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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文学创作至今已经走过二十载春秋,从零星发轫到今天蔚为壮观,已经成为互联网传播的重要研究对象。尤其近年来,屡屡被改编为电视剧,成为热门大IP,获得了市场认可和观众口碑。探索其翻拍成功的基本原因,研究受众审美的深层心理,规避网络文学未来改编的风险,都有助于其健康长远发展。
关键词:网络文学;翻拍密码;审美心理;规避风险
一、网络文学类型多样,制作定位精准,受众群体范围广泛
网络文学翻拍电视剧,初始于1998年在BBS上连载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后来其被称为“网上第一部畅销小说,它开启了网络小说的先河。”[1]2000年和2004年,该网文被翻拍成电影和电视剧,同样取得了轰动性的效应,此后网络文学佳作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09年,根据CNNIC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网络文学以42.35%的使用率首次挤入互联网十大应用中。从2010年至今,网络文学翻拍成电视剧作品形成井喷之势。近3年来,网络文学与播放平台强强联手,制作出众多号称大IP的电视剧,同样获得了极高的市场收益率。2017年,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17年6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53亿,较去年底增加1936万,占网民总体的46.9%。以网络文学IP为核心的生产和改编被作为行业发展的核心工作得到持续推进。2018年,CNNIC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普及率达到55.8%,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这就为网络文学发展成如今蔚为壮观的景象,打下了坚实的受众基础。网络小说之所以能够被翻拍成电视剧,重要原因之一,是题材广泛、类型多样,这对电视剧观众群的拓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多样的爱情类,如言情爱情剧,2006年根据明晓溪同名小说改编的《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悬疑爱情剧,2008年根据美女变大树的《给我一支烟》改编的《夜雨》、2016年根据丁墨同名小说改编的《美人为馅》;民国爱情剧,2010年根据匪我思存的《碧沉》改编的《来不及说我爱你》;校园爱情剧,2010年根据明晓溪同名小说改编的《泡沫之夏》、2016年根据顾漫同名小说改编的《微微一笑很倾城》;宫斗爱情剧,2011年根据流潋紫的《后宫•甄传》改编的《甄传》、2011年根据慕容湮儿的《倾世皇妃》改编的《倾世皇妃》;商战爱情剧,2011年根据匪我思存同名小说改编的《千山暮雪》、2013年根据柳晨枫同名小说改编的《盛夏晚晴天》;都市爱情剧,2010年根据匪我思存同名小说改编的《佳期如梦》、2013年根据桐华的《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改编的《最美的时光》、2014年根据顾漫同名小说改编的《何以笙箫默》;喜剧爱情剧,2014年根据顾漫的《杉杉来吃》改编的《杉杉来了》。此外,还有历史架空类,2009年根据瞬间倾城的《未央•沉浮》改编的《美人心计》、2017年根据唐七公子同名小说改编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穿越类,2010年根据桐华的《步步惊心》改编的《步步惊心》、2016年根据秦简的《庶女有毒》改编的《锦绣未央》;家庭伦理类,2010年根据阑珊同名小说改编的《婆婆来了》、2011年,根据唐欣恬的《裸婚———80后的新结婚时代》改编的《裸婚时代》;女性励志类,2017年根据潇湘冬儿的《11处特工皇妃》改编的《楚乔传》、2018年根据天下归元小说《扶摇皇后》改编的《扶摇》;军事类,2013年根据却却同名小说改编的《战长沙》;重生类,2013年根据十三春的《重生豪门千金》改编的《千金归来》;校园类,2014年根据九夜茴同名小说改编的《匆匆那年》;权谋类,2014年根据海晏同名小说改编的《琅琊榜》;仙侠类,2015年根据fresh果果同名小说改编的《花千骨》;盗墓类,2015、2016年根据南派三叔同名小说改编的《盗墓笔记》、《老九门》等。这种题材类型的多样,使得观众可以根据自己所喜爱的题材,观赏不同类型的电视剧。