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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下学前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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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下学前教育论文

一、美国联邦政府学前教育课程建设成就

1.学前教育学习标准体系日趋完备

经过多年的努力建设,美国学前儿童早期学习标准日渐形成完备的体系架构。本世纪初,联邦政府层面即已推出《“开端计划”儿童发展结果框架》,该框架在K-12学习标准的基础上,将早期儿童的学习内容划分为“语言发展、读写、数学、科学、创造性艺术、社会性情感发展、学习方式、身体健康和发展等8个学习领域,并提出了每一领域的构成要素以及3~5岁幼儿在每一要素上应当表现出来的知识、技能、能力和行为”。[2]同时,各州也在K-12学习标准及“开端计划”结果框架下制定了地方标准体系,内容均涵盖身体协调与运动发展、社会性与情感发展、学习态度、语言与交际、认知与常识等五大领域。现今,美国的50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陆续推出了各自的3~5岁儿童早期学习标准,美国从中央到地方旨在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学习标准体系”建立起来。

2.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公平目标有效实现

长期以来,由于联邦政府学前教育课程建设投入向低收入家庭或者有特殊需要儿童的倾斜,“开端计划项目”、“儿童保育与发展专款项目”、“特殊教育学前项目”等各种针对处境不利儿童的保育和教育项目的实施,使更多的处境不利儿童获得了接触学前教育课程的机会,确保了学前教育课程起点和过程的公平。同时,在课程内容的建设上,由于联邦政府充分兼顾贫困家庭儿童和中上阶层家庭儿童的差异性需要,通过对处境不利儿童语言发展、阅读能力、数学认知的补偿教育,确保了课程结果的公平。

3.学前教育课程评价体系长足发展

近年来,为大力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美国的学前教育课程评价体系也逐渐发展起来。自2003年开始,一个名为“全国公告系统”(National Reporting System)的开端计划学前班责任制度开始实施。“全国公告系统”规定每年在初秋和春末两次收集并比较儿童的语言、读写识字和数学技能的资料以公告学习成果。[3]同时,为调查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所采用的课程的有效性,美国教育科学研究院(IES)于2002年启动了“学前教育课程评价研究”(Preschool Curriculum EvaluationResearch)项目(简称PCER项目),主要评价各种实验课程对儿童阅读、语音意识、早期语言、早期数学知识和行为的影响。PCER项目历时4年,其结论对学前教育课程研究与评价的影响也较大。[4]

二、美国联邦政府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经验

1.加强立法,优化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顶层设计

美国联邦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的强制规范性,有效发挥了政府促进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积极作用。为使儿童的早期课程建设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联邦政府在2003年出台的《入学准备法》中要求建立一个专家委员会,专门为儿童早期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建议,尤其要为“开端计划”项目的课程内容的发展适宜性提供建设性意见。在《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中,联邦政府也强调了在教育改革中必须进行科学研究和实证性研究。在建立早期学习标准方面,继《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提出确保“高质量的绩效责任体系、学术评价标准”的目标后,小布什总统在学前教育改革动议《良好的开端,聪明地成长》中,鼓励各州建立面向3~5岁儿童的早期学习标准。在促进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公平发展方面,《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把“所有美国儿童在参加学校教育之前做好学习的准备”作为国家教育的首要目标,并对学前教育课程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2.建立机制,激发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属地权益

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是确保联邦政府整体规划有效贯彻和课程适宜性、多样性发展的关键。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实行的是地方分权,联邦政府更多采用经济手段进行课程管理。在《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提前开始法》、《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等美国学前教育相关法律中,都规定了州与地方政府申请学前教育项目经费的详细流程。联邦政府还为各州专设了儿童保育灵活资金,专门用于各州制定本州的早期学习标准和早期教育质量体系。《提前开始法》及其修订案中都对资助的内容、资金的分配、申请、使用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了获得这些经费资助,州政府及各种教育机构就必须履行联邦政府的学前教育课程政策。正是通过这种竞争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联邦政府实现了国家课程政策的有效贯彻和监督,并成功激发了州政府建设本州学前教育课程的积极性。

3.加大投入,保障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基础条件

充足的物质保障和资金投入是课程建设的前提,也是贯彻国家意志、体现政府职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对学前教育课程建设投入的资金持续增长,确保了课程建设的高效运行。一是联邦政府对学前教育科研和课程评估投入了充足的资金。比如2000年出台的《早期学习机会法》规定,联邦政府对早期儿童教育的拨款必须有一部分用以保证各地方早期学习项目委员会的研究工作。[5]二是联邦政府为处境不利儿童课程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开端计划自1965年实施以来,得到了联邦政府的大力支持,延续至今,规模不断扩大,联邦拨款逐年增加。三是为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投入充足资金。为鼓励各州建立早期学习标准,小布什政府专门为各州提供了专项资助资金。四是为提高学前儿童的阅读水平提供专项资金。针对美国学生阅读能力低下的现实情况,在《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中,美国总统小布什专门设置“阅读优先”项目,联邦政府为该项目投入了巨额的拨款。

三、对我国中央政府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建议

1.加强学前教育课程整体规划和框架设计

美国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通过立法,对课程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对影响课程建设质量和公平的诸因素加以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关键性项目,可以提高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提高课程建设政策执行的力度,实现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在我国现有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学前教育中,对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尚显不足。鉴于此,我国中央政府应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法》,赋予“学前教育科研”、“学前教育课程标准的建立与实施”、“建立课程评价体系”、“满足处境不利儿童的特殊课程需求”等课程建设的关键性项目相应的法律地位,并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规范,强力推进我国学前教育课程总体规划与设计。

2.建立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属地激励与监督机制

实践表明,极端的中央集权会造成课程管理体制的僵化,不利于课程适宜性和多样性发展,而过度的地方分权和幼儿园自主又会导致课程质量的参差不齐,难保课程公平的实现。因此,在学前教育课程改革的道路上,国家坚持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调控,以保证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优质和公平。因此,我国中央政府在加强课程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学前教育课程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和科学框架的同时,还要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比如,将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纳入地方政府教育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课程建设评估体系和定期评估督导机制等等。通过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推动,切实发挥基层属地在学前教育课程建设中的作用,上下同步,合力推进学前教育课程建设。

3.加大学前教育课程建设投入保障力度

充足的资金是课程建设的最基本条件。而多年来学前教育经费严重匮乏一直是困扰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大障碍,课程建设条件保障的地区失衡较为突出。由于对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课程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使得许多贫困地区的幼儿没有接触学前教育课程的机会,还有的幼儿园存在课程资源极度匮乏、条件简陋、保教质量差的问题。为此我们认为中央政府一要加大资金投入总量,确保课程建设的基本条件。二要设立课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如,“学前教育科研资金”、“建立早期学习标准资金”、“处境不利儿童课程质量改善资金”等,采取按项目投入的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三要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对贫困地区的处境不利儿童的课程建设实施补偿性援助,确保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公平。四要在学前教育立法中规定政府对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资金投入要求,并明确监督机制,形成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

作者:张宇 单位:吉林省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