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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是文化与经济一体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也是人类转变财富增长的新方式。文化产业所具有经济、社会等多重功能,使人类财富增长方式发生了巨大转变。文化产业通过提供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贡献直接体现在产值贡献、就业提升等多重经济指标上。文化产业发展所直接推动的文化传播及其受众影响度等又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文化产业的社会影响力,这是实现物质财富和虚拟财富有效增长的关键。文化产业的上述特征符合世界多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从“工业时代”向“后工业时代”演进的价值取向,正日益上升为许多国家进行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时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美国领跑世界文化产业
美国以其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科技实力,对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和走向有较大影响。美国是世界上文化产业最发达、文化影响力最大的国家。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文化产业就率先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并将其价值观推向全世界。美国出版的图书占全球35%的市场份额;美国的CD和录音带收入约占全球录音产业收入的一半;全球55%的家庭录像收入和55%的电影票房收入来自美国影像产品,全球基础有线电视、无线电视收入的75%及付费电视收入的85%来自美国电视节目。这些图书、CD、影像及电视节目使美国价值观念的触角延伸到世界的多个角落。进入21世纪,美国文化产业出口创汇达720亿美元并持续增长,成为美国最大的出口创汇行业。在美国400家最富有的公司中,文化企业约占1/4;文化产业年产值高达600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10%;从业人口1700万,占就业总人口的20%。美国的文化产业由此成为典型的新兴支柱产业。[1]文化内容的创造性生产是美国文化产业的主体功能,代表内容生产与创意的核心版权产业日益占据美国文化产业的首要地位。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主要以文化产品的内容生产及其输出为主。有研究表明,文化产品尤其是文化创意产品在其内容创意、产品制作、产品生产与复制、产品营销和传播四个环节上创造出不均等的附加价值,其比例一般为45%、10%、5%、40%。这四个环节的核心是内容创意,即原创性的知识是价值增值的源泉,而交易传播是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环节。因此,美国的文化产业日益重视将价值链增值环节向内容创意和交易传播转移,同时将经济附加值较低的中间环节或产业部门向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转移。《美国版权产业报告2011》表明,2010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上升到9318亿美元,占版权产业比重的57.3%,占美国经济总量的6.36%。核心版权产业对美国经济持续保持高品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美国通过实施“自由市场”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双重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一方面,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为美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政府不设文化部门,也没有文化产业政策,政府促进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是加强宏观指导和公共服务。美国文化企业实行自由企业制度,联邦政府不干预电影、电视、广播、动漫等营利性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运作,由各州及地方政府采取退税、减免税和贴息贷款等方式为盈利性及非盈利性文化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美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美国最早通过了《版权法》(1790)、《计算机软件保护法》(1980)、《反盗版和假冒修正法案》(1982)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此后,针对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又颁布了《反电子盗版法》(1997)和《跨世纪数字版权法》(1998),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大环境。
(二)英国文化产业因“创意”而成为“发展先驱”
自20世纪90年代起,英国就强调运用“创意”发展文化产业,并最早提出文化创意产业理念。英国文化创意产业涵盖了建筑、设计、软件和电脑服务、影视与广播、表演艺术、音乐、出版等13个文化产业。2010年,英国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值超过2775亿美元,占GDP比重超过10%,是世界上文化创意产业年产值占GDP比重最大的国家。英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年均增速在5%以上,大大高于其他产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英国文化产业每年的出口额超过80亿英镑。其中,英国出版业每年外销产值超过10亿英镑,是世界最大的图书出口及再出口国。英国有13.2万家广告公司,是世界上发展最完善的整合媒体中心;英国的设计业极具竞争力,年产值超过50亿英镑,尖端创新设计涉及所有相关领域;英国的音乐产品在全球占比已达15%,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英国视频游戏的销售额在全球占比16%。2010年下半年,英国创意人群总数接近230万。据英国政府预测,2017年英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数将再增加15万人。