网络小说能被翻拍成电视剧的原因之二,是互联网时代万物互联,大数据的应用又使得制作公司和播放平台能够精准预测出电视剧受众的审美诉求和热门电视剧流行的基本趋势,将网络小说题材类型与电视剧制作直接对接,使之提供了大量被改编的可能,客观上也促进了网络文学翻拍电视剧的成功率。正如掌阅科技联合创始人、副总裁王良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采访所言:“网络文学相对于传统文学来说,创作更加自由,表达更加奔放,传播更为快速且直接,这些特性使得网络文学百花齐放……各色自由而创新的意识形态必然会对影视造成冲击,网络文学受影视改编青睐也就不足为奇了。”[2]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网络文本与电视剧改编的精准对接方式,是影响其翻拍成败的关键之一。网络小说翻拍成电视剧的原因之三,是网络小说在改编电视剧前就拥有大量的粉丝,承载了大量互联网用户的情感体验,因而具有很高的收视基础。从网友的评价上看,对网络小说翻拍成电视剧大多数持肯定态度。如支持翻拍的网友说:“我觉得其实小说拍成电视剧也没什么问题。有时我很希望小说拍成电视剧,因为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个人物在干什么。电视剧是动态的,小说是静态的,当我看某某在干什么的时候,我就很想知道某某的神态、动作、表情,但是书上只有写出来,看不出来。所以我觉得其实拍成电视剧会更好。”因此,不管是否认可,粉丝们都会关注电视剧,想看看电视剧中演员的表演是否符合自己心目中的小说主人公的形象,这无形之中,就扩大了作品的影响力和受众基础。网络文学粉丝的狂热性与其不可忽视的消费能力也是保证翻拍剧成功的砝码。
二、符合受众审美心理特征,迎合媒体时展律动
网络文学具有通俗文学的天然属性。与传统精英文学不同,网络文学植根于网络用户的情感体验。“网络文学的主要兴趣在于抒发极具个人色彩的情绪和感受。”同时,网络文学具有“鲜活的在场感”,是整合时代信息的重要载体。其价值观、文化属性与风格体系的形成,都有受众审美心理———内倾化的特征。借用加拿大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人体的延伸》中提出的“媒介即讯息”的观点,可以看出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学改编成电视剧能够成功的理论基础即在于,“不管你是否愿意,它会消灭一种文化,引进另一种文化。媒体是会改变一切”。也就是希利斯•米勒提出的“媒介就是意识形态”[3]的观点。媒介的影响力在于代表了时代前行的方向,年轻人基于互联网思维形成新的思考习惯和行为方式,这也直接影响了互联网用户的观影习惯和审美心理。因此,电视剧产业,为迎合受众群体的审美体验,自然要向互联网思维和行为模式靠拢。基于此背景,网络文学提供生产工具,自然也会影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将两者联结的纽带,就在于受众的内倾化视角。斯洛文尼亚哲学家斯拉沃热•齐泽克说:“正是这一角色,会为主体的欲望提供坐标,为主体的欲望指定客体,锁定主体在幻象中占据的位置。正是通过幻象,主体才被建构成了欲望的主体,因为通过幻象,我们才学会了如何去欲望。”[4]网络文本对传统文学的延伸、翻写、借境、重塑、重构、羽化[5]等,都受到互联网时代受众内倾化视角审视,市场使网络文学有改编电视剧的机会,但内倾化视角是决定其改编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工具。网络传播注重与个人体验的高度契合,“文本写作—市场运作—付费传播”方式,也使得传播信息必须高度契合互联网用户的内在审美需求。自1998年网恋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始,至2011年的《甄传》、2017年仙侠奇幻《三生三世十里桃花》、2018年女性励志题材《扶摇》,可以清晰勾勒出市场热点和受众感性愉悦的基本走向,现代人的核心或隐秘的心理诉求,需要以新的艺术形式来承载,网络文学改编的电视剧恰巧适逢其时出现。斯拉沃热•齐泽克所提到的“当某种艺术形式成为‘不再可能’”则代表了新的时代精神变迁规律,同样也适用于网络文学改编电视剧走红这一现象。改编成功的内倾化特征,还在于互联网用户借助媒介实现了亲历性和互动性。用户借助媒介平台,改变网络作家原本的角色设计和故事走向,如1998年第一本网络文学改编成功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网友们直接改变了轻舞飞扬的命运。再如2018年网络同名小说改编的《扶摇》,实时弹幕开启,互联网观剧用户几十万弹幕数据播放。这些都证明网络文学翻拍的电视剧尊重受众的情感,满足受众的优越感,营造其全知全能上帝视角,以消解现实生活的无奈,促成受众审美愉悦体验。上述这些都满足了电视剧受众的审美与预期,自然更加流行,符合大众化娱乐的基本特征。
