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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对现行的主要三种模式的供应链金融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把保险公司引进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使供应链上每个主体都能有效的分散自身的风险,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而达到整条供应链的利润最大化。保险公司的参与可以减少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从而促进了供应链整体之间能够互相协调、互相监督、共利合作发展,实现了供应链金融中多个主体的协同优化和共赢。
一、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国际对外投资的不断深入,国家经济呈现日益增长趋势,社会发展亦是十分安全稳定,其中,中小微型民营企业的作用功不可没。这些企业在经营方面,尤为灵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其数量及规模无疑是最大的,且活力十足,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这些企业的出现,不但使得市场有活力竞争,使农村的经济发展也迈上了新的台阶,而且还为农民的经济创收及工作机会得到了显著提高,使得我国经济呈现区域化良好发展,然而,这些企业亦存在一些问题,如融资不易。据统计,这些企业为我国非国有经济GDP总量贡献了60%的部分,但它们只获得了30%的信贷资金,在整个发展及自身因素的作用下,其需求日益加剧,但这些企业因为融资十分不利,存在障碍,使得这些企业的发展十分受限。供应链金融的兴起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契机,不管在行业的供应链上还是产业链上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供应链金融的现状分析
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通常被中小企业所借鉴,在实际贸易供应链的前提下,它们依靠物流等类似相关的企业监管部门,向对应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的需求。因为,这些部门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银行融资风险,因此这些企业便能克服融资的问题,使得他们能够得以继续按照需求进行发展。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较高的金融风险,比如模式、制度及技术等领域的创新风险等,特别是企业与银行二者间,表现的尤其突出,主要原因是资金与信息二者存在时差,银行给予了融资,便意味着其背负着信用与操作风险。现如今,骗贷事件屡见不鲜,使得供应链金融模式在创新和风险管控方面的研究成为研究者们的研究热点问题,何种金融创新可以显著的降低欺贷事件的发生等,亦是现阶段学者们关心的问题之一。以下即是从商业银行、核心企业、物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来分析其运行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主导模式
商业银行主导模式,相对于现在而言,较为传统。他们获取的供应链基本的信任基础是来源于企业的信用支持,同时,银行可以为其合作的中小企业给予融资服务。在整个供应模式中,商业银行可以为其设计融资模型,他们设计的基础是建立在银行所对应的预付款、库存等动产上而实现的。一方面,商业有着一定的资金获取手段,且其获取的资金通常有着非常稳定、成本较低等特点,且其资源多样。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风险管控方面十分有经验,能准确的把控融资风险,可以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除此之外,银行毕竟是我国专门的金融机构,有一定的专业性,其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可以深入这些企业,同时银行含有大量的金融业务员及相应的金融信息,在开展相应业务时,十分便利。但同时也有着一些局限。第一,银行作为主导,它们对供应链的全盘并没有可行的掌控力,甚至不能有效的获取各个环节中的信息数据,如物流、商流等信息动态,即使能够获取,通常大多较为被动,所以,在整个融资过程中,银行不应成为主导。第二,中小企业作为需求方,类型较多,需求也存在差异,而银行不一定都能使其满足。第三,商业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流程十分繁琐,使得有时不能满足供应链对资金的需求速度。
(二)核心企业主导模式
该模式通常表示的是,核心企业根据自己所获取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销售商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信息流、物流等关系,同时,它们对需求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十分了解,因此,可以通过其建立的多层关系,为相关的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如对中小企业融资等,然而,这些企业可通过银行或P2P直接开展对应服务,以为它们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一方面,核心企业在服务过程中,获取了大量的经验和信息,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信息存在的时差问题,这可以很好的为其服务的企业提供服务,且非常准确,效率高。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对其服务的对象及其承接的对象,无论是经营状况还是发展状况,都十分的了解,因此显著降低了融资存在的风险问题。除此之外,核心企业通常规模相对较大,有能力开展财务运作,有能力提供金融服务,且向其融资的条件相对不高。缺点在于,首先,企业内部缺少供应链金融的专业人士,同时对信贷风险的把控等尚无经验,导致核心企业进行信贷业务时,存在极大风险,且不好把控。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在资金获取方面,也十分有限,他们的前期资金通常来源一些自由资金,或是信贷银行的许可下借贷,但它们的规模通常较小,不足以长期供应。因此,核心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完善其相应的运作能力和条件,构建属于自己的专业金融服务系统,或是与专业的P2P对接,为中小企业的资金提供更多元化的帮助。核心企业搭建的供应链金融体系,容易出现肆意拖延供应商账期,然后向供应商提供所谓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同核心企业实际的金融服务中,最频繁发生的事情便是中小企业被要求进行预付款等操作,这将使得这些企业本身因资金不足,而大部分资金却在预付款中,严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动,与此同时,核心企业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本身亦会为他们提供担保,而在批发价格或者销售回扣上欺压中小企业。
(三)物流企业主导模式