[5]现阶段,“创意产业之都”及“欧洲创意中心”曼彻斯特正发挥着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伦敦作为全球三大电影制作中心之一、全球三大广告产业中心之一及国际设计之都,产业集聚效应显著。伦敦集中了英国70%的影视活动、90%的音乐商业活动,占有全国85%以上的时尚设计份额,时尚设计产业年产值达81亿英镑,2/3以上的国际广告公司的欧洲总部设在伦敦。[6]2010年伦敦创意产业从业人数达65.8万人,占英国创意产业总就业人数的28.6%。伦敦SOHO传媒产业聚集区、伦敦西区文化艺术聚集区、伦敦东部霍克斯顿区等创意产业园区,均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带动伦敦的产业功能配置日益优化和升级。与伦敦不同,曼彻斯特作为世界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之一,通过自身的文化创意优势,打破了经济衰落的局面,并成为创意产业城市的“世界范本”。“创意产业之父”———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认为,英国文化产业的成功除得益于文化积累外,关键在于开发创意和政策引领与支持。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用政策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1998年英国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明确提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有关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等诸多政策,2008年的《超越创意产业:英国创意经济发展报告》及2009年的《数字英国》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在数字时代,将英国打造成为全球创意产业中心。未来几年,英国的文化产业政策,如《创意产业融资地图》、《融资一点通》等多项融资政策仍将继续释放巨大能量。英国将为所有孩子提供接受创意教育的机会,向学生传授从事创意产业的工作技能,并为青年人创造在创意部门工作的机会。英国还将充分利用高校资源为业界培养创意英才,从根本上保持文化产业的“世界先驱”地位。
(三)发展中国家文化产业增速较快,南南贸易日益重要
发展中国家文化产业起步晚,但发展速度较快。通过吸收发达国家的资金和发展经验,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出口增速远高于发达国家。以我国为例,2004~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为22%;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7630亿元,占GDP的2.43%;2009年出版的图书由2003年的19万种增至30.2万种,图书版权进出口比例由2003年的9∶1下降到3.3∶1,核心文化产品出口由2003年的56亿美元增至104亿美元,电视剧和电影年产量分别居世界第一和第三位;伴随上海文广、北京歌华有线、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等“双百亿”企业的涌现,文化产业的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印度,电影业发展尤为迅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印度电影业年产量一直居世界第一位,年均营业额12亿美元。21世纪以来,印度电影业年增长率达15%,占国内市场份额95%,出口量居世界第二位。发展中国家以创意产品提升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市场份额不断增加。2002~2008年,发展中国家创意商品出口年均增速为15%(超过发达国家的10%),占世界创意商品出口的比重由37%增加到43%。其中,对发展中国家创意商品出口增长贡献较大的三个领域分别是:新媒体(出口所占比重由34%增加到52%)、艺术品(出口所占比重由52.6%增加至65%)和设计类(出口所占比重由46%上升到50.6%)。中国、印度、土耳其、泰国是创意商品出口增长最快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创意商品出口占世界20%,是世界创意商品出口最多的国家。南南贸易将成为未来世界文化产业贸易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发展中国家文化产品出口特别是创意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是发达国家。但近年来发展中国家间的创意商品和服务贸易增长迅速。2002~2008年,南南创意商品贸易翻了三倍,由180亿美元增加到6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2%(南方国家对北方国家创意商品出口年均增速仅为11.8%),占南方国家创意商品出口的比重由23.7%增加到34.1%。同期,南南服务贸易也由78亿美元增至210亿美元。由此可见,未来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的文化产业贸易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二、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一)创意产业特别是内容产业引领文化产业升级改造
创意产业特别是内容产业,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对文化产业的创新要求和科技要求,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从而成为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领航世界文化产业升级改造。近年来,发达国家的创意产业增长速度快于国民经济整体增速,就业增长率高。依照英国政府给出的定义,创意产业主要指那些源于个人创意、技巧和才华,通过开发和利用知识产权,提供就业并创造财富的行业。据英国文化、传媒和体育部2011年12月的统计,1996~2010年间英国创意产业的增速是国民经济增速的2倍,提供就业岗位150万个,相关企业有10万余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5.13%)。此外,在世界经济发展的低谷期,日本通过发展动漫、游戏、服饰设计、流行音乐、料理等,再生了超级文化力。日本动漫约占世界市场份额的60%,其强大的发展动力来自集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等多重创新于一体的产业综合创新体系。