三、文学作品属性回归,投资回报保证率高
文学作品本身就具有极高的想象力,但受编剧定式思维影响,及剧本创作受限于主创团体探讨而不够贴近群众等因素影响,电视剧往往很少涉及穿越、重生、架空历史等素材。网络小说则没有上述限制因素,创作群体来源多样,有公务员、公司职员、学生等,创作视角不受束缚,天马行空能极具想象力地自由创作,并由于能与读者形成良好互动,如创作中网络小说作者往往能及时根据网友的阅读倾向改编剧情甚至结局,利用论坛或用户评论而准确把握市场脉络,满足观众被尊重心理,确定潜在观众目标用户,使得根据网络小说翻拍的电视剧不仅能回归文学作品属性贴近大众,还能获得较好的市场回报。也正是因为这样,当影视产业崛起,大量热钱涌入到文化影视产业时,网络小说翻拍电视剧就抓住了这个契机。当然,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根据网络小说翻拍的电视剧投资回报率高,相对于冒险投资一部崭新的电视剧剧本,不如将资金投入到已有超高人气且已经网络市场检验过的网络小说剧本中,这样的投资回报率往往有较高的保证。四、网络文学成功翻拍电视剧应规避的三个问题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网络文学被成功翻拍成电视剧主要基于其高品质与创新性。无限生命活力离不开对其创作版权和风格两方面关注。第一,网络文学改编电视剧应规避拼凑抄袭之嫌。网络文学与互联网用户的距离和传统剧本与受众距离相比,几乎是零距离,这也是网络文学具备的商业化价值特征之一。然而,由于其具有传播的便捷性、实时性、多样性和互动性等,故其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会增大。如网络小说《庶女有毒》后改编为电视剧《锦绣未央》,作者秦简,其小说被指控涉嫌抄袭侵权200余处,被11名作者和编剧告上法庭。[6]第二,网络文学改编电视剧的创新不等于风格低俗。网络文学具备的第二个商业价值特征是,以其为载体,在网络传播中形成独特的价值体系和行为特征,即所谓具有潮流特征指向的“网红”。然而,为追求暴利和标新立异,往往在网络文学翻拍电视剧过程中,出现风格低俗化现象,如网剧《校花和大长腿》等。2018年6月1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开展网络文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网络文学作品导向不正确及内容低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侵权盗版三大问题,就是针对上述两方面的上层设计和监管。第三,改编的尺度问题。目前,网络文学改编电视剧有三种情况,一是忠实于原文的改编,如《微微一笑很倾城》;二是面目全非的改编,如《鬼吹灯》;三是介于前两者之间,保留故事主要脉络,但改变人物角色等,如《甄传》。可以看出网络文学改编电视剧,是可以灵活取舍,因“剧”制宜的。但应注意:一是不应被粉丝经济所绑架,如某些剧组,就曾传出粉丝不愿改变偶像人设而影响编剧剧情改编的问题。二是不应为迎合受众口味,借助所谓互联网PC手机端看剧数据,通过测算观众审美倾向,以“观众爱看”为由,生硬套搬指导情节和人物改编。综上,西格尔说:“改编是影视业的命根子!”[7]奥斯卡获奖影片85%来自翻拍。网络文学翻拍电视剧,裹挟在新时代媒体发展大潮中,与市场律动和资本结合,在迎合受众内倾化心理特征的基础上,必将成为具有IP价值的文化品牌与利益生长点。相信网络文学翻拍电视剧成功密码的解读,能有助于网络文学丰富并壮大电视剧队伍,期待在国家监管的引导下,两者会互为促进,共同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雷丽平.试论网络文学通俗化的审美特征[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3).
[2]任晓宁.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剧方兴未艾[EB/OL].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第8版),2017-11-20.
[3][美]希利斯•米勒.全球化时代文学研究还会继续存在吗?[J].文学评论,2001(1).
[4]邵燕君.在“异托邦”里建构“个人另类选择”幻象空间———网络文学的意识形态功能之一种[J].文艺研究,2012(4).
[5]马季.网络时代的故事回归与文学想象[J].小说评论,2017(1).
[6]《锦绣未央》涉嫌抄袭200多部作品网络小说抄出新“高度”[N].北京日报,2016-11-23.
[7]贺诗涵.短篇小说影视改编的可能性———以《色戒》为例[J].西部广播电视,2014(4).
作者:李恒 单位:吉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