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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债权投资下的船舶制造企业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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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债权投资下的船舶制造企业发展优势

摘要:我国船舶制造业发展迅速,已跃居全球第一大造船国,但长期的资金匮乏已逐渐成为船舶制造企业发展的掣肘。而船舶制造企业需要大额持续性资金的投入,来确保船舶的研发、生产。虽然国家层面已出台各种扶植政策和激励措施,但传统银行信贷等融资方式均存在资金期限不长、规模相对较小、融资渠道相对狭窄等原因,从而导致对船舶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依旧有局限性。而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具备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的特殊优势,非常适合作为船舶制造企业的融资工具。本文从保险债权投资计划与船舶制造业直接融资相结合的角度,尝试为我国特大型船舶制造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锻造新形势下保企合作模式,服务产业升级,引导金融业“脱虚向实”,提升我国高端制造业实力做出有益探索。

关键词: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另类投资;船舶制造企业;融资

引言

我国船舶制造产业已经占据世界超过三分之一市场,2019年1~9月,我国船舶制造企业新接订单量占据全世界总市场的46.7%,手持订单量为44.4%,即使是占比最低的造船完工量,也高达37.3%(数据来自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2019年1~9月船舶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运行分析)。由此可见,我国已经在国际船舶制造市场份额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需要船舶制造企业进一步加快自身发展,才能立足于世界造船市场。由于船舶制造企业资金需求大,难以靠自身满足,绝大多数时候都采用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融资模式相对单一。近年来,也通过船舶产业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渠道解决了一部分资金用于船舶制造,但仍然远远不够。而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由于依托于规模庞大的保险资金,在支持船舶制造方面具有独到优势。

1船舶制造业特点

1.1生产过程不具备规模效应

船舶制造采用定制化生产的方式。船舶制造企业同客户签订合同后,再进行生产,而且各艘船舶的共同性较低,所以船舶制造只能通过大型单件或者小批量的方式来组织生产,难以通过组织规模生产来有效降低成本[1]。

1.2生产建设过程复杂、周期长

船舶制造生产过程大致分为:原材料准备、钢材预处理、构件冷热加工、部件装配焊接(小合拢)、分段装配焊接(中合拢)、船台(坞)装配焊接(即船体总装,大合拢)、对船体进行密闭性试验、船舶下水、码头安装(设备和系统的安装)、系泊试验、进坞倾斜试验和航行试验。而且在每个过程之间,还存在一定的时间。完成上述步骤后才能最终交付。可见,船舶制造工艺复杂、环节较多、整体耗时长。

1.3资金需求种类多、总量大

船舶制造企业的资金需求不止要满足船舶制造本身,还涉及船舶制造基础设施的建设、船舶制造技术的研发等一系列投入,因此有大量的资金缺口需求。船舶制造企业是按照建设进度进行资金回款的,但船舶制造用时长决定了资金回笼速度慢,从而进一步导致了长期占用资金额度,流动性缓慢,推升了船舶制造企业对建造资金的需求。

2船舶制造业对资金的需求与现存问题

2.1船舶制造企业的资金来源

一直以来,从商业银行贷款是船舶制造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渠道。虽然也有部分船舶制造企业通过登陆证券资本市场进行股本融资、发行债券进行债务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但融资总金额不多,占比不大。除此以外,近年来在国际上早已大行其道的船舶产业投资基金也进入了大家的视角,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渠道,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扶植。我国首支船舶产业投资基金早在2009年已投入运营,可以说,在拓宽船舶制造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我国早就迈出了和国际化接轨的第一步。

2.2船舶制造业现有融资渠道的不足

虽然我国船舶制造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在进一步丰富,但依旧相对狭窄,对商业银行贷款的依赖性较大[2]。近年来,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国际造船市场一直在低位徘徊,船舶制造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造成新船价格普遍不高,船舶制造企业流动资金愈发紧张,寻求融资的意愿更为迫切。而商业银行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惜贷、断贷、抽贷”的意愿却越来越强,从而再次推高了银行借贷成本。2019年以来,为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提振实体经济发展,央行启动了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从而渐进式推动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下降。2019年8月20日首次公布的一年期LPR下降了6个基点,监管部门此举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中长期融资。截至2019年11月20日,一年期LPR已经由8月前的4.31%降至4.15%,五年期LPR也从最初的4.85%微调至4.8%。这一政策的持续推进,有助于降低实体企业的信贷融资成本,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间接融资问题,利好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但融资贵、融资难,尤其是筹措长期资金用于生产运营依旧是横亘在船舶制造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3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在支持船舶制造业方面的优势

