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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的文本价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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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的文本价值研究

在创作主体方面,由作家的独白走向作家与读者的间性对话

表面上看,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的创作方式似乎没有本质性差异,都离不开主体创作,是创作主体通过创作把所要表达的内容向读者表现出来。但是由于网络文学创作不是主体基于纸质文本的单向书写,而是在交互平等、实时共享的互联网上即写即传,使作品生成过程通过读者的跟帖、互动等交互方式共同参与作品创造,从而使网络文学的创作不是作者自我意图实现,而是多个主体集体智慧的结晶,实现了网络文学创作从单一主体向多重主体的转变,使网络文学创作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穷源究委,这一转变实质上植根于在技术变革的时代人类交往方式在文学创作领域的位移,即由“我-它”关系的主体性现代哲学向“我-你”关系主体间性后现代哲学转变。主体性哲学是西方现代哲学从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向过程中启蒙理性的产物。在古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改造世界的能力十分有限,人们一般只注意到客观世界的存在而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因而将客观世界本身的属性及其一贯性看做世界的本体。人的主观认识只是反映客观世界及其本质的外在工具。表现在文学作品上就是文学的反映论和摹仿论,认为文学创作就是对外在客观世界的摹写。近代以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大幅提高和人类改造和征服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人们普遍意识到,一事物的性质和状态如何则与人们认识和把握该事物的方式深切的联系在一起。事物的性质和状态不只是由它的客观属性决定的,而在很大程度上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

人的主观认识远比客观事物更为在先和根本。所以近代哲学的开端性人物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强调了“我思”在认识论中优先地位。康德更是以先天范畴统摄外在的客观世界而提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的主体性哲学论纲,之后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尼采的“自由意志”、海德格尔的“此在”把主体性哲学推向极致。由于这种哲学是建立在主客二元对立基础上的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性哲学,总是把“它者”纳入自我意图建构的过程之中,世界成了自我的镜像,因而这种哲学难免带有独断主义、特权主义和唯我论的色彩。就像伊格尔顿所指出的:“世界越主体化,这个全面特权化的主体就越会破坏其优越性的客观环境,主体对现实的专横统治的范围越广,它就越紧密地把现实与其自身的需要和欲望联系起来,而后把世界的本质分解成零散的感觉。由此,主体将严重地侵蚀用以衡量其自身经验的意义和客观标准”[1]。这种高傲而蛮横的主体僭越和凌驾于客体之上的现象,必然导致人类中心主义后果和政治上的暴力行径以及对人自身的奴役。全球日益严重环境恶化现象和两次世界大战的政治浩劫,以及宗教裁判所对异端的火刑、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在某种意义上,无不归因于主体性哲学对“他者”的独裁和专权,无不是主体性哲学的张扬跋扈而“异化”为工具理性和科技理性的后果。这一主体性哲学表现在文学上就是文学的表现主义和作家“独白”式创作主张。这种“独白”式遵循一种“我-它”之间的主体性关系,作品所表现的内容和对象无不是为作家的意图而服务的,作家拥有作品的最终解释权,任何悖逆于作家写作意图的文本阐释都会被视为对作品的“误读”。毋庸置疑,主体性文论是对客观机械的反映论文论的超越,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作家在文学创作中的中心地位,但是这种“作家中心论”的思想主张无疑导致了文学创作中作家的话语霸权行径,从而使文学本应具有的生命体验和意义交流价值蔽而不彰。

