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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创业教育长期被视为“为创办企业而准备”的教育,因而创业教育表现出教育对象狭窄、教育内容狭隘、教学主体狭小等诸多问题。高校创业教育应该是面向所有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创业知识能力之外的创业综合素质教育,立德为先,育人为本,应该培养德才兼备的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此,高校应该顶层设计,构建“融入式”创业素质教育的组织和管理体系;多方融入,构建“立德树人”的创业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导之以正,完善创业素质教育的激励机制。汇聚资源和合力,协同推进立德树人、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建立“全面融入式”的创业素质教育体系。
[关键词]创业教育;创业德育教育;创业素质教育;立德树人;融入式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宏观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宏观战略。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促进高校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1]。2016年12月,中央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高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2]。本文试图根据党和国家对高校创业教育的要求,对照反思目前高校创业教育中的不足,提出建立“立德树人”“融入式”的创业素质教育体系的构想。
一、创业素质教育研究与实践现状
(一)创业素质教育研究现状。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首届世界高等教育会议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提出,“高等学校,必须将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要使毕业生“不仅仅成为求职者,而且逐渐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创业教育之父”杰弗里•蒂蒙斯认为,创业教育肩负着“设定创业遗传代码,以造就最具革命性的创业一代的使命”[3]。国内也有许多学者强调创业素质是受教育者必备的素质,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通识教育[4];是广谱的[5]、全校性[6]的,应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专业教育[7];应由小众向大众突破[8],既要倡导创办新企业,也应倡导岗位创业[9]。但是,国内创业素质教育研究更多关注的是创业素质中的智力素质或业务素质,对创业素质教育“育人”功能关注不够,尤其缺少对“德育”的关注。研究创业素质教育中的“育人”功能的成果很少。而通常地,人们认为创业人才需要敢于突破常规、有强烈的机会意识和竞争意识、强烈的逐私利(个人或企业盈利)动机。但素质教育通常被理解为要培养的是又红又专、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中国的“红”“德”更具有舍己为人、舍私为公的内涵。这样,在创业教育中讲“红”“德”似乎自相矛盾。创业教育与“立德树人”能否同向同行?创业素质教育尤其是创业德育教育如何实施?这是思政教育和创业教育共同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二)创业素质教育实践现状。众所周知,我国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书本轻实践、重专业轻育人的倾向,“思政教育孤岛、德育教育说教”问题严重,素质教育成效甚微。同样的,当下我国实施创业教育的大多数高校所秉持的理念也是“教会学生创办企业”,重视“发财之术”,教育对象狭窄、教育内容狭隘、教学主体狭小。创业素质教育尤其是创业德育教育处于一定程度的缺位状态。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创业者只能从失败中习得“创业之德”,从漫长的创业实践中习得“为人”的重要性,创业者成长的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巨大。许多创业者的失败,或者败于缺乏抗挫折的心理素质,困境中无法坚持;或者败于创业团队合作意识薄弱,难共患难,又难共享富贵。更有甚者,为一己私利,拉关系走后门、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游走于法规法纪的边缘,最终锒铛入狱。创业教育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对学生精神面貌、价值观取向、人生态度的积极影响,不能对学生的消极、懒散,心理脆弱等状况起到遏制作用;不能有效阻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潮的蔓延。而且,一些“成功”创业者的穷奢极欲、纸醉金迷,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进一步毒害了社会风气和青少年的心灵。
二、创业素质教育当立德为先、育人为本
