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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企业劳动关系呈现出新的变化。为进一步了解新经济时代劳动关系的错综复杂发展趋势,需要了解劳动关系受到新经济时代影响后所做出的具体改变,并提出稳定劳动关系的具体措施,如此才能理顺劳动关系并规范劳动关系内容与形式。本文站在新时代角度,通过探究劳动关系的改变,讨论传统劳动关系所受到的冲击,分析劳动关系所面临的挑战,结合经济学、管理学所学提出应对劳动关系改变的具体措施建议,以期能够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参考。新时代,我国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新经济异军突起并迅猛发展,在释放发展新动能、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稳定和促进就业、满足人民多样化美好生活需求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新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我国劳动力市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就业领域和用工方式都发生了改变,自主创业、平台就业、无人工厂等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传统实体店受到很大冲击,资本替代劳动、机器代替工人,新经济形态正在引发劳动就业的重大转型与变革。如何在市场化、法治化背景下,建设高质量的和谐劳动关系是值得我们探究的重要课题。
一、新时代劳动关系变化的特征
新发展理念与劳动关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将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存续与和谐。新经济时代,经济体制、经济结构以及经济增长方式都发生明显变化,劳动关系受到影响,经过改变以后,呈现出如下特征:第一,国有企业改革促使劳动关系更趋灵活。我国对经济发展格局进行战略调整,国有企业以及一些受到国有控股的企业都进入到体制改革当中,此时的企业内劳动关系也因此受到调整,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的各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双方责任与义务,此时传统劳动合同中的长期稳定关系被打破,新合同呈现出短期特征。新型劳动关系中,企业和员工身份都发生改变,企业不需要永久承担员工就业责任,员工也不再单纯将企业作为“自己家”。可以说经过改革以后,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更加灵活,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责更加明确。第二,就业形式发生改变,劳动关系更加不稳定。在第三产业发展空间不断扩大情况下,钟点工和非全日制工种数量和形式都大幅度增加,员工可选择更加灵活的就业形式,只需要在工作岗位当中付出相应的劳务,就可以将工作成果转化为劳动报酬,这种简单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很难达成长期且稳定的劳动关系。第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动性增强。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市场需求成为就业岗位变化的主要参考,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开始从事跨行业或跨企业工作,不同行业之间的劳动力流动性越来越大。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从原本的资本竞争、材料竞争逐渐转向人才竞争,高素质人才稀缺,为了挖掘更多人才,企业选择为高素质人才提供优厚待遇,该情况导致劳动力开始频繁跳槽,随时都会为了利益离开企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稳定性越来越差。第四,劳动者利益诉求呈现出发展特征。在特定的时代环境下,劳动者的利益诉求从原本的法定型转变为发展型。所谓法定型主要指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法律中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薪资待遇以及社会保险权益。发展型主要指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意识越来越明显,根据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再局限于法定利益获取,而是根据自身的工作付出要求改善福利待遇或劳动条件。第五,劳动关系叠加。从劳动关系的构成形态来讲,可以划分为个体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基本常态,个体劳动关系主要包含个人和企业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确定。此时的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和企业之间的地位并不对等。而集体劳动关系则是多个个体劳动关系形成的组织,这些个体劳动关系在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等方面比较一致,共同与企业进行劳动条件协商与交涉。新时代,劳动关系从原本单一的个体劳动关系或集体劳动关系呈现出相互叠加状态,劳动者可以凭借个体劳动关系进行权益保护,也可以借助集体劳动关系来平衡自身与企业之间的地位关系。
二、新经济时代对劳动关系的改变
在原有的劳动关系当中,劳动者和企业都是拥有生产要素的主体,只是因为立场和目标不同,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通过相互协作,劳动者使用自身劳动力,企业则对劳动者支付对应的劳动报酬。当然,在该过程中,劳动者属于从属关系,处于企业大环境中需要遵从企业规章制度,接受企业员工管理规则,履行自身义务付出劳动。而在新经济时代,传统劳动关系被打破,不仅劳动关系的运行环境受到冲击,劳动关系认定也因此受到影响。
(一)新经济时代劳动关系的变化
