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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下新闻侵权法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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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下新闻侵权法学实践

[摘要]在当前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新闻侵权行为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新闻界的正常秩序,对其长远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我们必须借助法律手段来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所以,对网络传播背景下新闻侵权法学实践进行研究,具有十分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传播新闻侵权法律措施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新闻行业也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新闻媒体行业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许多新闻媒体单位为了提高新闻的阅读量、增加影响力以及提高经济效益,不惜报道一些不实的新闻,而这就是网络传播背景下的新闻侵权行为。这种行为的存在,不仅对新闻媒体行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给公众生活以及社会风气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本文将就网络传播背景下新闻侵权的基本概述、具体体现、产生的主要原因以及预防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网络传播背景下新闻侵权的基本概述

新闻侵权是指一些新闻媒体单位,如杂志、报纸、通讯社、电视台以及商用网站等,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报道了不真实的、伪造的或者过于夸张的内容,从而导致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种现象。在当前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人们能够更加自由地发声,也可以更加便利地获取信息,所以,新闻侵权现象更为严重。新闻侵权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不尊重,是破坏公平和正义的行为。这些新闻侵权行为不仅降低了人们对新闻媒体单位的信任度,也破坏了新闻行业的风气。我们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减少新闻侵权现象的发生。

二、网络传播背景下新闻侵权的具体体现

1.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

肖像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如果他人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或者对它进行破坏,公民有权禁止。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新闻的传播渠道更加便利,由于新闻传播中,鲜艳的图片和动态的图像更具吸引力,新闻媒体就利用一些夸张或显眼的图片来吸引大众关注,结果造成了少数公民的肖像权被侵犯,这是网络新闻传播侵权的一个重要表现。

2.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

名誉权也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一种重要的人格权利,网络新闻传播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一,因主动提供新闻信息或材料而使得公民的名誉受到不利影响的;第二,公民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信息,但新闻媒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公开相关信息,从而造成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当前,网络传播背景下,一些新闻就常有侮辱、诽谤他人的字眼出现,这是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表现。

3.对公民著作权的侵犯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公民在网上发表了原创作品,除了本人外,其他个人或单位进行转载或用作其他用途都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并且支付一定的报酬。但是在网络传播背景下,部分新闻媒体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不经过他人同意就私自转载、复制他人作品,对公民著作权进行侵犯。

三、网络传播背景下产生新闻侵权的主要原因

1.相关法律不够完善

从整体上看,我国与新闻侵权相关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因为我国当前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都在发生着深刻变革,这对我国新闻界也产生了深刻影响。一方面,由于现阶段很多新闻媒体开始自负盈亏,一些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择手段,如果他们对公民造成了侵权行为,公民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尽管大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已经逐渐提高,但由于相关法律体制还不够完善,他们就算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算有维权意识,也往往找不到相关的法律途径去实现。所以,个别新闻媒体就更加为所欲为,大肆侵犯公民权利。可以说,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是导致当前新闻侵权行为出现的一大重要原因。

2.新闻传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新闻信息在传播过程中,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传播者一不小心的操作失误或者主观意识的稍微变化,都可能导致新闻传播结果的改变。所以,一些新闻媒体往往会因为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众多不可控因素,而导致最终播报出来的新闻与原本的新闻预期大相径庭,从而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出现。

3.部分新闻工作者缺乏责任心

新闻工作者是决定新闻传播内容的重要因素。部分新闻工作者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对工作怠慢,甚至连最基本的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的工作都省略掉,他们会为了方便,直接在网络上搜索,然后进行抄袭,结果在新闻报道中往往就会出现失实的报道,最终可能构成侵权。

四、网络传播背景下新闻侵权的预防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

法律是减少和杜绝新闻侵权现象的有力武器,针对我国当前相关的法律还不够完善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既要对新闻侵权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又要对侵权行为予以严格的惩罚,确保公民维权时能找到法律依据,同时也给侵权媒体敲响警钟。

2.新闻工作者应当明确新闻传播的具体流程

由于新闻传播中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会导致新闻侵权现象的出现,因此,我们必须从源头减少不可控因素的出现,这就需要新闻工作者共同努力。首先,新闻工作者必须明确新闻传播的具体流程,了解每个流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可能影响新闻真实性的具体环节,要严格反复地检查,确保无误后方可继续传播;其次,新闻工作者应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工作,严谨地对待每个工作细节,确保新闻传播的质量,减少侵权现象的出现。

3.新闻工作者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新闻传播中是否会出现侵权现象,同时也直接影响新闻业的未来发展。因此,每个新闻工作者都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首先,要不断培养和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以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其次,新闻工作者必须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关注时代的发展,及时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为网络传播背景下的新闻工作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4.新闻媒体应当对已有的侵权行为进行补救

对于那些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新闻媒体应及时补救。比如,可以用真实的材料重新报道失实的新闻,并将侵犯他人权利的信息删除。如果有更多的新闻媒体对已有的侵权行为进行补救,将能感染更多同行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多加注意,减少侵权现象的出现。总之,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虽然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它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新闻侵权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为了更好地利用网络,让其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也为了促进新闻业的长远发展,我们应当对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侵权行为予以高度重视。这就要求我们以最科学的精神、最严谨的态度以及最专业的技能,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出减少新闻侵权行为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孙玉.互联网新闻聚合传播对版权的影响及其对策[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7.

蔡琳.网络新闻侵权刍议[D].南宁:广西大学,2014.杨杉.新闻侵权责任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3.

栗茜.网络新闻侵犯隐私权成因探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0.

作者:吴迪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