物流是线下闭环中最重要的环节。物流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发展。物流企业的主导模式是物流企业在对抵押品进行精确控制的基础上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与核心企业主导模式相似。其优势在于,首先,物流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完整的货物控制能力,特别是在以库存质押为主要形式的供应链金融中。其次,物流企业切入供应链金融领域,开辟了抵押品担保、信贷等新的增值服务,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空间,也为银行与企业之间搭建了合作桥梁。局限性在于,一方面,因为物流企业自身管理并不严格,缺乏统一规范,导致物流企业的差异较大。另一方面,物流企业不仅不能较好的获取信息流,而且对资金的获取能力亦较弱,只要将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并且拥有强大的资金支持,才能达到“四流”闭环。除此之外,现阶段物流企业存在配送网络不健全的问题,使得银行无法对实际商品进行及时的监测,对商品出现问题的反应更是相对滞后。然而,物流与核心企业二者相比,在资金供应服务体系中,通常物流企业扮演的是资金管理者的角色,但是这一角色的建立基础取决于其相应的规模程度,同时,这也对其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如配送网络的健全、信息的管控等方面。现如今,物流企业主导模式正在日益发展,将会导致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在市场竞争的机制下,后者的压力将会日益显著。由上述给出的三种主导模式定义中,他们都利用各自领域和自身不同的优势组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都存在一定局限性,要想实现供应链整体的优化与协调发展,达到供应链金融系统的平衡状态,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实践,在本文的研究中,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中,服务供应链企业,可以有效的将以上三种模式的供应链金融局限性降到最低。
三、保险公司参与进来的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意义
(一)从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的角度
核心企业因与中小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供应链金融中对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但是如果中小企业经营不善或者是发生违约,那么核心企业就是潜在的贷款偿还者,加入商业保险就可以使自己的潜在的偿还风险降低,因为保险公司会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以及经营的情况的再评估,使得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以及信用风险降到最低,核心企业的偿还风险也会降到最低。即使是中小企业无法如期的偿还贷款,核心企业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使得自己的潜在的偿还贷款的金额降低。商业保险的参与使得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金额大大提高,贷款难的程度大大降低,从而激发中小企业融资、投资的积极性,作为与中小企业长期合作的核心企业也是潜在的受益者。(二)从供应链金融中银行的角度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往往是资金的提供者,它对风险的把控非常苛刻,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银行的业务下降。加入商业保险之后,银行可以根据核心企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及信用情况,对中小企业有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从而决定是否贷款以及贷款金额的大小。保险公司的参与,极大的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银行为自己贷出去的款项买进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商业银行的坏账损失,分散银行的贷款风险和相关管理成本。在金融服务过程中,倘若有商业保险,则银行的信达服务范围将会得到显著扩大,信贷的风险亦会得到显著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还能为银行成功的避开因信息流等问题导致的欺贷等事件的发生。除此之外,在商业运作用中,银行的竞争力也较大,市场能优先给予其需求。因此,在金融服务中,有银行和保险公司二者的参与,将大大降低银行审核支出,使得银行的业务收入得到显著提升,亦是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机遇所在,促进了其高质量的发展。
(三)从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的角度
物流企业的参与使得中小企业的贷款更加活跃,也会使得物流企业的业务增加,从而会使得自己的收益增加。保险公司的参与也使得物流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减少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信用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物流企业主要是依据上下游的中小企业的存货质押进行融资,存货的价值容易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例如市场的需求量以及产品的时效性,保存过程中的腐烂、丢失、变质都会损害物流企业的利益,在与商业保险的合作下,能够使得自己的收益得到保障,商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由于商场环境造成的物品价值的不确定性造成的损失,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整体业务水平、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的经营利润。(四)从供应链金额中商业保险的角度保险公司参与供应链金融中来,可以为开展新险种的提供有效途径,增强保险公司业务创新的能力,拉动业务发展,扩大盈利空间。保险公司与银行、核心企业及物流企业的合作,既可以将客户的信息资源实时共享,还可以选择联合营销,一同开发目标客户的潜在需求,拓展业务范围,提高创新力,对保险公司运营机制进行补充,构建更为广阔的保险市场领域,优化生存与进步空间,并且获得更大的经济利润。
(五)从供应链金融中中小企业的角度
保险公司的参与为中小企业拓宽了贷款信用担保的渠道,分散了银行的贷款风险,使银行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因为有商业保险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不再是供应链金融中占有主导地位的霸权者,所以有效的降低了核心企业的霸权地位,使得中小企业的话语权得到提高。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可以有效的克服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防范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信心,提高融资效率。
四、结语
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中,服务供应链企业,它可以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一定的担保,也可以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物品在运输途中以及保存过程中的损害风险,最终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整条供应链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因此,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的协同发展将成为未来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方向。供应链金融的协同发展不仅是国家各项政策实施的需要,更是我国中小企业、物流企业、商业保险以及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以及我国整个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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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娜娜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