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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必须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总抓手。农村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中理应发挥好先锋作用。分析了当前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功能和现状,以及农村商业性金融对乡村振兴支持不足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5条有效对策———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增加产品供给数量、增发针对性的地方政府债券、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和构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来强化农村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并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商业性金融;有效对策
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18年2月4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一文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我们需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而农村金融体系大致分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间金融[1],除了政策性金融,作为互补的商业性金融也为乡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笔者主要分析农村商业性金融的现状和农民融资所遇到的困境,从而提出有效的对策研究,对促进乡村振兴具有深远的意义。
1农村商业性金融概述及功能
1.1农村商业性金融的概述
农村商业性金融就是指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各种贷款以及办理结算服务等货币信用业务等,其目的是利润最大化,并遵守信贷资金的“营利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目前,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当然,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包含了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2]。农村商业性金融应遵循3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以农户、乡镇企业需求为导向,尽量给予金融支持和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促进乡村振兴。第二个原则是以市场为导向,商业性金融目标是根据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融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三个原则是统筹兼顾原则,对农村各类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各农村金融机构既要相互竞争,又要分工协作,以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1.2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功能
1.2.1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近年来,乡镇企业发展迅猛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而商业性金融不同于政策性金融,没有受到运用机制、客户群体以及服务的较多限制,有效为农村经济主体资金提供融资、存款、清算等业务。首先,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风险评估对刚起步发展的微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促进微小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稳定发展。其次是对农村的龙头企业提供融资,使龙头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企业壮大发展的过程中获取稳定回报[3]。
1.2.2为农村经济主体管理风险。农村经济主体从事农业面临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具有较高的脆弱性,而衍生性金融产品为规避风险、对冲风险提供有效渠道。农村商业性金融以更微观层面介入,作为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和手段,减小各类风险。此外,农村商业性金融作为中介,将风险合理配置到不同经济主体,分散风险,也可以壮大农村经济主体增强自身实力,从而提高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1.2.3满足农村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多层次性特征,在以农业为主地区出现新型经营主体,需要多样化服务,另外在一些非农产业较发达地区,第二、三产业占据经济主导地位,农户也变成私营企业主,除了满足基本金融服务,还需要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政策性金融已无法满足其需求,发展空间也较小,此时大力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有助于满足不同层次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2农村商业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现状分析
2.1创新了抵押担保方式,但仍以传统担保方式为主
近年来,农村商业金融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积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其中有存货抵押、农业设备抵押和知识产权、股权抵押等方式[4]。但抵押物在价值评估过程中,没有统一标准来确定抵押物价值,在流转过程中也遇到障碍,目前新型抵押担保方式只占到全部贷款的1%,所以农村地区大部分还是以房产作为主要担保方式。虽然有创新抵押担保方式,但是没有发挥有效作用。
2.2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完善,但服务种类单一
随着国家大力支持农村金融,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断增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创新。由之前的政策性金融到商业性金融再到合作性金融,相互合作共同支持推动农村地区的投资,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但是目前农村以基础信贷和结算服务为主,增值服务相对不足,无法满足新型经营主体的专业金融服务需求。目前农村“互联网+”模式的发展,农村地区亟需电子商务服务和对外贸易服务等,农村商业性金融很少或没有这类型的服务,则很难对农村资金流动提供帮助[5]。
2.3信贷环境有所改善,但信贷管理需优化
许多商业银行针对“三农”特点,出台政策改善信贷环境,但是在小额信贷供给、服务效率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6]。第一,我国贷款资金逐步上升,但是非农贷款占比大,而农业贷款基本逐年稳定。第二,由于信贷条件严格,且审批流程繁琐,农村资金需求主体信贷可得性不高,导致需求与供给存在不平衡[7]。第三,许多金融机构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农村信用体系,缺少信用数据库,对各类型客户信用评级存在差距。
2.4农业保险发展速度较快,但不能满足