由此可见,主体性哲学不但未能达到自己设定的目的反而使其身陷囹圄。正是意识到主体性哲学自身所带来的始料未及的危害和其历史局限性,也正是不满于主体哲学的张扬跋扈所导致对客观价值标准的践踏和漠视。许多大哲学家在批判主体性哲学的同时也不遗余力地试图建立一种有别于“我-它”关系主体性现代哲学的“我-你”关系的主体间后现代对话哲学。这其中不但既有法兰克福学派对工具理性批判中所提出的交往理性,和韦伯针对工具理性批判所提出的价值理性,以及巴赫金的“复调”思想和布伯的对话哲学。还有现象学、解释学流派所提出的“交互主体际”理论。胡塞尔正是不满于先验主体性的唯我论色彩,而提出了“交互主体性”,而海德格尔正是不满于传统形而上学一脉独彰而提出了“在之中”的共在论思想,伽达默尔正是不满于话语独断而提出了“视域融合”的主体间性理论。这些主体间性的思想出场无不是在扬弃主体性哲学基础上,建立主体间性理论的不懈努力之结果。这种主体间性理论并不把主客之间的关系视为是征服和控制的主奴对立关系,而是看作友好合作的伙伴对话关系。不是与他者交流过程中的“宣谕-聆听”教诲关系,而是与他者交流过程中的“交往-对话”互动关系。“主体间性倡导人与世界,人与人之间的并列关系,认为事物的性质和价值不是由不变的本质决定的,也不是仅仅由人类的需求、能力和意愿决定的,而是由多种事物之间交错互动的关系共同决定的,共存于这个世界的人与事都可以成为形形色色关系中的主体[2]”,因而“这种主体-客体关系所体现的是互为主体的双方之间对话、交流。是双方能动的双向的相互作用,是‘我-你’关系,而不仅仅是主客体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尽管是能动的反映),不仅仅是‘我—它’关系,这种主体之间的交流首先是一种共同参与,一种主体的分有、分享或一种共同创造。它强调相互间的投射、筹划,相互溶浸,同时它又秉有一种相互批评、相互否定、相互校正、调节的批评功能。在此二者基础上展开了主体间性本位的广阔天地,不断达成主体间意义生成,它是对立中介的第三生成物[3]”。

需要申明的是,我们这里强调主体间性并不是要断然否定主体性的地位和作用,正如弗莱德•R•多尔迈所说:“事实上,依我之见,再也没有什么比全盘否定主体性的设想更为糟糕了。因为真实的原由在于……我们无法采取一种有意宣布它无效的形式,来超越现代性的通道[4]”。实际上,没有个体主体性的基础性作用,主体间性也无从谈起。个体主体性的确立为主体间性奠定了基础,也为建构一种相互认同、相互承认而又保持自己独立性的非一非异意义建构,建立了一种民主协商的平权对话机制提供了可能。在这种平权对话机制中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并不把其中的一方看作是隶属于自己的对象,也不把自己的意见或话语强加在对方的头上,在相互对话中完成意义的建构和获得普遍性的共识。这种主体间性的思维方式在网络文学的创作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以纸质媒介为载体的主体性文论被“E媒体”所取代的情况下,网络技术的蛛网链接和触角延伸大大拓展了人们的交往方式,使得“以数字为基质的电子媒介和以电脑为标志的科学技术,正在我们既有的心理世界和物理世界之外,筑建起另一类空间———互联网的世界,或曰虚拟世界。在这个新型世界中,互联网自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着它具有不同于我们身处的这个现实世界的基本精神,实行着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不同的‘游戏规则’,并在物质的层面为其新型的精神和准则提供现实可行性的技术保证。自由、平等、兼容和共享,就是互联网世界的基本精神和准则”[5]。这种基于互联网的“游戏规则”消除了时空距离的影响,使得异质(heterogenoous)人群的异时(asyn-chronous)聚会成为可能,每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与任何人交谈。网络文学创作中的联手小说、接龙小说、合作剧本、互动小说等,其作者往往不再是个我的、固定的个体独立完成的作品,而是多个主体在网络上以改写、续写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交响集成的创造,从而使网络文学留下了每个参与者介入创作的烙印,却又隐藏了所有人对其加工的痕迹,使得作品的形成不是作者自我意图的身份书写,而是众多主体众声喧哗的智慧结晶。从而完成了宗教上的“上帝之死”(尼采)、哲学上的“主体之死”(福柯)、文学上的“作者之死”(巴特)的主体自身解构之旅,实现了主体间性的自我改造。

