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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学复仇神话重写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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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学复仇神话重写意义

摘要:复仇是重要的文学原型,但是受传统儒家仁爱思想的影响,复仇文学在中国文学中并不发达。近代以来,在外族入侵、民族救亡的文化语境中,复仇的文学情绪再次被激发起来。作为民族文化形成的基础,神话复仇意味着文化复仇,更有助于激起民族成员的内在复仇情绪。鲁迅以基督耶稣之死和黑衣人、眉间尺、王的同归于尽来表达对阴冷人性、黑暗社会的拯救。夸父追逐太阳向权威者宣誓的果敢和参孙报复非利士人的复仇行为,都表达了被欺凌的弱者不甘示弱的反抗情绪。在民族救亡的高涨情绪中,复仇神话的重写承担了作家自我、环境、时代和文学传统的共同责任。

关键词:现代文学复仇神话

在远古先民的世界里,有仇不报是难以容忍的耻辱和失职,愤怒和痛苦的折磨似乎只有通过酣畅淋漓而又血腥残忍的复仇才能得到解脱。因此复仇作为人类早期记忆的一部分,是在远古先民争取生存过程中不得已的选择,大到部落的沦陷,小到家庭的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通过复仇的方式加以回击。复仇作为原型也是文学的永恒母体之一,它是传奇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持久的亮点。但是,中国本土文化追求圆融、悟性,排斥情绪愤激、敌对鲜明的复仇,因此在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学创作中,复仇不是传统中国文学的主要看点。但是自近代以来,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民族主义情绪的复苏、中国文化现代性的追求、对个性自我和国民性的批判的启蒙要求,加之西方复仇文学的影响,尤其是九•一八和七•七事变之后,中国文学也掀起了复仇的一角。众所周知,鲁迅的作品中就弥漫着一种复仇的情绪,有研究者发现东北作家群的抗战作品中也表现出复仇精神,其实复仇情绪在抗战文学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现代文学以神话题材表现民族复仇目的,使复仇具有了深层的文化意义,从而激起受压迫的人民的原始反抗激情,使复仇具有了合情合理的文化心理基础。佛克马说:“所谓重写并不是什么新时尚。它与一种技巧有关,这就是复述与变更。它复述早期的某个传统典型或者主题(或故事),那都是以前的作家们处理过的题材,只不过其中也暗含着某些变化的因素———比如删削,添加,变更———这是使得新文本之为独立的创作,并区别于‘前文本’(pretext)或潜文本(hypotext)的保证。”[1]由此,我们看到重写的前文本多是读者熟知的神话或历史故事,同时,他指出重写比前文本的复杂之处在于重写必须在主题上有所创造,因此重写应该是对主题的改变。现代文学对复仇神话的重写就是承继文学传统前提下的时代反应。

一、先知式的文化复仇

1924年12月29日《语丝》周刊第七期同时刊发了鲁迅的《复仇》和《复仇》(其二),关于《复仇》一般都认同是对看客心里的批判和嘲讽。一对裸身男女执剑立于广漠的旷野上,四面赶来的如密密麻麻的槐蚕般的看客们伸长脖子要鉴赏他们将“拥抱或杀戮”的风景,永久的站立而无行动的表演,终于使看客们无聊而走散,从而使复仇者“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复仇》(其二)是继《复仇》的“极致的大欢喜”后更具体的酣畅淋漓的复仇抒发。这篇短文的复仇重点主要表现耶稣被钉杀的痛苦过程:丁丁地响,钉尖从掌心穿透,他们要钉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悯的人们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响,钉尖从脚背穿透,钉碎了一块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们自己钉杀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诅咒的人们呵,这使他痛得舒服。十字架竖起来了;他悬在虚空中。疼痛从掌心、脚背开始蔓延,直到心髓,痛楚从肉到骨再到心,疼痛成为身体最真实的感觉,疼痛使他清醒,疼痛使他在场,当疼痛达到极点时,便是灵魂之痛了。疼痛中,他看到竖起来的十字架“悬在虚空中”,在这则对宗教神话的重写中,鲁迅让读者深切地领悟到上帝对神之子耶稣的离弃,人类因钉杀“神之子”———一个先知而陷入精神的虚空。但我们知道耶稣之死是自我毁灭与对麻木无痛感的同胞的拯救。

