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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人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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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人文性

摘要: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仅是为了单纯的竞技游艺活动,而且是伴随着该民族的人文意识不断形成,并在发展中吸收和融合了各种文化因素。这些人文因素涉及到艺术、生产、历史、生命思考、宗教意识、民族节庆等诸多方面,体现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人文价值。因此,参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既能锻炼人的体魄意志,又能培养人的艺术修养和思想情操。可以说,丰富的人文精神是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一个鲜明特征。

关键词:民族体育;人文因素;内涵意蕴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既是体育活动,又是文化形态,是各民族心灵智慧的结晶,它集养生、健身、娱乐为一体,将舞蹈、民俗、军事、宗教、生产等融汇在一起,文化内涵极其深厚。审视我国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民族的心理气质、哲学思想、伦理道德、艺术情趣、精神价值等蕴藏于本民族的体育活动之中,是在各历史时期伴随社会生产生活发展丰富起来而形成的人文价值体系体现。人们在健身竞技、娱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其中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人文精神。自古以来,人们正是通过健身、竞技、舞蹈等人体运动来传授生产生活技能,掌握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社会道德规范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中的跳、跑、舞等身体运动,不仅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而且能愉悦人的身心,促使人与人之间和谐睦宁。

一、音乐舞蹈的自然表现

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本身来自该民族群体的娱乐、祭祀、寻偶等活动,与原始的舞蹈、原始的艺术、巫觋祭神、傩技表演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很难进行严格的划分。典型的如云南、贵州、四川等地苗、彝、佤、傈僳、拉祜、哈尼等民族都喜欢跳葫芦笙。这种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原本就是用芦笙管状乐器吹奏伴舞,它的音斗部分状如葫芦。除了用来吹奏表演外,还有芦笙舞蹈。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周去非的《岭外代答》均对这种乐器和表演有所记录。关于跳芦笙,明倪格《南诏野史》亦曰:苗族“每岁孟春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唱和,并肩舞蹈,终日不倦”,[1]对芦笙的吹奏和舞蹈作了描述。芦笙舞,是在吹芦笙的同时,用下肢的胯、膝、踝进行灵活舞动,是西南少数民族最喜欢的一种娱乐活动。云贵一带的苗族芦笙舞最有特色,几乎家家都爱跳芦笙,人人都爱吹芦笙,舞蹈动作有走、移、跨、转、立、踢、别、勾、翻等,比傣族的孔雀舞更具广泛性,只要芦笙响就要跳芦笙舞。

二、劳动生活的微妙再现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孕育了体育运动,劳动生活产生了体育,体育与劳动有相似之处,都是一种肢体活动,不同点在于体育有健身性、娱乐性、文化性,还具有运动性和重复性等特色。通过体育活动,人的身体可以得到协调、完善、全面的发展。体育运动是由那些有助于人身心健康发展的生产技能和动作分化提炼出来的。采集果实的攀爬、捕鱼游泳、投掷矛或射箭捕捉野兽,这些为了生存的活动,可以锻炼人的身体,增强体质,跑、跳、投、攀、爬等劳动动作正是体育活动的前身。西南少数民族的体育文化项目,源于人们对生活的寻求。这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与人的生活相关相联,凝聚着生长地的泥土和气息,他们用生产的土器械,用于娱乐的土乐器,给人愉悦,带来健康,提高能力,启发心智。盛于滇南、滇东北一带的苗族爬花杆,是当地苗族在花山节举行的体育竞赛运动。该项运动举行的时间是农历初三至初七,在场地上立高二三丈的木柱,柱顶放着猪头,栗子、酒之类奖励品,用来奖励获胜的表演者。这种体育竞技表演是表演之人双脚缠绕花杆向上爬行,头朝地面吹芦笙,然后猛腾上身,作180度翻转,头变为朝天空吹芦笙。这样不断循环直到柱顶,便用脚趾将猪头夹住,再双脚朝柱外亮相。之后,又用脚趾夹栗子似蛇行下到距地面数尺处,再跃起翻筋斗落地,而芦声始终不断。这项体育文化娱乐运动,正是古代生活于密林高山上的民族爬树采摘果实的艺术再现。盛行于云南德昂、傣、基诺等少数民族的篾弹弓,又称为泥弹弓,是早期人们投掷杀猪场而衍化出来的一种射击工具,与一般射箭的弓相似,用篾制作而成,弹丸用粘土做成圆球形状。虽然射出的只是粗制泥丸,但比投掷增加了准确度和臂力的力度。当地民族随身携带,用来获取果实,猎杀鸟雀、蛙、蛇等小动物。篾弹弓还是这些民族节假日比赛的娱乐工具,竞赛的方式有跪姿、立姿、障碍、速射四种,可以进行单项赛,也可任由个人参加全能赛。立姿、跪姿为20米射程,速射为15米射程,障碍射为10米射程。比赛中,有的射手还可做高难度的造型表演,风姿卓越,射艺高超。这类体育文化项目显然也是源于人们生产生活需要而演进来的。