在叙事方式上,由线性叙事走向非线性叙事

网络文学不但在创作方面实现了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转换,同样在叙事方式上,网络文学的叙事也完成了从线性叙事向非线性叙事的挪移。线性叙事主要指作者在写作文学作品的过程中,往往以理性的或逻辑的思维方式把作者所要表达的各种事件串联组织在一起,所有的事件都要围绕作者所表达的意图和文本的中心服务。如果不符合文本的叙事逻辑就会被作者毫不客气的删除,这种对日常生活依照线性的叙事逻辑所实施删繁就简以符合作者创作意图而构筑的文本,在一定意义上,既不符合日常生活的真实,也不符合日常思维的实际。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人们所从事任何活动都是充满理性的,人们更多的是以无意识的、经验的、随机的、非反思、非推理的、碎片化的方式生活。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并非像线性叙事小说中的人物那样,在其行动背后都有科学理性的精神指导。更重要的是,线性思维背后的理性也不是一个恒始恒终、千古不易的金科玉律,它也可能随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思维范式的转换而发生变化或“否证”,哥白尼的“日心说”推翻了“地心说”;达尔文进化表明人并不是神造之物而是猿猴变来的;弗洛伊德发现了支配人的意识背后的“无意识”。人类素所崇仰的理性遭逢一次次沉重的打击,“理性万能论”的论调正是在人类不断发展的历史事实面前不攻自破。所以,20世纪之后的哲学家的一个共同的思想旨趣就是对近代启蒙以来的理性主义哲学批判和清算。如存在主义美学和唯意志主义思想、直觉主义、精神分析学等哲学家,认为人的意志、直觉、情感、兴趣、欲望等非理性的思想在实际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是理性思维无可替代的。譬如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认为人的无意识才是日常生活中人的行为和心理的真正幕后导演,虽不显山露水,但是主宰和支配着人的活动。所以在传统文学的创作过程中以线性的叙事方式对日常生活的取舍,虽然建构了一种理想型的文学世界,但并不完全反映日常生活的真实。

传统文学针对此种情况曾经在艺术手法和表现手段上试图突围和走出线性叙事的藩篱和束缚,例如现代文学史上刘易斯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流年》,以及法国左拉等所倡导的自然主义的文学创作流派,都提倡对日常生活人物心理以及作家目之所见、身之所历进行原汁原味的自然呈现和本色书写,但是这种文学写作手法依然难逃线性叙事的桎梏,因为它仍未摆脱为文本中心服务的宏大叙事策略。同样,在表现手段上,为了更本真的还原所叙事实的本相,作家们也试图采用了倒叙、插叙、补叙、追叙、夹叙、蒙太奇等叙事手法以丰富和完善线性叙事在反映生活方面的先天不足,虽然这些手法的使用,丰富和扩充了线性叙事的内容,在一定的程度上还原了日常生活本身的复杂性,但由于依然因循“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理性主义思路而难逃线性思维对日常生活的肆意编码。在某种程度上,网络文学则基本上达到了对实际生活的如实摹写。因为网络技术的发展为非线性叙事方式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借助网络媒体打破了因果思维和逻辑推理等线性思维的宏大叙事,实现了联想思维、灵感思维、随机思维等反中心、反本质、反基础主义的微观叙事。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并不先行预设自己的创作路线和文本意图,也不必就范于作者事先设置好的叙事路线,而是借助于网络技术随时把自己尚未成型的文稿即时上网,随时接受读者的意见反馈和批评,在读者的“指手画脚”或“说三道四”的跟帖点评中随机修正或改变自己创作的初衷及意图,甚至读者自己也可能在参与评论的同时介入文本的写作。譬如在超文本和多媒体网络文本中,文本设置众多的链接按钮,读者可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爱好运用鼠标随机点击,因读者点击的接点不同,可能获得的文本的信息也不同,自然故事的结局也不一样。这就像一个人走进一片森林,由于进入的路径不同,所观赏的景色也移步换景一样。正如学者所言:“鼠标开启了一个又一个的信息门厅,让用户永无止境地游历网络的无数接点,这不仅摧毁了故事之中的人物等级,而且彻底地导致了线性逻辑的解体,于是,中心、主题、主角、线索、视角、开端和结局,文本的边界,这些概念统统消失[6]”。从而打破了读者在阅读文本时被作者所左右的压迫感,获得文本阅读的无限自由的愉悦感。另外,网络写作过程中不同读者的互动参与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描述,形成了多视角、全方位的书写策略,避免了文本创作中单一视角对事件的蔽而不彰的负面作用。更重要的是,借助网络网络随时可以把自己头脑中所闪烁的创作的灵感及时的写出来,避免了写作过程中信息的丢失和灵感乍现的幻灭,也可以通过扩充、拼接、插入、缩减、删除、复制、粘贴、移动等方式完成文本的写作,这些随机碎片化的无序性书写,虽可能未按线性思维的逻辑得以规整和清晰,但它却无疑实现了网络文学对当下丰富生活的非线性式的本色书写和自然呈现。

