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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示范原则。高校学生就成长环境而言,一直处于各级学校教育的生活环境中,因而他们接触最多、对他们影响最大的都是教师。本科生在迈入高校前的整个求学过程中,大学都是不断被自己的老师和家长予以“美化”而自己也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因此,高校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知识水平、道德修养、精神风貌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会影响学生对高等教育的信心以及对自己生活环境的期望值。所以,建设一支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的学业导师队伍,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从而实现示范作用的关键。每位学业导师只有在提高自身人格魅力的同时,对社会民生等基本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教师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以身作则,正确指导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从而影响教育对象,实现教育的目的。
2.层次原则。如所周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连续的整体,因此,本科生学业导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必然伴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始终。在此过程中,学业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须有层次的逐步展开,即应当根据学生不同的年级阶段制定不同的指导方式和内容,以应对学生不断成长的过程中遇到的不同问题。如在实际操作中,可将大学一、二年级确定为第一阶段,三、四年级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指导学生尽快适应和融入这一时期的学习和生活,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学会吸收专业外的知识和技能;第二阶段以个体目标发展和就业指导为主,为学生将来的就业或继续求学做铺垫。另一方面,学业导师的工作要积极配合校、院、系三级党政工团学生主管部门及群众性组织,具体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业导师只有明确自身作为属于众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层次的一员,才能在指导内容上有所侧重。
3.民主原则。学业导师坚持民主原则,首先要抱有真正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理解学生、发展学生的信念,对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状况要有确实的了解和关心,使得学生对导师的这种情感真正感同身受,才能充分调动受教育者自身的积极性,更好地融入到实践教育者所提出的规范中去。其次,学业导师将自己与学生的关系定位在一种平等、互动的位置上,切实考虑自己指导的学生身上所存在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可行的指导意见。再次,学业导师要有一种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应该只是一味地要求教育对象顺从现存社会的道德现状,而应该着眼于未来,注重启发受教育者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开发他们的自教自律意识,促使他们在道德水准上的自主提升和不断超越。”学业导师及时关注不同学生在学业与生活方面的进展,从而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实现学生更好更快地发展。总之,坚持民主原则有利于受教育者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有利于受教育者形成接受教育、提高自己思想道德境界的精神需求和信任、信服教育者的态度。
4.激励原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是通过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高效地完成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学业导师对学生的激励,主要是通过对学生在学业和生活中的进步与成长进行正强化的信息反馈,并适当提出新的期望值,以引起学生心理和思想情感以及行为的变化,并自觉对新的期望值进行反应,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原则。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学业导师可以采用公开的或私下的方式对学生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表扬,也可以在指导的学生中树立少许典型,以激励和带动其他学生。在激励过程中,学业导师还要尊重学生个性的张扬,不能以传统的学业成绩等为单一的依据,而是鼓励学生在各个方面均可以脱颖而出,并受到及时的恰当的称许,以此挖掘学生的潜能,促使学生的潜力和创造性尽可能发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本科生学业导师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
我国普通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首当其冲的是指导教师要从教育思想观念上自觉更新与转变,这就要求导师具有教育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就教育方法而言,主要是树立“知、情、意、行”相结合与统一的教育艺术观。
1.“知”。《意见》指出,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传授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在教师传授知识与学生的文化学习过程中,自觉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觉悟。贯穿于上述论述中的主线,是要求始终坚持不懈地明确和处理知识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德知并进,全面发展。而高等教育阶段对学生“知”的培养,主要是针对学生的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了解专业知识结构、发展动态,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的学习能力及时制订和不断修订学习计划,在此过程中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在知识教育的过程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提升理想、铸塑信念的功能。
2.“情”。“真正的品格教育正是真正的共同相处的教育”,师生之间只有坚持频繁而持久的交往,才能产生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师生感情。特别是入学不久的新生大都未从中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状态中转变过来,还习惯于与各科老师之间比较紧密的联系。因此,学业导师更需要在学生入学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与学生多沟通,一起倾谈成长中的人际关系问题、学业与兼职的矛盾问题等等,并结合自己的大学生活经历,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在紧张而又活泼的学习生活中逐渐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3.“意”。这里的“意”可以理解为一种潜在于学业导师身上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又是导师个体的人格力量的显现。这就要求学业导师在孜孜不倦地育人过程中,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认知、情感、意志等方面的境界。如所周知,我国本科生学业导师在专业指导方面所获得的报酬是十分微薄的,而导师除了这些本科生外,还有自己日程的生活、教学与科研任务。因此,为本科生排忧解难是需要导师具有高尚的奉献精神的。优秀的学业导师不仅应该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在生活上勤勉踏实、淡泊名利,在研究工作中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自身的实际行为诠释“学高为师、身高为范”的内涵,让学生在与导师的交往中感受到师范的尊严,为学生在成长与成才的道路上树立一面榜样的旗帜。
4.“行”。“行”是指学业导师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行动”指导,让学生在不同时期尽早摆脱迷茫期,尽快融入大学不同阶段的学习生活中去。具体形式有谈心、学术报告、读书会、集中辅导、个别辅导等形式,甚至也可以根据专业性质而设计的观光考察、参观游览等形式;内容上则可以是生活中不同问题的交流,也可以是社会热点问题的探讨,也可以是考级、考研以及就业等过程中的困惑,还可以参加学生社团与各种兴趣组织进行指导,或是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及其它各级单位组织的学术性质的竞赛活动,将课余活动与专业学习、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在寓教于乐中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蔡元培先生认为:“教育者,养成人格之事业也。试仅仅为灌输知识练习技能之作用,而不贯之以理想,则是机械之教育,而非所以施以人类也。”这句话若施之于本科生学业导师的职责上则恰当不过了。学业导师将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专业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严格教育与亲情教育相结合,在“人性”的环境中让学生感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激发学生对生活与学习的创造激情,并为以后走向社会或继续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孙旭红 单位: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