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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语言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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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语言艺术研究

声乐是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它是音乐化的语言艺术,语言是声乐艺术的造型基础与创造核心。无论是文学的作词、音乐的谱曲或是歌唱的表演,都始终离不开对语言的体验、感受与表现。离开了语言也就无所谓声乐艺术的形象表现。这就必须要求我们对声乐艺术的语言教学有足够的认识。我国民族传统声乐艺术十分重视对语言的学习,而不是孤立地只讲求声音美。因为声音的美必须蕴含着丰富的感情色彩,而丰富的感情色彩只有通过语言才可能得到准确生动的体现。这种声音的训练最终必须以表现语言的情感为目的,才可能获得真正具有艺术价值的声音美。

人类的语言或语种虽然不同,但不同民族的声乐审美情感是具有共同性的,因此很多不同民族的声乐艺术或声乐学派,在声乐的艺术实践教学中同样重视语言的创造功能和声乐的语言教学与训练。意大利学派的著名作曲家兼歌唱家培特罗?托西(1647~1727年)曾经这样说:“如果一个歌唱者咬字不清的话,他就无法使听众获得歌唱中来自歌词的大部分美妙之处;这样一来,他的歌唱也就失去了感染力。如果歌词唱不清的话,那么人的嗓音和小号或双簧管的声音就没有什么差别了,这个缺点是很严重的,但是现在不少人都有这个缺点。然而歌唱者不应当忘记,只有借助于歌词他们才能够胜过器乐家……纠正咬字方面的缺点这一工作过去从未像今天这样必要。”又如19世纪的意大利学派的杰出声乐教育家弗兰切斯科?兰培尔蒂(1813~1892年)在《歌唱的艺术》一文中写道:“一个歌唱者身上即使集中了为取得高度艺术成就所必需的天赋资质,但他若设有掌握正确的咬字,他仍然会感到自己无活动能力,而且永远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境地。”很多优秀的民族歌唱家,所以创造了完美动人的声乐形象,正是由于他们掌握了各自民族语言美的特质与规律,运用精确、熟练的韵技巧,以清晰、生动、优美的语言与音乐的完美结合表达了生活情感的结果。声乐的民族风格民族化问题虽然包括很多内容,但它的中心问题仍是语言问题。不同的民族声乐与声乐学派所形成的特殊风格与色彩,关键还是语言的作用。声乐语言是音乐化的艺术语言。所谓共同性是指声乐语言与舞台艺术语言有着共同的表现规律。

声乐语言本身也属于舞台语言的范畴。因为就舞台艺术语言的表现形式来说,基本上是两种形式,即一种是说白式的舞台语言;一种是歌唱式的舞台语言。在说白中则包括散白和韵白,韵白则主要包括吟诵与板诵,吟诵主要是指戏曲或歌剧中的韵白,它比散白有着更加明显的韵律感;板诵主要是指说唱艺术中快板、快书、数来宝之类的韵白,这类韵白则更具鲜明强烈的节奏感,它的节拍规律更加明显突出。而歌唱式的舞台语言则突出了它在表现上的音乐旋律性。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舞台语言,它的创造材料都必须是有声语言,这样在语音基础的咬字吐字的基本技能上,在声、韵、调、音节结构变化的基本规律上,在语调、语气的情感体现上,在轻重、快慢、抑扬、顿挫的语言处理上等等都有着共同的艺术规律。这就是说,说的语言与唱的语言有着共同可以依循的创造方法。而唱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建立在说的语言的表现基础上的,它是说的语言的音乐化。因此,声乐语言教学的内容应重视基础训练与基本理论的学习,即说的语言的创造基础,也是唱的语言表现的基本功。像语音正音的规范化教学,只有首先说念准确了,唱才能准确;又如语言的思想意义的挖掘与表现所依循的分析方法也都是一样的。我们现在不少声乐演员(主要是指艺术歌曲演唱者)只会唱,不会说。他们有时借助旋律节奏的拖腔、拉音变化掩饰了语言的缺陷,然而一旦说白,这些缺陷就暴露无遗。如字音的错误、发声缺乏力度共鸣没有支持点等等。如果只能进行所谓的“艺术的唱歌”,却不能进行“艺术的说话”,那么,作为一个主要以有声语言的创造工具的艺术创造者来说不能不说是十分遗憾的缺陷。传统的戏曲与说唱艺术的语言教学训练有着十分成功的经验,这不仅因为唱功与念功同样是艺术表现的工具,并把念功做为唱功的基础进行训练。“千斤话白四两唱”虽过于夸张,但却说明说比唱难。只有说好了,才更能唱好。传统的戏曲与说唱演员大都有坚实的艺术语言基础,他们的说和唱在气息的控制与共鸣的发挥、声音的造型与音色的变化、咬字的力度与吐字的圆润、语言的处理与情感的体现等方面既有共同规律,又有不同特点,但都能做到唱念和谐,行腔自然。然而我们的歌剧演员或歌唱演员往往在念白的功夫上就远远不及戏曲与说唱演员。这说明要造就一个民族的声乐演员必须具备全面完整的表现舞台艺术语言的技能与技巧,使他们具有丰富的舞台艺术语言的修养。