在价值观念上,由文本的价值建构走向了文本的价值解构

文学作为人类社会一种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自古以来,无分中西,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无论是中国文学不同时期所倡导的教化说、言志说、载道说、补政说、立人说、改良说;还是西方文学所强调的认识功能、审美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等,莫不主张文学在人类生活中载道经国、启悟人生、惩恶扬善等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然而网络技术介入到文学创作领域以来,虽然取消了严格的审查制度和筛选机制,降低了文学的准入门槛,使得原先由一些达官显贵或专业作家独辖和垄断的特属领域,无名小辈和不见经传草根人物也可以小试牛刀、染指其间,借助网络这条星光大道成就自我的作家梦想,使得文学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不再遥远,人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即时把自己的作品公诸于世,充分地在网络世界施展自己的写作才情和恣意成就自己的作家梦想,使文学进一步地扩容和解辖域化。但不无遗憾的是,网络文学在尊重个性、张扬自由、坚守民间、兼容对话的同时,“在解构艺术精致、技巧打磨、心灵体验以及文本创新的必然性之后,也堵塞了文学通向思想、价值、终极意义的通道,消弭了文学应该具有的大气、崇高、深邃、厚重,也抽空了诗化创造产生精品、精致和经典的前提”[7]。把文学引领到了消解崇高、亵渎经典、贱视权威、反对诗意、拒绝承担的“渎圣”时代。不但解构了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引领和精神提升的功能,而且消解了文学所应执守的审美本性和诗意追求。这种对文学价值的肆意瓦解,导致我们身陷价值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泥潭,这种对文学性审美价值的诗性消解也导致文学韵味的消蚀殆尽,使文学进一步沦落到庸俗化、娱乐化、媚俗化境地。这种解构一方面表现在对经典的戏说,另一方面表现在对作品文学性的消解。就对文学经典的戏说而言,如果说传统文学以求真向善崇美为价值旨趣的话,那么网络文学则对这些价值给予了无情的嘲讽和揶揄,从而使那些向来被人们奉若神明的作品所具有的素所尊崇的崇高价值,在人们眼里成了“假正经”和“伪正统”。消解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判断,助长人们的价值虚无主义和媚俗习气。网络文学往往以戏仿、拼接、改写、调侃等手段对经典作品给予解构,一时间形成了经典改编的热潮。这其中像《西游记》等古代经典都难逃被解构的命运。像《西游记》被解构的情形更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笔者所知就有好几种版本诸如《大话西游》、《星光灿烂猪八戒》、《喜气洋洋猪八戒》、《悟空传》等。在这几种解构的作品中把《西游记》原先弘扬师徒四人不畏艰险历经万难取回真经的荡气回肠可歌可泣的宏阔场面,全部消解的无影无踪,代之而起的反而宣扬猪八戒的好吃懒做、贪恋享乐、不劳而获等消极负面的价值观念。更有意味的是,2006年,当胡戈以《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来改编陈凯歌的贺岁影片《无极》时,陈凯歌一纸诉状把其告到了法庭,而在许多网友看来,陈凯歌却有点小题大做。这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深层思考。这种拒绝崇高、亵渎神圣、崇拜平庸、颠覆经典的做法,必然造成人们价值观念上的迷失和盲从,从而使人们陷入价值虚无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泥潭而难以自拔。