(一)取财有道:处理好创业教育中的“财”“德”“才”关系。不论是自主创业还是在岗创业,都需要具备诸多的素质与才能,创业之德是创业素质的灵魂。《大学》有言:“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左传》云:“大上有立德。”蔡元培先生说过,“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对于创业者而言,应该立德为先,德才兼备,方能成就大业。反过来说,如果创业者无德,则其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助其成大恶。鉴于大多数创业者迫切希望“发财”、创业教育偏向培养“发财”才能的现状,笔者认为,创业教育尤其要重视“立德”,教育学生正确处理“才”“德”“财”的关系,明白成小事靠才能、成大事靠品质和德行、觉悟决定高度的道理,明白立德才是“成才之基”“生财之道”。对大学生进行创业者的思想道德教育是保障创业精神向“善”发展的关键,是提高创业者创业成功率的重要保障。应该以提升创业者品德为先,加强创业素质教育的“思政”“育人”功能,以创业成功案例教学、创业精神教育丰富德育和思政教育,立德树人,润物无声,将“立德树人”全方位贯穿于创业教育的始终。(二)育人为本:坚持创业素质教育的初衷。1.明确创业素质教育的内涵创业既创办新事业,不仅包括创办新企业,还包括岗位创业,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精神或能力,甚至是一种生活方式[5]。创业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人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创业教育是培养人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品质、创业能力等的综合素质教育。一方面,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是素质教育中的基本构成部分。因此,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要“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另一方面,创业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全面自由发展的人才,“育人”是创业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创业教育的初衷。高校创业教育要承载综合素质教育职能,包括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创业和专业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多个维度(如图1所示)。2.树立创业素质教育理念首先,创业教育要使“在岗创业”的理念深入人心。创业的本质是“创造服务社会、成就自己的事业”,创业包括“在岗创业”,而不限于“创建属于自己的企业”。“在岗创业”是“自主创业”的孵化器,二者相辅相成。创业教育要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立新的公司、企业,但更要倡导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岗位上寻找机会、把握机会、创造属于集体的事业。其次,创业教育应为全员创业素质教育。创业素质是全体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不应仅限于面向“准备自主创业者”。创业教育成效的评价标准应该注重所有学生的创业素质水平,不应该过分夸大“自主创业率”的权重,也不只是体现为毕业校友中企业家的多少。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创业素质,必然会产生更多的在岗创业,也才可能提高自主创业的概率。再次,创业教育应该融入大学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创业教育的形式不能限于“创业导论”等课程或若干“创业大赛”活动,而应该贯穿于各类课程和各种校园活动。创业教育应该融入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创业教育的提供者不应限于专职创业课教师、“创业指导中心”或“创业学院”,而应该是全体教师和所有教育教学机构。第四,创业教育要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创业之才。创业之才要有创办新事业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研发、生产、销售和质量提升的知识和技术等专业能力;也要有创立和经营新企业的能力,包括创业机会的识别和把握能力、统筹规划能力、筹资融资能力、新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创业能力;既要有创业精神,包括创新意识、机会意识、竞争意识、进取意识和艰苦奋斗、勇担风险、百折不挠的心理品质,还要有创善业、创伟业所需的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道德情操、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三)立德为先:牢记创业德育教育的核心使命。创业精神教育与德育是辩证统一的。从人的行为模式来看,动机是行为的基础,行动是能力发挥的前提。因此,创业精神是创业技能学习和发挥的基础,在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之间,创业教育的核心任务在于培养创业精神。我国创业教育必须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提升学生创业综合素质为宗旨。创业教育不仅仅是引导学生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传授创办新公司孵化新企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学习优秀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10]。因此,创业教育与德育教育都是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思想觉悟、法律意识、生活态度、健全人格、审美能力的综合素质教育,创业教育应“立德为先”,将“立德”作为创业教育的核心任务,树立正确的“是非”“公私”“大小”“成败”观念:第一,是非观。是非明,方向清,路子正,付出才能有回报。创业者的是非观要回答的是“为什么创业”的问题。“创立自己的企业,获得经营的回报”,这是很多人创业的初衷,无可非议。然而,创立怎样的企业、如何获得回报,却涉及创业者的是非观、善恶观。如果仅仅是为了获得经济回报,就可能有人不问是非、唯利是图、损人利己、违法犯罪。“企”字由“人”和“止”构成,可以理解为“止于人”,即企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美好生活。如果是把创办企业视为“创造一份对人类社会有价值的事业”,则该企业必然是合法的、良善的,这种事业才可能获得社会的认可、客户的青睐,也才可能持续发展、基业长青。所以,对于任何创业者而言,必须“先论是非,再谈创业”。