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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现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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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现状探讨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网络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形成了较大冲击。大数据和电子渠道逐渐成了当前金融行业的发展导向,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为我国经济模式的转型升级构建了较大的发展空间。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前景广阔、意义深远,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多样的教学创新。本文围绕新经济模式下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发展前景以及相应的经济策略展开探究,供大家借鉴参考。

关键词:新经济;网络金融;发展;现状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的转型升级使很多网络金融机构加速了跨界探索的脚步,在网络经济的整体结构下,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产业力量。加上传统银行在金融机构的服务中,我国金融整体逐渐趋向于网络化、移动化,在服务模式上更加立体化、结构化,所以加速了传统金融结构和传统结构的相互结合,推动了网络金融的跨越式发展。

一、新经济模式下我国网络金融的价值内涵

网络金融又被人们称为电子金融(E-finance),它指的是在金融电子化建设的发展基调下,借助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展开各项金融活动,以此加速在网络金融机构、交易、市场和监管等方面的综合发展。网络金融业务形式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等,这些业务形式通过息息相关的产业布局,形成了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金融活动总和。从当前经济模式下,网络金融实现了对金融安全、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综合。它区别于传统的物理形态模式,在有限的电子空间中,实现了虚拟化的网络运营。同时,它围绕信息技术的网络发展路径,在具体的运营模式上,形成了围绕新经济模式所衍生的现代价值体系。

二、新经济模式下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发展优势

1.全面的网络金融服务

伴随着跨界电子商务体系的发展,在普通消费者和外贸企业之间,对于网络电子商务的支付需求越来越旺盛,在跨境业务的组建和构成下,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等电子商务结构的构建使网络支付用户不断增加。可以看到的是,伴随着中国网络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外资机构在中国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总体趋势下,推动跨境支付实现了翻越和拓展。移动支付借助于现代网络金融趋势,实现了规模化的交易形式,同时在庞大的数据和信息数据处理下,为网络金融服务的创新拓宽了空间。在愈演愈烈的网络金融服务下,加速推动了移动网络金融的深化拓展。

2.专业的网络服务平台

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发展背景下,网络金融客户在具体业务的融合下,建立全面综合的信息服务体系,通过专业的网络界面,逐步满足网络金融用户的各项需求。网络金融企业在致力于打造专业的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的同时,使客户能够拥有更加多样的产品选择,以金融机构的全面推展,加快企业重组、兼并的脚步,在融合多项经济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网络金融产品的服务性能。尤其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模拟业务的实施流程上,产生了更加专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态。

3.品牌化的网络金融方式

以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网络金融,在品牌化的延伸过程中,促使客户在具体的金融服务上,形成了更加全面的甄选和塑造模式。这种品牌化的网络金融对于客户的认定具备了全方位的探索。尤其是通过在网络渠道内实现的技术传播,根据不同客户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交易记录,使网络金融服务的品牌口碑更加坚定。在为客户打造优质服务的同时,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增进网络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积,使品牌化的网络金融方式,成为引导新型金融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劣势

1.缺乏统一的布局规划

在网络金融业务的推进过程中,不同的金融机构在选择发展规模、投入电子设备的过程中,进行了相对独立、各行其道、各负其责的组织结构。这一布局和规划模式,虽然看似相互分明,但是实质上在网络金融的发展下,相互保密、设防,无论是在信息技术还是在资金结构上,造成了技术、资金和其他组织结构的畸形和变异。这一规划状态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网络金融的发展方向,也因此衍生出了一系列的风险因素。

2.金融业务的网络经营

从整体上看,我国当前并没有相对纯粹的网络金融机构,在大多数的金融产品之中,企业只是将网络金融作为一种销售方式去看待,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网络金融业务在发展规模、资产运营等方面的问题。甚至在很多金融机构之中,网络金融服务的业务整体规模较小,收入水平不高、网络经营处于亏损的程度,长此以往,不仅仅影响到了网络金融业务的整体推进,也对实体金融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3.网络金融的立法安全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金融环境中的一项重要保障,当前在具体的法律推动上,主要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这些法规反馈的建立并不完善,往往只能够覆盖到现代网络金融行业的一部分,所以导致网络金融的立法安全遭遇瓶颈。用户在深化网络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可操作性较差,法律手段保护力度不够,在具体的法律层面上较为单薄。

三、新经济模式下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前景

(一)网络金融法律法规日趋完善

在网络金融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加强对企业融资的监管,我国网络金融行业的法律监管方式更加健全,广大金融工作者通过对网络银行、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等形式,立足网络融资的业务拓展,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逐步完善金融业务、制定规划,确保我国金融法律法规制度能够进一步推进网络融资业务的发展。从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实施种类上看,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网络化移动支付等形式,促使金融监管团队不断完善法律规章,在搜集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做出法规汇编,《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等多项指导性网络金融法律政策。同时,为了增进我国网络金融现状的发展,我国金融管理团队努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以专业性的法律、法规制度,加速对我国网络金融产业的规范。在不断加速网络金融法律体系的建设上,实现网络金融的完善监管。除了要完善当前存在的各项网络金融法律,还要进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补充。通过提取有用的信息,引导广大金融工作者对不同性质的风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逐步缓解我国在网络金融发展的法律矛盾,使网络金融业务和客户的权力和义务上,更加完善和健全。

(二)用户征信跟踪持续强化

当前形势下,为了将网络金融的风险系数降低到最低的状态,企业要立足用户的实际需求,从完善征信系统上入手,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通过网络金融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的相互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合作。搭建一个“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信用平台。以统一的信用标准,实现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尤其是在当前的网络金融征信过程中,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支付平台都以科学的内容管理,加强对不同的信息的综合调控。通过设置专门的部门,对网络金融管理业务进行合理、科学的定位和管理。在发展中,持续推动对网络安全技术的投入,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从严格审查、优化融资平台等方面,建立良好的信贷和科学的征信情况,严防因为网络信贷、移动支付、网络入侵等形式所造成的网络融资运用安全等问题。

(三)征信体系更加科学

在信用体系的建设上,金融行业机构立足用户信用基础之上,确保网络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网络金融在实施征信监管的过程中,要对客户的征信进行翔实的了解。通过构建网络金融的信用体系建设,以良好的技术保障,为客户提供和营造更加安全、可靠的网络金融发展环境。通过不断鼓励网络金融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以此实践全国统一征信体系建设,同步个人档案的调查和分析,逐步降低网络金融发展中的业务风险,进一步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风险力度。

(四)网络金融监管更加严格

在完善网络金融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企业要加速鼓励和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各项政策,在推进网络融资阳光化运营的基础上,创造一系列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建立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腾讯、阿里巴巴等更多的庞大客户融入网络运营机构之中,通过加速信息金融监管等优势,颠覆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态势。在商业银行和网络融资的相互缔结下,促使网络金融监管在在资金来源、客户资源、风险数据、市场信誉等方面更具优势,逐步提高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性和创新性。

总结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思维模式的推动下,现代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缔结使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更加多元化,不管是从主体政策还是从发展形势上看,都展现出了很大的潜力。通过对当前我国网络金融的创新发展,缔造更加开放的网络金融模式。为广大企业和用户带来更加丰富的理财选择和经济体验。

参考文献:

[1]吴俊英.中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模式实验[J].经济问题,2014(01)

[2]孙学文.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模式与发展策略研究[J].商业时代,2009(29)

[3]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01)

作者:韩金璐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