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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基于文学性视角,分析了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其中的具体问题,分别通过树立文学理念、坚持自主创作,加强交流沟通、优化改编渠道,重视版权维护、避免三方分歧等路径,提出了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的有效策略。旨在能够加强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的文学性,提高网络文学作品质量,更好的推动影视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文学性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问题及策略
近年来,随着影视化改编的不断发展,网络文学推动了大众文化与影视间的有效联系,网络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具有显著的商品化、媒体化、娱乐性等特征,充分促进了双方的协同发展。网络文学有着丰富的资源,能够为影视作品提供大量的素材,同时,网络文学小说的高人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影视化改编提供较高的票房以及收视率,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牵制的紧密关系。
一.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网络文学缺少文学性
网络文学从最初的诞生就被赋予了浓厚的商业化气息,在经济效益的推动下,为了能够得到社会广大读者的喜爱,许多网络文学作品开始降低作品质量,改变自己的创作初衷与原则,而是增加了较多庸俗、乏味,甚至荒谬的内容,严重违背了社会主流文化及思想道德理念,这也就为大量的黄色小说、暴力类的网络小说提供了市场。网络文学缺少文学性,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创作标准与要求过低,任何人都能够在网站中申请账号进行创作与投稿,并且没有严格的题材规定,一切根据作家的想法进行创作,造成了网络小说市场出现了重复性题材、整体质量严重下滑等现象。此外,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费用,许多网络小说的故事情节模糊、语言啰嗦,这样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网络文学作品的点击率。而影视作品则需要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性及浓厚的文学性特征,要求作品可以提高广大观众的基本素养,深化他们的文化内涵。网络文学作品缺乏文化性与影视作品的基本要求不符,极大程度限制了影视化改编的进一步发展。影视行业属于商业性的行业,依据网络文学作品影响广泛的特点,近些年来,在电视荧屏中能够经常看到穿越剧、后宫争斗剧,这些题材的影视作品整体较为相似,只单纯地为了了迎合观众的需求,让整个影视圈以及网络文学市场愈发混乱,限制了影视化改编的长远发展。
2.读者对原创期待过高
网络文学作品拥有庞大的读者互动群,这为影视作品的改编提供了一定的票房保障及收视率。但任何事物都存在的两面性,网络文学作品的影视化改编能否真正成功,关键在于所呈现出来的影视画面是否可以得到广大读者的肯定。读者通常将网络文学作品最为自己的主要印象,以此去观看和评价改编后的影视作品,对原著作品存在较高的期待,如果改编后的影视作品没有达到读者心中的期待值,则会让他们对影视作品感到失望,这将极大程度地增加了改编的社会舆论压力,阻碍网络文学作品的影视化改编。一般情况下,在影视作品制作当中,人物的角色选择占据重要位置,广泛的读者对每个角色有着自己的判断,这就让影视化改编无法保证能够满足多元化的需求,提高了角色的选择难度。在这样状况下所上映的影视作品,通常可利用不同媒体的报道来了解大众的真实评价,一旦不被观众所接受,将会严重影响影视作品的收视率。
3.网络文学创新性限制
网络文学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主要是因为其自身的充满创意的题材,但如果将网络文学作品中的创新性转变成影视作品的亮点,则会存在许多障碍。比如,当前玄幻类的网络小说受到青年读者的欢迎,网络作家天马行空的想法,是其畅销的关键因素,但将其改编成影视作品后,将会在技术、人物、资金等方面遇到障碍,无法将文字中所描写的震撼场景呈现出来。
