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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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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分析

0引言

我国对林业发展资金的政策是政府导向型的,因此,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成为发展森林资源的资金重要来源。而这种投融资方式始终是风险性的,对森林资产证券化风险越是了解,就越能有效避开其中的陷阱。潘焕学、秦涛和张元(2006)认为林业生产建设的融资需要可以有效解决资金的短缺,说明了某些使用条件,以及森林证券化对我国产业发展的作用。王保岳(2009)在博士论文中提出的现代资产证券化风险作为传统类型的补充,纳入了评级风险、监管风险和道德风险作为评判标准,同时融入了中国元素,试图搭建适应中国的风险控制构架。

1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

从需求方面看。只要参与森林资源证券化的进程,各参与主体都能从中受益。第一,从发起人的角度出发。社会资金、银行资金或者是财政资金不想一直停留在周期长的项目中,这样会占用资金的有效投资时间。资产证券化可以提供比较稳定的资金供应机制,通过这样的方法“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面”减少财务上面的风险,且以森林做担保,可以低成本资金;第二,从SPV的角度出发。因大型林业项目会产生可预测、稳定的现金流,其与普通的债券比会形成利差,就给SPV提供了操作的空间;第三,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林业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板块之一,难免会带有政府色彩,就会比普通债券更为可靠。正是由于这个相对重要的原因,才提供了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可能。从供给方面看。森林资源满足证券化的基本条件:一是森林价值量巨大,未来预期的现金流入稳定。森林资源不仅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又是重要的经济资源。例如,速生林(如相思树、桉树),其生长周期相对较短,约5~6年便可到轮伐期,每亩的投入800~1000元,产出在1500~2000元,投入低,利润高,前景好。森林资源资产由于自然生长,因此每年都会自然增值,所以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更有保障;二是政府支持。使森林资源资产达到相应的信用等级时,补偿率高的特点使得森林资产变现的损失可以降到最低且有一定的保障。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因素,森林资源的确是一种适合证劵化的资产

2森林资源实行资产证券化的步骤

一些流动性差的资产通过筛选,符合质量好且收益高的条件的那类资产,通过一定的方法(如:风险隔离、信用增级等)就能将其转化成较高流动性的证券,而这个过程就叫资产证券化。一般来说,证券化运作通常有如下几个步骤:

(1)组成资产池。林业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找到证券化的目标,评估未来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将评估和确定的资产进行汇集,集成一个资产池。

(2)创设特殊目的载体(SPV)。此乃至关重要的步骤,建立SPV,并将资产池的资产以真实交易的流程出售给该SPV。

(3)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请信用评级机构对交易结构进行预先的评级,之后,为吸引投资者应改善发行条件,增加信用评级,通常步骤为:一是破产隔离,即将准备发行的证券与原公司隔离起来,降低一切风险;二是回购协议,即由林业企业与信用加强者达成协议,为了确保投资者可以按时得到现金,做出在证券到期前不进行兑付余额的承诺;三是机构担保。

(4)证券设计与销售。得到了评级的结果之后SPV接下来就交给证券承销商进行销售了。

(5)实行资产管理,现金流管理服务与清算。到了规定的期限后,托管行继续将积累资金拨进付款账户,向投资者实行承诺还本付息,同时还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对中介机构),如果还有剩余资金,则按初始签署的协议,分配于SPV和林企。

3证券化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3.1操作风险

3.1.1产品定价的风险一个直接导致证券发行是否顺利的原因,即是产品的定价。产品的定价不仅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还决定了证券发行的风险,而影响证券定价的因素诸多,主要表现为资产现金流和信用增级方式等等。

3.1.2破产隔离风险为了让基础资产与原企业的风险最大程度的分剥,需将基础资产“真实销售”给SPV,以此作为过渡。为提高信用等级,SPV在构建抵押资产时通常会建议发起人用大量的剩余资产作为担保。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免会有些矛盾。

3.2环境风险

3.2.1政治风险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日,政策变动都会影响本国的外交政策。本国自身以及外界的动荡,对经济造成的影响具有波动效应,会对市场中的参与者造成利益上的损害。

3.2.2经济风险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金融危机的周期大概在10年左右,若发生金融危机则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国家都会受到牵连,证券化也不例外,经济的波动会直接影响证券产品的定价,进而涉及进程。

3.2.3法律风险法律是保证一切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切实维护参与者的利益。不同的参与者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可以有效制止一些不必要的情况发生。目前我国的证券化法规还不太完善,因此,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应调研后确定,尽可能地完善风险控制。

3.3信用风险

3.3.1发起人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发起人隐藏了真实的目的的风险,其他参与者很难知道真实情况,在项目执行后,发起人有可能用证券化筹集来的资金投资于别的项目,这样的道德风险是值得注意的。

3.3.2债务人信用风险早偿风险。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情况,债务人有可能提前偿还贷款或债务人在合同期内超出还款金额还款。一般可将早偿分为部分早偿和完全早偿,如果早偿,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资产池中的现金流。违约风险。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在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本金,继而会对资产池中基础资产的质量产生严重影响,会加大参与主体在此过程中的风险,也许会造成债务人不能还款的后果,进而现金就无法注入SPV,投资人就无法获得回报。

3.3.3第三方信用风险一个完整的证券化过程有发起人、投资者和债务人以外,诸如增级机构、投资银行、评级机构、法律机构等机构被视为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由于第三方机构很多,只要任意违规操作都会影响其他参与者的利益、使证券化链条崩溃。

4对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建议

(1)建立健全证券化交易法律。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人口庞大导致了法律监管的困难,但还是应该结合国情、充分借鉴国外的政策法规,制定有关的法律制度。

(2)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设立规范的信用评级机构。相比于国外,我国的信用处理还处在起步阶段,例如个人信用的市场还不够标准化、规范化,从我国的整个行业情况来看,大都有着服务能力差和信用不高等因素制约着证券化的发展。

(3)构建证券化的管理机构。前面指出应加强监管,但是监管如何执行成为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步骤。首先,应建立资产证券化的管理机构。若想使证券化得到顺利进行,必须由企业的管理层牵头,若想达到目的,须建立某管理机构,任命高层进行隔离、监管。然后,制定全程的风险管理程序。例如,对操作员的计算机软件加入操作行为上载功能,每一步执行能被公开,可有效防止暗中交易。

5结语

证券化一直是我国经济金融研究的重点方向,森林的大力建设也是我国政策的重要着力点。林业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又由政府导向、收益周期至少一年,作为满足证券化条件的主体,但是更应权衡速度和稳定之间的关系,证券化是有一定的风险,这个过程中的参与者越多风险就越大,好在森林具有政府色彩,无特殊情形的话风险不会很高,就看参与的机构如何按规章来进行操作,同时随着政策法规规范,森林证券化可以在未来平稳快速发展。

作者:梁宇骐 罗天勇 季莎莎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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