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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术实践与形体表演能力培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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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术实践与形体表演能力培养分析

一、声乐艺术实践的现状

1.思想上重视不够。

科学性是声乐演唱方法的共性特征,因此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是对歌唱者的基本要求,也是歌唱者基本功的重要技术体现。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音乐院校的声乐教师普遍重视技术层面的讲授,比如歌唱时候如何做到口腔、胸腔和头腔的共鸣等,学生也是不遗余力地学习科学的呼吸和共鸣方法,尽量使自己的歌声丰满、洪亮、圆润、嘹亮。在思想层面上过于重视歌唱的科学性,也容易导致对声乐艺术实践的重视不足,不少师生一味追求掌握演唱技巧而不愿意参与声乐艺术实践,往往使声乐艺术实践流于形式,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2.时间上得不到保证。

目前音乐院校声乐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声乐理论课占有绝对的时间优势。一方面,声乐理论知识丰富,学生学习这些知识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音乐院校自然不会轻易压缩声乐专业课时;另一方面,音乐院校没有将声乐艺术实践课与声乐理论课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即使单独设置艺术实践周也很难确保师生的参与时间,加之缺乏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师生参与声乐艺术实践活动常常取决于个人兴趣和爱好,时间上根本得不到保证。

3.经费上投入不足。

开展声乐艺术实践,需要有资金作为支持,而当前有些音乐院校竟然连个像样的音乐厅都没有,音响不响、话筒不响的现象时有发生。声乐艺术实践需要走出教室、走上舞台,开展诸如小剧场、音乐剧、歌剧及其片段的艺术实践教学活动,都需要有道具、服装、场所、灯光、音响等硬件设施。由于缺少资金投入,声乐艺术实践的条件受到极大限制,严重挫伤了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了声乐艺术实践的效果。

4.师资上有待加强。

声乐艺术实践课的教学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舞台演出经验。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下,音乐院校的教师大多毕业于师范院校,擅长于“一对一”的传统声乐教学,部分声乐教师舞台演出经验偏少。让缺乏舞台演出经验的教师,讲授艺术实践课显然有强人所难之嫌,也很难讲清楚怎样才能在表演上做到手、眼、身、法、步的协调配合,教学效果难以保证,不利于学生掌握形体表演的技巧。

二、声乐艺术实践对培养形体表演能力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把握舞台表演的分寸。

歌唱演员的分寸感,也称之为“火候”,是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一个歌唱演员的最好评价,无过于“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这就是歌唱表演的分寸感把握得当。形体表演是为演唱服务的,是辅助声乐演唱的一种重要手段。如何做到恰到好处地为演唱服务,使每一个眼神、手势的变化衔接得当,这需要在声乐艺术实践中磨砺身体各个部分的表现能力。唯有这样,歌唱演员的形体表现能力才能达到合乎常情、恰如其分的自如境地。

2.有利于表现作品的思想情感。

“歌唱演员的形体动作是为了吸引观众的注意力,使观众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作品的内容、表达的情感和情绪,从而引起共鸣。”[1]声乐表演中的形体表演能力要准确、自然,必然要经过多次声乐艺术实践的锻炼。否则就算有真情实感,想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和情感情绪,恐怕也只能是无从下手。作为声乐演员一定要经过艺术实践的锻炼,才可能熟练掌握眼神、手势、步伐等形体动作能力,才能生动塑造人物形象和准确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

3.有利于克服恐慌心理。

舞台恐慌也叫怯场,直接影响歌唱演员的演出质量。有些歌唱演员在重大演出的时候就会出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跑掉忘词等状况,使演出效果大打折扣。对于初次登台的声乐专业学生来说,最缺乏的就是舞台实践和临场经验,他们对舞台感觉陌生和难以适应,容易怯场。声乐艺术实践作为一门综合的艺术,对歌唱演员的心理活动有着深刻的影响。“表演者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演艺水平,积累丰富的舞台经验,才能取得更好的舞台效果”[2],所以歌唱演员应该多参加声乐艺术实践,在个人演唱会、表演比赛、观摩演出等各种活动中积累舞台经验,提高舞台应变能力,使自己处变不惊、从容应对。

