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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谣言特点
谣言的传播本身具有多种特性,但当它插上了网络的“翅膀”,综合了网络的特性,便有了自己的特点。首先,网络的虚拟特性,打破了现实社会中人的身份标识,为网络谣言的散布提供了前提。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流,人们一般使用虚拟身份,不需要实名制,一个“社会人”在这里完完全全作为一个“网络人”存在,不需要承担任何的社会角色,没有任何的社会规范和道德法律进行约束,也就消除了许多人在现实交往中的尴尬和压力,可以尽情抒发自己的观点。当一切都发生在一片“漆黑”的空间里,并且没有“灯光”去指引和照耀,这个空间将是无法受到控制的,这间接地给网络谣言的滋生提供了沃土,网民们不用再顾及形象,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话语传播,其中的许多信息也就开始变质,失去了真实性。其次,网络的隐形特性,造成谣言的信息源隐蔽,信息传播分散。要想制止谣言的不断扩散,最直接的途径就是掐断谣言的产生源头,也就是责任者。但是在网络中这种做法很难做到,网民的行为完全是不被人所知的,其身份、标识都已经不存在,想要寻找仿佛大海捞针;并且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就像大树的树根一样,从一枝分出左右两枝,左右两枝上又各自分出许多枝,不断扩散。一个信息从传播主体传播出去,传到受众那里,受众又继续向下传播、裂变所得到的信息,并且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体会进行加工,导致最初的传播主体已经很难被发现,为网络谣言的制止造成了难题。再次,网络的多元化特性,造成谣言种类繁多。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让网友有了更多的场所呈现自己的观点和话语,微博、微信、QQ空间都成了网络谣言可能滋生的海洋。2010年2月,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各种渠道疯狂传播,造成山西数百万群众走向街头躲避地震,随后陕西省地震局公开辟谣。在后来公安机关调查查明的5名造谣者当中,一名20多岁的大学生通过在网上发帖声称父亲的朋友在国家地震局观测到地震前兆,一名打工者以“10086”的名义发送地震局公告信息,一名工人在微博消息起哄,许多网友担心朋友家人安危,也在QQ空间上不断转载,造成了事态的扩大。最后,网络的时效特性,提高了谣言传播效率,远远增大了谣言的威力。网络谣言在产生后利用各种途径(QQ、电子邮件、贴吧)进行传播,在短时间内可以成几何倍数的增长。2008年的一条“广元橘子剥皮后蛆虫”的短信,一时之间不知道在网上转载了多少次,直接导致10月下旬,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的严重滞销,光在湖北省就造成大约15亿元的损失,给果农带来了灭顶之灾。
二.网络谣言形成原因
1.技术因素
信息化时代,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让谣言的传播方式同讯息的传播一样趋于多样化,口头传播、文字传播、电讯传播、网络传播并存,不同的传播方式,其影响和危害也大有区别。网络谣言传播随着信息技术的促进,计算机的普及,互联网的便捷,信息的流动速度,传播范围都远远超越传统谣言传播方式,从前的口口相传谣言,现在通过网络的各种传播平台,可以瞬间送至成百上千万的用户,再通过评论、转发等手段继续传递,最终造成不可预期的影响。
2.社会因素
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社会因素提供了大的时代背景。中国的社会大环境正处在一个转型期,大众文化与正在形成的消费社会,对于社会的各个阶层来说,欲望不断膨胀,价值观、人生观都有较大转变,矛盾也突显出来,一部分群体和个人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无处发泄,非理性地用网络来排解,当某些负面情绪产生共鸣时,网络谣言就产生了。另一部分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待遇,内心缺乏安全感和不确定因素的网民,则受到利用和蛊惑,对产生的谣言进一步转发传播。
3.利益因素
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在我国蓬勃发展,为人民的生活水平带来了质的飞跃,却也造成了诸多的问题。一些领域的利益集团,为了从中牟利,不顾网络的秩序和社会的安定,通过网络散布大量谣言,中国的两大乳业巨头就曾在各种渠道互相诋毁对手,其中蒙牛“未来星”的品牌经理更是同北京一家公关公司合作,在网上制定了详细的网络谣言攻击计划,发动了网络、知名博主、僵尸粉丝等众多手段攻击对手,提高影响力。在这当中,不得不提的就是一些网络推手公司,他们提供各种网络造谣服务,从中非法获利,著名的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都被依法刑拘,“水军十万”等一批专业的网络炒作、造谣公司也相继落网。
