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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网络舆情治理大数据能力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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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网络舆情治理大数据能力建构

[摘要]在新媒体时代,许多民意喧哗现象的出现,未必是由于事件本身,而是由于舆情处置不当引发的次生灾害。各级政府应如何做好舆论治理工作?综合来看,如果各级政府能够提前进行信息预判,主动、及时地为民众提供其高度关切的舆情信息,并且将舆情应对落地在服务意识、办事导向上,就会更好地与民众产生共情,被民众理解。

[关键词]网络舆情;大数据;舆情治理;新媒体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微博、微信等平台越发成为社会舆论生成与传播的主要载体。这些平台24小时不间断地产生信息,这些信息数量虽庞大,但单体质量未必高,而且彼此纠结缠绕,会产生很多难以预判的叠加效果,由此导致政府舆情治理面临越来越难以应对的情况。因此,政府应转变舆情治理工作思维,利用大数据,以呼应这个时代的技术进步。本文试图从大数据视角为政府舆情的管控与治理提供建构思路。

一、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特征

大数据有四个特征: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具体而言其呈现以下特点。第一,体量巨大。新媒介技术赋能导致各种草根化的自媒体与社交媒体应运而生。以微博为例,其平台上流转的信息可以用无穷无尽来形容,且微博的情绪化表达特征极为突出。因此,很多微博用户未必关注信息的真伪,他们只在乎自己的情绪是否能借机得以发泄。在大数据时代的新媒体上,各种信息所引发的舆情爆炸生长,舆情信息量达到了历史最高。第二,传播迅速。该特点表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产生快。许多信息是瞬间产生的,加之用户数量庞大,社交媒体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海量信息。其二,处理快。犹如新闻界在时效性方面的TNT(todaynewstoday)被NNN(nownewsnow)取代,大数据领域的“1秒定律”也迭代了数据处理速度,这要求相关单位必须用秒级时间来处理大数据,否则便时过境迁[1]。第三,类型复杂。在大数据时代,政府需要面对文本、音频、图片、视频等各种形式迥异又彼此纠结缠绕的数据,其要处理的舆情信息也更加复杂。第四,价值密度低。现代社会复杂程度升级,加之信息传播速度快,事件几乎在发生的同时便能同步抵达受众,且无远弗届。各种异质且多样的信息在人类社会混乱无序流转,导致单体信息的质量不高,价值呈现密度稀疏性。因此,较之传统媒体时代,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产生了极大变化。第一,舆情信息空前繁荣。新媒体赋权使得“人人都有麦克风”成为现实。在公序良俗的约束下,每一位普通民众都可以在网络上发表意见,使得热点新闻层见叠出,尤其是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更是成为信息的荟萃之地。以微博为例,其因草根意见平台的性质,对社会舆论的走向影响巨大。第二,民间舆论场的议程设置能力增强。在传统媒体时代,舆论基本由政府主导,但是社交媒体的兴起促使民间舆论场不断变大变强,尤其微博、微信等的影响力不断增长,其平台上生成的信息经过大量用户的转发与评论,在极短时间便可以形成不容小觑的民间舆论场。相形之下,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能力有所削弱。第三,政府舆情处置难度加大。新媒体具有“脱域”特质,新媒体用户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身份限制,这就使得传统媒体时代舆论引导有中控台的模式渐渐消弭,这种去中心化导致政府舆情抓取、分析和引导也更加困难[2]。加之议题生成的瞬时性、随机性与不可控性,许多不理性的声音为政府舆论治理导归正当性认同增加了难度,因此舆情处置不可控性增强。