三、生命意识感的渗透融汇

有史以来,对于生命现象人们都在不断探索和诠释,热爱生命,求取生存发展是人类各民族不断进步的能动力。正因为如此,伴随人类生存发展起来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也体现出了生命意识感。人类的生老病死,生存消亡贯注于体育活动中,通过体育健康,能够使人的生命得到释放,由此而达到生命个体的极致。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中的生命意识感,自体育文化产生开始就相伴其间,是人们生命渴求的写照和寄托。藏族赛马、赛牦牛,侗族、苗族、彝族斗牛,就寄寓着一种顽强的生命意识和勇于进取的精神。早在150年之前,藏族雅袭在“望果节”就要举行赛马、角力、摔跤等体育竞技活动,以此来欢庆丰收。节日期间,巫师要主持祭祀活动,表达人们祈求万物生长不息的愿望。藏族的赛马还寄托当地民族对英雄的崇拜,格萨尔王每次出征均要举行跑马射箭的比赛,他本人也是因赛马获胜被拥戴为王。马是藏族人民的生命,格萨尔王是藏族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赛马这种竞技活动体现男人价值的力量、勇敢、智慧,形成了藏族人民剽悍勇敢坚强的性格。赛牦牛是康巴地区藏民的一种体育竞技活动。牦牛生性耐寒,体型庞大,毛长浓厚,擅长于在雪地或陡滑的高山跋涉,兼有黄牛的实在和水牛力大负重的特点,被称为“高原之舟”。在祭“咢博”、婚嫁等场合,当地藏民均要进行这种竞技活动。相传唐代吐番王松赞干布在玉树用黑、白、花等的牦牛为文成公主和送亲大臣李道宗举行比赛活动,极有情趣,以此排解了文成公主的乡愁。宋朝时,藏族首领口角厮罗将牦牛绑上利刃冲杀西夏王元昊的军队,使西夏兵溃败逃亡。后来赛牦牛的活动就流传了下来。此项活动一般是在藏历六月底到七月初进行,赛手要将参赛的牦牛洗刷干净,在牛头上放一簇红缨,牛角挂各色彩绸,牛耳上挂鲜艳的条饰,牛尾系上扇形藏绘。赛手戴礼帽,穿藏袍,系红带,着皮靴,显得十分精悍有神采。参赛者大多为十四、五岁的英姿少年,他们纷纷驱牛疾驰,受惊的牦牛狂奔乱颠,骑手则极力驭制,纵然未能夺冠,但人人乐在其中,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顽强生命力的礼赞。此外,贵州黔东南苗族的斗牛也十分著名,大多数苗族过的节日都离不开斗牛的比赛活动。这种活动与农业耕作关系密切,通过牛与牛两角碰抵拼斗,可以比试出耕牛的威猛与健壮,从而择取优良品种,促进物种进化,推动耕作技术发展,创造更多财富。斗牛的文化心态建立在苗族人民娱乐,祈求吉祥,比斗牛壮实的心理基础上,同时斗牛具有较强的刺激性,通过竞技,表现出苗族人民强悍勇敢,粗犷豪爽的性格和拼搏进取的挑战精神。以上的体育竞技活动,揭示了我国西南少数民族积极抗争、坚忍不拔的美学品质,象征和唤起人们努力生存奋斗的激情,在生存发展中,人的生命本质就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为生存去努力繁衍和进化。