4.个人因素
网络谣言能够拥有强大的破坏力,从根本原因来看还是个人因素所致,人的各种心理给网络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滋生的余地。首先,是人的求知心理。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时,由于大量的真实有效信息没有及时公开的传递到受众那里,大家转而通过一些非正式渠道了解信息,更容易成为谣言产生的话题。正如非典时期的谣言传播,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对信息的公布不够及时、准确,随着病情的恶化,人们开始产生质疑、模糊的心理,通过网络渠道开始发泄;其次,是人的宣泄心理。谣言的传播并不是全都出于恶意的攻击,只是希望借助这一条能够释放自己内心压抑已久心情的谣言,把自己的负面情绪找到一个合理的释放出口。出于缓解精神压力,放松在现实社会中疲惫心情的目的,人们在网上传播一些不属实的信息,已达到心理上的平衡;最后,是人的盲从心理。当受众在网络上查阅信息时,往往由于缺乏对相关信息的了解,以及知识程度的限制,无法判断信息的真伪,从而直接盲目的认定信息的真实性,或是趋向于同大多数人的行为保持共同性,大肆传播谣言信息。网络谣言的大量出现,给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造成混乱,网民的注意力被吸引,甚至被利用,上网休闲、娱乐的时间被占用,渐渐失去了网络原本的魅力。许多真实事件再与网络谣言相结合,利用人们的好奇心,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对整个社会的秩序同样造成扰乱。一些谣言的出现甚至给他人带来利益上、名誉上的损失,甚至生命的危害。网络谣言的肆虐,久而久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也被弱化,变得不再相信彼此,互相猜忌,也间接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削弱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三.治理网络谣言的措施
互联网虽然是一个虚拟的信息平台,但它就像一个小社会一样,也需要像现实社会一样的约束和管理,以保障它的健康发展。治理网络谣言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媒体、个人三方面同心协力。首先,政府要发挥在网络谣言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要做到以下三点。其一,保障信息在网络传播中的透明和公开,利用好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优势,构建一个四通八达的消息网络,让社会上正在发生的事情都能通过政府的平台完整、真实的呈现在大众面前。当有危机事件发生时,更应该随时保持政府消息网的畅通性,及时更新事态的进展情况,不给谣言散布者以可乘之机;其二,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网络法规。当道德标准无法约束人的行为时,就需要动用法律的威慑力。完善网络的法制管理,先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对各类问题进行相应的约束,防止破坏社会安定的情况出现,对网络谣言散布者绝不姑息。还要建立一套只属于政府的公民网络ID系统,每个网民无法得知对方的真实身份,而却在政府的监控之内;其三,在加强监管约束的同时,政府还要重点研究网络谣言的预警系统,把管理网络谣言做成一个系统工程。一旦在网络上发现虚假信息和造谣行为,要及时处理。其次,媒体要发挥在网络谣言管理中的“意见领袖”作用。在谣言的治理上,各类媒体都要充当好自己的引导者身份,特别是传统媒体,虽然网络的出现抢夺了他们大量的受众,但却无法夺走他们权威消息的身份,当有危机事件发生时,大众还是更倾向于相信传统媒体的意见。这就要求传统媒体严格要求自己的新闻报道,对网络的消息充分调研,严格把关。在非常时期,做好事件真相的还原工作,及时关注和回应网络上出现的谣言,为网民在迷茫时有意见导向;同时也要学习国外的做法,抢占新媒体“高地”,以“快”治“快”。在欧美许多国家,国家领导人和政府要员都拥有自己的“推特”或“脸谱”账号。当危机事件发生时,利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消息,利用领导人的权威,为大众答疑解惑。最后,受众要加强自身的道德素养建设。公民要回归理性。网络上的海量信息,使大众既是信息的使用者又是加工者,在被赋予更多话语权时,部分网民没有完成好自身角色的转化,由于知识构成和自身素质等原因,对网络上的消息无法甄别和筛选,造成了谣言的传播和扩散。这就要求每一个公民都深刻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加强自身的责任意识,理性的处理网络信息,在之前要充分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加强防范意识,不轻易谣传。
作者:邢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