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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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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及对策

一、天津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从2009年起连续四年列入20项民心工程,并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实施《行动计划》,明确了一年初步缓解,两年取得明显成效,三年基本解决的总体思路。主要发展成就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

“入园难”是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其实质是可以提供的学前教育资源与幼儿入园需求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一方面是幼儿园所数量不能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另一方面也表现在家长对优质幼儿园的追求,不去上质量较差的幼儿园。[1]为此天津市实施了学前教育发展五大工程,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工程,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二是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按照市一级幼儿园标准对农村幼儿园进行提升改造。三是实施民办幼儿园规范扶持工程。四是实施“阳光乐园”建设工程,扶持以招收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民工子女为主的幼儿园发展。五是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行动计划实施三年来,全市共新建、改扩建145所公办幼儿园,提升改造了152所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509所村办标准化幼儿园。[2](9)分别超过原计划25所、6所和9所。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5%。在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依托国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村办幼儿园和教育质量高的民办园建立20个“阳光乐园”,满足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就近”入园的需求。[2](9)天津市还积极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合作建设一批优质幼儿园,与香港小金星集团合作开办了5所优质幼儿园,促进了学前教育发展。天津市从2010年实施行动计划,2012年全面完成。为了进一步说明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情况,我们把2009年和2012年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园所情况、学生情况和校舍建筑面积情况进行比较。

(二)民办幼儿园发展更加规范

民办幼儿园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发展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非常多。天津市积极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在民办教育管理机制上进行创新,研究制定了民办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完善准入制度,探索实行了办幼儿园的新型管理模式和分类管理制度,形成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政府共同管理的模式,开展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核认定和分类规范管理工作。2012年底,基本完成对39所民办一类幼儿园、115所民办二类幼儿园、700余所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的审核认定工作。积极鼓励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三)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优化

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前教育的质量。天津市从多方面提升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全面启动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共包括幼儿园园长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分期分批遴选300名园长、1500名骨干幼儿教师进行培训,对5000名农村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分别由天津师大学前教育学院、市幼儿教研室负责。2012年底3000余名幼儿教师完成培训,大大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二是积极扩展师资来源,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2011年招生518人,2012年招生680人。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辅修学前教育第二学历政策,2011年天津师大教育学院招收70名学前教育专业辅修学生,2012年近200名在校学生报名辅修学前教育专业。三是教育系统教师编制向幼儿园倾斜。

(四)体现了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完善了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责任,建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是破解当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关键。天津市在实施行动计划中,凸显了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了完善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这种主导作用体现在加大教育投入,扩大和优化公办园教育资源,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和提升农村幼儿园水平,以及全面优化提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幼教质量上。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上,一是建立了统筹协调的管理体制,成立了由主管教育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县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到2012年,市级层面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就召开了五次部署学前教育工作。二是建立了政策保障机制,先后出台了师资培训、资源建设、各级各类幼儿园设置标准、资助政策等10余个配套文件,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政策依据。三是建立财政投入机制,2010年到2012年,累计投入17.8亿元,师资队伍培训工程经费4750万元。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机制,按照评估标准对学前教育进行督导评估。五是建立宣传推动机制。

二、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天津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走向分析

《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天津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规划和部署,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于到2012年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这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在政策导向上比较注重规模发展,重点放在了学前教育资源量的积累,偏重于学前教育的外延式发展,特点是“注重普及,兼顾质量”,而对于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质量的要求则相对而言重视不足,这只是实现了初步的公平、普惠。当入园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后,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就应该实现走向注重内涵质量提升的转变。今后天津市的学前教育发展在政策走向上应进一步巩固行动计划成果,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通过提高保教质量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学前教育发展质量,实现学前教育的公平、普惠、优质、协调发展目标。

(二)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1.继续加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天津市的学前教育资源有了显著增加“,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但也应该看到,我市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还很不丰富,还不能完全满足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更不能实现“就近入园”。有些人错误地认为,行动计划实施完后,资源建设的任务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这种认识有一定的偏颇。根据相关研究和预测,未来几年我市户籍人口的生育高峰即将来临,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持续增加,我市的学前教育适龄儿童仍将大幅度增加,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仍然是重要的任务。特别是外来人口子女适龄儿童比较集中的区域,例如北辰、东丽、津南、西青和滨海新区的塘沽、开发区等,资源建设的任务还很重。一些农村地区的幼儿园条件还比较简陋,达不到标准要求。应根据人口变动的趋势,适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的数量,合理安排幼儿园的布局,由解决“入园难”向“就近入园”转变。

2.注重内涵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在“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后,就要努力由破解“入园难”到实现“就近入园”,在重视资源建设的基础上,把发展重点放在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上来,注重内涵发展。特别是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儿童发展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构建体现本园和本区域特色的内容体系。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研究制定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措施,加大幼儿教育“小学化”查处力度,建议对幼儿园一日活动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普查。做好幼小衔接工作,严格规范小学起始年级教学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在小学或幼儿园办小学预备班的现象,通过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3.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提高学前教育教师整体素质

(1)继续做好学前教育教师培训,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肖庆顺张军凤天津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分析及对策建议化水平。在师资队伍上,除了进一步拓展幼儿教师的来源渠道,严把师资的入口关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外,要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在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建立学前教育教师资源培训库,遴选一些时代性、理论性和针对性较强的资源对教师进行培训,体现学前教育发展的新理念,不能在培训的内容上一成不变,沿用几年前的教材,通过培训提升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学前教育名师、名园长基地和工作室,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培训形式上,除了通识培训外,要注重问题解决式的培训。特别是园本培训和参与式培训,从解决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培训。

(2)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配足配齐幼儿教师,提升教师待遇。2013年初教育部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对幼儿园的教师标准和生师比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市虽然在园长、专任教师的数量上增长较快,但近几年幼儿园入园人数持续增长,生师比远远高于教育部的标准,而静海、蓟县和宝坻等农村区县,生师比远远低于标准。应尽快核定天津市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按照编制配足配齐教师。这方面全国其他地方已经采取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鉴。福建省各地幼儿园新任教师经过转岗培训或岗前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可按照程序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山东省则启动实施了全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公共财政核拨幼儿园相关经费提供了政策依据。黑龙江省提出按教职工与幼儿1:6的比例,逐步配齐公办园教职工,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按1:7配备,其他幼儿园按1:8配备。

4.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制定实施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

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费作为保障。2012年天津市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市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达到4%,支持普及学前教育是经费支出的重点内容之一,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但离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市尚未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政府、举办者、家长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我市应参照教育发达地区,尽快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常态增长机制。北京市就在行动计划中提出从2011年起,教育部门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元。陕西省则全面启动学前教育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起,全省所有公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浙江省提出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三年内提高到5%以上。江苏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率先开展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或对经济困难家庭实施免费学前教育。青岛市实施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对公办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园、村(社区)集体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650元生均公用经费予以补助。应加大政府投入,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降低家庭分担比例,减轻家庭负担,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5.研究制定《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加快学前教育法制建设

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必要的政策法规作为保障。天津市已经建立完善了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为了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就需要研究制定《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儿童权益保护、政府责任、师资队伍建设等一些基本问题作出规定,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有法可依。目前该条例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项目,应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把学前教育相关法律的制定提上日程,尽早出台《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通过立法完善学前教育法规,破解当前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这方面有些省市已经出台相关法律,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北京市2001年就实施了《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2012年1月也通过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也于2013年通过了《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

作者:肖庆顺 张军凤 单位: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