3.1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含义及特点

保险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面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约定支付预期收益并兑付本金的金融产品。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9月末,保险债权投资计划1.24万亿元[3]。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属于除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之外的另类投资。与在公开市场的传统投资相比,另类投资的流动性更低,因此一般可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是目前保险资金克服传统投资压力的重点投资方向,因此受到保险机构的青睐。

3.2保险资金与船舶制造业资金需求的适配

船舶制造企业的资金需求体现为规模大、占用周期长、融资渠道少。而保险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渠道,具备三大优势:1)来源稳定。保险资金来源于财产保险、人身险等保费收入。尤其是人寿保险等期限比较长的保险,期缴的保单每年都会有持续的资金流入。2)期限长。保费来源中占比最大的是人寿保险,而人寿保险一般具有保险期限长,因而这部分资金比较适用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基础设施等项目。3)规模大。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本年度保费收入为3.4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7.8万亿元[4]。由此可见,保险资金恰好同船舶制造企业的资金需求特征相匹配。

3.3保险债权投资计划支持高端制造业的政策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3月28日公布了由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其中提到:要发挥保险市场作用,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在扩大保险资金对制造业领域投资方面。而且明确指出:积极发挥保险长期资金优势,在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通过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低成本稳定资金来源。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通过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制造业发展,从政策导向上给予明确支持。3.4保险债权投资计划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探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在有力支持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方面,近年来已经做出了不少探索和尝试,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华泰资产在2017年设立了总额高达150亿元的“华泰-中国商飞债权投资计划”,为我国大飞机的研发生产提供资金支持。该保险债权投资计划期限初步定为10年,中国商飞在项目期满后可根据其对大飞机生产制造的实际资金需要决定是否延期,体现出了保险资金规模庞大且期限较长的特点。目前中国商飞已获得国内外航空公司的大量订单,未来业务发展空间巨大,批量生产能力会显著体现,盈利能力大幅提升,能够确保安全、稳定的投资回报。中国商飞将通过该项债权计划满足其初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资金需要,而华泰资管也实现了保险资金安全、稳健的长期回报,从而实现金融与实业的双赢。

4结语

船舶制造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并且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2019年11月26日,中船重工和中船工业合并为中国船舶集团,一举摘得世界最大船舶制造企业的桂冠,将有力支撑我国成长为造船大国。我国船舶制造企业的强强联合,也是在行业合并重组大幅增加,面临新的竞争格局的情况下进行的。2019年初,全球最大造船企业韩国现代重工收购本国大宇造船55.7%的股份,进一步扩大了韩国在全球船舶制造市场的份额。而就在中国船舶集团成立短短3天后,占据日本2018年建造量31%的日本最大船舶制造企业今治造船株式会社(Imabari)同该国第二大船舶制造企业日本海洋联合公司(JMU)达成合作协议,成为继我国及韩国之后的全球第三大船舶制造集团。全球船舶制造行业持续低迷、产能过剩、行业整合加快的态势已经持续数年。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中国船舶集团的诞生虽然解决了两大船企无效重复竞争的问题,并且可以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发挥协同优势、提升效率。但却依旧面临着由于船舶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庞大,难以从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足够发展资金的问题。而自身具备期限长、金额大、采用注册制设立等特性的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能充分匹配船舶制造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虽然当前阶段规模还比较小,但其仍处于发展中,未来将成为助力船舶制造企业高速成长的又一重要金融工具,通过提供长期、稳定、规模化的资金支持,助力我国船舶制造业的振兴与腾飞。加强保险公司和船舶制造企业之间的保企合作,不止在船舶建造险等领域,在拓展船舶制造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也可以大有作为。而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由于具备低风险、高收益、稳定性强的特点,在“资产荒”的情况下,也更得到保险机构的垂青。希望船舶制造企业和保险机构能够强强联合,不断拓展新的合同发展方式,共同开创我国实体经济与金融产业携手快速发展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吴君民,张金花.后金融危机我国船舶制造企业融资问题探讨[J].会计之友,2011,(22):95-96.

[2]毛海滨.韩国造船业的发展与金融支持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11.

[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EB/OL].

[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2019年1-9月保险业经营情况表[EB/OL].

作者:隋心 单位: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