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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信贷的兴起在给大学生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反映出大学生在法治教育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大学生在法治教育方面的问题,阐述了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并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不同途径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网络信贷;大学生;法治
一、网络信贷暴露出的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缺失
(一)大学生普遍缺乏金融法律知识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校大学生在年龄上均已成年,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校园网贷平台之间成立的合同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当无力偿还欠款时,贷款学生是否需要偿还?在面对以复利方式计算的高额利息时,是否需要足额偿还?甚至在面对网络信贷市场频频爆发出的“崩盘”、“跑路”事件时,大学生能否识别出这样的“庞氏骗局”?通过调研,我们很遗憾地认识到,绝大部分大学生均无法回答上述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大学生缺乏对于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的基本认知,也缺乏对于合法利息界限的基本认知,更无法掌握对于经济主体的鉴别能力。
(二)大学生无法正确预判自己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贷款学生与网贷平台签订合同之后,当贷款学生无力偿还欠款时会出现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这是在调研中绝大部分大学生表示超出其认知范围的问题。贷款学生一旦无力还款,一方面出现违约的事实,另一方面部分网贷平台有可能会采取极端的方式催债,譬如向贷款学生的亲人和老师致电以言语相威胁,或通过社交网络对贷款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肉搜索,甚至通过非法的“讨债公司”直接来到学校找贷款人。上述催债行为不仅会给贷款学生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还严重侵害了贷款学生亲友及老师的个人隐私,更会在一定程度上妨害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与此同时,调研显示绝大部分大学生的生活费来源于家庭,所以,一旦违约,贷款学生的偿债压力自然转移到了家庭,原本仅系贷款人个人的债务会扩大成为其家庭债务,贷款学生的父母会因此而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大学生们对于上述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几乎完全没有认知能力,这不得不引起教育者的高度重视。
(三)大学生缺乏依法处理问题的法治观念
在很多负面的“校园贷”事件中,涉事大学生一旦无力偿还借款,往往会选择逃避、置之不理。非但不会第一时间积极处理问题,相反都是等到欠款利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纸包不住火的时候,才会选择告知家人或老师。此时若学生的心理素质较低、抗压能力较差的话,还会选择以放弃生命的方式来“一了百了”。殊不知从法律角度讲,债务也是可以继承的,其轻生的行为并不能导致债务的消灭,这样的行为根本就是得不偿失、毫无意义的。除了上述处理方式之外,还有部分“聪明”的学生选择“拆东墙补西墙”,他们往往会再从其他网贷平台借款来还已欠的借款,甚至是利用同学的身份信息来进行借款以偿还欠款。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雪上加霜,加剧事态的恶化,甚至触犯刑事法律。大学生虽然人人皆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的口号,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因法治观念的缺失而无法采用合法、理性的手段处理问题,这值得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二、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们习惯将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放在“德育”之上。“德育”的确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的道德品质将得到锤炼和升华,形成正确的“三观”,进而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是,我们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道德与法律的排序中,道德是一个上位概念,而法律是一个下位的概念。如果法治教育不能得到实效,道德教育谈何实现?结合上述“校园贷”负面事件的分析,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已是迫在眉睫了。就学生个人而言,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对于其正确地认识社会是大有裨益的,学生做到知法守法,便是守住了道德的底线,这对于其“三观”的树立以及个人信用的维护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就高校而言,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有利于高校更好地落实依法治校,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让法律成为解决问题的准绳,使高校师生都能够感受法的精神和力量,让法治观念与教育功能相结合,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保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形成自律的行为品格,从而更好地构建和谐校园;就社会而言,大学生作为未来的国之栋梁,其法治素养直接影响着其思想品德,特别是在社会信用方面更是如此。为了减少上述“校园贷”负面事件的发生,在网络信贷背景下能够有效地对大学生进行信用风险的防控,加强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
三、网络信贷背景下的大学生法治教育
鉴于目前网络信贷领域所暴露出的大学生在信用风险、法治观念缺失等方面的问题,高校对其开展法治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利用现有的思政教育平台,优化法治教育课程设置
在现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治教育的章节之中,应更加集中、系统地对学生进行经济类法律知识的传授;同时,在有条件的高校中,还应适当组织开设法律类公共选修课,例如与专业、行业紧密贴合的《合同法》等选修课程,从而使课程内容得到合理的分配,使课程设置优化,最终形成“德育”和法治教育双管齐下的局面。
(二)创新教育模式,开拓学生自主学习的阵地
创新教育模式,在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教育,例如指导学生组织各类警示案例的专题调研与展览、带领学生观看庭审视频、举办法律类知识讲堂、邀请执业律师进校开展培训等,使学生在大量具体、真实的法律信息中培养法治思维。通过以上举措,引导大学生自主地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与个人品德教育之中,从而更好地完善法治教育的内涵,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延伸法治教育的网络宣传阵地
利用多媒体资源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积极拓展法治教育的网络宣传阵地。在校园网或者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中,向学生推送一些与其自身学习、工作、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经济类法律案例,同时及时更新与校园、职业相关的最新法律规定等内容。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学生对金融、网络及网络犯罪信息的判断和抵御能力,促进学生法治思维的全方位运用。总之,网络信贷视角下对大学生展开法治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除了高校自身的努力之外,国家及社会层面的监管也是不容忽视的。值得庆幸的是,国家层面已先后出台严格的监管规则,针对各类金融信贷机构要求应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准入审核,并禁止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另外,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网贷平台也不应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借贷撮合服务。相信在这样多管齐下的举措治理之下,“校园贷”、“裸贷”等负面事件能够得到更有效地遏制,大学生能够更加理智、自律、从容地对待网络信贷;在健全的法治护航下,大学生的个人信用意识能够逐渐增强,使其最终成长为一名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负有责任心的健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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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译艺 尚云 单位:汉中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