二、大数据下政府舆情治理的问题

第一,网络舆情治理理念滞后。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然而不容乐观的是,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意识到舆情治理的大时代已到来,囿于认知水平以及技术手段,不能通过网络上自然呈现的信息及数据判断民意,从而失去舆情治理的先机。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其采用封、堵、删等习惯性手段,非但不能消弭舆情,反而会使事态恶化,损害自身的公信力。因此,大数据时代处置舆情的先决条件便是破除旧有观念,树立新的舆情处置思维范式。具体而言,政府要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网络上的热点舆情事件不是破空而来,而是有其发生、发展过程。但有的地方政府却坚持“鸵鸟主义”,在舆情初起时视而不见,等最后不得不介入时,舆情已经被引爆,此时再精良的危机公关可能都于事无补,必将有损政府形象。因此,政府须视舆情治理为一个系统工程,将关注重点提前到对网络舆情的预判和监测上,这样方能未雨绸缪。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必须在认知上进行思维的扭转,树立舆情预测、数据处理的先导理念。第二,舆情处置机制不完善。由于受意识、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影响,政府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尚有较大的待加强空间。如在监测机制方面,不少地方政府仍旧使用人工徒手操作,仅靠肉眼浏览网页发现舆情。在预警机制方面,部分地方政府未能适应社交媒体时代信息的交互性传播特点,对信息的预判、过滤和输出在时间上滞后、在态度上敷衍,客观上为舆情爆发埋下了隐患。在舆论引导机制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沿用旧的“封、堵、删”思维,舆情处理的时效度把握失准,轻易失去主导地位,无法对民间舆论场进行引导,造成或加重了政府舆情处理的困境。第三,技术层面配备不足。舆情信息的海量增长导致政府信息处理压力增大,尤其对一些相对落后地区的基层政府而言,使用即时采集与分析技术以及非结构化数据跨平台处理、信息深度挖掘等技术,对其都具有挑战。同时,大数据技术所需的专业人才缺口较大,且技术迭代一日千里,即便是专业人士也需要不断培训才能契合相应岗位,这也愈发增加了政府处置舆情的难度。

