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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频网络传播优势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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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频网络传播优势和问题

一、微视频的含义及现状

(一)微视频的定义

微视频是随着网络技术普及而产生的一个新名词。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学术概念,人们多是从长度上给微视频定义为短则30秒长则不超过20分钟的视频短片。微视频从表现内容上看,有微电影、微纪录片、新闻报道、科普节目、动漫小品、自拍短片、公益广告、婚礼短片等等,涉及面很宽泛;从制作技术看,微视频既可以由专业的媒体或公司用专业设备来制作,也可以由普通百姓用智能手机、家用摄像机、照相机、摄像头等数码设备来摄制;从传播途径上看,微视频主要是依靠互联网、社交软件来实现传播共享;所以笔者给出的定义是,微视频是利用数码摄像设备和编辑技术,拍摄制作内容相对完整、适合网络传播分享的短小视频。

(二)微视频传播现状

微视频的兴起得益于数码摄像设备的普及和互联网络的广泛覆盖。现在信息生产和传播已进入了“微时代”,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影响越来越大。各门户网站像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都开设有视频频道,并把微视频作为热门进行推介;专业视频网站像土豆、优酷等更是不遗余力丰富微视频内容;社交网站也通过APP软件千方百计向移动终端进行推送。还有一些组织、企业、团队频繁发起微视频创作比赛来推广产品或宣传某种理念。可以说,目前微视频网络传播呈现出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势头。最近一个某试衣间的不雅微视频在微博、微信、空间几乎都被刷爆,除了不会上网的,估计都看过。由此可见,微视频在网络传播的优势非常巨大,当然也暴露出其存在问题

二、微视频的网络传播优势

(一)微视频摄制方便快捷

数码技术的发展和数码产品的普及,让视频制作变得普通平常。一个带摄像头的手机就可以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活的导演。甚至一个小小的自拍杆的出现,就能让一个电视记者完成出镜、采访等复杂的新闻采集任务。对于一个没有任何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来说,只要拥有一个摄像头,下载一个编辑软件,就可以轻松完成微视频的拍摄制作、共享。像美图秀秀推出的美拍软件就能在视频录制完成之后,用户选择不同滤镜和内置模版,很快生成清新MV、唯美韩剧、怀旧电影。这种普通微视频方便简易的摄制为其在网络传播奠定了基础。专业媒体和团队制作的微电影、微纪录片、公益广告等优秀微视频,相对于长篇巨著的大制作,其低廉的成本、高效快捷的制作等优势也十分明显。制作新闻类的微视频也很方便,只要将消息分割压缩、格式转化,就可以上传网络,供用户点播,还打破了电视定时播报的局限。“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可见,方便快捷、无技术门槛限制的突出特点在微视频传播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微视频生产得到广泛支持

国家广电总局2010年制定了《关于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层面的支持迎来了微纪录片创作的春天。除传统题材的生活纪录、人文地理、新闻纪实等微纪录片类型外,还催生了公益环保、品牌定制、幕后纪录等类型。不仅丰富了微视频的内容和表达形式,还提升了微视频传播正能量的作用。起源于草根,逐步登上大雅之堂的微电影是微视频的重要部分。微电影以其微投入、微制作、微时长、传播广等特点吸引了精明商家进行商业投资和营销。不少地方政府或景区也借助微电影故事化宣传人文山水风光。视频网站为丰富微视频内容,策划推出系列扶持计划或者创作大赛,鼓励大众参与创作,甚至重金征集优秀的微视频。一些数码产品生产商家为了强化用户体验,增加用户粘性,从技术、资金、器材等方面大力支持用户创作微视频。