创业德育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主动抵制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损人利己的亏心事;教育所有的学生自觉遵守道德底线、遵纪守法。第二,公私观。自主创业的最主要激励通常来自于股权、分红、上市等经济利益,这本正常。然而,出发点不同,事业发展的路径和结果可能就完全不一样。墨子《商之道》有云:“我有利,客无利,则客不存;我利大,客利小,则客不久;客我利相当,则客久存,我则久利”。如果创业的目的只是为了一己私利,缺乏对用户需求和职工的真正关切,企业也不会有真正持久的创新动力。“公司”成功的真正秘密在于“公”,只有创业者抱着一颗公心,才能团结带领团队;只有产品和服务是为了公众利益,才会得到市场认可;只有合理共享公司利润和利益,员工才会齐心协力。创业公司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上市,而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就是使广大股民受益,如果只是为了创业者“股票变现”,则必然出现公司合伙人“上市即散伙”的现象。所以,创业教育要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11]。不论自主创业还是在岗创业,都需捋顺公私关系,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获得自己的回报,这才是创业的内圣外王之道。第三,大小观。德有大小,区分小德与大德,不断培育大德,对于事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小德可以成就小的事业,而大德才能成就大业,企业的德行和企业家的德行决定了企业发展的高度。指出,“修德,既要立意高远,又要立足平实。要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这是大德,养大德者方可成大业。”[11]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使命感、责任感是创业的根本动力所在。“‘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11]。古人说,“厚德载物”,“物”者,万事万物也,因而可以说,“厚德载业”。随着事业的发展,权力、财产、影响力不断扩大,创业者必须不断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否则,“德不配位,必有殃灾”,于人于己都不利。因此,创业教育要承担起“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培训”[10]的责任,引导创业者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第四,成败观。创业可以产生创业的激情和成功的收获,可以带来自主、自由的喜悦。然而,创业艰难,创业成功者寥寥。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受视野、经验、资金、社会资源等的制约,其创业,不论是自主创业还是在岗创业都更为困难,因而必须树立正确的创业成败观。创业遇到困难,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奋发图强。创业遭遇失败,要辩证对待,视失败为成功之母,在创业中学习,充分认识到创业的磨砺和失败对个人成长的意义。要对创业之艰难有充分的估计,敢于面对创业失败可能带来的痛苦,要对失败的责任有足够的担当。当然,任何创业者都应该通过创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实践,尽量减少自己创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损失和伤害,这是“创业之德”的最基本要求。创业成功,则要居安思危、自强不息,不忘初心、谦虚谨慎,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竞争意识。同时,要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
三、建立“立德树人”全面“融入式”的创业素质教育体系
根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应该把立德树人作为各项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和中心环节。创业教育中的“立德树人”应该理解为“立德为本,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能力和素质的人才”,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包括“创业之德”和“创业之才”的创业素质教育,必须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全方位、多途径开展。因此,在视创业教育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普及创业教育的同时,要重视创业知识能力之外的创业综合素质教育,凸现创业教育的德育和育人功能,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德育教育融为一体,建立立德树人的创业素质教育体系。协同推进立德树人、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一)顶层设计,构建“融入式”创业素质教育的组织和管理体系。改变德育归党委、思政教育部门,创业教育归团委、就业中心和创业教育课程,任课教师归教学管理部门的分割管理状态。《创业教育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1]。立德树人的创业教育应该成为高校党委的重要职责之一,需要党政统筹,齐抓共管。将创业教育作为“立德树人”教育的重要载体与阵地,要将“立德树人”作为创业教育的首要任务。构建创业素质教育的组织和管理体系,汇聚资源和合力,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推动创业素质教育。(二)多方融入,构建“立德树人”的创业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创业教育需要以培养全体学生德才兼备的创业素质为目标,这些素质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多方凝心聚力、协同配合。