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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企业运输收入稽核工作概述
铁路运输是我国最主要的运输方式之一,运输质量关系着我国的国计民生问题。铁路运输收入是铁路企业为完成客货运输任务,弥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成本损耗,实现企业大型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积累,以及获取企业发展的利润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分为客运收入、货运收入、铁路建设基金、代收款。铁路运输收入稽核工作是铁路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铁路运输企业收入稽核人员对运输单位是否按照企业的规定准确、完整地核算取得的收入,是否规范地填开各种运输票据,是否及时地编报收入账簿报表等资料,是否妥善保管使用运输企业的收入票据,是否完整及时上缴资金等进行的专门审查工作。
二、铁路运输收入稽核工作的作用
运输收入是铁路企业经营性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铁路企业资产积累的主要途径。由于运输收入涉及到大量货币等敏感性最强的资产,很容易出现隐匿收入、截流货币资金、侵吞公款等腐败现象。铁路运输收入稽核工作,可以防止运输收入流失情况的发生,促进企业收入尽快转换为货币资金,维护铁路企业资产的完整。财务报表是管理层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而运输收入则是构成企业财务报表最重要的项目之一。通过对铁路运输收入的稽核,可以审核确认运输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以确保财务报表资料中会计信息的质量,有效支撑财务报告。我国铁路企业站线分布辽阔,点多线长,站段情况复杂,人手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基础工作管理混乱。通过开展铁路运输收入稽核工作,对车站上报的各种票据、报表资料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车站收取的运输进款是否及时、上缴,是否完整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车站在费用核收、资金上缴、收入列报、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基层单位整改,不断提高基层站段的管理水平。
三、当前改革背景对铁路运输收入工作的影响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铁路运输收入工作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按照各自应纳税额进行预缴,并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一般纳税人销项税抵扣进项税的方式按季汇总缴纳。“营改增”制度实施后,铁路运输收入核算工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运输收入核算体系随“营改增”的要求调整,铁路运输业收入部门按照“价税分开”和“谁取得运输收入、谁列报收入、谁确认销项额”的原则确认和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运输企业收入部门增加运输收入销项税的拆分、审核确认、核算、列报和数据公布工作,这就对运输收入核算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电子支付手段对铁路运输收入工作的影响
铁路电子支付是指铁路客户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铁路客户接受铁路运输服务向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货币支付的行为。现代电子支付手段的便利性,给铁路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风险。一方面由于网络购票、改签、退票的便利,使得乘客改签、退票的比例大大增加,给铁路运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问题;另一方面,频繁的网上退订票,需要强大的电子支付结算平台和电子环境予以支持,如果出现系统问题,购票收入资金不能到达、退票资金不能及时返还,将导致运输收入资金产生混乱,甚至引起社会公众的骚乱。如何确保电子支付交易收款正确、完整,账款一致,给运输收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三)货运体制改革对铁路运输收入的影响
铁路货运组织改革,是对以往货运组织工作的全面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四大方面:一是改革货运受理方式。通过简化手续、拓宽渠道、敞开收货,为广大客户提供最直接、最简便、最快捷的服务。二是改革运输组织方式。根据客户的运输需求编制运输计划,及时安排装运,提高运输效率。三是清理规范货运收费。对所有收费实行“一口报价、一张货票核收”,做到所有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的运价政策,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收费,靠铁路的运价优势赢得市场。四是大力发展铁路“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实现“门到门”全程“一口价”收费,推动铁路货运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变。货运组织改革后,收入管理除履行既有的工作职责外,还应增加对“门到门”两端服务收入的审核、清算、分析、监督检查等职责。
四、新形势下铁路运输收入稽核工作的重点
(一)“营改增”背景下运输收入稽核工作的重点
增值税是价外税,是以不含税纳税额为基数进行预缴和汇算清缴的,因此,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是增值税准确缴纳的关键,同时也是税制改革背景下运输收入稽核工作的重点。在收入稽核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现场指导、监督和检查,从源头上确保收入原始数据的正确和完整,为增值税纳税额计算提供正确的数据依据。重点稽核客货业务流程是否规范,票据记载内容是否完整和正确,有无漏项;是否存在逾期结账、逾期列账而影响运输销项税额的完整;办理退票或退款手续是否完备;办理已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的运输变更费用退款时,是否按规定将客户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等相关事项记录在车站退款证明书的记事栏内等等。另一方面,加大内部审核力度,正确计算、确认和列报销项税额。对车站提报的运输票据和凭证记载的运输事项和内容进行系统、全面、合规性审核,确认运输收入的完整和正确,做到票、账、款相符;使用统一的运输收入审核系统进行运输收入的审核与销项税的确认,对于收入审核发现的销项税额计算错误事项,及时下发“通知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纠正。
(二)现代电子支付手段下运输收入稽核工作的重点
在常规的实物货币结算模式下,运输收入稽核的重心在于收入的完整性审查,防止变相隐匿收入、侵吞公款或截留收入等现象的发生。但是在现代电子支付手段下,由于支付过程均在计算机上通过网络信息传输完成,交易有迹可察,运输收入的完整性问题将不象以前那么突出,而电子支付结算环境风险和因电子结算的时间差造成运输收入核算的准确性等问题越发明显,由于资金划转需要通过银行或第三方结算机构进行中转,因此运输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成为运输收入稽核的重点内容。在收入稽核工作中,应加强对车站办理电子支付业务流程及操作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结账处理进行检查;加强客货运电子支付数据的审核及相关报表的列账核对,确保电子支付业务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同时还要加强电子支付数据的偏差核对工作,对存在的偏差及时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以保证电子支付环境下运输收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货运体制改革下运输收入稽核工作的重点
货运组织改革,清理和规范了货运收费,所有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的运价政策,所有收费项目实行一口价结算。按照铁路货运组织改革门到门运输“一条龙服务、一个部门管理、一个窗口受理、一口价收费、一张货票核收、一本账核算、一套系统控制”的要求,运输收入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收入预算编制、票据供应、收入审核、收入上缴列报等相关运输收入管理工作,确保运输收入完整、准确、不流失。在开展运输收入稽核工作中,一方面,根据总公司公布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条件,强化对运输收入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多收、少收、漏收、错列、错报以及截留、挪用等收入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运输收入准确、真实、完整。除了对站到站之间的运输费用进行稽核外,重点应加强对“门到门”两端服务费的稽核工作。如:发站实际发生的接取送达费、装卸费、抑尘费、装载加固材料费、仓储费等杂费;到站发生的装卸费、接取送达费、取送车费、翻卸车维检费等杂费。另一方面,严格按照《铁路运输收入审核工作规则》的规定对运输收入的合规性、正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确认,做好“一口价”费用的审核、列账、分析与监督检查,防止混列运输收入会计科目或收费项目,确保清算收入完整、正确。
五、结语
运输收入是铁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运输收入稽核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企业的命运。在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日夕万变的今天,充分发挥收入稽核工作的职能,可以很好的为铁路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董丽勤 单位:昆明铁路局收入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