鲁迅将他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顽疾,人性的麻木和人性之恶都通过耶稣被钉杀的情节暴露。在《两地书》中他也说过自己怀着几分恶意站在对手面前,“为敌人活着”,他要在对手的不痛快、不舒服、不圆满中寻找自己生命的价值。但是在经历了鲜血淋漓的疼痛后,他不得不独自直面残酷、直面虚空,他要独自与一个烂熟的古老文化传统对抗,这是一个现代文化精英与古老历史的对抗。复仇的蛊惑,催促他更直接地创作了神话复仇小说《铸剑》。早在《杂忆》中他就写到“不知道我的性质特别坏,还是脱不出往昔的环境的影响之故,我总觉得复仇是不足为奇的,虽然也并不想诬无抵抗主义者为无人格。但有时也想:报复,谁来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执行;既没有上帝来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偿头,也不妨以头偿目。”[2]比之自我损伤,这是更积极的复仇。于是,在《铸剑》中出现了悲壮的与仇敌同归于尽的复仇场面。黑衣人是一个比眉间尺更具有复仇理性的复仇者,他以一副“严冷”的形象出现:一团漆黑的黑衣,“声音好像鸱鸮”,两粒磷火似的眼睛。眉间尺在感激他的同情时,黑衣人冷静地回答:“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待到眉间尺的头颅落地,冷冷地尖利地笑着,对着那热的嘴唇吻了两次,扬长而去。

仿佛他就是为复仇而生,他就是复仇的化身。复仇情节的高潮是眉间尺的头与王的头在水中酣战,二十个回合后,眉间尺只有招架之功,黑衣人也伸颈头落,三头在沸鼎中撕咬搏斗,直到王的头已彻底断气,于是眉间尺和黑衣人四目相视,微微一笑合上眼睛了。《铸剑》主要以《列异传》和《搜神记》为前文本,在《列异传》中,干将用三年时间铸成天下闻名的雌雄两剑,将雌剑献给楚王,雄剑自己收藏,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果然楚王杀了干将。有一天“楚王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楚王。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夜跳不烂。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三王冢。”[3]简单的一段传说,经过鲁迅的铺排渲染,“客”的形象异常突出,他不再有对这个世界的情感依赖,“仗义,同情,……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正因为摆脱了个人情感的束缚,黑衣人的复仇不再是简单的替眉间尺复仇,而是指向了幽深的人性和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麻木、迟钝和社会的黑暗造就了更严酷的冷漠和阴暗,因此黑衣人的复仇是向阴冷的人性和整个社会的复仇,他表达的是自我解剖式文化的复仇。

二、孤胆英雄的血泪复仇

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国内政治局面的动荡,国民党统治的严酷,中国人民的反抗情绪也日益高涨,于是借助神话传说表达反抗和复仇情绪的政治倾向也更加鲜明。汪玉岑的长篇叙事诗《夸父》表达了与强敌对抗到底的决心。全诗共分九部分,自第一部分开始夸父不再是那个欲与天公试比高的逐日英雄,而是一个受高高在上的太阳欺负的小人物,“自从老天爷把我送出了娘胎后,一睁眼睛就不知受到它多少气”,太阳也不再是那个普照大地、给万物以生机的生命源,而是扼杀生命的强悍无比的无情物,“那热辣辣的光直往瞳孔里死命钻,……到夏天这怪物又叫我生疮,生疙瘩”,一位老乡邻竟被它活活晒死,到了冬天除了那副冷面孔,还总是黑天多;有时它出来那么早,想贪睡都不成,有时想用功,它又早早缩回了头,一点亮光都没有,人间冷暖它全不顾及。正是它对人间的无情统治,于是夸父要将几辈人的债去找太阳理论个明白。在偿债算账的感情基调中,夸父穿大街小巷,跨千山万水,如惊怒的野马一样狂追太阳,一定要抓住它,拼个你死我活。可是太阳却不停地戏耍他,像捉迷藏一样一会儿上山,一会儿隐没水里,致使追赶太阳的夸父疲累不堪。中途小憩,梦中听到了母亲唱的动人的歌谣,看到父亲弓腰劳作的辛苦,以及与妻子儿女团聚的亲热,扯不断的乡愁牵扯着他不能清醒,冷风吹来,才发觉太阳都快下山了。赶紧拼命地追,“追过了白水,黑水,青山,大雪山,/又曲折地盘过了赤道和温带;/再踏上南极,北极。重新绕回来/……追呀!追呀!还追吗?追了这半天/那怪物仍旧是摇摇晃晃地在前面,/没法抓到手,反而愈追它愈远”,虽然追得头昏眼花,精疲力竭,口渴折磨得夸父像是“发狂的猛兽”,直到对水的渴望变成幻觉:一粒种子在雨水的滋润下发芽,成长、衰老,人不也是如此吗?他感到自己在慢慢下沉,在大漠深处,他成了一具骷髅,“狂妄”的夸父被太阳烤焦了。没有追上太阳的夸父,遭到闲人们的讥讽。因此,长诗的最后一节,叙述者站出来,对夸父勇于与强劲对手对抗的斗争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死后撇下的膏肉和形骸,/它们将永远如繁星般闪耀着光耀。/待宇宙把神秘的手轻轻地一触,/让水草,花果和人烟点缀了沙漠:/一扫这无边的寂寞,无边的荒凉,/从此有‘邓林’展开了绿荫的天堂。”而闲人们“始终盘桓在那只蠢脚旁”,又哪知天翻地覆时的下场?神话传说夸父逐日不具有传统中国神话务实性特点,夸父知其不可为之,无休无止地追逐太阳,太阳没有追上,还落得“将饮河而不足也,将走大泽,未至,死于此”的悲惨结局。

