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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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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

一、法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有利于顺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有效应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冲击,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以学生为本,坚持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格局,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还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境。例如,“全员育人”教育理念在教育界达成了共识,但是政策的纵深推进遇到了一些阻力,政策缺乏刚性的保障和约束,教育体制难以突破,德育工作只关注形式,缺乏实际内容。所以,要使“刚性”的约束来保障“软性”的倡导,实现政策导向与现实取向的有机统一,将国家有关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教育政策的促进、制约和指导作用。

二、法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

法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贯穿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将现有的教育政策作为主体,不断加强法律补充,用法治的手段建设更有执行力和推动力的政策环境。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教育体系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和法律为基础,以各项政策法规为补充的完整体系,但是,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立法却少之又少,至今还没有专项立法。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政策一般是非强制性的指导性文件,这就导致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硬性和强制性的规定,政策回旋余地大,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效果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这就要求在原有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用“刚性”的法律体系来弥补“软性”规定的不足。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体系,需要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个立法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通过对政策和法律实施的监督,避免法律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偏差,使政策和法律能够有效运行。要努力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督导条例等监督机制,把督导机制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明确督导工作的职责和权力,对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公示,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和法律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在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监督机制的同时,还要构建问责机制,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环境,要使所有的教育单位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一旦发生违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和法律的行为,应予以严厉的惩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涉及到多个主体,存在着多重法律关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明确各主体的职责,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细化各个主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于2013年8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增强主动性,掌握话语权。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在法治视野下发展的要求和基础。现代社会中的人才不仅要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还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结合大学生自身实际和个性特点,正确引导,科学教育,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作者:刘维 单位:泸州医学院 武装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