首先,在新经济时代,创业者与投资者携带大量资金在市场当中进行“跑马圈地”,该种行为虽然能够占据较多的市场份额,但能够直接获取的经济效益并不多,很多创业者的盈利空间都比较少。可以说,依靠持续性资金投入来维系企业运行的方式并不能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市场竞争局面,必然会在遭受到大量经济损失以后直接退出市场或被并购重组。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市场上出现大量共享产品,诸如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快速占领市场,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共享产品出现,以共享单车为例,同类型共享平台过多,仅1年时间,就有多家共享单车平台倒闭。可见,虽然新产品上市成为企业运营发展的主要形式,但新经济时代,企业的快速成立、变更甚至是倒闭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此时的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必然会引发多种劳动争议甚至上升到群体争议事件。其次,新经济时代企业要求劳动者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尤其是在平台经济发展时期,与平台达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年龄普遍较低,但知识水平较高,该部分劳动者能够接受更多新鲜事物,且对互联网技术也比较熟练,能够从互联网中自学各种类别的知识,让自身的劳动价值提升。当然,该部分劳动者本身具备较强的维权意识,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们会选择利用法律来维权。最后,新经济时代,各个行业企业数量增多,在市场准入门槛下调情况下,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的就业岗位增多,劳动者的可选择性也随之增加。正如前文分析中提到的,劳动者选择就业的方式更加灵活,越来越多的非全日制、钟点制、季节制工作岗位涌现出来,劳动者更加向往灵活就业机制,该种弹性工作方式不仅能够满足劳动者的日常工作需求,也能使劳动者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
(二)新经济时代劳动关系面临的挑战
新经济时代,劳动关系发生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就业方式发生改变,且劳动者因此能够获取更高水平的收入,部分行业原本的劳动关系稳定性受到影响。例如,出租车行业的劳动关系面临网约车劳动关系的冲击。网约车出现以后,由于网约车的便捷性和舒适度,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以网约车方式出行,此时的出租车司机收入受到影响,出租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之间发生严重的群体冲突。与传统的出租车行业相比,网约车与平台之间展开合作,劳动关系更加简单且灵活,一旦网约车司机额外有其他事情需要处理,可以选择关闭平台接单程序,而传统出租车司机则不具备该种便捷性,需要遵从出租车公司的运营管理机制。在传统劳工关系下,劳动者必须有明确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可成立工会,或采取民主协商的方法,同雇主就劳工要求等问题进行谈判,或约定集体合同。拥有更高水平的职工联盟,能够和劳动者联盟开展协商谈判。代表劳工权益的协会的出现,能够合理调和劳工与员工的权益,降低工资矛盾。但在平台市场经济下,由于劳动力基本都是离散的,且缺乏稳定的工作地点和上班日期,而且相互之间也很可能根本就没有协作关系,因此很难建立代表所有劳动力共同利益的社会团体。但在网络时代,社会如果出现了争议,劳动者们就很容易在互联网上聚集并发出声音,从而危害社会舆论与社会安定。同时,对政府部门来说,平台经济加大了劳动监管难度,但同时对怎样建立合理的工作规则,减轻劳动争议,也是巨大挑战。劳动力的社会保障权利维护比较问题一方面,由于部分新型社会经济形式对劳动关系认定规范、部分劳动基准提出了挑战,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劳动基准如何适用等问题都将直接影响劳动力的社会保障权利,从而形成了相应的劳动司法纠纷。另外,大量灵活就业方案的产生,也对整个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形成了负面影响。目前,由于五项基本社会保障项目中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条件都是遵循自愿原则,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将会游离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之外,而无法享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由于新经济时代公司多是民营企业、初创公司,人员流动性高,异地从业成了从业人员的主要特点,新经营公司人员普遍存在上班地和户籍地分开状况。另一方面,又要求新规定可以完全满足流动性,让从业者在工作地顺利参加和完成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续。同时,由于传统家庭成员生活的分散,且主要成员长年在外,造成了空巢家庭、留守孩子等特殊社会现象,新型经济从业人员家庭中极易出现家庭功能的严重失调,家庭的情感支撑、对孩子抚育、赡养等基本功能都发生了巨大的残缺,家庭将无法持续、顺畅地进行正常发展的各个阶段。社会保险政策在设定上应充分考虑对新经济流动性所形成的影响与冲击,以形成较为弹性的社会保障方案,使社会保险制度能够作为异地就业人才的可靠安全网。更优质的服务保障新兴经济从业者收入一般超过中国社会平均水平,且具有较高层次的教育背景,在公共服务获得方面对于中等收入与低收入人群存在着明显的细分边界,对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制度也具有较高标准的期望。
三、新经济时代劳动关系改变的应对策略
(一)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重新梳理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传统的劳工关系确认标准已无法满足新经济发展用工的需求,在部分行业产生了劳工纠纷,是全球各地存在的共性问题。欧美发达国家虽然也都进行过大量司法案件,并引起了普遍的学术讨论,但至今都未有具体的法律定义,因此大部分发达国家也都把劳工关系确认问题交给了司法机关具体个案判断。国家在解决新兴市场经济发展对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产生冲击问题时,也需要汲取国外经验,积极顺应世界新的经济发展潮流,本着国家扶持技术革命和创新经济发展的原则,多看其对繁荣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的积极效果,以科学发展的视野看待新经济、保障新经济、推动新经济发展,以开放宽容的态度对待与新兴经济发展有关的就业形势,密切观察其用工特征、问题和变化,但不能着急下结论、再谈相关立法,目前一般是由司法机关对有争论的个案作出判断,待法律条件成熟以后再开展相应规定。简而言之,新经济时代下,由于劳动力的就业方式平台化、职业形式灵活化等趋势越来越突出,劳动关系内部结构及表现形式都受到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对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系统的供给方法加以变革,以增强对新型经济社会下劳务关系形式变化的适应性。积极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事关亿万职工和广大企业切身利益,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作者:黄英哲 单位: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