二.基于文学性的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的有效策略
1.树立文学理念、坚持自主创作
网络文学作品并不是庸俗、粗略、毫无价值的存在,实际上网络文学小说与其他文学作品一样,都是用文学性的标准及严格要求来进行创作的。网络文学作家应树立文学性的创作理念,坚持文学立场,并支持原创,同时也要具备文学的艺术审美观念及精神。网络作家在进行创作过程中,要确保个人创作的自主思考,既不能过于主动的迎合现代市场的低速恶搞,也不能单纯地为了娱乐读者而忽视作品的文学性。与此同时,网络作家并不需要从创作初期就过于重视影视版权的经济效益,不能为了改变成影视作品而改变自己的创作原则,应始终确保作品的文学性。网络文学的影视化改编当中,网络作家应主动加入,并坚持自己的立场,不仅要尊重影视作品的文化特征及改编作者的自由性,还要坚持网络文学作品的原创精神与内在灵魂。在这方面,不得不提著名的网络文学作家辛夷坞,他创作的一系列网络小说受到了读者与业内人士的高度评价,从最开始创作的《至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山月不知心底事》,到前段时间推出的《浮世浮城》等,可以说是部部精彩,无论是题目、文笔、创作风格,还是作品思想内涵等,都始终流露了浓厚的文学性,不仅有着鲜明的个人风格,同时也从未改变创作初心。当前,他的全部小说都已经被成功改编成了影视作品,从中充分说明了网络文学作品中文学性的重要意义,也彰显了网络文学作品的价值。
2.加强交流沟通、优化改编渠道
网络文学影视化作品在改编当中所出现的其他问题主要都是因为网络作家、文学网站以及影视企业之间缺少及时有效的沟通所造成的,若是彼此之间能够随时保持沟通,则会避免许多问题的发生。为了能够加强网络文学作品与影视剧本之间的衔接,为了能够促使网络文学行业与影视行业的有效对接,就需要构建三方互动平台,强化彼此之间的沟通与对话。当前,大部分文学网站在与网络作家和影视机构沟通方面已经尝试性的做出了努力,其中起点中文网站中所签约的原创网络作家天下霸唱,曾经在该网站连续发表过《鬼吹灯》悬疑类小说,短时间便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喜爱与超高人气的下载,但被影视企业购买其改编权限后,却因为内容中存在过多的神幻玄奇而无法立项。在此后较长时间内,天下霸唱在投稿新作之前,会主动与网站以及影视企业进行详细的沟通,以此来保障新作品能够成功被影视化改编。具体操作流程是首先通过网站的主编全面搜集并理解体制精神来更好的把握网络作家文学作品的主要基调,随后,由影视公司的相关制作人与网络作者进行沟通,提出他们的建议,最后由作家进行完善定稿。
3.重视版权维护、避免三方分歧
当目前的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行业当中,网络文学作品的相关网站推行的全版权经营制度,大部分网络文学作品各自的影视版权几乎被各大网站所买断,但网络作家与网站的写作思路、运营观念、利益追求通常存在较大分歧,影视工期也因而有了更多的机会来积压大量作品,三方的经济纠纷严重影响了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此外,网络作者作为独立的个体,对于各大文学网站与相关影视企业等机构来说,他们的显然存在明显的弱势,需要完善有效的制度对他们进行保护,维护他们自身的切实利益。对此,就应积极引进西方国家的文学经纪人体制来推行版权经济人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在三方出现意见分歧时,利用三方以外的单独版权经纪人制度,来解决彼此之间出现的问题,有效协调三方之间的差异性需求。在实际操作上,可通过对网络作家的全面授权,将网络文学作品所拥有的版权集中转交给版权经济人来实施相关的操作,而经纪人则通过这样的方式从中得到相应比例的报酬来确保个人生存。当前,版权经纪人制度已收到众多网络作家的欢迎与使用。其中大众所熟知的《花千骨》、《盗墓笔记》等高达几亿的下载量的网络小说被成功翻拍成影视作品,要得益于版权经纪人的重要作用。版权经纪人能够跨越网络、影视、网游及图书等多个媒体平台,有效帮助不同的机构来协调他们的实际需求,进而构成连续性的立体营销体系。而网络作家则只需要专心协作,不用担心利益纠纷,只要确保作品质量即可。这样,能够充分确保网络文学作品及相关影视化改编作品的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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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莉莉 单位:安徽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