三、新媒体时代政府网络舆情治理大数据能力建构

第一,从理念层面优化大数据下舆情治理思维。我国政府一般通过对已经出现的舆情个例进行监测,通过定性分析进行事后管控,但这种方式较为被动。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网络舆情预测成为现实。因此,政府可将重心前移,通过应用实时监控软件对海量信息中具有关联的数据进行精准跟踪,把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当作舆情处理的起点。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网络舆情分析变得更为容易。以往受限于数据库容量有限以及计算分析能力偏弱,政府无论是对舆情的分析,还是结论的得出都有掣肘之处。但大数据强大的功能可以帮助政府实现对网络舆情动态化、立体化、全局化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技术对数据的相关性进行深度挖掘,由此预测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从而提前做出决策,防范重大危机的出现。第二,从制度层面完善大数据下的舆情治理能力。一言概之,就是政府按照网络舆情发生、发展、消亡的规律,构建体系化的网络舆情治理体系。首先,政府要健全舆情收集监测机制。政府应对网络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控与追踪,全面覆盖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与图片、视频等各种介质,将相关数据进行存储,长效性、系统化保障舆情治理工作[3]。当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舆情出现时,政府应有针对性地采集关联信息,进行语义分析。在舆情监测环节,政府应高度注重时效性,做到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预警,将可能的负面舆情扼杀于“未萌之先”。其次,政府要完善舆情研判预警机制。在传统媒体时代,政府舆情治理采取的是逆向追溯,针对个体危机事件通过逻辑链条推演因果联系,从而开展应急决策,但是亡羊补牢,常常为时已晚。在社交媒体时代,如果政府仍旧沿用这一思路,那么舆情危机将屡屡发生。因此,大数据下政府网络舆情治理应通过神经网络等各类技术算法,对信息进行深度分析与挖掘,从而实现有效的舆情研判与预警。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从宏观层面把握民间舆论场的基本态势,区分突发舆情与常规舆情,从而确定维度与层级不同的舆情预警应对手段,避免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还要注意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时间、强度、影响范围等多角度综合考虑,提升研判和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再次,政府要完善舆情处置引导机制。网络舆情的发展有其生命周期。在处置舆情的过程中,政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舆情出现的第一时间便通过迅速发布事实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挤压谣言产生的空间。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各种有效渠道诚恳告知民众事态发展的进程,并表明自己认真处理的态度,及时跟进查明事情真相。此外,政府还要全方位利用媒体矩阵进行科学的报道,发出正义的声音,有策略地引导舆情朝期待的方向发展,及时对不实信息进行辟谣与澄清。最后,政府要建设舆情善后评估机制。一波舆情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大数据时代的任一个体性事件都应当成为政府在以后网络舆情治理的可参照的经典案例。因此,在舆情消弭期,政府应该对整个事件进行复盘,对舆情监测监控、研判预警、处置引导中的全局表现和细节进行思考总结[4]。其中既要包括对政府的维稳思路与预案执行效果的考察,也要包括对新旧媒体的作用与表现等研判,从而综合评估舆情事件中政府的应对能力,并形成报告,从而不断完善大数据下政府网络舆情治理路径。第三,从技术层面提升大数据下政府舆情治理能力。在大数据时代,技术为王。因此,政府必须加强技术创新,整合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高效的团队,将网络舆情治理水平臻于化境。首先,其要加大技术投入。大数据相关技术的前期发展需要政府提供全方位支持,其应通过经费投入、制定规划等方式,有效推动大数据技术研发。其也应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促进高等院校、头部企业等强强合作,为舆情监测研判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其次,政府应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介打造“天地物人”无缝连接的全方位舆情监测系统,对其中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掌握全网舆论发展态势,依托强大的大数据预警体系,对可能的涉事机构发出指令,从而实现大数据时代舆情治理精密化与完美化[5]。最后,政府应加强相关技术人才的培养。其要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格局设置舆情处置专业机构,打造一支懂政治、业务强的高素质专业舆情人才队伍,并积极开展相关培训,促使舆情治理人员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第四,从研究层面强化相关学术建设。在大数据时代,政府舆情治理有着广阔的研究空间。比如,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舆情,政府部门就可以做很多有价值的研究。各级政府在面对各种现实困境和舆情问题时必须迎难而上,这也是政府总结利弊、以期未来扬长避短的机会。舆情应对是一个空前的实践场,政府可以从大数据视角出发,对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长效机制做进一步的学术探索与建设,从大数据视角进一步构建“全程、全息、全员、全效”的舆情应对保障机制体系。其中,“全员、全效”是重中之重。在“全员”部分,政府可以从大数据角度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舆情队伍建设,比如当下的专业舆情控评人员的素质是否可以进一步提升?如何更好地优化舆情引导的水平?如何精准寻找网民中的意见领袖?在“全效”部分,政府可以重点研究如何运用大数据打造合纵连横的联动机制,从而构建纵横整个空间的舆论引导与处置的大格局,为舆情处置的人、财、物方面提供更多支持,研究与开发新的舆情处置技术,进一步提升舆情处理工作的内外激励水平。总之,各级政府要从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角度,将舆情处置视为重中之重,制订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引导战略规划,统筹高等院校、企业等多方力量,紧密联动产学研三位一体,不断优化舆情引导机制,为国家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逐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着力强化显政、把握主导、占据主动,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舆情应对的最终价值落脚点在于助力社会治理,提升治国理政能力。在当下的大数据时代,这一价值应被凸显。因此,在具体的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中,政府应利用大数据助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再造,实现舆论引导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从而形成常态化、行之有效的舆论引导体系,并使之成为政府的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以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参考文献]

[1]李明德,黄安,张宏邦.互联网舆情政策文本量化研究:2009—2016[J].情报杂志,2017(03):55-60,91.

[2]张志泽.回应性、公信力与政府过程:政府舆情公关的理论图景[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05):106-112.

[3]洪小娟,姜天睿,黄卫东,等.政府舆情治理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协调性研究[J].现代情报,2019(09):123-130.

[4]史可.新时代网络舆情大数据管理与研究[J].甘肃科技,2021(18):24-26.

[5]刘娟,高嘉敏,纪学师.探析大数据技术在网络舆情监控的应用[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1(10):58-59.

作者:姜华 张原萃 位昕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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