽、消费欲望强烈、消费目的多元化、消费结构失衡等六个方面。[3]大学生处于消费观念不断形成和成熟的时期,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导致了诸多大学生消费观念和行为问题,比如虚荣攀比、超前消费;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好逸恶劳、享乐消费。[4]这些消费陋习导致大学生生活费紧缺,因此目光投向校园贷款。校园贷款的存在的确为大学生消费提供了便利,但很多“校园贷”平台只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无需任何实物抵押,无需任何担保人,无需复杂手续和严格审核程序,即可快速获取贷款,这无疑更滋长了大学生的不良消费恶习。
1.2大学生不成熟的心智
叶琼在高职院校做过一项有关大学生“校园贷”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学校进行“校园贷”实名调查时,30.81%的学生不会反馈自身情况或者举报身边“校园贷”同学,29.8%的学生会,其余不确定;如果学生有参与“校园贷”,不愿意实名反馈老师的原因中,觉得是隐私的占比48.99%,担心老师或家长知道的占比33.34%。[5]大学生大多已成年,但是由于其涉世未深,社会阅历缺乏,生理上的成熟与心理上的不成熟极不协调,面对不良“校园贷”,虽知道它危害重重,很多大学生仍然会因为好奇心或侥幸心理而尝试。并且,即使他们的生活费来源主要依靠父母,但是他们仍然会像隐瞒很多自己的隐私一样向父母隐瞒自己借“校园贷”的事实,在很多实例中,学生就算无力偿还、走投无路也不会主动向父母袒露求助。大学生的心智不成熟为高校不良“校园贷”的滋生蔓延又提供了便利。
1.3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由于我国征信机制不完善,一些“校园贷”平台钻了法律的空子,例如有的收取高额服务费,条件远远超过正常贷款利率,形成变相的高利贷。[6]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未对贷款机构的运营资质进行深入了解,助长了“校园贷”成为高利贷及各种违法犯罪的根源。同时,学生因为借贷而透露自己的个人资料也由于借贷平台自身风控能力不足而导致信息大量被盗用。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即使被“校园贷”荼毒也不会想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4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2016年4月13日,银监会出台《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贷款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2016年10月24日,银监会办公厅联合网信办、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与“校园贷”规范整治相关的文件相继出台,相关部门对“校园贷”网络平台进行了制度化,但因非法“校园贷”导致的悲剧仍未停止,笔者认为,银监部门和教育部门采取措施的同时,立法部门还应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健全“网络贷款”“校园贷款”相关法律法规。
2“校园贷”问题的应对策略
高校作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场所,面对“校园贷”的“入侵”应冷静分析、合理应对,采取一系列教育和监管措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法律意识,熟悉基本金融常识,和非法“校园贷”划清界限。
2.1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受众对象不仅是学生,还有高校教师、辅导员、学生家长。学校应与当地司法机构形成合力,针对“校园贷”“网络安全”等如今由于互联网时代导致的一系列新型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话题对学生、家长、高校教师、辅导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有别于辅导员空洞的说教,公安部门、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以及银监部门具有权威性,邀请专家来开设讲座,走进课堂,更有说服力和权威性。高校教师和辅导员同样需要提高法律意识,在专业的普法教育下,高校教师和辅导员应逐渐成长为为学生服务的专业“法律顾问”,在学生遇到法律纠纷时能及时干预,并给出专业意见。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成才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家长应顺应时代潮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对“校园贷”等新型社会问题加深了解,从而与学校形成合力,起到家校共管的作用。
2.2金融常识教育
高校作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场所,对学生进行金融常识教育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高校应结合教育实际和社会现状,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学校必修课程中,提高学生对个人财产、消费行为、金融理财、金融法规的重视程度,同时,开设各类相关选修课,科普金融常识。高校应聘用金融专业教师或具有实践经验的金融类专家进行授课,加大对学生进行金融常识教育的力度,应对如今消费主义盛行的不良社会风气。
2.3消费观教育
“校园贷”这一现象乱生的内在原因首当其冲就是大学生不成熟的消费观念。加强“互联网+”时代的“95后”,甚至是“00后”大学生的消费观教育也是高校育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相关部门和社团要组织开展“形成合理消费观念和行为”的主题教育活动、专题讲座、辩论会、情景剧、演讲比赛等,将思想教育工作渗透到校园文化活动中去;辅导员要在各类班会活动中引导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结合学校政策,通过树立典型和榜样,表彰“励志之星”,宣传正能量,师生共同营造积极、正面的校园风气。
2.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的主阵地,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青年学生。不良“校园贷”逐渐占据高校,荼毒高校学生,无疑是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侵蚀。为此,高校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不良“校园贷”这一问题而采取思想教育措施,更应该不断培育大学生文化自信,树立社会主义文化本位的观念,才能帮助其从容不迫而理性地应对多元文化的冲击。[7]辅导员作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到日常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并通过特色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基本素养,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5人文关怀
如上文所述,叶琼的调查结果充分显示了要想学生亲口告知自身“校园贷”事实是十分困难的,高校进行“校园贷”现象的普查工作受阻重重,学生认为这是隐私,向家长和老师隐瞒。因此,辅导员、家长应该对学生加强人文关怀,辅导员通过采取与学生谈心谈话、深入学生课堂宿舍、培养得力学生干部等方式,加深对每位学生的了解,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困难,获得学生的信任,真正做到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家长应该及时关注孩子的消费、交友、学习和生活状况,用平等、包容、理解的心态对待孩子,与辅导员保持联系,从而构建并完善家校一体的防范校园不良贷款的安全网络。
2.6资助育人
高校资助育人政策目前已较为完善,结合教育部要求,目前各高校均已建立“奖助勤贷补”这样一套完备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辅导员老师要及早发现,并提供相应帮助,避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自尊心太强,不愿意告知老师其家庭情况,最终走向“校园贷”的泥潭。要帮助学生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并帮助他们从思想上脱贫,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励志成才,报效祖国。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方面为大学生的生活提供便利,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风险与问题。对此,高校应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应对,占据网络育人的主阵地,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育人的全过程。
作者:盛秋旭 单位:南京邮电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