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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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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摘要:税制改革不断深化,呼唤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探索及创新。本文分析了传统税法教学模式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税法课堂教学模式的总体思路及具体方法,以期通过新的教学理念及教学方式的实践运用,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税务管理人才提供保障。

关键词:税制改革;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一、传统税法课程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重理论、轻实践”,教学理念陈旧

在新形势下,社会需求掌握扎实税收理论及具备税务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人才。但高校在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中,并没有改变传统“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理念,教学过程中,只是一味的对税收法律法规理论知识进行传授,通过概念的灌输和习题的演练来反复加强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忽视了对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以及利用税法理论解决具体税务问题的能力。培养出来的学生会做题、会计算、会考试。但缺乏动手能力、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情况固然与长期以来税法教学以通过期末一张试卷的应试考试为目标的教育导向有关,同时也源于部分税法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不足,解决具体税务问题能力薄弱的原因。

(二)教学方式落后传统

部分高校教师在进行税法课程教学的工作当中,往往只是照本宣教,一味的进行书本知识的传授。放不下教材,离不开PPT。不能对法律法规条款背后更深层次的税法立法精神进行解读,也没有将法规制度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让学生懂得在实践中具体的法规是如何适用的。结果造成教学内容理论性过强,枯燥无味,教学课堂氛围沉闷,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不高,学习效率低下等问题。学生这种被动的学习方式将不利于税法课程的有效学习,导致学生不能很好的适应新的税制改革变化。

(三)教材内容更新速度不足,配套案例库建设缓慢

因税制改革步伐大,节奏快,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实施快于税法教材的编写。现有税法教材的理论已落后于最新的税收新政策。例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根据该税收新政,各高校纷纷于2018年下半年修订了税法教材并在新学期的教学任务中起用。然而,在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再次下调,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同时更多的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2018年新修订过的税法教材迅速过时,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新阶段税法教学的需求。与教材修订滞后的现状同时存在的是教材配套习题更新不足,教学案例库建设缓慢。教学资源缺乏时效性,导致学生不能获得最新的税收政策,学到的知识陈旧过时,不足为用。

(四)实践教学平台缺乏

教学资源投入不足,实践教学平台缺乏。我院目前的税务实训课程尚未配备税务实训平台,授课教师仍处于让学生手工填报各项纳税申请表来进行实践的落后教学模式中,这与社会上现行的纳税申报、税务开票的开具与认证、税务优惠申请及出口退税等各项涉税事务均实现无纸化、网络化的现实相脱节,在“互联网+”时代,让学生利用信息网络资源、仿真操作平台来训练实践技能,提升专业素养,是必不可少的教学资源的投入。

二、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基本思路

中国计划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全面推进税制改革的背景下,各项税收立法和执法越来越完善、规范,税务新政频出,这要求学生站在理论前沿,掌握最新最全政策资讯。同时要求学生具备优秀的自我学习能力,对新政的快速吸收理解及运用能力。金税三期上线,发票严查,新修订会计法规定会计人虚开发票做假账终身禁业。税务从业风险空前加大,这要求学生全面掌握税务知识技能,具备良好守法意识及职业道德,成为德才兼具的税务管理人才。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基本思路是通过更新教学理念,设计新型教学模式,采用多层次渐进式开放教学以及引导式教学方式,充分利用新型教学媒体资源平台,培养学生成为具备税收及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实际税务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深化税制改革背景税法教学改革的具体方法

(一)更新税法课程课堂教学理念

更新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理念需要从转换教师角色入手,以增强税法实践知识为重点,改变教师在税法课堂教学中习惯性以教材为教学重点进行理论灌输传统教学方式,让教师角色定位从教材宣讲者转变为教材利用者。以“增值税”教学为例,教师首先从情境教学出发,让学生体会到自身是增值税链条的终端,每一笔消费都包含着增值税,增值税与自己息息相关,从而引发学习兴趣。然后借助教材,带领学生具体掌握涉税要素内容,帮助学生扎实基本理论的同时拓展开征增值税的立法精神、立法目的、使学生知其然并知其所及然。接下来,教师借助现代多媒体技术引入案例分析和计算,通过启发、计算、分析等导入式教学步骤引导学生解决具体问题,实现学生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状态转变,使学生在“思考模式”中加深新知识的印象,最后,通过小组讨论,课堂发言的形式进一步加深理解,加强理论运用、沟通和表达的能力。课堂教学理念的更新意味的课堂主体从教师转换到学生。意味着教学方法从“填充式”转变为“引导式”,也意味着课堂氛围的活跃、学生关注度的提升及教学质量的飞跃。