夸父逐日见于《山海经•大荒北经》,“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成都载天。有人珥两黄蛇,把两黄蛇,名曰夸父。后土生信,信生夸父。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逮之于禺谷。将饮河而不足也,将走大泽,未至,死于此。”夸父逐日的起点在北方,北方属水,他的行程就是太阳的运行轨迹,原始祖先认为,太阳早晨从东方升起,经过南方,最后落入西方,晚上进入了北方的大水的黑暗世界。叶舒宪据此认为它首先是原始先民对空间方位确认的神话;其次这则神话要解决的是为什么雨水从天上落下来,祖先运用神话思维的方式,解释这一现象,“太阳从地底下生出,直达天顶,所以天上的雨水是由太阳从地底下带上去的”[4],从哲学角度讲,叶舒宪将其归入阴逐阳的二元对立统一的哲学观中。但是在父系文化改造和神话道德化的过程中,它的哲学性已经完全消解,而夸父大无畏地敢于追逐太阳的英雄性和浪漫性进一步夸大。汪玉岑在写《夸父》前后,正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疯狂侵华之际,随着北京的陷落,他被迫中止了在燕京大学的学习,开始伴随多难的祖国一起经历苦难和波折。“特别是在去年(1940年)的秋季到今年2月间,我从这颓废的古城回到了孤岛上的家乡,再从家乡重新奔波到这古城。在时间方面,前后距离了半个年头;在空间方面,亲自经历了南北的几座大城;而人生经验方面,更时时刻刻地尝透了一些太苦涩的滋味。于是,强烈地意识到转向新的生活方式的必要”[5]。“转向新的生活方式的必要”,这是诗人在经历了民族国家从独立到被殖民统治的惨痛中,在切身体验中发出的肺腑之言,于是长诗将太阳与夸父完全对立起来。追日不再是英雄的浪漫行为,他负载了几代人倍受压迫的冤屈与仇恨的复仇行为,虽然他们之间力量对比悬殊,但却为夸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复仇行为带上了几分悲壮色彩。饥渴难耐的夸父在被太阳烤焦后,还招来一片讥讽,更赋予了夸父逐日的时代特点,外族入侵都不能唤起全民族同仇敌忾的反抗情绪,这是民族的悲哀。在人心离乱、扰攘不休的时代氛围中,诗人要肯定的就是他“弃其杖,化为邓林”精神价值,即使在追逐太阳的过程中失败了,但是还要将尸骨化作闪耀的繁星照亮后来人继续奋斗。在夸父追日的漫漫行程中不时有浓浓的乡愁袭来,梦境中母亲的歌谣、父亲辛苦劳作的背影、妻子儿女期盼的眼神、兄弟姐妹的嬉闹使“逐日”显得更加艰辛、坎坷,这就从侧面表现出对手太阳的惨无人道。郭绍虞评价说“吴侬软语,软绵绵,腻致致,有一搭无一搭,若高,若低,似有声,似无声”,“声声打动人的耳鼓,震动人的心弦。

《夸父》,其作风将变之兆乎?其为音,不复如琴瑟之专一;汹涌如浙江之潮,澎湃,澎湃似地一起而一止;如钜鹿之战,如昆阳之战,鼓噪而前,奔腾而出,于雷声风声中,呼声也足以震动天地。那又须幽燕健儿引吭高歌,才足以尽其淋漓奔放磅礴恣肆之致。”[6]由吴侬软语而激越悲歌,在储藏着民族集体无意识的神话中,寻找对抗现实的力量,激发民族的凝聚力和反抗力,这是生逢乱世的青年学子的复仇方式之一种吧。茅盾《参孙的复仇》根据《旧约•士师记》重写而成,参孙在《旧约》中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形象,参孙是神受孕于其母而生,上帝对其母说:“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来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他一出生,上帝就赋予他非凡的神力,他曾路杀猛狮,用驴腮骨击杀1000多个非利士人。成年后参孙曾与非利士女子结婚,也与妓女有染,他与客人打赌狡猾机智地胜于对方,在狐狸尾巴上捆上火炬烧毁庄稼。因此,参孙形象丰富而复杂,他是基督的先驱;他是一个拯救民族的勇士;他是一个沉溺于女色的好色之徒;他是一个狡猾奸诈的小人;他是一个敢于复仇的斗士等等,文艺复兴之后,参孙的宗教喻义成为欧洲作家的主要聚焦点,纷纷描述他的忏悔心理和行动,他因违背与上帝的约定遭受非利士人挖眼的惩罚,在磨坊推磨的黑暗中,心灵净化,最后复活信心,终于报仇雪恨,其中弥尔顿的长篇叙事诗《斗士参孙》最具有代表性。茅盾也是在这种思想的基础上来书写复仇者参孙的。茅盾的《参孙的复仇》写于1942年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期,借参孙的形象既表达中国人民同仇敌忾与日本侵略者奋战到底的决心和信心,也指出了与敌斗争的艰难和艰苦。

