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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逐步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对高校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然后提出当前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最后以中央高校为例,阐述了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向。
关键词: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一、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意义
1.有利于优化高校财政资金配置方式
财政部门拨款不仅是高等学校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是财政、教育等政府部门管理高校的主要手段,管理效果需要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体现,即评判财政资金效率和效益。通过对绩效评价结果的比较分析,可以改进高校资源配置,将有限的财政资源在高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效果。
2.有利于高校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虽然目前部分高校并不十分重视科学管理财政资金,但实际上对该部分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有助于高校树立正确的财政资金管理理念,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也有助于高校发掘办学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原因,进而建立和完善高校资源配置模式,提升高校自我完善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树立不断深化改革的观念。
3.有利于满足高校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高校的利益相关者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府、学生和捐赠人等投资者,第二类是教师及管理人员等直接利益相关者,第三类是社会公众等间接利益相关者。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为判断高校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用的主要手段,对投资者而言,评价结果代表着高校对经费的运用能力的水平,评判投资效果;对直接利益相关者而言,评价结果显示高等高校的发展状况,与高校的整体收入水平和社会评价息息相关;对间接利益相关者而言,评价结果反映了政府财政投入的方向和效果,影响着社会公众所获取的利益。
二、高校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
财政部门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目标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从2016年起,财政部门改变了以往只对部分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要求绩效自评全覆盖,预算管理单位须对所有一级和二级项目进行自评。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一般流程为高校预算执行结束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采用标准的评价办法,首先由高校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成果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然后,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既定的评价标准,对高校的自评结果进行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最后,高校根据该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三、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绩效评价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尚未统一,评价体系的构建和应用缺乏前瞻指引,因此评价的依据和过程很难得到有效完善。部分高校没有出台单独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出台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财务管理细则中,涉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部分相对简单,对于组织部署、各部门岗位职责、工作细则等内容没有细化和明确。从评价方式来看,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多数由高校财政资金的使用部门自己完成,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评价方法来看,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打分评价的方法,将项目实施成果与预计目标进行对比,往往会因为评价指标、权重设置随意,结果是绩效评价结果标准不统一,无法在高校之间进行对比。
2.评价周期缺乏灵活性
高校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建设周期长,产出成果很难在短时间内量化,综合绩效持续时间长,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例如,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高校基建等项目支出,均属于投资回报周期长、前期投入涉及面广的支出。在财政资金下达后的次年就对这些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价,难以保证项目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
3.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不到位
近年来国家对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文件,但尚未建立绩效结果反馈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绩效审计,经常出现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不及时的现象,对于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未采取措施或责令整改,项目执行与立项的反馈作用不强。政府和高校在预算分配和管理的过程中,并未完全体现绩效优先的理念。因此,大多数高校绩效自评报告上报主管部门之后便束之高阁,高校很少对其进行数据分析和应用,当前绩效评价结果很难对日后的预算管理进行指导。
4.绩效评价意识薄弱
政府部门层面,高校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分配与经费的使用管理隶属于不同的部门,这客观上造成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间接影响了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的积极性。社会公众层面,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未全面公开,高校的相关利益主体无法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高校层面,部分高校绩效评价工作流于形式,并未在业务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项目或整体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缺乏分析及反馈应用。
四、推进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
结合高校教育、科研财政支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科学的、具有操作性的、符合高校实际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同时,改变当前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自评过程中以校内各部门自评为主的评价方式,逐步向校内外专家评价或第三方评价转变,从专家库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库中选取相关领域的专家或评价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合理确定评价周期,全面反映项目支出绩效
在确定高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周期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建等建设时间较长、涉及面广泛的财政支出项目,评价周期在充分论证后可适当调整并延长,如高校在项目执行中期和结束后综合各方因素对其进行绩效评价,进而全面、真实、充分反映项目长期的绩效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评价的质量,将绩效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
3.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当得到政府和高校的重视,切实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优化预算分配与管理。财政部门统筹预算资金安排时,以绩效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高校给予一定奖励,适当增加下年预算安排额度,对评价结果不理想的高校,根据情况取消或减少其部分项目分配数额,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高校及时将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和方向。
4.提高重视程度,打造绩效评价的环境和氛围
高校财政支出各相关主体应加强对高校绩效评价的重视程度,建立绩效评价工作的配套机制,确保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政府层面,引入高校间竞争机制,高校能得到的财政资金水平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这将提高高校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高校综合竞争力。社会公众层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公开高校绩效评价结果。高校层面,成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委员会,提升高校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视程度,发挥其评价主体地位和权威性,同时可以引入独立的评价机构,有效地将两者有机结合。
五、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向
当前部分中央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均为业务部门的绩效自评,高校并未在自评的基础上,对各业务部门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也未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反馈制度。在业务部门绩效自评过程中,存在疲于应付绩效评价工作的现象,部分单位负责人缺乏主动绩效管理的意识,指标选取和权重设置随意,赋予同一类型指标的分值不同,导致评价结果无法进行横向比较。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各高校深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同时成立或引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构,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评价,并对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及时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注重对绩效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财政部门已经形成了以绩效考评为标准的拨款制度,在财政资金拨付的过程中坚持政策和绩效导向模式,基本科研费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双一流专项资金在资金分配上,均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因素。由此可见,高校应把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提高管理水平、深化高校综合改革、促进资源合理分配的重要工作来抓,提高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实现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123号.
2.李洁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教育支出绩效评价为例.会计之友,2012(3).
3.杨小波,李永华,宋金杰.高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基于河北省11所重点骨干大学的实证分析.会计之友,2015(5).
作者:朱凤 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