网络文学对经典的解构还表现在对经典的恶意戏仿,使作品染上了灰色平庸和媚俗化的习气。戏仿一词来自后现代主义流派的结构主义,是仿造、仿拟的意思,就是通过戏谑、仿拟等手法,将人们十分熟悉的人物、事件和作品等纳入新的语境,改变为具有喜剧性反讽效果的作品,以达到调侃、嘲讽、游戏的目的。例如木雁的《采桑子—戏仿稼轩句》:“少年不识烟滋味,欲点还羞,欲点还羞,为装成人强仿抽。如今识尽烟滋味,欲罢还休,欲罢还休,却道葵花不好抽”。(葵花指一种低价劣质的烟名)。这首戏仿的诗就是模拟辛弃疾的原诗“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作品以脱胎换骨的方式把原作的根本精神置换净尽。通过对经典的戏仿而使崇高的作品变得媚俗化。

另一方面,网络文学的解构体现在对文学性的消解。什么是文学性呢?所谓“文学性”是文学之所以被称为文学的内在资质和意义存在。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雅各布森(R.Jakob-son)说过:“文学科学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即那个是一部作品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8]”。这一文学性就是作品存在的诗性化的审美价值,中国古代文论中讲“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言有尽而意无穷”、“隐秀”、“含蓄”等等思想,本雅明所强调的“灵韵”都是指作品所具有的形而上意味,但是网络文学无形之中消解了文学性的存在。就像影视作品把文学作品所具有让人回味无穷的意味还原成具体可视的画面,从而使作品的多重意蕴得以消失一样,网络的存在也同样使文学的“韵味”消失殆尽。更为严重的是,网络文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资本的相互联姻更使这一状况雪上加霜,因为网络文学的写作已被人们视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途径,也被看成是个人淘金的不尽矿藏,所以网络们在某种程度上,已丧失了传统文学作家们所具有的忧患意识和批判情怀,他们在金钱面前不但可能丢失了文学的诗意追求,而且丧失了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伦理责任和担当意识,所以网络调侃般把文学看作是“玩文学”、“码字儿”的活计。为了更多吸引读者的眼球和提高作品不断攀升的点击率,网络文学的们把自己的笔触更多地伸向人类生活中赤裸裸的色情、武打、暴力、玄幻等人性中低俗化的方面,凭此招揽读者。当前,一些青少年沉溺网络世界受其的撺掇和诱惑而走上不良道路,网络文学文学性的匮乏和责任伦理的缺失难辞其咎。

在价值虚妄的时代,人何以堪?在“灵韵”消逝的时代,文何以存?媒介技术的革命带来文学创作方式、叙事结构、价值观念等巨大变化,但是网络作家如何平衡文学和技术二者之间的张力,使“自己笔下的人物带着思想行走,让自己笔下的环境能显示社会前行的轨迹,使自己创作的网络文学作品有助于拓宽网民的知识视野,有助于追求真善美,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助于提升民族的精神境界”[9]。网络文学的发展还需要更多的工作尚待努力。(本文作者:李军学 单位:西安理工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