四、宗教意识的潜移滋生

宗教意识是人们思维发展,力图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消除恐惧,战胜灾厉,祈求福祐等精神活动中的一种意识形态方式。原始的宗教和民俗信仰在客观上对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常常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有许多民族传统的体育文化活动往往渗透着宗教活动的内存因素,既是一种体育娱乐,也是一种宗教实践活动。原始的体育文化活动和原始宗教一样,都是对原始思维的自然外化。原始阶段的古人类对自己生活的世界充满神秘感,为了达到人与神的和谐,根据自己的想象尽可能将掌握的一切活动用来取悦神灵,由此就将原始的体育活动与娱神慰神的宗教活动联系到了一起。我国西南地区的彝族祭祖先的“火把节”伴随摔跤、斗牛、赛马等盛大活动进行,将祭祀田公地祖和驱除鬼邪的宗教仪式贯注于其间。云南纳西族的“东巴跳”既是一种集体演练武艺的体育活动,又是祭礼婚丧中奉祭始祖丁巴什罗的祭祀活动。云南彝族中的撒尼人和阿细人的摔跤活动,不仅用来娱乐健康,而且用来祈雨禳灾。路南的内彝村,让少女赤脚赤臂在烈日下摔跤,以图阴气压倒阳气,使苍天降下甘霖,与巫觋相似。彝族进行摔跤活动时先要请巫师毕摩祭祀火神,让人与神得以沟通,而获得福泽。云南傣族的泼水赛龙舟,先让祭师杀鸡焚香祭龙王,求得风平浪静,竞赛平安。由于宗教的渗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动,往往讲究繁琐的仪式,深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宗教意识也在体育娱乐中得以继续发展。

五、社会历史的宛曲浓缩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对所经历各历史阶段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反映,折射了当时的社会变迁,在它的萌发、流传、演变等过程中,对民族社会历史加以浓缩,并通过体育娱乐唤起人们的记忆。瑶族的打陀螺活动,就源于南丹白裤瑶的“打土司”。瑶族人民为纪念被土司残害的瑶王,用石头打“土司头”进行泄愤,由此演化成了打陀螺的娱乐活动。这种体育娱乐活动将瑶族的历史和瑶族人民的抗争精神注入当中,体现了瑶族人民的理想与追求,反映他们占胜邪恶势力的愿望和憧憬美好自由生活的意愿。舞毛龙是仡佬族传统的一种体育文化活动,竹是制作毛龙的主要材料,源于仡佬族对竹子崇拜的习俗。一般是两条主龙、两条附龙、一个龙宝组成一支毛龙队。队员身体强壮,表演时龙身、龙头、龙尾动作协调,在敲锣打鼓、鞭炮齐鸣、黄烟缭绕中时隐时现。舞毛龙寄寓着仡佬族对龙神的信仰和竹图腾、盘瓠图腾的崇拜,是持续千年以上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黔东南地区苗族盛行的“踩鼓舞”,是一种具有民俗特色的体育乐舞,主要流行于黔东南的台江、剑河、施秉等县,在姊妹节、春节、苗年和一些大型活动中,苗族妇女在木鼓敲击的音乐节奏下,边跳边舞。这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在苗族社会中历史悠久,是苗族世代相传的一种习俗,明清以前就已经在当地流行,有对祖先回忆的《迁徙舞》,有模拟斑鸠、鱼虾等动物的《动物快乐舞》,有表现打猎的《狩猎舞》,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是苗族社会生活的折射。“鼓”是“踩鼓舞”的中心,表演者的动作,象征的文化意象、表演的主旨都必须以“鼓”这一文化象征物为中心进行。苗族社会形成的父系血缘家族圈就是以“鼓”为中心联在一起的。在苗族迁徙的历史中,木鼓是家族圈的联络工具,失散的成员听闻鼓声回到家族圈中。因此,“鼓”成为了苗族家庭和苗族社会保持完整性的媒介。苗族进行“踩鼓舞”的娱乐活动,可以起协调婚姻关系,促进苗族家庭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以及帮助苗族家族圈经济互补,从而达到苗族家族圈和苗族社会成员之间的平衡和谐。