日本很注重在产品创新环节上下功夫,针对核心文化产品、形式文化产品及延伸文化产品分别强调开发内容创意、发散创意及关联创意等不同内容,从而使创意思维嵌入产业链的各环节。数字型“内容产业”是带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升级改造的“生力军”。根据欧盟经济和社会委员会2001年的界定,“内容产业”是由那些开发、制造、包装和销售图像、语音、文本、数据或多媒体内容的企业组成,表现为以各种纸张、缩微胶卷、光存储器或磁存储器为载体的模拟或数字形式,具体包括印刷出版、电子出版及视听产业等。近年来,数字型“内容产业”异军突起。2002~2009年,全球以新媒体数字技术为发展要素的电影、视频、音频、网络游戏、在线数据库等数字型“内容产业”规模年均增长33%。其中,数字影音动漫、移动数字内容和互联网数字内容三项占总规模的85%以上。[8]当前,美、日的数字型“内容产业”走在世界前列。数字音乐已成为美国音乐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2010年数字音乐专辑销售额在全美专辑销售额中占比26.5%,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数字音乐市场。①2002~2011年,日本“内容产业”的数字化率由27.3%上升到63.5%,文化产业结构的数字化升级趋势明显,形成了数字动漫、数字影音、数字教育、数字出版、数字展示等跨行业产业。
(二)南北文化产业非均衡发展态势日趋明显
文化产业在全球迅速扩张,南北非均衡发展之势日趋明显,南北“文化鸿沟”凸显。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的数据显示,在世界文化产业中,美、欧、日占比分别为43%、34%和10%,其他国家占比13%(其中,中国占比不足4%)。2011年,主要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10%,而中国刚超3%。[10]《全球竞争力报告(2011-2012)》分析指出,发达国家在文化企业价值链宽度方面优势明显。以价值链宽度指数衡量,日本、瑞士、德国的得分分别为6.30、6.10、6.10。中国排在第13位,得分4.00。此外,美国的传媒业和电影业、英国的软件业、法德的出版业等,均执国际业界之牛耳,彰显出各自在创意核心产品的研究与设计、生产与传播等方面的巨大优势,而创意衍生品授权制造、动漫产业加工制作等价值链上附加值较低的中间环节则向发展中国家扩散。发展中国家在印刷品、出版物、视觉艺术、表演艺术类出口中所占比重较低,在网络游戏、新媒体等新兴文化业态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释放出文化产业的巨大潜能,而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现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南北文化产业非均衡发展由多种因素共同促成。一是南北国家在文化产业研发投入上差距较大。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数据显示,2011年日本、瑞典、瑞士、德国、美国的文化企业研发支出指数,分别为5.90、5.80、5.80、5.50、5.50;在发展中国家里,中国支出指数较高,但仅为4.20。二是发展中国家尚未形成文化产业链条,有碍于产业的升级改造。发展中国家文化产业中的旅游、教育、培训和体育产业等传统延伸产业相对成熟(如印度的电影产业,墨西哥的文化旅游业,泰国、马来西亚、摩洛哥的手工艺产业等),但由于创新能力弱且与市场化的商业运作尚未形成有效结合,而在动漫、视听、音乐、绘画、网络游戏、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高层次文化产业方向上延伸不够,产销链条不完整。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擅于从世界各国选取具有高附加值的传统文化资源,通过产品创意、市场化运作、商业包装等方式,创造出更多、更大的文化发展契机。三是发展中国家有待培育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环境。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文精神的支撑,离不开城市化这一必要的发展基础,也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在各国间构筑的文化商品流通平台。据联合国《2011年人类发展报告》和世界银行《2012年世界发展指数》公布的数据,发达国家在人文精神程度、城市化水平及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均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美国人文发展指数为0.91,城市人口比重为82.6%,国际互联网普及达74.24/百人;而中国人文发展指数为0.687,城市人口比重为47.8%、国际互联网普及率为34.38/百人,在20个国家中排名比较落后。[11]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在资本、培训、市场知识、文化基础设施和政府政策等方面亟待改善和提高。
(三)全球文化产业向高科技化、垄断化方向发展
世界文化产业在结构升级和全球化过程中,高科技化、垄断化特征日益凸显。发达国家在拥有资金实力的基础上,借助科技优势及文化产业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在整合世界文化资源的过程中,不断打造并强化其垄断地位。发达国家所掌控的大型跨国公司日渐主导世界文化市场。这些跨国公司不断向全球扩张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并规避投资风险,发展中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备受挤压。以图书市场为例,1999年全球图书市场的1/3份额被世界10大出版商中排名前两位的德国贝塔斯曼集团和法国的拉加德尔集团所垄断。近年来,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的文化垄断地位进一步加强。全球50家媒体娱乐大公司拥有世界95%的文化市场份额,世界音乐出口的90%由发达国家大集团所操控。跨领域并购与高科技相结合,巨型文化托拉斯不断涌现。自1995年以来,电脑、电信、娱乐等与媒介高度相关的产业开始与广播电视台兼并组合,推动了美国媒介产业集团开始向媒介传播的网络化与传播手段的高科技化发展。1995年,迪斯尼公司收购了美国广播公司ABC;1996年,时代华纳公司与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所属的特纳广播公司合并,取代迪斯尼再次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媒介集团;2001年,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正式合并。并购之后的美国在线时代华纳、迪斯尼和维亚康姆成为集电影、有线电视和出版于一身的“文化巨无霸”,操控着世界75%的电视节目和66%的广播节目的生产与制作,并带来一系列衍生产品,从而裹挟巨资向更广泛的产业领域拓展。
