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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协同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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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协同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培养要以行业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应用型人才为中心,校企协同是培养经济管理类专业创新应用型人才的有效手段。通过阐述专业硕士层面的校企协同内涵,梳理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培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构建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培养长效机制的建议,以期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的培养提供参考。

一、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培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校企协同趋于形式化

纵观北部湾经济区承担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培养的高校院系与经济区内物流、贸易等行业企业的合作,形式过于简单,企业参与或重视“校企协同”程度不高、合作深度和广度不够,校企合作甚至浅尝辄止、有名无实,企业与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互动性较差、双方合作制度缺少规范性,致使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不能得到企业的有效支持和反馈,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在企业生产运营中并没有实际参与其中,使校企合作与协同培养趋于形式化。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进入企业实习时,很难适应企业管理模式,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更为重要的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被局限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商业经验之外,其科研成果缺少企业生产经营的商业实践项目支撑,不能实时了解物流、贸易等情况,难以达到经济管理类职业发展要求,并未真正做到“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的实践育人。

(二)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不合理

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本应由专业硕士点所在学院、校内外导师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共同制订。然而,现实中北部湾经济区多数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仅由学院主要领导(团队)制订,缺少了校内外导师及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的参与,既不能全面考虑“校企协同”培养目标的要求,也不能顾及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的意愿。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课程设置环节,又往往存在“重理论课、轻实践(实训)课”、缺乏行业企业或区域产业特色等问题,仍设置较多的经济管理类理论基础课,仅设置少量企业生产经营实务类课程,基本没有商业实践(实训)课,并且缺乏中国(广西)自贸区发展、北部湾港航物流和中国—东盟产业转型升级等特色课程。尤其是部分高校的一些软硬件设施,如经济管理类专业师资力量、校内外实践基地及资源配置等尚不完善,未完全达到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所应具备的要求。此外,受传统教育特别是学术硕士人才培养的影响,大部分北部湾经济区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在进行校企协同时,未能树立正确的专业硕士培养理念,过于注重理论研究,没有重视校企协同的重要性,而且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往往处于被动状态,与导师之间的沟通也不顺畅。

(三)导师指导规范缺失

目前,很多北部湾经济区高校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的培养中实行双导师制,即为每位专业硕士生各安排一位校内导师(又称第一导师)和校外导师(又称第二导师,一般来自行业企业)。然而,调研发现,虽然设置了校外导师,但是没有对两位导师的分工进行明确界定,且两位导师“各自为战”甚至不认识,不利于“协同”指导。一方面,校外导师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的校内学习情况掌握较少,且用于指导的时间有限。有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甚至从进校到毕业从未见过校外导师,校外导师“形同虚设”,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对校外导师的遴选、激励约束特别是奖惩规范不严格,校外导师能力“参差不齐”,尽责培养奖励少,不尽义务损失小,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的指导全靠“自律”和“情怀”,缺乏指导的主动性、积极性。在这种人才培养模式的作用下,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接受的信息比较“学术”,不利于挖掘其“接地气”或者“解决行业企业生产经营问题”的应用研究的潜力。

二、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长效机制的构建路径

(一)优化校企协同机制

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就是要集聚社会资源投入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实现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一方面,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需要加强与区域行业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以便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不同岗位(职业)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的基本要求,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采用的新方案和新理念有所了解和掌握,并将其纳入日常的课堂教学和学位论文选题中,以确保人才培养能满足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的未来岗位(职业)需求。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发挥“校企协同”的“桥梁”作用,构建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同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系列包括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在内的校企协同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尝试着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等校企协同育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减免税负等优惠政策。

(二)合理设置人才培养方案

一方面,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就要共同制定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标准,成立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邀请一定比例的行业和企业专家参加,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教学研究及质量评价、监控等方面提出意见,深入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教学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检查,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另一方面,校企协同应通力制订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校企协同阶段性培养步骤:第一阶段,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与行业企业根据双方科研合作项目以及行业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协同培养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的目标和计划,即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行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派中高层管理者赴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进行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讲授工作。第二阶段,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利用进企业参加实践的机会,促进知识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第三阶段,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将前两阶段的知识学习和实践经验进行“融合”创新,撰写并完善学位论文。此外,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课程评价的内容应强调知识、技能与素质的综合考核评价。考核内容既有必要的知识,又应体现专业实践能力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的素质修养、职业道德等方面。

(三)规范校内外导师指导

校内外导师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培养的两大支撑和保障,既要发挥校内导师在理论知识传授方面的知识传承作用,也要发挥行业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在生产经营技能(经验)方面的培养作用。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导师指导工作规范化、机制化,探索“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行业企业+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的三位一体“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双导师具体分工是: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整个学业规划制订和全面培养,包括培养计划设计、理论环节指导。同时,协助校外导师完成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实践环节培养以及学位论文研究等工作。校外导师主要负责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也适当参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学业规划和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

三、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

保障政策法规体系一方面,应积极借鉴国外经济管理类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国内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教育发展的经验,制定有利于推动北部湾经济区高校校企协同发展的系列政策法规,应明确参与校企协同是北部湾经济区行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把开展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办学纳入北部湾经济区行业企业发展规划中。即:支持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高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行业企业需求融入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环节。另一方面,通过设立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专门机构(或部门)以及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育人)基金等方式,从组织协同以及资金保障两方面入手,促进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长效机制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发展。

(二)健全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保障

多方联动体系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多方联动体系一般由“政府—高校—行业企业—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和导师”等组成,其中政府教育部门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保障多方联动(战略联盟)的牵头部门。政府、高校、行业企业、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和导师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制定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运行机制、校企协同(育人)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稳定长效的联络机制,致力于保持校企之间良好的协同关系,保证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工作正常进行。更为重要的是,应尽快建立健全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联动与保障。

(三)推进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保障

多证服务体系建设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模式的培育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积极构建校企协同制度的配套机制,构建起校企协同(育人)的动力源泉,作为高校专业硕士教育(办学)制度设计的立足根基。行业企业作为推动者,需要积极配合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开展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专业硕士培养试点,鼓励“跨界、跨专业、跨区域”合作,积极支持各类行业企业通过挂牌“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育人)创新实践基地”等形式举办专业硕士联合教育,积极推进学位论文、学历证书和经济管理类职业资格证书等“一文多证”制度,让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做到学以致用。同时,开展面向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的行业企业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及实践项目。此外,还应加强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开设国际性资格培养(培训)实验班,积极探索培养理论扎实、面向世界、具有全球视野并拥有善于处理全球性问题的素质与能力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

四、结语

基于校企协同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使得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不仅获得行业企业优势资源,也把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人才培养和市场真正接轨。而在校企协同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如:校企协同趋于形式化→优化校企协同机制,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不合理→合理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导师指导规范缺失→规范校内外导师指导。通过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双导师制”等进行有效改革,建立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多方联动体系、推进多证服务体系建设,行业企业和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之间搭起有效的平台,既可以服务于行业企业,又使得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培养有针对性和专业性,使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行业企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生达到共赢,并实现“校企协同”利益最大化。

作者:隋博文 朱芳阳 肖敏 单位:北部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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