小说中参孙的妻子大利拉一直在纠缠着问他力气大的秘密。“像一条蛇,大利拉纠缠着参孙粗壮的躯干;像蛇的尖端开锋的毒舌,她那一会儿软媚,一会儿泼辣,一会儿佯嗔,一会儿呜呜咽咽的百般做作,百般花言巧语,刺进了参孙的耳朵,刺痛了他的脑,有时使他麻痹,有时使他战栗;甚至有时也使他不免一阵儿的迷惑晕眩。”不管大利拉对他怎样的诱惑或刺激,他都“打算给她一个绝对的不理睬。”可是大利拉一直在不屈不挠地、柔媚地表白着爱情,之所以问他为什么这么大力气,都是因为爱他,可是她被参孙骗了三次了,她还是爱他。慢慢的,参孙开始怀疑“到底是她来试我呢,还是我试她,我开头就不相信她,这也许是我的不对罢?……也许是我太坏,把好人都当作坏人了!”最后在大利拉的韧性而又辛辣地攻势下,参孙在“得救”的喜悦中告诉她说“我从来没有剃过头发。我出娘胎后,从没剃过头。如果剃掉了头发,我就跟平常人一样了!”,在大利拉的怀抱中,参孙的七绺头发被非利士人剃光了,挖掉了他的眼睛。在被惩罚推石磨的监牢里,那剃掉的头发又慢慢长出来了,参孙的信心也在生长。终于,在非利士人盛大宴会上,准备戏耍侮辱参孙时,他再次凝聚神力将大殿的柱子推倒,三千非利士人与参孙同归于尽。茅盾说借用宗教神话创作小说是为了“迷惑检察官的眼睛,使文中有刺而他们又无词可借以进行他们那‘拿手戏’的削改”[7],于是就借用《圣经》中的故事来一点指桑骂槐的小把戏,可见小说的政治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借参孙被大利拉柔媚诱惑的攻势下,如何丧失神力,意在说明敌手狡猾、诡计多端和保持坚定意志的可贵性。作品用大量篇幅描摹在大利拉千娇百媚的纠缠中参孙由“不理睬”到软化、自责、动摇的心理过程,参孙不再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先知神(研究者认为“参孙”的希伯来名称是Shimshon,是太阳“shemesh”的变体)而是一个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使参孙形象更具有现实的生活气息。因此参孙一时糊涂说出自己的秘密做了铺垫,特别是参孙最后发力与三千多非利士人同归于尽,更具有了悲壮色彩,参孙复仇的价值意义也就更大,为受尽屈辱的中国人赢得抗战的胜利注入了更大的信心。

三、结语

复仇是希腊神话、北欧神话和中国神话传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文学原型,但是受传统儒家仁爱思想的影响,复仇文学在中国文学中并不发达,近代以来,在外族入侵、民族救亡的文化语境中,复仇的文学情绪再次被激发起来。与大量的复仇文学相比较,重写神话的复仇原型,更具有文化上的价值意义,神话作为民族文化形成的基础,神话复仇意味着文化复仇,更有助于激起民族成员的内在复仇情绪。鲁迅以基督耶稣之死和黑衣人、眉间尺、王的同归于尽来表达对阴冷人性、黑暗社会的拯救。夸父追逐太阳向权威者宣誓的果敢和参孙报复非利士人的复仇行为,都表达了被欺凌的弱者不甘示弱的反抗情绪。佛克马说重写包含着“重写者的自我(ego),他的环境(hic)和他的时代(nunc)”,在民族救亡的高涨情绪中,复仇神话的重写承担了作家自我、环境、时代和文学传统的共同责任。

参考文献:

[1]D•佛克马.中国与欧洲传统中的重写方式[J].范智红,译.文学评论,1999(6).

[2]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236.

[3]鲁迅.鲁迅全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451.

[4]叶舒宪.中国神话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37.

[5]汪玉岑.夸父:后记[M].北京:北平燕京大学,1941:32.

[6]郭绍虞.夸父:序言[M].北京:北平燕京大学,1941:1.

[7]茅盾.茅盾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543.

作者:景莹 单位:南通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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