(三)微视频应用广泛,宣传效果明显

2013年4月,湖南卫视推出100集小微型纪录片《我的中国梦》,每集70秒,讲述平凡人追梦故事。以“微纪录片”为代表的微视频受到网民欢迎。为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南京广播电视台制作了30集系列微纪录片《城殇》,每集三分半钟。播出之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电视台转播,被腾讯、爱奇艺等20多家门户网站转载,半个月内仅在腾讯视频的点击量就突破千万。具有简短、灵活、借助网络传播等特点的微视频所表达的内容十分丰富。以视频网站爱奇艺为例,它所收录的微视频类别有文艺、明星、歌舞、喜剧、爱情、动作、惊悚、悬疑、奇幻、青春、温情、公益、励志、酷儿、广告、体育、社会、恶搞、乡土等等,直接可供点播的微视频达上千部。不论是新闻报道、科学普及、法治宣传、公益广告、人文地理、教育咨询、医疗保健、生活服务,还是文化娱乐,都可以微视频为载体。尤其是以微电影、微记录、微公益为代表的微视频在传播正能量方面更是潜力巨大,受到各方面关注。署名为“复兴路上工作室”创作时长5分钟的小动漫《领导人是怎样炼成的》,在2013年10月14日中午上传网络,两天时间点播超过100万次,相比于类似宣传,这是破纪录的。多数网友认为视频生动、有趣,没有刻板严肃,是跟得上时代的宣传片。由此可见,微视频插上网络的翅膀,飞速传播后表现出了强大的宣传功能和影响力。

(四)微视频便于互动,商业潜力巨大

微博创始人胡震生认为,互联网分享的四个基本元素是文字、图片、声音和视频,而视频是结合其他三个元素的人类最基本需求,可供发挥空间更大,所以微视频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市场。特别是智能化技术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以及移动4G网络延伸,让人们只使用手机就可以自由创造视频,并随时通过社交网站交流互动。美拍是美图秀秀出品的短视频社区,2014年10月举办的“全民社会摇”成功创下了“最大规模的线上自创舞蹈视频集”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到2015年1月,上线仅9个月的美拍用户总数就已突破1个亿,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微视频社区”。中国数以亿计的移动用户已成为成熟的微视频传播平台,狂热互动点击的微视频背后蕴藏着巨大商机。各网站在微视频前都贴上15秒到1分钟时长不等的广告,用户欣赏免费的视频前必须先看广告。一些企业借助植入广告、商业定制的微视频进行产品推销和品牌推广,都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橘子酒店微视频推销就是一个成功案例。

三、微视频网络传播的问题

(一)内容良莠不齐、粗制滥造

由于微视频具有平民化和简易化特征,人人都可以是编导,人人都可以是演员,造成大量低俗、庸俗、媚俗的“三俗”微视频网上泛滥。有些网站把恶搞、情色、暴力、猎奇类微视频作为吸引点击的杀手锏。还有一些网民不懂法、不自重,在网络上有损公序良俗的不雅视频。在百度上搜索“不雅视频”,相关搜索结果超过百万。可见这种自拍或者被拍的不雅视频的体量巨大,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同样,国内外各种恶搞的微视频也在网络上比比皆是,百度可以给你罗列350多万个搜索结果。

(二)存在连锁违法行为

微视频传播首先涉及的是非法转载。从版权上讲,传统的视频作品都是有版权的,但微视频版权如何界定还是一个问题。尽管大多数微视频的传播主要目的是为了赚取点击率,或者自娱自乐而忽视版权,但事实上因为网络传播的不确定性,作者也难以维护版权。2007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许可证制度,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为个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事实上,因为移动终端的普及和社交软件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广泛推送,微视频传播中互相链接、转发很难控制,“非法转载已成常态”。其次是微视频的传播往往引起连锁的违法行为。这个问题我们仍然以北京三里屯优衣库不雅视频为例进行分析。首先,自拍微视频的“男女主角”,“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其次,在传播环节,上播这段视频的孙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还有3人涉嫌传播淫秽信息;另外“好事者”在网上“人肉搜索”“男女主角”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结语

目前微视频发展势头如雨后春笋,用非常态的形式拓展受众视野。麦克卢汉在其编著的《媒介理解:人的延伸》中指出,每一种媒介一旦出现,无论它传递的内容如何,这种媒介形式本身给人类社会带来某种信息,并引起社会的某种变革。微视频在给广大网民提供展现自我机会的同时,必然会产生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微视频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模式,而且改变着大众的社交和文化娱乐消费习惯。只有在法律法规和文明素养的约束下,微视频传播才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蓬勃发展。

作者: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