“三农”发展需要我国农业保险在近20多年发展速度较快,但也出现不少问题。第一,农村保险种类单一,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抗风险能力较弱,针对性不强,灵活性不强。第二,商业保险机构少,面对自然风险,国家补贴较多,商业性保险机构参与少,在不发达地区甚至没有商业保险。第三,保费较高,针对农业保险费普遍较高,农户难以承受,另外许多农户保险意识较低,这样保费高使得农民更不愿意购买农业保险,所以未建立长效的可持续发展的保险机制。
3农村商业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不足存在的问题
3.1信息高度不对称
农村商业性金融具有正规金融的特性,即不具有本土化和草根性,对本地信息并不能掌握,对于贷款的散户农户背景不了解,所以对农民提供金融服务非常谨慎,严格控制担保物和抵押物,以及借贷时间期限、资金规模,从而使许多资金需求主体被拒在金融服务门外。同时,农村商业性金融也被视为外生性金融,来自农村经济体系之外,比较难融入农村,不像非正规金融是基于一定的血缘、熟人关系可以充分掌握对方信息。所以农村商业性金融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限制了农户的贷款,从而导致商业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成效较弱,没有满足农户金融需求。
3.2多元化产品不足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背景下,农村产生了一批新的资金需求主体。第一,乡镇企业和个体经营企业作为农村的企业,为了拓展市场和业务并带动产品发展需要去金融机构融资,保持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第二,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使经营农田更加规模化、机械化、社会化。这些专业大户需要买大型设备和农作物种子以及花费雇工费用,在播种时期需要大量资金去推进工作顺利进行。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对金融产品的期限、数量上都有不同要求,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产品,满足不同主体的金融需求,显然目前所提供的多元化产品严重不足[8]。
3.3流动性风险偏高
农村商业性金融作为借款人和贷款人资金运转的中介,可能由于资金流动性计划不完善和风险管理的缺陷,导致机构存在资不抵债的流动性风险。第一,农作物生长的周期性长,经常会受到气候的影响甚至可能因为洪灾、旱灾等因素使农民无收入,而之前所贷资金就无法偿还,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越多,流动性风险就越高,则就会收取更高利率。第二,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在农村收取的存款会往外流,比如一些商业银行将资金贷款给城市的企业,自留资金较少,若出现金融危机将大大增加流动性风险。
3.4制度建设落后
目前,农村商业性金融整体制度落后,其中包括农村征信体系落后和抵押担保制度落后。首先缺乏针对乡镇企业和农户的真实、共享、完整的数据库,也没有规范的信用机构作为中介,当对他们进行金融服务时无法了解贷款者的真实信息,并且有些农户信用意识淡薄,随意拖欠贷款。其次是抵押物缺乏,我国对自留地、耕地等明确规定不得抵押,而农户可能并没有其他价值较高抵押物。还有担保中介机构缺乏使商业性金融机构畏贷,对服务“三农”金融支持的积极性降低。
3.5交易成本过高
一方面,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网点,就需要花费基础设施建设、员工工资、交易费用等多种开销,借贷手续复杂不能随借随还,其贷款成本费用提高。另一方面,农户或是微小企业贷款额有限,金融机构从中收取的手续费、利息不高,又需要缴纳增值税等,往往入不敷出。所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就会逐渐撤销网点,导致提供农村金融支持的机构减少,则农户又重新面临融资难的问题,乡镇企业发展也会遇到瓶颈。
4.1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由于小农经济的特点,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商业性金融出现畏贷现象,逐渐退出农村。第一,应该在农村多增加实体性网点,以便了解农户和乡镇企业的信息,创新服务理念,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第二,网格化管理,以“互联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手段,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第三,提高服务水平,可以上门服务或是针对线上服务,及时普及金融知识。
4.2增加产品供给数量
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尽快因地制宜地加大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放缓信贷准入条件[9]。创新产品可以差异化针对不同主体设定不同产品定价,精细化管理金融产品体系。首先,创新农村信贷产品,合理确定不同贷款期限和利率以满足不同主体的借贷需求。其次是开发农村理财产品,目前农户主要理财途径是储蓄,应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户需求开发不同组合型理财产品,可以将储蓄、股票、保险、债券组合设计[10]。
4.3增发针对性的地方政府债券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是融资有问题,长期的农村资金需求与短期的农村储蓄形成矛盾。针对流动性风险可以适当增加发行地方债,因为地方债大部分由商业银行购买,地方政府获得资金定向支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来重点支持乡村振兴。而银行持有债券增加,贷款减少。贷款给中小企业存在偿还风险,而政府债券质量相对较好,不仅相关信息公开透明,而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所以地方性政府债券风险较小,降低了风险资产规模从而减少流动性风险[11]。
4.4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建立保障机制,使金融机构借贷无后顾之忧。第一,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转移农业不稳定风险。国家可以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鼓励保险机构拓展农业保险市场,保险机构针对农户特点量身打造保险产品,宣传农业保险知识,提高农民参保意识。第二,建立补偿机制,由于农户缺乏抵押物、农业受自然天气影响等原因,往往会出现不良贷款。以地方政府、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出资补偿款,对农业不良贷款给予一定的补偿。
4.5构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目前,农户与农村中小微企业依然面临“贷款难”的局面,其中主要原因是缺乏信用担保。可以从3个层面去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第一是政府层面,政府应先发挥主导作用,以资金引导和政策扶持两方面协助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可对机构进行风险补偿;第二是信用担保机构层面,机构应建立信息数据库,充分了解融资主体的信息,并作为金融机构与农村资金需求方中介,创新抵押担保物降低担保门槛,避免农户缺少抵押物无法进行贷款的现象;第三是个人层面,作为农户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避免故意拖欠贷款的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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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良君,覃仲毅.广西金融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现状及对策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20,28(12):1-3.
[11]王庆.地方债发行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分析[J].现代商业,2016(30):122-123.
作者:李追阳 季雪焦 单位: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