六、民族节日的相映生辉

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与传统民族节日大多是人类最初文化意识的产物,都存在着朦胧性,而且互相联系,没有绝对的界限和严格区分。在民族节日活动中常常要开展民族体育文化活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不仅得以展示,而且得以传承、提炼、升华,可以说民族节日是锤炼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熔炉,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是民族节日活动丰富多彩不可缺少的内容。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民族节日与民族体育文化得以丰富文化内涵,通过相互依托映趣生辉。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地域广阔,所占面积有全国总面积的60%左右,生活习惯、风俗、祭祀仪式、宗教信仰,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因而所形成的节日活动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根据民族节日的需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有的用于岁首年节,有的用于宗教节日,有的用于农事节日,有的用于娱乐节日,有的用于商贸节日,而有的由于多样性、灵活性、普适性则可以在不同的节日中举行。西南的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民族的历法的年节,典型的有藏历年、开斋节、傣族的泼水节、哈尼族的十月年节。如哈尼族和彝族的十月年节,都要举行荡秋千、摔跤比赛,彝族还进行斗牛、扭扁担打磨秋等体育活动,傣族在傣历的新年“泼水节”,进行龙舟竞渡、放高升等活动。除了体育竞技游艺外,还有各种歌舞表演,如土家族的“摆手舞”,参与表演少则数十人,多则几百上千人,表演者围圈歌舞,用以娱神祈年;彝族在年节跳左脚舞,以月琴芦笙弹吹相和,用以接祖祀祖,气氛十分热闹,缤纷多彩。少数民族祭祀性节日活动产生较早,与原始宗教、图腾崇拜、祖先敬奉相关,由宗教活动发展成了宗教节日。[2]如水族端节,来源于原始宗教祭祀祖先的活动,节庆时,要进行赛马、跳铜鼓舞等竞技娱乐表演;藏族雪顿节,属于藏传佛教节日,庆祝节日时,要举行跑马射箭、大象拔河(称为押加)、跳锅庄、赛马等竞技游艺。久而久之,宗教性质淡化而体育娱乐的气氛增加。有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来源农业生产,常常在农事节日中进行,如藏族的“转山节”是庄稼即将成熟的7月15日,烧香祭山神祈求丰收,同时进行赛马、射箭等竞技娱乐;仡佬族在庄稼成熟后的“吃新节”,在尝新同时,用竹制道具进行篾鸡蛋、推屎粑、护蛋等体育活动,以此欢庆丰收。“赶秋节”是贵州一些地区苗族庆丰收的节日,在立秋的这天,男子敲打锣鼓,舞着龙灯狮子灯前往“秋场”,姑娘们穿着节日的盛装边歌边舞,还进行拳击、荡秋千等体育表演。相对而言,大多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项目与娱乐节日相关联,如布依族的“跳花会”节,于每年正月初一至二十一举行,青年男女在草坝上伴随悦耳的鼓声铙声边歌边舞,恋人们则弹月琴、吹木叶私定终身。此外,有的体育文化项目与商贸节日有关,主要在经济发达的民族中进行。大理白族的“三月街”闻名遐迩,不仅进行商贸交易,还要赛马,玩龙舞狮。丽江纳西族的“骡马会”,在三月、七月进行。这种与商贸联系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不仅反映了少数民族经济意识逐渐加强,而且也表现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的不断变迁现象。

七、结语

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人文性特征,在产生的初期就包孕其间,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竞技活动中得以不断凸显,并越来越符合人们的文化审美需要。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中,那些与人文社会科学相关联的因素十分明显,有歌舞艺术的展示,有劳动生活的表现,有对生命哲学的思考,有宗教意识的折射,有社会历史的反映,有民族节日的映衬,涉及到了人文社会的许多方面。通过体育文化的竞技活动,可以感悟本民族的人文精神,了解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体验本民族的歌舞艺术,在本民族共同的宗教信仰下达到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在共同欢度民族节日的喜庆中,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人文性,不是一种孤立现象,是与本民族血肉相连的文化精神交融而体现出来的人文价值取向,长期以来在本民族的生存发展中,随着所开展的体育文化竞技活动而得以高扬。因此传承好我国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对于弘扬民族精神,践行优秀的人文价值观,推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共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见邓钓.苗族芦笙的应用传统及其文化内涵[J].中国音乐学,1999,(3):118.

[2]王子华.云南民族节日[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302.

作者:陈晓滇 王江萍 单位:安顺学院体育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