三、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对策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取得长足发展。2006~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由5123亿元升至21320亿元,所占GDP比重从2.37%升至3.69%。但面对世界文化产业发展迅猛、非均衡态势日益严峻的巨大挑战,我国需要紧跟时代步伐,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
(一)以文化消费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我国消费结构的第一次升级是基本生活用品消费,第二次升级是彩电和冰箱消费,第三次升级是汽车和住房,第四次升级是向旅游、教育、娱乐等文化类消费转变,文化消费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现阶段,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在我国基本结束。在新常态下,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首先从文化消费上体现出来。2014年,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8.07亿元广泛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西新工程、地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建设;文化信息服务网络覆盖近3万个乡镇街道、70万个村(社区),人们在偏远山区也可使用国家数字图书馆的数字资源。①这在当前及未来相当长时间都将在较大程度上促进文化消费,尤其会带动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从而扩大全民文化消费需求,在源头上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
(二)以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耦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的核心是创意,科技的核心是创新。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之耦合是知识与文化创意的经济化过程,也是文化生产力与科技生产力“双引擎”驱动的实质所在。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耦合与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间存在如下密切关联: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之耦合→文化资源要素与科技资源要素融合→文化生产力与科技生产力的融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因此,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耦合成为驱动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深层次转变的重要内容。以安徽一出版集团为例,该集团在上海自贸区注册了时代文化公司,开发了一个最新软件叫“一键传输”。如,某人进行演讲,配了照片和讲稿后,把这些素材输入软件里,按一个按键,后台打印就是一本书。此举既体现了文化创意,又体现了科技创新。
(三)繁荣小微文化企业,做实文化产业
在新常态下,小微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业的细胞,因其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而展露出较大的发展优势。北京典雅天地文化传播公司是其中一例,该公司由中国传媒大学的几位学生共同创办,已研发出中小剧场管理软件系统及3D开发应用系统,并将其科技研发成果应用到文化产业领域,正在形成集设计创意、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场景动漫、广告会展于一体的文化产业集团。该公司的《白纸坊太狮》、《夜•不寐》等作品多次获奖,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一是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建立文化产业投资风险基金,制定无形资产评估质押贷款等办法,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多层次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二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积极的文化产业科技税收政策,强化国家对数字影视、动漫产业等新兴文化产业及非营利性文化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参与公益性文化产业的社会力量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探索财政与现代金融工具相结合的新型财政担保政策与模式,拓宽文化产业资金投入来源,设立覆盖多领域、多层次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四是深化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持政策。文化产业作为从事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的产业,需要高层次人才。因此,要制定文化产业人才长期发展规划,整合人才培养源,构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文化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和健全专门的文化产业人才信用和评价体系。在世界文化产业大发展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鸿沟”之外又增添了“文化鸿沟”。未来如何在全球范围内推动文化产品及其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文化产业,使各国人民共享人类文化繁荣所带来的福祉是联合国及各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作者:刘丽伟 高中理 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