三、在声乐艺术实践中培养形体表演能力的路径探析

1.思想上重视声乐艺术实践的价值。

声乐艺术实践要想得到全面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在思想上要重视声乐艺术实践的价值,将声乐艺术实践课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而现实却是“部分老师认为艺术实践是可有可无的,在这种思想意识支配下,有些老师就不愿在学生的艺术实践课上下功夫,对艺术实践课放任自流”[3],这样的结果自然是声乐艺术实践开展不到位,学生的形体表演能力没有得到有效锻炼。声乐艺术实践作为培养学生形体表演能力的重要路径,需要从思想层面上有一个重新认识和定位,确保将声乐艺术实践课扎扎实实上好,引导学生在生动、丰富的艺术实践中准确运用手势、眼神、身体姿态、步伐等各种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巧妙地将饱含感情的美妙歌声与生动吸引人的形体表演相结合,从而使声乐表演能够真正打动人、感染人。

2.为学生上台演出创造更多的机会。

参加演出和声乐比赛是声乐艺术实践的重要形式,也是当前声乐艺术实践的主要路径。音乐院校应该组建各类民乐团、合唱团等团体,让学生有用武之地,激发声乐学习热情。同时,鼓励学生参加独唱、对唱、重唱、合唱、联唱、小组唱、表演唱等活动以及举办个人演唱会、师生音乐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声乐比赛和送戏下乡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形体表演能力。此外,多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观摩活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有意识培养学生的手、眼、身、法、步的协调配合能力,让学生形体表演动作连贯、顺畅。

3.在声乐艺术实践中开设形体课程。

对于声乐人才的培养来讲,除了解决发声的问题外,表演和形体训练必不可少。“歌唱表演是将美的、具有较高艺术欣赏价值的作品呈现给观众的舞台实践活动,给观众带来的是美的享受,因此,在歌唱表演的全过程,无论表现何种情感,身体都应保持优雅和端庄的姿态。”[4]但是这种身体姿态上的优雅和端庄不是与生俱来的,而需要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多次的实践才能获得。因此,音乐院校声乐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设置中,应该专门开设形体课,并通过排练和演出实践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形体表演能力,以多角度、深层次塑造角色形象。

4.加大声乐艺术实践和形体表演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开展声乐艺术实践活动,指导学生进行形体表演需要有高水平的教师。而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发展至今,只有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发展还不够成熟;加之教师和学生往往只注重声音,忽视形体表演能力的培养和学习,导致目前音乐院校的声乐艺术实践和形体表演教师非常紧缺。一方面,为了“应景”和一时之需,往往从地方歌舞剧院、歌舞团放低标准聘任兼职教师,这些教师通常舞台实战经验丰富,而理论功底不足;另一方面,音乐院校招聘和自己培养声乐艺术实践和形体表演指导教师,这些教师往往理论功底好,而舞台实战经验薄弱。面对这样的现状,综合性师范院校应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输送更多更好的声乐艺术实践和形体表演指导教师,同时音乐院校自身应该加大声乐艺术实践和形体表演师资队伍建设,在职称评定、课时计算、奖励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创造条件稳定和扩大指导教师队伍。

5.强化制度保障。

加大对声乐艺术实践课程和形体课程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需要有制度作为保障,否则不会形成常态的推进措施。音乐院校应该出台关于推进声乐艺术实践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具体内容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声乐艺术实践课的课时、教学目标、考核形式以及经费投入等硬性指标,凸显声乐艺术实践的重要地位。同时,强化形体表演课程的制度设计,让歌唱演员在声乐艺术实践中提升形体表演能力,最终使形体艺术的表演更加得体、准确、到位、自然,从而塑造更加鲜活的姿态造型,构成更完美的舞台艺术。

作者: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