(二)转变教学模式

教学理念的更新带来教学模式的改变。“问题教学”模式,是适应于新型税法教学理念的优质教学模式。教师设计出“教学问题”,并精心创设“问题情景”(提出问题,布置任务),以问题为载体贯穿教学全过程,使学生自主寻求答案过程中,积累知识,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培养创新精神,锻炼了实践能力。例如:在税收筹划教学内容中,教师创设合同双方基本信息及合同基本要素(如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为问题情景,布置学生草拟合同文本,通过引导学生对合同条款中不同结算方式自主选择,让学生了解到结算方式不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的知识点,并掌握如何利用结算方式的差异来进行纳税筹划,降低企业实际税负。这种实践性的操作,将难理解的条款变成了现实可触的问题,易学易会。同时也拓展了学生涉税文书的撰写及审核能力,这是传统教学模式未曾涉及的内容。改变教学模式还包括多种多层次开放式教学方式的综合应用。包括模拟环境教学、信息化教学、组织小组讨论、课堂辩论及演讲以及课后增强文献阅读等内容。在模拟环境教学模式下可通过实训室模拟税务柜台涉税事项处理来增强学生角色扮演体验;信息化教学可通过教学挂图、教学照片、视频、课件等教学资源和扫描仪、投影仪等教学设备的广泛运用来丰富教学手段,还可通过仿真税务软件全面模拟真实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增强学生业务能力。组织小组讨论、课堂辩论及演讲,可实现单向讲授向双向交流的转变有助于学生主动思考和深入理解充分调动学习兴趣。在课后,教师可以推荐不同类别财税书单,如基础类书单、提高类书单或兴趣类书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也可以通过微信、QQ群推送最新最全的税务新政、涉税资讯,培养学生提升对税务热点的敏感度和兴趣。保持长期的关注和持续不断的学习力。

(三)及时更新税法教学内容

学校对于税法的教学必须紧跟国家税制改革步伐,及时更新课堂教学内容。不断修订税法教材,使用最权威、最新版本的税法教材。当税法教材内容落后于新政时,教师应提供学生具有相应文号的法律政策文件做为教材内容的补充。在没有现成习题案例可供参考的前提下,教师应利用各种资源手段,获取或是自制配套学习资料,保证课堂最新教学资源的需求。学校应开展税收法律变更的知识讲座,避免学生所学的知识与社会需求相脱节,出现就业后学不能用的落后局面。

(四)加强税收教师人才培养

税法教学及其实践教学涉及内容过于复杂,为了有效的对学生进行税法课程的专业化讲授,税法教师除具备全面扎实税收法律知识之外,还需要具备财务会计、企业管理、金融和法律等相关知识、还应充分掌握企业的办税流程,涉税业务处理以及税务机关的征管流程。新税制环境下,税法课程理念和教学模式的创新都需要高素质的税法教师。一方面税法教师应不断学习,加强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学校也应加强对教师进行专业知识与实践操作的培训工作。例如为教师创造去先进企业进行进修培训、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税务专家交流学习的机会,以此完善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为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做出有效的保障。

(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投入

税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为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应创建税务实训室,配备必须的教学软件满足无纸化办税的实践需求。同时可以鼓励学生积极的去企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丰富学生的实践经验,另外,学校应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积极的引导学生去企业进行见习或者实习工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还可以分段的让学生去税务局大厅观察企业的报税、发票领购等的业务流程。加强学生熟悉掌握税务的流程工作。

四、总结

综上所述,在深化税制改革背景下,高校税法课程为实现有效的教学改革,要求学校创新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加强教师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培训工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投入,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税务管理人才提供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姜美.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税法课堂教学改革[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02):95-96.

[2]路春城.高等教育新常态下税收学专业课堂实践教学问题探讨[J].才智创新教育,2018(09):89-90.

[3]李炜.财经课程中的“问题教学”探讨[J].职教通讯,2013(18):6

作者:郭彦 单位:厦门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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