创业教育课程及其质量是创业素质培养的基础和关键,应构建立德树人的创业素质教育课程体系。1.设置创业德育课程或模块在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中,要专门设置创业德育课程或创业德育模块,对未来的创业者进行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法制教育,将创业德育教育与创业精神教育融为一体。运用案例教学等生动的教学方式方法,通过研习古圣先贤的著作,明德亲民,使学生明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以天下大业为业,提高道德的判断力和社会责任感。2.创业教育融入德育课程德育课程包括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也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学德育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进行人的培养,通过相关课程教学,使学生立志、明德、从善。大学德育课程应该融入创业精神和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教育,以优秀企业家精神丰富德育课程的内容,提升德育教育的实效性和感召力。3.创业课程和实践中强调“立德”“树人”按照教育部要求,除了开展创业专业教育之外,高等院校要将“创业学”或“创业概论”等作为通识必修课程,作为普及创新创业意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并广泛开展大学生创业竞赛和创业实战活动。创业课程教学和创业实践是一个知行统一、学用并进的过程,也是不断明辨是非、提升德性的过程。在创业专业教育和普及教育中,要大力推行“创业课程思政”改革,将创业德育教育融入其中,使学生真正领会创业创意时必须考虑“社会需要”前提的理想信念内涵,“客户至上”等营销理念的思想道德内涵,公共关系策略的社会责任内涵,融资筹资时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内涵,等等。使学生真正领会道德、做人与创业成败的关系。274.将立德树人的创业素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大学专业课程应该倡导通过知识和技术创业造福社会的高尚品德,在专业教育中融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的教育和创业能力培养。只有带着对国家、民族的深厚感情、带着对社会需求的深切关怀,才会产生专业学习的强大动力,才能有创新创业的不竭动力。只有使“创业之德”与“创业之才”有机结合,体用兼修,德才兼备,才是完整的创业素质教育。为此,高校要切实落实每个教师的创业教育责任,要突出强调在专业教育中培养学生品德,在潜移默化中达成创业素质教育目标。5.将立德树人的创业素质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师生内隐的价值追求、精神风貌、传统习惯以及外显的行为特征、环境设计、制度规范等所共同构成的一种校园氛围。校园文化也被视为一种潜在课程,它随时随地发挥着“润物细无声”的作用。校园文化是多维度的,“立德树人”和创业文化都应该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精神、制度、行为及形象宣传等各个方面,体现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之中。要使立德树人的创业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的各个角落和校园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校园的遗传基因。(三)导之以正,完善创业素质教育的激励机制。提升创业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教师,一方面,要提升教师开展创业教育的能力素质,使这些教师自己先有“创业之德”和“创业之术”,这样才能正确地传道授业解惑;另一方面,必须动员全体师生参与立德树人的创业素质教育过程,导之以正,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一,要完善教师业绩考评制度,建立各类教师融入创业教育的激励机制。要形成明确的制度规定,将融入纳入工作量和绩效考核标准。要求所有品德教育课、专业课、通识课教师都主动融入创业教育,挖掘课程教学内容对创业教育的价值,将“创业之德”和“创业之才”同时作为所有课程的目标。第二,广泛开展“课程思政”“课程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要落实国家将创业教育和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计划、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相关规定,多方鼓励高校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参加提高思政和创业教育水平的培训与锻炼,提高思政和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开展“课程思政”“课程创业教育”专项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建立教学改革与实践的奖励制度、教学培训制度和业绩考核制度。要特别强调教师在创业实践中“为人师表”,正确处理德与才、教书育人与创业实践的关系。第三,要改革学生评价和管理制度,强化、优化创新创业能力素质和道德素质的激励。要进一步完善高校人才培养计划,设置德育为先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制。合理设置创新创业教育必修学分;在课程成绩考核、学位论文、毕业设计中将创新创业素质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在创业课程和项目评估中,要突出强调学生创业动机、项目社会价值的考核评价,支持社会创业(公益创业)活动,加大对违纪违规、失信失德的惩处力度。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切实体现“立德树人”的要求。
作者:陈光梅 单位:宁波财经学院财富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