那些把声乐语言基础课仅仅局限在一般“正音课”的范围显然是不够的。声乐艺术语言方面在全面系统的教学训练中有与一般舞台艺术语言教学的共同性,而另一方面它又必须从声乐艺术综合性的特点出发,在语言的呼吸共鸣与气息运用上,在咬字吐字拖腔、拉调的旋律上,在语言形象的性格化与声音造型上,在语言的技巧运用与情感表现上等都必须有助于声乐艺术形象的完整体现、必须符合歌唱的艺术规律。也就是说,要求语言的教学不能脱离整个声乐艺术的教学,音乐与语言的教学虽具备独立的教学体系与内容,而又必须把握它的综合性与相辅相成的共同创造。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完成声乐艺术的教学任务。声乐语言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首先,以语音学基本知识为主导,结合声乐语言在行腔中的表现规律,进行全面系统的发音,正音、咬字、吐字、引长、归韵、收声的基本技能、技巧的训练,并分别根据说与唱在语言表现上的不同与舞台语言的艺术要求,着重掌握行腔运字基本功。掌握辨音审字的方法,在辨证方言、使语言规范化的同时,使字音在行腔中喷、弹、点,送与开、齐、合、撮变化自如,结合呼吸共鸣的不同表现,掌握发音、发声的基本原理,并在实践中使语言逐步达到字正腔圆的艺术效果。其次,根据不同教学对象与音色特点,使他们掌握声音造型的基本方法,扩大他们的声音变化幅度,以适应不同声音的造型任务,增强他们在说与唱中的描情叙意的形象性与人物语言和歌唱的性格化表现。此外,掌握语言节奏、韵律、轻重、快慢、抑扬、顿挫、连断等语调、语气表现的基本技能与技巧,进行有针对性的基本训练,增强与丰富声乐语音的音乐性。另外,掌握运用声乐语言表达思想感情的规律,提高他们分析、体验、感受与表现语言的能力,以便充分发挥语言的情感与逻辑力量,增强语言表情的动作性,使歌唱逐步达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的艺术效果。在基本理论指导下技能技巧训练的同时,还必须较系统地掌握声乐语言的理论知识,提高声乐语言的理论修养;使学习者具有分析声乐语言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推动声乐艺术的创造。声乐语言教学是技能技巧性很强的专业基础教学,为此必须注意教学方法的运用。加强数学的实践性、针对性与协同性,以提高教学效果。教学的实践性,是指声乐语言教学必须进行循序渐进的技能、技巧的基础训炼实践,声乐既然是音乐化语言艺术,通过有声的基础训练实践是锤练基本功的最重要的途径。

有声语言或音乐化语言的表现既是生理机能的发声器官的协调动作,又是心理因素的思想情感的直接体现,前者具有一定的语音习惯动作的适应性,要改变发音器官的习惯动作,不加强训练实践是不可能的。同时舞台艺术语言绝不是日常生活语言的简单再现,它具有艺术美的创造要求,尤其是音乐化的语言,它的一字一句、一声一腔,气息的运用,共鸣的发挥,语言的处理,声情的表现,都是通过具体的艺术实践而创造成功的,即便是像传统戏曲声腔中一些程式化曲牌旋律也要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通过一定润腔手段达到词曲的和谐适度,而心理因素的准确反映也必须对语言进行具体深入的分析与体验,不断实践,才可能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作为艺术创造,歌唱演员需要对语言具备专业的敏感,生理的或心理的,既然是有意识的活动,只有在反复实践中才能产生在一定条件下的生理与心理的反射。如口腔共鸣要求母音在不影响词义的条件下,口型可以有一定夸张的开度,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掌握它的分寸。此外,教学实践必然与演出实践相结合起来,才可能逐渐巩固学习的成果。教学的针对性,是指必须根据不同教学对象因材施教,这是因为人各有声,方言各殊,声音、语言素质都各有特点。比如有的人n与I不分、有的人en与eng不辨……这样就要在正音教学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同的辨音训练。为了掌握每个教学对象的语音状态与方言习惯,可以做方言检查,以便找出对应规律,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中可以把大课与小组课,集体课与个别课互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完成不同教学任务。此外,不同声乐形式有着不同的专业艺术要求。戏曲声乐的唱词不同于曲艺声乐的唱词;民歌的歌词不同于艺术歌曲的歌词,不同民族与地方语言的差异,演唱中语言的处理,声腔的表现不同,对语言的训练与实践必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要求。教学的协同性,是指声乐语言的教学要与其他有关声乐艺术的教学联系起来,协同一致。比如声乐的歌唱教学与语言教学虽各有不同的教学内容与任务,但教学目的应该是一致的。语言教学为歌唱教学奠定基础,歌唱教学应该为美化语言服务。为了培养与造就声乐艺术人才,—切有助于声乐艺术完整全面体现的教学都要协同起来,才可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语言在声乐艺术的教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声乐艺术的综合性本身所决定了的,然而这个问题并未能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首先,在我们的声乐语言教学中,一直缺乏一个明确的教学任务与教学内容。我们一些音乐院校声乐专业仅仅把这个教学,看成是一般的“正音”课,认为能掌握拼音字母,辩证方言,学会说普通话就可以了。从五六十年代起至现在,一些院校虽然也相应地开设了“曲艺说唱”等课程,以帮助咬字、吐字的练习,但由于一直未形成完整的教学体系,有些行之有效的教学,由于师资缺乏也渐渐取消了,我们所培养出来的声乐人才与传统戏曲声乐人才在语言的基本功与表现力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与不足。歌剧演员的念白功夫表现力就更差,咬字、吐字不清晰,缺乏韵律节奏感,唱、白衔接不和谐等。为此,我们的音乐学院的声乐、歌剧演员的培养,师范院校音乐系科声乐教师的培养,应该认真研究声乐语言教学上根据不同的对象完成什么任务,安排哪些教学内容的问题。其次,声乐语言教学一直缺乏全面系统的科学研究,在声乐艺术研究中虽也涉及些语言的内容,但都十分不足。传统的声乐理论或唱论中的语言艺术论

作者:陈美芳 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